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年,党项族西夏国王赵元昊进袭敦煌,莫高窟的僧众在逃难前,将不便带走的东西封存在一个大洞的复室里。战乱平息后,逃难的僧人却无一生还。直到865年后的1900年5月26日才被偶然发现。在高约1.6米、大约7.3平方米的藏经洞中藏有五万多件文物。在其中一卷经卷的背面,用古代谱字抄录了25首(段)乐曲。1908年,这一卷子被法国汉学家伯希和劫往法国,现藏法国国家图书馆东方部,编号为P.3808.这就是闻名中外的《敦煌曲谱》。在另外两卷敦煌卷子中,还分别抄录了20谱字及指法(P.3539)
和《浣溪沙》乐曲片段谱字(P.3719)。这两卷卷子,特别是(P.3539),对《敦煌曲谱》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数十年来,中外学者林谦三、任二北、饶宗颐、叶栋、何昌林、陈应时、关也维等对《敦煌曲谱》进行了多侧面的深入研究,发表了多种不同的观点和译谱,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但是,由于历史久远,《敦煌曲谱》的一些谜团至今还未完全解开。一、应如何称谓《敦煌曲谱》?
由于《敦煌曲谱》原谱没有总标题,所以后人从不同的角度给它起了许多名称。到目前为止至少有14种不同的称谓:1.《曲子工尺谱》(法国国家图书馆编目);2.《敦煌琵琶谱》(简称《敦煌谱》,日本学者林谦三和平出久雄1938年命名);3.《敦煌唐人大曲谱》(向达1940年命名);4.《工尺谱》(王重民1950年命名);5.《中国敦煌古代琵琶谱》(林谦三1955年命名);6.《敦煌唐代大曲琵琶谱》(沈知白1958年命名);7.《敦煌唐人乐谱》(杨荫浏1964年命名);8.《敦煌曲谱》(叶栋1982年命名);9.《敦煌唐人琵琶曲谱》(同上);10.《敦煌卷古谱》(见于日本《音乐艺术》1983年3月号的一篇报道);11.《五代敦煌曲谱》(席臻贯1983年命名);12.《敦煌卷(伯字3808)》(李健正1985年命名);13.《敦煌卷子谱》(朱舟1989年命名);14.《敦煌古谱》(关也维1989年命名)。
综上所述,14种称谓中从朝代看有古代、唐代、五代3种不同的概念;从谱式看有工尺谱、琵琶谱、大曲谱、大曲琵琶谱四种不同的概念。尽避《敦煌曲谱》这一称谓已为大部分人所接受并熟悉,但是,这一曲谱原来是什么称谓,现在命名什么才更准确和科学,还是一个值得探究的谜。
二、《敦煌曲谱》抄写于何年?
《敦煌曲谱》没有署明抄写年代,但在其背面抄有《长兴四年中兴殿应圣节讲经文》。长兴四年即公元933年,故中外学者均以经文的抄写年代为据加以判断,但却又有不同的说法。
1954年,任二北《敦煌曲初探》认为此谱抄写于933年。林谦三在1955年认为此谱抄写于933年之前;1957年改口为“大约是五代长兴四年(933年)光景”;而在1969年又恢复原说。
1984年,何昌林根据经文后用另一种笔迹抄写的19首七言四句唱词和(P.3718)《敦煌名人名僧逸真赞》诗,考出《敦煌曲谱》当是入贡洛陽的敦煌僧侣梁幸德的三位助手于934年闰正月在洛陽所抄。1987年,饶宗颐撰文认为何昌林的考证不符合史实。同年,何又撰文与饶商榷,坚持己说,并补充道:《敦煌曲谱》的抄写时间下限是934年闰正月,上限时间是934年1月7日。
1990年,饶宗颐对《敦煌曲谱》写卷原本作了仔细考查,发现“这一长卷是用大小不等11张纸贴成的。讲经文时时写在两纸接口上的地方,可以证明各纸的贴连成卷在前,抄写经文在后”。“该原卷是先有乐谱,而乐谱原又是出于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人所书写,再由该各谱粘连成长卷。长兴四年,才在该卷之上抄写讲经文,由此可以肯定乐谱的书写年代,该是长兴四年以前的文书,虽无法知其先后确实时期,但长兴四年即乐谱的下限却可以论定。”
综上所述,《敦煌曲谱》的抄写年代应是在933年前,但是究竟前到哪一年,却还是个谜。
三、《敦煌曲谱》是什么曲谱?
