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知道,你以为自己已经阅遍世事。那是一群年轻的、奋斗着的白人中产阶级,在向你展示了他们生活中不堪的那一面之后,我还要让你看看老一辈的、富裕的白人中产阶级的不堪暗面。你或许有些失望吧。在一个令人兴奋的时期,满是富有想法和激情的年轻人,我从哈佛开始讲起,却只为了让你看一下午的肥皂剧。对此,我很抱歉,真的。但凡我知道任何激动人心的冒险,我都会把它们写出来,这点我向你保证。如果我在讲述的过程中,想到了什么令人激动的事,我会很乐意把它们插进来。在之前描述过的那些年里,也发生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柏林墙建起,约翰·福斯特·杜勒斯[1]上台,还有卡斯特罗——他可是自由党人的宠儿,直到后来,他把那些参透了他的马基雅维利式手段的人都给枪毙了,突然就成了恶魔。此外,一位寂寂无名的参议员获得了民主党的提名,并拉上林登·约翰逊[2]和他一起。
有时候,我在写这些时也会感到厌烦,就像你们读它时一样。当然,你们有的选择,可我没有。我之所以厌烦,是因为,你也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它确确实实发生过,它令人厌烦、痛苦,充满了绝望。我想,如果有另一种结局,我也不会感觉这么糟。当然,我不知道结局,因为我还活着。如果我不是活在这无以慰藉的孤独中,或许,我对事情的看法会不一样吧。那是一个无解的问题。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在大街上朝一个陌生人走过去,说:“我的孤独无以慰藉。”他可能会把你带回家,介绍他的家人给你认识,然后留你下来吃晚饭。可是,那并没有用。因为孤独并非渴望陪伴,而是渴望友善。友善是指人们能看到你的本性,那就意味着他们要有足够的智慧、敏锐和耐心,还意味着他们能接受你,因为我们看不到我们不能接受的东西,我们抹杀它,我们迅速把它塞进装着陈规陋习的盒子里。我们不会去看那些可能动摇我们精心建立起来的精神秩序的东西。我尊重这种希望灵魂不被打扰的愿望。对于人类来说,习惯是一件好事。比如,你可曾花几天时间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旅行?你早上醒来,忐忑不安,每天你都要找牙刷,因为你不知道昨晚把它放哪儿了,你还得回忆一下自己是不是把梳子和毛刷拿出来了。每天早上,你都要决定去哪儿吃羊角面包、喝咖啡、喝卡布奇诺,或者喝卡瓦汁。你甚至得想,该用哪一种语言。我从意大利去法国,就说了两个星期的“si[3]”,从法国去西班牙又说了两个星期的“oui[4]”。那还是很容易说对的词。因为你没有这种习惯,所以你要花很大的力气去度过每一天,这样一来,你的精力就所剩无几了。你见游客们眼神呆滞地望着几个教堂,还一边在旅行指南上查找它们属于哪个城市。你每天到达一座新的城市,都得花一两个小时寻找一家价廉物美的旅馆,你的整个人生都会处于维持生活的状态。
这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每个你新认识并且真正接受的人,都或多或少会打扰你的灵魂。你得变着法让他适应。像我这样的人,别人会怎么看我——我也不知道。中年主妇、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好女人,抑或疯女人,我真的不知道。可是,她们看不到我的本性。所以,我很孤独。我想,或许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本性是什么。你需要通过外界的反馈,才能看清自己。有时候,当我情绪非常低落时,就会想起彼得·斯捷潘诺维奇[5]的话:“你不得不爱上帝,因为他是你唯一可以永远去爱的人。”这句话对我意义深远,每当我念起它,就会热泪盈眶。我从没听别人说过这句话。但我不相信上帝,即便相信,我也无法爱他/她/它。我无法爱上一个我认为创造了这个世界的人。
哦,上帝(比喻地说)。人们应对孤独的办法,就是把自己放进比自己大的外物里,放进某个框架或目的里。可是,这些大的外物——我说不清是什么——对我来说,没有诺姆对米拉或布利斯对阿黛尔说的那些话重要。比如说,你真的关心1066[6]吗?瓦尔会叫道,那多重要啊,可我的学生们并不关心1066。他们甚至不关心“二战”或者大屠杀。他们甚至不知道珍·亚瑟[7]。对于他们来说,猫王只是那奇怪而与他们无关的过去的一部分。你或许会说,不,重要的往往是小事。可是,当你忙于应付诸多无关紧要的生活细节,你又如何能看清事情的全貌呢?当你回望人生的时候,能否指着某个地方(就像地图上的十字路口,或学者在研究莎士比亚时遇到的难题)说:“是这儿!一切就是从这儿开始改变的,就是这个细节把所有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
