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看一眼顾忆笙,直接打断她想要拒绝的话,目视前方发动了汽车。
路上有点堵车,两人又一直没有说话,车厢内的气压很低,顾忆笙觉得呼吸困难。
“你的眼睛,好了哦?”她没话找话。
“不然呢?瞎子也能开车?”他打开车窗,左手手臂横放在车窗上,斜眼看她,嘴角微微上扬。
顾忆笙有点看不懂他的笑容,像嘲讽像轻蔑又像是厌恶——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的请她吃饭呢?她不懂,不过她明白林朗讨厌她也是应该的。
顾忆笙坐直身体,目视前方,不再自找没趣的寻找话题。如果林朗想让这气氛僵掉,那就僵到底算了。她自暴自弃。
“你不是变得很开朗了吗?怎么和我在一起就又很沉默呢?是我没魅力是不是?”在摄影棚的时候他发现她比以前爱笑了,和很多人都能聊得很开心,特别是和那个长得一脸痘痘的灯光师小铁。他居然还比不上他?想到这些,他语气不由坏到极点。
顾忆笙觉得再遇后的林朗简直莫名其妙:“他们都是我同事……我们很久没见了,有点生疏了吧。”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了,但是发生的事情不能当没发生过。她始终是对不起他,对他有所愧疚。要多厚脸皮,才能在明知道伤害了对方,经年之后再相遇,依然言谈甚欢呢?反正她顾忆笙做不来。
好,是他自作多情……一直都是他在自作多情!林朗的脸色变得很臭,直视前方。刚好红灯跳转成绿灯,他猛踩油门就飞了出去。
顾忆笙吓得差点叫出来。她看看像是要变成一座冰山的林朗,默默的抓住了车窗顶部的手把。
如果赵一芒是喷火龙,那么林朗就是喷冰龙吧?他们两应该在一起!
晚餐是在装修得颇有几分明清古风的铭记公馆吃的。菜肴制作的精致美丽,服务生彬彬有礼,可是顾忆笙实在没有什么胃口。
五年的时光,已经让熟悉的面目变得陌生,曾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熟络因为长久的分别而消失殆尽,那些曾经的伤害和疑问似乎也没有了重新追究的必要,剩下的只有尴尬和忐忑。而最让顾忆笙觉得悲剧的是:时间让林朗变得越发美好,却始终没有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她在他面前,似乎始终是一只羽翼灰暗的丑小鸭。
铭记公馆的大厅里挂着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顾忆笙的位置不是最好的观看位置,但是为了避免和林朗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她假装很认真地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部以2003年非典为背景的小成本电影。林朗顺着顾忆笙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电视,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语气不紧不慢地说:“其实我挺怀念那一年的。”
心脏像被人轻碰了一下,微微酸涩和疼痛的感觉从那个接触点迅速蔓延开来。她不知道林朗是什么意思,看着他熟悉又陌生的脸,回忆像海啸般向她席卷而来。
第9节: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 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9)
她想起那时候的林朗,干净的像水一样的纯净少年,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像某种纯真而可爱的小兽。他善良,热情,纯真,对任何人不设防,并不因自己家境殷实就趾高气扬,也不会为了保持形象而虚伪圆滑。
2003年非典正盛的时候她得了急性肺炎,别人都怕得要死,只有林朗勇猛地拽着她打车送她去医院……
回忆被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
“对不起。”顾忆笙翻了半天她的超级大包包,好不容易才找到手机,刚一接通,赵一芒暴躁的声音立刻响起:“顾忆笙!我不是说了吗?我的电话10秒之内必需接!”
“对不起啊,下次改进。”很没出息的连声道歉,惹来对面的男人阴沉地一瞥,顾忆笙拿电话的手不由抖了一下。五年前那个明亮美好的少年似乎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英俊但阴沉的男人……
赵一芒打过来是询问封面的拍摄情况,顾忆笙向他报告完毕之后,又想着或许时间长一点他就能把怒气消化得多一点,所以把准备明天再报告的关于林朗没穿他准备的服装的事,在电话里告诉了赵一芒。
没有任何悬念的臭骂通过电波源源不断地从手机里传出来。顾忆笙瞄到林朗的表情越来越阴沉,尴尬地对他笑笑,把手机放在一边,想等赵一芒骂累了再和他说再见,没想到林朗把手机拿了过去。顾忆笙想要抢夺手机的手停顿在半空中,脸上露出“死定了”的表情
“我以为赵编辑是一个温和的人。”微微眯着眼睛,好像心情很好又好像很不好,令人琢磨不透。
赵一芒是很温和啦——当然只是在“有时候”,对“有些人”。
“我是林朗,为了感谢顾小姐今天的辛勤工作,我在请她吃饭……嗯,衣服这个事情,我觉得我自己就是设计师,穿我自己设计的衣服可能更能体现我的风格和特点……嗯,好,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合作。再见。”收线,林朗把手机还到顾忆笙手里。
顾忆笙简直要哭了,她可以预想明天去上班会被赵一芒轰炸的有多惨。她是全杂志社最勇猛,最经得起赵一芒“炮火”洗礼的人,可是这不代表她很高兴没事就被他炮轰一顿。
吃饭的时候是尴尬的沉默,可是吃完饭就是忧伤的沉默了。顾忆笙一声不吭地乖乖爬上林朗的车,报了一个地名。
到达目的地之后礼貌的道谢,并且很虚伪地说了句“下次我请啊”——不过肯定不是那种高档餐厅,她可请不起。顾忆笙拉车门——呃,打不开?
