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门(共计十科,七十有五条,多属治国平天下之事)
万恶之首,实唯邪婬。况居高位,式化匪轻〖式化,以自身为榜样教化民众〗。作君股肱,纳诲宜勤。为民父母,训俗须殷。敢竭刍荛,献之公庭。扩而充之,存乎其人。
翼赞皇猷第一
辅君以清心寡欲;时陈福善祸婬之理。
不进婬书;不献美女 。
常言少置妃嫔。
疏请禁天下编辑婬书;裁节梨园教坊〖戏班及教习 场所〗;流通三教典籍。
(八条,初成主德,次尽臣道,次福及宫中,末恩流海内。)
鼓励风俗第二
增修节义传;赠义夫、节妇匾额,仍不许置酒高会;刊行善书;严丧中娶妻生子律。
禁畜娼优;禁编造婬书;禁卖小说;禁写春画;禁造泥美人;禁货婬药及婬具;禁帾齤搏;禁掠卖男女;禁赛会迎神〖赛会,用鼓乐等迎神游街〗;男女无故不入尼院;妇女不艳游。
妾不衣帛;婢无膏沐;税沽酒。
(十八条,初尚礼教,次禁嚣靡,末崇节俭。)
约束军士第三
严禁奸婬虏掠。
不许混入尼庵。
(二条,初通禁,次特禁。)
不轻准呈状第四
离人夫妇;株连尼孀。
奸情无实;童年男女。
(四条,初存厚,次原情。)
勿逮妇人第五
非关大逆;事在赦前;有夫男者。
适欲遣嫁;新婚之女;临产之妇。
我将远出;我方醉怒。
(八条,初论事,次谅情,末审己。)
勿轻逮妇人第六
良时令节;酷暑严寒;事尚可迟。
路远经宿。
可以调和;势家所讼;未经三思。
现在出家;多年守寡;良家之女;有孕之妇;新遭火盗。
(十二条,初揆时,次度地,次量事,末观人。)
谨防物议第七
不以美女 幼童结权贵;不纵幕宾及子弟、亲戚、仆从游妓馆;不于任所纳妾联姻。
不赏花玩月;不受助婬药饵;不纳舞女歌童;不赴优觞妓席。
(七条,初恐失名节,次恐损威望。)
用刑仁术第八
生员犯奸,教官扑责;僧道违律,易服施刑。
妇人有罪,着衣行杖;重罪女犯,另置一牢。
(四条,初贵贱有等,次男女有别。)
毋置妾第九
有子;年老;姬媵满前;已造婬业。
家有悍妻;有俊仆;多方求子不效。
自身显达,妻在故乡。
(八条,初论理,次量势,末度情。以下通士庶。)
不敢作妾第十
同姓女;儒家女;尼孀女。
祖、父之婢。
(四条,初以在外者言,次以在家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