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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77》正文卷 139.我儿天赋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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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八月中旬。

    下里湾这边刚刚忙完双抢,大队全体社员顾不上休息,又拿起铁锹和锄头,登上坛山。

    正是苏柔长眠的那座山头。

    在公社和县林业局的帮衬下,总共34800株杜鹃花,已经全部到位。

    这个数量是林业局的专家根据土地面积和株距计算过的,刚好完全覆盖整座坛山,还稍有富余,以便补充损耗。

    价格也不算贵,这年头一般花卉并不值钱,哪怕在城市中也鲜有人有养花的时间与雅致。

    一共花费了将近四千块钱,除去运费,平均每株大概也就一毛钱。

    烈日炎炎,大家不辞辛劳,干的很卖力。

    郭永坤本有意给他们发些工资,可没有一个人愿意要,有些甚至生出火气,也只好作罢。

    于是便买了些茶叶和香烟,烧大锅茶,谁要喝自己打,香烟也放在旁边,想抽的自己取。

    大家伙儿比拿到钱更开心,而且很自觉,哪怕是几十年的老烟枪,一天也就抽个几根,绝不多拿。

    干了几天之后,前头山那边的双抢也结束了。

    赵大龙扛着锄头,又带来几百号人。

    大家分工明确,搬苗的搬苗,栽树的栽树,浇水的浇水,进度很快,不过十几天时间,工程便接近尾声。

    一晃,郭永康来这边已经两个多月。

    他是不急,三个月的期限少一天他都不会离开,然而河东那边,却已然炸开了锅。

    83的风暴已经形成,凛冬将至!

    冯家急着结案。

    他们甚至放弃了挣扎。

    可郭永坤就是不回,而且他的理由很充分,派出所都没辙。

    你对象死了,你不去看看?

    至于当事人郭永慧,他们更不敢打扰,人家姑娘以年级排名第一的成绩保送研究生,目前正值学习的关键时期,一个市级机关犯神经才敢跑到北大要人。

    冯家两口子这下连脾气都不敢发了,天天抹黑往老郭家跑,弄得李秀梅烦不胜烦。

    但即便如此,她也没给儿子打过一通电话,因为她觉得儿子替那位苏姑娘守孝的事情很对。

    其他的都得放一放,她又不懂政治。

    最终,冯家两口子实在熬不住,直接杀了过来。

    他们倒也有自知之明,知道郭永坤不会鸟他们,有意向当地政府施压,以他们的头衔,来到地方上,向来更加管用。

    然而这次他们失算了。

    公社书记李海生就一句话——等一等吧。

    冯大海气得连桌子都掀了。

    李海生干脆懒得鸟他。

    你能奈何我?

    今时今日的红阳公社可不比70年代,有前头山这个全国先进集体在,你不过就一个市副局,就是省的又怎样?

    想动他李海生,那你最好有一个堂堂正正的理由。

    这几年他接待的首长可不在少数。

    就是这么霸气!

    冯家两口子走投无路,只好硬着头皮找上郭永坤,而此时,他正好在苏柔的坟前。

    或是说大白天的他必然在。

    “小郭,求你……”

    “滚!”

    沈芳一句话还没说完,郭永坤就发了飙,王八蛋,狗屁倒灶的事情居然弄到这里。

    “滚不滚!”

    冯大海刚准备说点什么,哪知一只锄头柄照脸呼来,打得他白眼一翻。

    “你敢打我?”

    冯大海捧着脸惊呆了。

    旁边的沈芳同样如此。

    郭永坤根本不废话,再次用行动证明,扰佳人美梦,天王老子他都敢打!

    山底下的刘德成等人瞠目结舌。

    他们之所以硬着头皮没有陪同领导上去,就是感觉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但也万万没想到,郭永坤居然这么大胆子。

    冯大海扬言要报警。

    郭永坤嗤之以鼻,他要真敢报,敬他是条汉子。

    过来走后门的人,什么时候这么嚣张了?

    上面要下狠手,但没规定你儿子的案子就得马上了结,早干嘛去了?

    赶走了豺狼,郭永坤的日子又安静下来,每日白天在山上陪苏柔说话,赏着漫山牡丹……当然,还没开花。

    郭永坤都能想象到,待到明年春天,这里必将是一片红艳艳的花海。

    亦如她的梦境。

    晚上便会回到苏柔住了七年的那个半山腰的小房子。

    屋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化,依然残存着她的气息,一股幽香,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但郭永坤知道,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十天之后,三个月圆满结束。

    “我要走了,你承诺过的,会好好照顾自己,记得吗?”