再一次试图拉车门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人用力的掰过去,然后按在车门上,再然后是放大到有点吓人的林朗的脸。
“怎,怎么了?”她紧张到声音都微微发抖。
“你没什么话想和我说吗?”在英国的五年,他始终无法忘记顾忆笙,关于她的回忆像长在了他脑海中一般,扔不掉,忘不了。那个大雨夜也成为他最痛苦的回忆。她明明是喜欢他的啊,她明明喝醉酒后趴在他的肩头,一遍一遍地说:“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这难道都是骗人的吗?
顾忆笙不知道林朗想让他说什么,只觉得眼前的他陌生到让她害怕:“你放手,你弄疼我了。”
林朗沉默地瞪着顾忆笙,眼神凌厉而阴冷,有一种恨不得立刻掐死她,但又因为什么原因犹豫了的感觉。
他突然放开了的她,打开车门,下逐客令:“下车!”
顾忆笙踉跄地跳下车,还没站稳,林朗就一脚油门,银色的尼桑怒气冲冲地飙了出去。她狼狈地站在路边,望着林朗的车迅速缩成一个小小的圆点,随即消失在她的视野里。温柔的夕阳涂抹满她的额头和脸颊,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在这一刻才“趴”一声,彻底松懈下来。
顾忆笙转过身向租来的小公寓方向走,快走到楼道口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哭。
为什么还会哭呢?不是说好了要忘记的吗?不是已经忘记了吗?
第10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1)
第二章 {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少年林朗站在那个光线不甚明亮的楼道口,背后是一边白光。
他的出现好像拨动了大束大束的光线,带着它们一起拥挤进阴暗的楼道里,
让刚才还背光的楼道在一瞬间就明亮起来。
【一】这一季的蝉鸣像突然被放大了无数倍,在顾忆笙的耳边嗡嗡作响
“我的帽子呢?黑色那顶,快拿过来!”
“李聪聪,你刚才跑哪去了,下个节目就是你了!”
“啊,谁拿了我的背包,备用带还在里面呢。”
……
后台乱糟糟的,来自各个学校参加演出的学生和老师跑来跑去做着最后的准备。整个后台像一个喧嚣的战场,只有最不起眼的角落是安静的,十四岁的顾忆笙抱着她的小提琴独自坐在那里。
全市中小学生文艺汇演,顾忆笙所在初中选送的节目是交响乐演奏。因为其中一个小提琴手前几天吃坏肚子不能上台,所以学过四年小提琴的她被临时抓来替补。在这之前,学校的乐团已经排练了有一个多月,团员之间都很熟悉,此刻正在后台嘻嘻哈哈的闹作一堆,只有新来的顾忆笙像一座小小的孤岛。
好吧,没人理她最好,因为她也不知道要和他们说什么。顾忆笙抱着小提琴的姿势很像是抱着家里的小狗,好像那样就能汲取到一点勇气和力量,支撑她等下在台上完完整整地把曲子拉下来。
人在紧张的时候,就会一直想上厕所。
从进后台到现在不过半个小时,顾忆笙已经去了三趟厕所了,可是没过几分钟,那种憋的慌的感觉又再一次袭来。
“那个……拜托,可不可以再帮我看一下琴?”顾忆笙轻轻拉了拉那个圆脸的女生的衣角——她叫许榕榕,是整个乐团里第一个对她微笑和她说话的女生。
“你又上厕所?”许榕榕露出一个很惊讶的表情,随即弯起月牙笑眼说,“快去吧,等下马上要上场了。”
“谢谢。”顾忆笙感激地冲她笑笑,转身就往外跑。跑到门口时想起忘记带纸巾,又折回后台。
“你和那个顾忆笙关系很好吗?”
第11节:{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 就以为和他能永远(2)
尖细的女声穿透人群直扎入顾忆笙的耳朵里,她愣在那里。
“开玩笑!”许榕榕的声音又高又亮,“我怎么可能和那个女的关系好!不过大家都一个团的,面子上总要过得去嘛。哎呀其实我烦也烦死了,总是跑厕所要我帮她看琴,我又不是她家保姆……”
顾忆笙的脑袋里发出“嗡”的一声,有一根极细小的血管好像爆掉了。她飞快地转身,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假装自己没有听到那些话,偷偷剪掉那一段多余的时光,远远的丢在身后。
厕所离礼堂有些远,在教学楼的二楼。从楼梯上下来的时候,背光的楼道显得微微阴暗,楼梯口像一个光明的甬道出口,大束的明亮光线堵塞在门口。
顾忆笙上完厕所还在恍惚,屁股忽然被人狠狠拍了一记,然后是男生恶作剧似地大笑声:“蒋豆豆……”
声音在看到顾忆笙通红的脸后戛然而止。
顾忆笙的身体大半还淹没在阴影里,只有脸上被打了一小束阳光。通透的光线让她的窘迫无处躲藏,鼻尖上布满了密密的细小汗水。
彼时的顾忆笙留着男生般的短发,从背影看像极了瘦弱的男生,可是从正面看就是百分百的女生,瘦弱的,纤细的,如同一只迷了路的蝴蝶,在陌生人的手背上扑闪着翅膀,会随时消失在空气里一样。
时光有一瞬间的静止。
“对,对不起,”男生打破这沉默,尴尬地说,“……我以为,以为你是我同学。”
顾忆笙仍慢半拍地愣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中的弦如同被拉长了数倍的细丝,而脸红得则像是会爆掉一样。
“对不起啊。”男生再次为自己的鲁莽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