我发现,这很难做到。我觉得自己就像个疯女人。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那里乱七八糟的,堆满了房东留下的零散的旧家具,窗台上还有几株垂死的植物。我和自己说话,和自己,只有自己。如今,我已聪明到可以想出一段流畅的自言自语的对白。可问题是,没有人回应,除了我,再无别人的声音。我想听别人的真话,可我强调那得是真的。我和那些植物说话,可它们枯萎了,死去了。
我希望我的人生是一件艺术品,可是,当我回望它的时候,它就像你眼花缭乱时看到的凹凸不平的墙面。我的人生无计划地绵延,下沉,就像一条宽松的旧裤子,可不管怎么宽松,你还是穿得上。
就像米拉、瓦尔和其他许多人一样,我在后半生也回到了大学。我同时带着绝望和希望回到那里。那是一种全新的生活,它本该让你重获新生,让你光芒四射地进入一个新的旅程。在那里,你可以结交比阿特丽斯·波尔蒂纳里[8],让她带你去尘世的天堂。在文学里,新的生活和第二次机会,让你可以一睹上帝之城的风貌。可是,此刻我开始怀疑,以前读过的那些都是骗人的。你可以相信前四场戏,但不要相信第五场。李尔最后真的变成了一个整天胡言乱语的老呆子,他会对着燕麦粥流口水,能坐在位于斯卡斯代尔的里根家的炉火边,他就很高兴了。哈姆雷特收买了委员会,把克劳狄斯驱逐出境,然后自己当了国王,他穿着黑色皮衣和德国军靴宣布,乱伦者以死论处。他写信给他的表弟安杰洛,他们决定一起净化整个东海岸,于是,他们联合黑手党、海军和中情局,取缔了性的合法化。罗密欧和朱丽叶结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后来,因为她想回去读研,而他想住在新墨西哥的一个社区里,两人分手了。她现在靠救济金过活,而他留了长发,扎着印第安式头巾,常常把“噢呣”挂在嘴边。
茶花女还活着。她在波尔多开了一家小旅馆,生意还不错。我见过她。她亚麻色的头发褪了色,画着橘色系的浓妆,嘴角透出冷漠。她对苦艾酒、干净床单、瓶装橙汁和某些可供出卖的女性身体的价格了如指掌。她全身上下比以前丰满了许多,但身材还不错。她穿着闪亮的淡蓝色套装走来走去,或者坐在吧台前和朋友们说笑,同时留心着伯纳德的一举一动,那是她最近的情人,已经结婚了。除了爱上伯纳德令她偶尔脆弱,她是个坚强而有趣的人。别问我伯纳德有什么值得她如此迷恋的。她喜欢的不是伯纳德,而是爱情本身。她相信爱情,不顾一切地继续相信着,所以,伯纳德有点儿烦了。被人喜欢是一件令人厌烦的事。作为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她应该坚强而有趣,唯独不应该爱上一个人。一两个月后,当他离开她的时候,她会想要自杀。但是,如果她能够停止相信爱情,她就可以只是坚强而有趣,而他也会永远爱她。可若是这样她也会感到厌烦。于是,她不得不将他扫地出门。她选择停下来喘口气。
伊西和马克离婚后,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9]结婚了。结婚后,他们放浪形骸,纵欲无度。他们发现,舒适婚姻带来的快乐无法与打破禁忌带来的兴奋相比,于是他们在《波士顿凤凰报》上贴了一则广告,邀请男男女女来参加派对,和他们一起尝试禁忌的快乐。他们办了三次、四次甚至五次派对。他们抽大麻,甚至会吸一点儿可卡因,同时确保自己还有底线,至少还知道害怕当地的警察来找他们的麻烦。你也不要胡乱批评,至少,他们在守护自己的婚姻。而你呢?
过去的伟大文学作品的问题在于,它没有告诉你如何去接受真正的结局。在这些作品中,你要么结婚,从此以后过上幸福生活,要么就死去。可事实是,这两种都不是真正的结局。哦,你也确实会死,可绝不会在恰当的时候,你周围不会挂满情深意切的挽联,不会有满场的人见证你的痛苦。事实是,你要么结了婚,要么没结婚,从此以后你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但你仍要生活下去。那才是问题所在。你想想,假如安提戈涅[10]确实存在过,一年又一年,她一直做着安提戈涅,那不仅可笑,而且让人厌烦。所以,岩洞和绳子是很有必要的。
不只是书中的结局。在真正的生活里,你又怎么知道你是在书的第一册还是第三册,或是在戏剧的第二幕还是第五幕?舞台的工作人员并不会在恰当的时候冲上来将帷幕拉下。那么,我又怎么知道,自己是正活在第三幕的中间,正向前进入伟大的高潮,还是已经活到了第五幕的尾声,一切都行将结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可能是赫斯特·普林[11]或多萝西娅·布鲁克[12],或者我可能是一部电视剧的女主角——她叫什么来着?缪尔太太!对,她走在沙滩上,她爱上了一个幽灵,她本来长得很像吉恩·蒂尔妮[13]。我一直想长成吉恩·蒂尔妮那样。我坐在一张椅子上,没人需要我给他织羊毛袜,于是,我会不会织就没什么关系了。(很奇怪的是,瓦尔就会。现实不会像书中所写的那样。你能想象彭忒西勒亚[14]织袜子的画面吗?)我只是坐在这儿,活到末日的边缘——什么?你说这些都是瓦尔的想象?那她可能忘了告诉我,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