    苏柔的坟前,他没再哭……实际上已经很久都没哭过,自从那晚看完信,并答应她的时候起。

    目视着石碑,脸上挂着微笑,眼里透着爱意,如同在与恋人道别。

    “记得我们的约定,明年花开的时候,我会再过来,你也要在。”

    郭永坤信命,至少这辈子他深信不疑,也信生死轮回。

    其实这三个月来他一直思考一个问题:人死了会去哪里?

    他指的是灵魂。

    只是这个问题太过深奥,他想了三个月依然毫无结果,但他坚信不会是幻灭,必然存在于某个地方。

    一定是这样!

    “走了。”

    说罢,郭永坤将手中托刘金宝搞来的一瓶五粮液,整瓶倒下。

    酒水透过泥土,很快消失不见。

    ……

    回到这边虽然已经三个月,但这还是郭永坤第一次踏入前头山。

    这里的变化很大,村里修了水泥路,过去的大队部也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幢两层红砖楼。

    门前有一座高台,其上鲜艳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扬。

    大队又有了新产业,除去养猪场外,还多了养鸡场和饲料厂。

    郭永坤倒也不显意外,作为大包干的起源地,这些变化都在情理之中。

    “永坤来了!”

    “吃饭没?”

    “对呀永坤,要不上我家吃吧?”

    “是啊,到我家喝杯茶也行啊!”

    遇到的每一名社员都以礼相待,一脸关切。

    实际上郭永坤也曾设想过自己再回前头山的景象,最悲惨的画面是被大家伙儿绑手绑脚,千夫所指。

    但真的从未想过会是这番模样。

    苏柔的过世,早已让大家忘掉了那段恩怨,如今即便私下谈起,更多的是当成一个段子,而且蕴含着一种道理,关于爱情。

    只是下乡人文化水平有限,知道是那个意思,很难表达出就是了。

    郭永坤逐一搭着话,不过委婉拒绝了他们的好意,他已经托刘金宝买好了车票,就是今天下午的车。

    所以他无法在这边久待。

    其实该见的人,这三个月基本都见过,包括李海生都特地来探望过他。

    唯有一个,还未照面。

    不是人家不来,而是前段时间他的状态实在有些恍惚,怕吓到对方。

    那就是他的干儿子——赵小坤。

    就冲这个名字,还有什么好讲的,这个干儿子他认定了。

    来到赵家时,老两口正在准备午饭,一见这位登门,也是高兴地合不拢嘴。

    如今前头山谁不念他?

    大家能过上这种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可以说全仗他。

    而他们家还有些不同,儿子娶媳妇儿是他借的钱,女儿出嫁,也是他帮忙牵的线。

    现在儿子和女儿都各有人家,而且过得不错,老两口是打心眼里感激他,已然当成了他们老赵家的大恩人。

    “老婆子,时间还早,赶紧杀只鸡,我去小店里找点卤料回来。”

    郭永坤拦都没拦住,索性就随他们去了。

    赵大龙给他沏了杯茶,搬出小马扎坐在屋前的小坪子上,一直留意着他的表情,没敢贸然开口说话。

    “嫂子和我儿子呢?”郭永坤笑着问。

    见此,赵大龙才算长出口气。

    同样笑着说,“你嫂子回娘家了。”

    然后还扯着嗓子大喊道:“小坤!”

    一个奶里奶气的小不点,像只企鹅一样晃晃悠悠地从屋里摸出来,然后扒在屋门一侧,怯生生望着郭永坤,有些好奇。

    “还挺害羞。”

    郭永坤上下打量着他,虽然才两岁半,但个头已经不矮,六七十公分总有,模样果然像小光说的一样,随他母亲,大眼睛,挺鼻梁,很讨人喜欢。

    身板就随他爸,长手长脚,看起来很结实。

    “害羞?”赵大龙翻着白眼说,“现在还没混熟,待会儿你就知道害不害羞了。”

    郭永坤哈哈一笑,原来被这小家伙骗了,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赵小坤却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你谁啊,你叫我过去我就过去?