《敦煌曲谱》是一种器乐谱,这无异议。而在是什么乐器谱的问题上,曾有琵琶谱和筚篥(管色)谱两种不同的观点。前者已为大部分学者所认同,至今已发表的多种译谱均是按琵琶解释的:后者至今还未见译谱问世。
关于《敦煌曲谱》是一种什么形式的曲谱,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940年,向达在法国将《敦煌曲谱》拍摄成照片带回中国,并称其为《敦煌唐人大曲谱》,虽然未见其撰文论述,但对后人影响不小。
任二北在《敦煌曲初探》中论述《伊州》时认为:《敦煌曲谱》中的《伊州》有三段,即第16曲《又慢曲子伊州》、第17曲《又急曲子》和第24曲《伊州》,“疑此谱三段,应相连续,乃大曲之谱;原有之段数、或尚不止此耳”。叶栋认为:《敦煌曲谱》“是由一系列不同分曲组成的唐大曲,故这一卷子也可称为《敦煌唐人大曲。琵琶谱》”。并且,叶栋首次详细分析和比较了《敦煌曲谱》和唐大曲在板式、速度、均拍、曲式结构等方面的共同规律,以证实他的论点,后在1986年1月出版的《敦煌琵琶曲谱》一书中又补充道:“这套曲谱可能为唐歌舞大曲后来发展中由小曲联缀而成的又一种类型。作为琵琶谱来看,也可说是歌舞大曲乐队中的琵琶分谱,声乐伴奏谱,但也是骨干谱。”
陈应时则认为:叶栋的观点是“一种主观设想。因为很难想象,一首琵琶大曲在演奏中间要停两次来调弦,同一首大曲中又有同名不同调、旋律又不相同的‘分曲’。”
针对陈应时的质疑,金建民撰文认为:(1)一首琵琶大曲在演奏中间完全可以停顿两次(或通过其他途径)来调弦,西安鼓乐和敦煌壁画中的一些乐舞图就有这种方法;(2)唐大曲中不仅有分曲,而且有不同宫调的分曲组合成一曲的,如《剑器浑脱》;(3)《敦煌曲谱》25首分曲中,同名分曲有6种15首,这些同名分曲大多是同名同曲,后一曲(或几曲)是前一曲的变奏或变体。只有2种4首属“同名不同调,旋律又不相同的分曲”。而且,这些同名分曲都是有意识、有规律地被安排在这套大曲中的。
席臻贯则断言:“《敦煌曲谱》肯定不是一部大曲”,其证有三:一、一部大曲都只有一个题名和若干个曲体名称,而《敦煌曲谱》却有二十几个标题;二、《敦煌曲谱》中多首《急曲子》、《慢曲子》中的“子”本隐喻着“小”,与大曲之“大”相对;三、宋时已无完整的盛唐大曲,只有“摘遍”,可想五代、晚唐也大多如此。他认为张世彬在《中国音乐史论述稿》中所说的《敦煌曲谱》“最可能是歌曲伴奏谱”的观点“有一定道理”。他的结论是:“从《敦煌曲谱》二十五首看,不可能属于互不关联的小唱伴奏累集谱,因其虽调名不同却又有内涵联系。故必是一种完整乐舞形式的伴奏谱。”
何昌林也断言:《敦煌曲谱》“决不可能是一部唐代大曲,而是三套曲牌系统,其性质相当于福建南音的三套滚门”。
赵晓生从唐大曲结构与《敦煌曲谱》的比较,词牌调名与词曲之关系和《敦煌曲谱》的音乐逻辑等方面进行论述后认为:“《敦煌曲谱》不是唐大曲结构,亦不能称之为套曲或词曲音乐联套。它不成套,而是敦煌地区唐五代民间曲子音乐之杂曲子集”,“是现今存世最早的词调乐谱。”
唐朴林认为:《敦煌曲谱》是宫廷音乐和宴乐中的多种器乐合奏中的“琵琶分谱。”
关也维则认为:《敦煌曲谱》所反映的音乐,并非一般唐代大曲,而是一种应用于晚唐至五代期间的地区性乐舞套曲,可称之为‘沙州之曲’“。饶宗颐认为:《敦煌曲谱》“由三个不同的人所书写,有两处的曲子,前半部被剪去贴连于他纸,这两个不完全的曲子属于何曲调都无从知道,应在阙疑之列,故无法把这25曲视作一整体,而把它全面看成一组大曲。叶栋把它作为一套大曲,这是说不过去的。”
综上所述,关于《敦煌曲谱》是什么形式的曲谱,有以下8种观点:1.唐大曲曲谱;2.歌曲伴奏谱;3.乐舞伴奏谱;4.三套曲牌系统;5.唐五代民间曲子音乐之杂曲子集;6.词调乐谱;7.器乐合奏中的琵琶分谱;8.晚唐五代时的乐舞套曲——沙州大曲。那么,《敦煌曲谱》究竟是什么形式的曲谱呢?这又是一个谜。(金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