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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神探狄仁杰是如何成为“中国福尔摩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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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字怀英,唐代并州太原人,唐(武周)时杰出的政治家。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不畏权贵,辅国安邦,对武则天弊政多所匡正,可谓推动唐朝走向繁荣的重要功臣之一,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作为旷世奇才,狄仁杰一生政绩显赫,刚正严明,其主要功绩有:一、劝说武则天立李显为太子,并为恢复李唐天下作出重要贡献。在狄仁杰死后,他的学生张柬之发动政变,恢复了“唐”国号;二、为唐朝举荐了一批优秀人才,如张柬之、桓彦范、敬晖、窦怀贞、姚崇等。时人谓之:“天下桃李,悉在公门矣。”狄仁杰回答说:“荐贤为国,非为私人也。”一时传为美谈。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病故,朝野凄恸,武则天闻讯泣言之:“朝堂空也!”赠文昌右相,谥曰文惠;唐中宗继位,追赠司空;唐睿宗即位之后又封之为梁国公。

与其他宰相级的大政治家不同的是,狄仁杰还以擅长法治而名世。唐高宗仪凤年间,狄仁杰升任大理丞,他刚正廉明,执法不阿,兢兢业业,一年中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1.7万人,无冤诉者,一时名声大振,成为朝野推崇备至的断案如神、摘奸除恶的大法官。

有关狄仁杰亲身参与诉讼断狱的记载,在《旧唐书》上有记载,最著名的就是断“权善才(大将军)误砍昭陵柏”案件。据载,权善才时任武卫大将军,误砍了昭陵(李世民陵墓)上的柏树,这个在今天看来只需处以罚款的事却被高宗李治无限“上纲上线”,说什么使他(高宗)不孝,要杀权善才。

狄公据理力争,以律法为依据,以委婉却不失力度的议论语言为武器与高宗辩论,最终以“明主可以理夺,忠臣不可以威惧”以及“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难,臣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这样两方都可接受的语言化解了这场诉讼,救了大将军权善才的性命。第二件则是“智斗来俊臣”。这次是狄公入狱,为自保而为的。

武后称制,重用周兴、来俊臣等人施以酷吏,他们罗织罪名,陷害残杀李唐旧臣,狄仁杰亦未能幸免。他入狱后,为避免来俊臣等人施以酷刑,先承认了自己谋反的事实,而后以天气变化,送冬衣让家人取出棉花为由,写下血书,上呈武皇。毕竟,武后是相信狄仁杰的,经过一番讨论,狄公终于脱险,被贬彭泽令。

狄仁杰任侍御史期间,负责审讯案件,纠劾百官。任职期间,狄仁杰恪守职责,对一些巧媚逢迎,恃宠怙权的权要进行了弹劾。调露元年(679年),司农卿韦弘机作宿羽、高山、上阳等宫,宽敞壮丽。

狄仁杰上奏章弹劾韦弘机引导皇帝追求奢泰,韦弘机因此被免职。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朝廷畏之。狄仁杰毫不留情的揭露其为非作歹的罪行,请求交付法司审理。唐高宗想宽容包庇王本立,狄仁杰以身护法:“国家虽乏英才,岂少本立辈!陛下何惜罪人以亏王法。必欲曲赦本立,请弃臣于无人之境,为忠贞将来之戒!”王本立最终被定罪,朝廷肃然。

由于审案公正严明,狄仁杰在民间的知名度、美誉度甚高,其形象被民间美化与拔高。清初的时候,已经有一本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风行于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虽然里面也有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但内容基本都是编出来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后来有所谓“四大公案”小说,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纶),这一类的“侦探小说”,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这里面,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不过走出国门,名满全球的,还是狄仁杰。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作家,他叫高罗佩。

高罗佩,字芝台,是罗伯特·汉斯·古利克的中文名。高罗佩是荷兰汉学家、东方学家、外交家、翻译家、小说家。作为荷兰职业外交官,他通晓英文、中文、日文、梵文、藏文,德文、法文、印尼文、马来文、拉丁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古希腊文和阿拉伯文15种语言,曾派驻泗水、巴达维亚、东京、重庆、华盛顿、新德里、贝鲁特、大马士革、吉隆坡等地,职务从秘书、参事、公使到大使。尽管仕途一帆风顺,但流芳后世的却是他的业余汉学家的成就,荷兰人对中国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也应归功于他对中国文化的传播。作为一个西方人,高罗佩不但能用白话文和文言文写出漂亮的文章,还擅长用中文写作律诗、绝句等近体诗词。

由于对中国文化的强烈认同和沉迷,高罗佩一心想找一个有教养的中国女子终身为伴。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任荷兰使馆一秘时,他爱上当时在大使馆任秘书的江苏名媛水世芳女士。水世芳为清代名臣张之洞的外孙女,其父亲水钧韶曾在中国驻列宁格勒总领事馆工作,后来任天津市长。水世芳不仅是名门之后,而且是齐鲁大学毕业生。1943年,高罗佩与当时22岁的水世芳结婚,以后共有4个子女。

在重庆时,高罗佩除了俘获中国美人的芳心,还读到了清代无名氏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继而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高罗佩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还发现中国公案小说在西方侦探小说问世前,就已在东方盛行了好几百年,而以探案为题材的短篇故事甚至在1000多年前就在中国广为流传,其中英雄人物的形象也早出现在若干个世纪以前古代中国的舞台上,或被当时的说书人描述得栩栩如生。

他也惊奇地发现中国读者喜欢读西方的侦探小说,这些小说在西方水平很低,而且当时翻译成中文后水平更低了,中国源远流长的公案传奇在西方却屡遭讹传和贬低,中国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也常受到歪曲和损害,高罗佩对此深为不平。

于是,他想到了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国外的一个切入口,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因为西方人特别喜欢侦探小说。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

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铜钟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罗佩只能继续收集和组织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但写着写着,他感觉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来编,这下一发不可收,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们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赢得了盛誉。上世纪80年代,这部巨著翻译成中文回到中国,成为“出口转内销”的经典产品,在读者中反响很大。

这部经高罗佩重新编排的中文小说《狄公案》,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唐代的司法、政治、行政、吏治、外交、军事、工商、教育、文化、宗教、民情、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全书均以仿宋元话本体裁写成,这在世界汉学著作中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是高罗佩对世界汉学发展的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