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
春秋,晋文公与楚战,知楚将子玉刚忿褊急,文公遂执其使者宛春以挠之。子玉怒,遂乘晋军,楚军大败。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必须首先做到判断敌情周详准确,然后再出兵与敌人攻战。如果不研究敌情就轻率前进,不进行周密谋划就贸然出战,就一定要被敌人打败。诚如兵法所说:“有勇无谋的将领必定会轻率与敌人交战,轻率与敌交战而不考虑有利与否是不可取的。”春秋时期,晋文公率军与楚国军队交战于城濮。晋文公了解到楚军统帅子玉自负好怒、狭隘急躁的弱点,于是以囚禁其派往晋军的使者宛春的办法来扰乱他的情绪。子玉果然中计上当,盛怒之下贸然率军进攻晋军,结果楚军被打得大败。
【赏析】
本篇以《轻战》为题,旨在阐述轻率出战的危害性。它认为,对敌作战必须准确判断敌情而后出兵,方能战胜敌人。倘若不研究敌情就轻率进兵,不制定周密计划就贸然出战,就必定被敌人打败。“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句,系引自《吴子》一书。这里所说的“勇者”,是指有勇而无谋的鲁莽将领;“轻合”,是说轻率与敌交战。本篇继《计战》之后,再一次集中地论述了从敌情实际出发,进行战争谋划的重要性,剖析了“不计而进,不谋而战”的严重危害性,提出了“料敌详审而后出兵”的重要作战指导原则。这是十分可贵的思想。发生在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是春秋时期晋楚两诸侯国争霸中原的一次具有决定意义的战争。从当时双方的兵力对比情况看,楚军明显优于晋军。然而,战争的结局却是楚败而晋胜。楚军之所以失败,主要是在作战指导上缺乏周密计划,存在侥幸取胜的心理,是“不计而进,不谋而战”的典型战例。作为楚军统帅的子玉,骄傲轻敌,刚愎自用,气量狭窄,性情急躁。晋文公正是利用子玉这些致命弱点,以“拘宛春于卫”(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的手段,激怒子玉错误地作出决战的决定。由于子玉不察敌情而轻率出战,先是中了晋军“退避三舍”(同上)的诱敌之计,继而在接战中又误断晋军“伪遁”是不支而退。于是,贸然下令追击,终于导致连丧左、右两军,“楚师败绩”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