    “干爸这里有糖哦,要不?”郭永坤诱惑道。

    赵小坤心想干爸是什么东东,不过糖……他喜欢。

    两只藕段似的小手撑在高高的石头门槛上,屁股一坐,如同磨盘样90度一挪,人也就过去了,小腿飞快倒腾着,来到郭永坤身边,一脸希冀。

    郭永坤先伸手在他脸上扯了扯后,才从背包里摸出一只白手帕,摊开,里面是一对锃亮的银镯子。

    他们这一带自古就有给小孩子带银镯子的习俗,老旧话说是可以辟邪,但郭永坤知道,其实主要好处是杀菌,毕竟小孩子喜欢到处乱摸乱抓,而银器可以根据不同磁场释放出不等量的银离子,这玩意儿具有非常强悍的杀菌作用。

    只是那都是陈年往事,眼下哪怕在城市里,能给孩子带银手镯的人家也不多。

    赵小坤瞪着眼珠子一瞅,小嘴顿时翘得老高,这什么东西啊,说好的糖果呢!

    “永坤,这东西也太贵重了!”赵大龙蹙眉道。

    “怎么?我跟我干儿子第一次见面,送个小银饰,你还想拒绝啊?”

    赵大龙张了张嘴,无言以对,只好又望向儿子说,“还不谢谢干爸!”

    赵小坤却是两眼朝天看,这玩意儿他根本不想要,谢个啥?

    “诶~这个臭小子!”

    赵大龙顿时来了火气,就准备抽他两屁股,却被郭永坤笑着拦下。

    “行了,干爸说给你糖,就肯定会给。”

    说着,又从包里摸出一包大白兔奶糖。

    这些东西都是小光上次回去拿钱时,郭永坤让他顺便带的。

    不过他来了没多久后,又被郭永坤赶了回去。

    赵小坤一看这个,眼神才亮了,郭永坤扯开袋子,给他剥上一颗,塞进小嘴里。

    小家伙瞬间就有点发颠,一辈子没吃过这么都好吃的东西呀!

    兴奋地手舞足蹈。

    再看郭永坤,怎么看怎么顺眼。

    以至于郭永坤要给他带镯子,他两手一伸,半点不抗拒,爱咋地咋地的意思。

    中午吃饭时。

    小家伙的饭量,着实亮瞎了郭永坤的狗眼。

    一个才两岁半的孩子啊,放城关里估计还没断奶,而这小子却像个大人一样,他奶奶给他盛饭没有丝毫区别对待,跟郭永坤一样,满满一大碗……就是那种搪瓷碗,下乡人一般饭量大。

    郭永坤原本还笑着说他肯定吃不完,结果你猜怎么着?

    “奶,我还要。”

    一碗居然还不够,因为中午有好菜,烧鸡块!

    你怕是个饿死鬼投胎吧?

    郭永坤从没见过饭量这么大的熊孩子,他这一碗下去都饱焖了。

    关键这小子吃这么多,他也不胖,身材很匀称,只能用结实来形容。

    吃完饭后,赵大龙和郭永坤来到门外抽烟。

    “小坤,给你干爸搬张凳子出来。”

    郭永坤本没在意,可等到赵小坤费力地跨过门槛,然后将一张杉木靠背椅拖出来并举着一溜小跑时,眼珠子才瞪得滚圆。

    要知道那张椅子可比他两个人还大,而且杉木厚重,下乡人制给自家坐的,也舍得用料,一张怎么的都得有个二三十斤。

    他一个两岁半的孩子,才多重?

    脑子里不禁冒出一个狠人的名字:李元霸,天生神力?

    “让你搬凳子,搬张椅子干嘛!”赵大龙骂骂咧咧,却是见怪不怪。

    所以这小家伙并非什么超长发挥,平时就这个样子。

    捡到宝了!

    郭永坤心头一动,望向赵大龙说,“小坤力气好大啊!”

    “是啊,屁用没有,教他数数,从一到十教了半年都没学会,也就一把子力气,天生种田卖力的料。”

    “这话我不赞同!”郭永坤一本正经道。

    心里已经生出一个主意,这孩子,他打算培养。

    而且作为干爸,也是份内之事。

    “大龙哥,要不等小坤稍微大点,把他交给我吧。”他于是说。

    “交给你?带到省城?”赵大龙听完也是眼前一亮。

    种田倒土有多辛苦,他是心知肚明的,而且没什么出息,谁愿意自己的下一代还走这条路?

    如果没有选择就不说,但是他们现在有啊!

    眼前这位可是省城人,而且有文化有本事,甚至可以说很厉害!

    如果把小坤交给他来培养,必然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人生。

    “对。”

    郭永坤点头道:“反正离的也不是很远,坐大巴过去就三个小时,你跟嫂子合计一下,省城那边教育什么的肯定比这边要好。”

    “不用合计了!”

    赵大龙当即大手一挥,“就这么办!”

    他知道妻子必然舍不得,但这事没得商量。

    旁人盼都盼不来的好事。

    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