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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的理想国:成都物候记》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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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这个时候吧,突然,经常作怪的胆突然从B超机荧幕上消失不见了。虽然肯定它可以没有从肚子里破壁而去,但随便哪个医生来也找它不见。诊断是那个分泌胆汁的小皮囊像沙漠里的湖一样,神秘地干涸了。
    医生的建议,打开肚皮,拿掉它,不然,这东西不止是望之不见,还可能引起复杂的病变。术前准备的时候,我在床头上放了好多本书,认真读,并在电脑上敲打读书笔记。一方面当然是自己该读书时没机读书的机会,身体中的器官都开始衰退时,才在这儿恶补。更重要的还是让自己分分心,不要去想像自己被剖开肚皮时的难过时刻。想到自己生下来那么浑然天成的身体最柔软的部分将要锋利的刀刃轻快划开,心头不时掠过隐约而锐利的恐惧。这念头实在挥之不去,看书也不能将其忘记时,只好出去走路,身体疲惫后,入睡似乎要容易一些。术前的夜晚,更要出去走路。那夜,走在锦江边上,突然从朦胧路灯光芒中突然嗅到一股浮动的暗香。于是,不由自已地停下来,深深呼吸,让那令人香气充满心胸同时,还将自己薄薄地环绕。此时,幽暗的锦江水上浮动着两岸迷离的灯光。于是,心安。于是,拨开树丛见到了那树早开的蜡梅。
    那一夜,回到医院也睡得空前安详。
    我是一个爱植物的人。爱植物,自然就会更爱它们开放的花朵——这种自然演化的一个美丽奇迹。因为,植物最初出现在地球上时,是没有花的。直到一亿多年前,那些进化造就的新植物才突然放出了花朵。虽然,对于植物本身来讲,花意味的就是性,就是因繁殖的需要产生的传播策略。但人从有最初的文明以来,就在赞叹花朵匪夷所思的结构,描摹花朵如有神助的设色,提炼或模仿令人心醉的花香。
    读书的习惯没有让我心安,而爱植物,爱花的习惯却助我度过了一个心理上的小难关。
    有了这个经历,术后出院,第一件事情,就是想在春寒料峭中去看梅花。
    这件事让我又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是可以对一件事情上瘾的,尤其是当这件事情无论里里外外,都显得美好。
    是的,我就对观察和记录植物上瘾已经好些年了。有朋友善提醒过我,不要玩物丧志,但我倒自得其乐,要往植物王国里继续深入。文字记录不过瘾了,又添置了相机,学习摄影,为植物们的美丽身姿立此存照。这么做有个缘故,我曾对记者说过,我不能忍受自己对置身的环境一无所知。这句话写到了报纸上,有人认为是狂妄的话,我却认为这是谦逊的话。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人走在不同的道上,对世事的理解已可以如此南辕北辙,如此相互牴牾。我的意思并不是自己能通晓这个世界。我的意思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就要尽力去了解这个世界。既然身处的这个自然界如此开阔敞亮,不试图以谦逊的姿态进入它,学习它,反倒是人的一种无知的狂妄。
    这个世界对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真的是太过阔大。我开始观察植物的时候,也仅局限于青藏高原,特别是横断山区这一生物特别丰富多样的区域。这不仅因为自己在这一区域出生,成长,更因为这是我写作的宝库,这许多年来,我不断穿行其间。就在这不断穿行的过程中,有一天,我突然觉悟,觉得自己观察与记录的对象不应该只是人,还应该有人的环境——不只是人与人互为环境,还有动物们植物们构成的那个自然环境,它们也与人互为环境。于是,我拓展了我的观察与记录的范围。
    这样直到2010年,旧病发作,进医院,手术,术后康复。一时间不能上高原了。每天就在成都市区那些多植物的去处游走。这时蜡梅也到了盛放的时节。我看那么馨香明亮的黄色花开放,禁不住带了很久不用的相机,去植物园,去浣花溪,去塔子山,去望江楼,将它们一一拍下。过了拍摄的瘾还不够,回去又检索资料,过学习植物知识的瘾,还不够,再来过写植物花事的瘾。这一来,身心都很愉悦了。这个瘾过得,比有了好菜想喝二两好酒自然高级很多,也舒服很多。
    自从拍过蜡梅,接着便大地回春,阴沉了一冬的成都渐渐天青云淡。玉兰,海棠,梅,桃,杏,李次第开放,也就是古人所说春天的二十四番花信的接踵而至。于是,我便起了心意,要把自己已经居住了十多年的这座城中的主要观赏植物,都拍过一遍,写上一遍。其间,从竺可桢先生的文章中得来一个词:物候。便把这组原来拟命名为成都草木记的文章更名为《成都物侯记》一一写来,加上自已拍的照片,陆续发在我的新浪博客上。没想到就有网友送上称赞,甚至订正我的一些谬误,更有报刊编辑来联系刊发。本来是在写作之余娱乐自己的一件事情,居然有人愿意分享,这对我也是一种鼓舞。本来计划一年中,就把成都繁盛的花事从春至秋写成一个系列。也许是做这件愉快的事情,身体康复也比预计快了很多,我这个不能在一个地方呆着不动的人,便频繁离开成都,去深入青藏高原,去国内国外开阔眼界,出去一次回来,往往已错过了某种植物的花期。以至于一年可以完成的事情,竟用去了两年时间。既便如此,还是有几种该写的还没有写,就有凤凰联邀约结集出版,若有补写,也要待到有机会重版时加入了。
    曾经读到过美国自然文学开创者之一,环保主义者先驱的缪尔的一段话,如果一个人不能爱置身其间的这块土地,那么,这个人关于爱国家之类的言辞也可能是空洞的,——因而也是虚假的。此时我在上海出差,农历新年初七,杜甫当年在成都写“草堂人日我归来”那个人日,不在自家书房,无法查到原话,但大意如此,不会错的。
    我在成都生活十多年了,常常听人说热爱成都的话。但理由似乎都比较一致地集中于生活享受的层面。我也爱这座城市,但我会想,还有没有别的稍离开一下物质层面的理由。即便是就人的身体而言,似乎眼睛也该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感官。而且,眼睛这个器官有个好处,看见美好的时候,让我们反省生活中何以还会有那么多的粗陋。可以引导我们稍稍向着高一点的层面。帕慕克说过:我们一生当中至少要有一次反思,引领我们检视自己置身其中的环境。
    我觉得,自己写这组这座城市的花木记,多少也有点这样的意义在。
    因为,这不是纯粹科普意义上的观察与书写——虽然包含了一些植物学最基本的知识,但稍一深入,就进入了这座城市的人文历史。杜甫、薛涛、杨升庵……几乎所有与这个城市历史相关的文化名人,都留下了对这个城市花木的赞颂,所以,这些花木,其实与这座城市的历史紧密相关。驯化,培育这些美丽的植物,是人改造美化环境的历史。用文字记录这些草木,发掘每种花卉的美感,同时也是人在丰富自己的审美,并深化这些美感的一个历程。在教育如此普及的今天,我们反倒缺乏美的教育。文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在于这种美的教育。我想写下这些文字,如果不能影响别人,至少也是写作者自己的一种自我教育。
    我也出过十来本书了,却从来没有给自己的书写序的经历。这次,出版方说,要有这样一篇文字,这本书体例上才显得完备,我不想负了他们想把这本书做得漂亮一些的好意,轻易便破了不给自己写序的规矩。但有什么好写呢?前面发过的那一点议论,其实也在本书中那些文章中发过一些了。再多说,有小瞧读者的意思,便把这本对我来说属于“意外”的书的缘起写在这里,算是对这个“意外”的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