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与敌战,若我众敌寡,当择平易宽广之地以胜之。若五倍于敌,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三倍于敌,二术为正,一术为奇。所谓一以当其前,一以攻其后。法曰:「分不分为縻军。」
梁将陈霸先、王僧辩讨侯景,军于张公洲。高旗巨舰,截江蔽空,乘潮顺流。景登石头,望之不悦,曰:「彼军士有如是之气,不可易也。」帅铁骑万人,鸣鼓而前。霸先谓僧辩曰:「善用兵者,如常山之蛇,首尾相应。贼今送死,欲为一战。我众彼寡,宜分其势。」僧辩从之,以劲弩当其前,轻锐蹂其后,大阵冲其中。景遂大溃,弃城而走。
【译文】
大凡对敌作战,如果我军兵多而敌军兵少时,应当选择平坦开阔的地域来战胜敌人。如果兵力对比我五倍于敌时,就要分兵以三份的兵力为“正兵”进攻敌人正面,以二份的兵力为“奇兵”进攻敌人侧后;如果兵力对比我三倍于敌时,就要分兵以二份的兵力为“正兵”进攻敌人正面,以一份的兵力为“奇兵”进攻敌人侧后。这种分兵击敌的进攻部署,就是通常所说的,以主要兵力行正面进攻,以部分兵力行侧后袭击的前后夹击的战法。诚如兵法所说:“应当分散使用兵力时而不分兵,就成为自己束缚自己的‘縻军’了。”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大将陈霸先和王僧辩率军讨伐叛乱分子侯景,进至张公洲。梁军巨大战舰上旌旗高高飘扬,以横断江面、遮蔽天日之势,乘潮顺流浩荡而下。侯景登上石头城,望见梁军舰船的磅礴气势,不高兴地说:“敌军有如此雄壮气势,不可轻视他们啊。”于是,侯景亲率精锐骑兵万人,擂动战鼓而向前迎战。陈霸先见状对王僧辩说:“善于用兵打仗的人,能把部队指挥得如同常山之蛇那样,首尾可以相互救应。敌人现在前来送死,企图拚命一战。我军众多而敌军寡少,我们应当采取分兵击敌的战法去打击敌人。”王僧辩听从了陈霸先的意见。梁军以一支配有强弓硬弩兵器的部队迎战敌人正面,以轻装精锐骑兵袭击敌人侧后,而以主力部队冲击敌军中央,把叛军打得大败,叛首侯景则弃城逃跑。
【赏析】
本篇以《分战》为题,顾名思义,旨在阐述在何种条件下实施分兵击敌和怎样分兵击敌的问题。它认为,在敌寡我众的条件下作战,为实施分兵击敌的指导原则,在利用地形方面,要选择平坦宽阔的地形条件;在兵力部署方面,要以主力担任正面进攻(“为正”),以一部担任侧后袭击(“为奇”),即是做到“一以当其前,一以攻其后”。这样,才能打败敌人。本篇这里引自《唐李问对》的“分不分为縻军”,縻军者,受束缚的军队也;句意是,在应当分散使用兵力时而不分散兵力,就成了自我束缚的军队了。实战的表明,集中兵力,是战胜敌人所通常运用的主要作战原则,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分散使用兵力,亦即分兵以击敌,同样也是战胜敌人必不可少的作战原则。不懂得或者不善于集兵以击敌,固然不能战胜敌人,而不懂得或者不善于分兵以击敌,同样也不能战胜敌人。本篇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这是很可贵的。南朝梁元帝承圣元年(公元552年),梁将陈霸先与王僧辩等率军平定侯景叛乱之战,就是运用分兵击敌指导原则的成功战例。当时,叛首侯景据守石头城,陈霸先率领优势兵力,采用分兵以击敌的作战原则,“命诸将分处置兵”(见《陈书·高祖本纪》),对侯景叛军形成了四面包围之势;在交战后,又能运用奇正交错的战法,“以劲弩当其前,轻锐蹂其后,大阵冲其中”,结果大败叛军,迫使侯景弃城远逃,从而取得了平叛作战的决定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