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着书店的包走进套房,轻轻把钥匙放在前厅的桌上。他从走廊看到卧室的门还关着,便走进阳光灿烂的大客厅。
高背椅的扶手上搁着昨天的《先驱报》,看了一半,咖啡桌上有一盆水果,少了一个苹果和塔状鲜花,所有的东西和原先在二楼那个小一点儿的房间里摆放得一模一样。
昨天晚上他在市里和客户见面后,去了肯辛顿一个他喜欢的小地方,准备和伊芙在那里吃饭。他按时到,点了一杯威士忌和苏打水,以为她几分钟后会到,可喝完第二杯酒,还没见她,他开始担心起来,她是不是没找到地方?是不是忘了餐馆的名字或碰头的时间?他想回旅馆找她,可如果她已经在路上了呢?他正琢磨该怎么办,餐馆女招待拿着电话来了。
是克拉里奇的电话。这位经理忧郁地解释道,十年来第一次,旅馆的电梯出了故障,罗斯小姐在楼层间被困了半小时,不过她安然无恙,已经过来了。
尽管他坚持说没有必要,经理还是执意要给他和伊芙换一间更好的套房。
十五分钟后,伊芙到了,这场事故对她没有丝毫影响,相反,她兴致很高。电梯在下降中不幸出了故障,里面除了开电梯的小伙子,另一位乘客是拉姆齐夫人。小伙子像极了好莱坞电影里的暴徒,屁股口袋里插着一瓶爱尔兰威士忌。拉姆齐夫人是一位贵族的妻子,一头银发。若是缺演员,她可以到好莱坞去饰演她这一类角色。
饭后他们回到旅馆,屋里有一张手写的便条,邀请他们第二天晚上出席拉姆齐爵士及夫人在位于格罗夫纳广场的住所举行的派对。接着旅馆经理把他们引到五楼的新套间。
他们所有的行李都已经被巧妙地搬到位,衣服挂在双开门的衣柜里,按原来的样子排好——左边是外套,右边是衬衫。他的剃刀,放在洗脸池的玻璃架上,就连原来随手放的东西——比如安妮送来的与鲜花一起的小小欢迎卡——也依然歪斜地摆着,像是不经意地扔在那儿似的。
对细节的这种关注我们也许只在一个完美的犯罪现场才会看到。
他走到卧室,轻轻打开门。
床是空的。
伊芙坐在窗前,在看一本时尚杂志。她穿一件春季的衬衫,遮了大半身子,脚上一双浅蓝色拖鞋,头发松散垂肩,双脚赤裸,抽着烟,把烟灰磕到窗外。
——早上好,她说。
他吻了她一下。
——睡得好吗?
——香得很。
床上没有碟子,咖啡桌上也没有。
——吃早餐了?他问。
她举起烟。
——你肯定饿坏了!
他拿起电话。
——亲爱的,我知道怎么叫房间服务。
他放下电话。
——出去转过了?她问。
——我不想吵醒你,在楼下吃的早餐,然后去散了个步。
——你买了什么?
他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她指了指。
他忘了自己手里还拎着那个书店的包。
——一本旅行指南,他说。我们晚些时候可能要去参观一些景点。
——景点恐怕得排在后面,我十一点弄头发,中午修指甲,四点宾馆送茶,还有一个介绍王室礼仪的专家!
伊芙扬起眉毛笑了笑。学习王室礼仪这种事情颇能激发她的幽默感,而他看上去像是准备让她扫兴。
——你不用待在这里,她说。干吗不排头一个进博物馆看看?还有更好的事,干吗不去买巴奇提到的那种鞋子?你不是说要是会面顺利,你就买一双鞋来犒劳自己吗?
的确,他是这样对巴奇说过,而且会面的确顺利。毕竟,他拥有全部的特许权,这个世界别无选择,只能把路铺到他的门口。
他坐电梯下楼,一边告诉自己,如果看门人不知道那家鞋店在哪儿,他就不去。可看门人当然知道那家鞋店在哪儿。他说得很清楚。对克拉里奇的客人来说,只有这家鞋店值得一去,别无他处。
他第一次逛圣詹姆斯街就路过了那家鞋店,但没注意到,他还不习惯英国的商铺规范。在纽约,一流的鞋店要占据一个街区,有三色霓虹灯招牌。在这里,鞋店只有报刊亭那么宽,乱哄哄的。但这表示店铺极受欢迎。
尽管约翰·洛布鞋店外表寒碜,但据巴奇说,再没有比它做的鞋子更高档的了。温莎公爵在这里买鞋,美国演员埃罗尔·弗林和查理·卓别林在这里买鞋,这儿的修鞋技艺已臻巅峰。这一行业的层层遴选由它说了算。约翰·洛布鞋店不仅做鞋,还真的用石膏把你的脚形拓下、保存起来,不管你什么时候需要,他们都能给你再做出一双一模一样的鞋子来。
他站在鞋店的窗外朝里盯着,心想,石膏鞋形——这颇像复制死去的诗人的脸形或复制恐龙的骨架。
一个穿白色西装的高个子英国人走出店外,点了一支烟。他出身优越,教育良好,穿着讲究,也像是层层遴选中的胜出者。
那个英国人也迅速对他进行了同样的评估,将他列为同一等级,向他点点头。
——天气不错,英国人说。
——是的,他表示同意,流连了一会儿。他本能地知道,只要这么做,英国人肯定会递来一支烟。
在圣詹姆斯公园,他坐在一张漆过的陈旧长椅上,享受着那支烟。它和美国的混合烟味道大不相同,这既令人失望,也令人愉悦。
公园里阳光明媚,风景怡人,却空空荡荡,这有些怪,现在肯定是一个中间时段——介于赶着上班与午饭休息之间。他这个时候来,真是走运。
在草地另一边,一位年轻妈妈把六岁的孩子从那排郁金香花丛中赶出来。不远的长椅上,一位老人打了一阵子瞌睡,正要把一包坚果撒到地上,一群松鼠聪明地聚集在他脚边。最后的花朵从一棵樱桃树上飘落,树顶上飘过一片云,模样像意大利汽车。
他熄灭烟头,直接丢到地上似乎不妥,于是他用手帕把烟头包好,放到口袋里,然后打开书店的包,拿出那本书,从头读起来:
我写下以下的文字,篇幅很长,这时的我独自一人,生活在森林里,离有人烟之处有一两公里远。我住的屋子是自己建起来的,就在瓦尔登湖岸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