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孩像你 » 女孩像你全文在线阅读

《女孩像你》 女孩C 月光也会孤独

关灯直达底部

这个夏天,我选了最热的那几天回了老家。

在老家,每天最重要的节目之一就是在傍晚时分,陪我妈到附近新建的广场上去跳广场舞。

据说,在这座广场上,最多人参加的是一种叫“僵尸舞”的类型,无须任何舞蹈技术,也没有对协调性和节奏感的要求,随时到,随时就可以参加。和想象中一群人如僵尸般群魔乱舞的方式不同,这是一种颇具宗教形式感的,可以容纳上千人参加的群众运动。

所有男女老少,两人一排,排成一长队,大家腆着刚吃饱饭的肚子,由几个穿统一服装的领舞者带头,配合各种故意做得硬邦邦的且有节律的动作,绕大圈向前走。

被大拨面无表情的人营造的蛊惑感催眠,我居然也加入队尾,与大家一起走,并反复回到起点。

几圈过后,旁边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舞友”叫住了我,喊出了我的名字。

“你怎么在这儿?你不是在北京吗?”

我迟疑了,反复在被高温蒸腾得不太好使的脑子里搜索眼前的这张貌似有点熟悉的面孔。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了她,和她的名字。

不对,非常不对。记忆中的她,苍白、纤瘦,鼻梁上有几颗可爱的雀斑。她不穿白色、淡蓝和薄荷绿以外的其他颜色,不管多热的天都是长衣长裤长裙,头发自然打卷,蓬松着,偶尔编成辫子,总是冷冷的、凛凛然的样子。

到现在,我都一直认为女孩儿脸上有几颗晒斑,是生动的加分项。这个认知来源于她的影响。她是我年少的时候,认识的第一个称得上是“美女”的同龄人。

然而,眼前的这个人,除了眉眼间的轮廓,以及说话的声音里有一些蛛丝马迹和记忆中的她有点相像,其他的地方已让我完全不敢相信这就是她。这个人,胖到几乎可以称之为有些壮硕,非常不讲究的短打家居服、拖鞋,表情不再像过去那样凛然不可侵犯,而是笑笑的,带着点对于“大城市回来的人”的好奇,头发也随意一挽——这个模样,对比我对她的记忆,倒是谈不上堕落,只是比起她像仙鹤一样的十多年前,像是完全坠入了尘世间一样。

她是我的中学同学,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来自于她的名字。

十多年前,我们就读于这座小城唯一的一所省重点中学。考上这所中学,基本上就是走上了“正途”,虽然能不能考上好的大学还是悬念,但至少离“有出息”更近了一步。

所以,上学的第一天,我们的名字就被公布在学校门口的大红榜上,又喜庆又光荣。全家人一起去看榜的时候,我发现了她的名字:在一大堆“婷婷”“思思”“娜娜”中,那两个字格外显眼。

她单名一个“曌”字,写红榜的老师对这个字应该都不太熟,我清楚地记得,这个字是涂掉重写的。我算是个对文字很敏感的小孩儿,当时只觉得一个太阳、一个月亮和一片天空构成一个字,很美,很“大”,又有种奇特的恐怖感。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字是武则天给自己造的字,日月当空,万物的精华集于一身。而在我们这个小小的城市里,而且是十多年前,人们多多少少都有一点“起越普通的名字越好养活”的观念——能拥有这样名字的小孩儿,家里应该非富即贵吧。

见到她本人之后,才觉得,她配得起这个字。

那年,我们不过十四五岁。大部分女孩子脸上都有几颗青春痘,导致大家都对自己的脸遮遮掩掩。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戴着厚厚的眼镜,发型除了扎马尾辫,就是毫无创意的短发。学校并没有强制要求穿校服,但很多同学都会穿校服来上学,稍微讲究一点的,无非就是朴素的T恤加保守的半裙,冬天就是以耐脏为主要诉求的深色外套。总之,大家在挖掘女性魅力方面,还都完全没有开窍。

唯一不同的是她。我们上高一那年,她已经长到了将近一米七,长胳膊长腿的,但完全和运动健将型不沾边,因为她太瘦,瘦得风一吹就要倒了一样。她的脸色也和我们不同,我们都是在操场上和教室里长大的孩子,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点蹿着长个儿似的“农村红”,而她,脸色总是苍白的,但配上她秀气的细眉细眼,这种苍白很好看。我清楚地记得,她的脸上总有一点敏感肤质特有的红血丝,以及鼻梁上的几颗好看的雀斑。

她的头发自然打卷,稍微偏硬,又很浓密,额角和鬓角总有几缕不听话的碎发飘着,其他的就随时散在耳后。小时候的词汇量欠缺,总觉得这种发质和发型叫作“波浪头”,长大了才知道,女作家们会把这种头发称为“海藻般的长发”。

从未见过她穿校服。在大多数老师眼里,她的穿着应该被打入“奇装异服”一类。

她总穿一条侧面开衩的紧身牛仔长裙,配以蓝色暗纹饰的中式领口的上衣,天气特别热的时候,她就把自己的头发束成两个小髻,跟“街头霸王”里的春丽似的。冬天,她就穿宽松的白色羽绒斗篷配白色羊毛袜。我印象里,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是一身白色:宽身的白色衬衫、白色丝质连衣裙、白色阔腿裤子。她从不以耐脏和方便、运动为主要诉求,反正她从不去上体育课,老师也不敢轻易说她,她冷冷的气场完全就是拒人千里之外。

我喜欢与众不同的人。从开学第一天起,我就对她很感兴趣。可是,虽然很想接近她,但说实话,我真的没有胆量,也没有什么机会。她独来独往,坐最后一排,放学了就从后门离开教室。她没有朋友。听同学说,她每天晚上都会被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接走。

后来,又从同学的口中得知,老师不敢轻易干涉她,并不完全是因为她的气场所致(我这才知道我的幼稚),而是因为她家里的背景。

我听到不少关于她的传闻。

“她中考的分数很低,家里给学校交了天价的赞助费才进来我们这个班的。”

“她爸是做房地产的,特别有钱,不过她爸妈早就离婚了。据说她根本就不用参加高考,毕业以后直接就送出国了。”

“她初中是 ×× 学校的(省会的一个传说中的贵族学校),是因为那个学校有钱人太多了,她家人想让她多接触些我们这些底层的人,才送过来的。”

“不是的,我听说是她在那个学校谈过好几次恋爱,同学关系闹得很僵,才转过来的。”

还好,那时的大家都挺单纯的。传闻仅限于此,并没有什么比这更难听的话出现。

“曌”字太大,而且她后来又改名了,还是称她为C小姐吧。

高一下半学期,我好像突然进入叛逆期,交了外校的男朋友,开始逃课打游戏,一本接一本地看和学习没关系的小说,不是去学校附近的公园闲晃,就是伤春悲秋地写诗,做一些自认为和普通少女不同、其实就是不怎么长进的事。

我还跟老师申请坐到了最后一排。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C小姐发生了交集。

我发现,她拥有的磁带和小说数量,比我的多出太多了,而我也有一些她没有的书目。记得我们交换过三毛的《雨季不再来》《万水千山走遍》《温柔的夜》,还有诸如张爱玲、亦舒那些阴柔的、意象密集的作品,以及齐豫、潘越云、张艾嘉、黄磊的磁带。

我有时候会觉得,她除了在拥有这些“文艺作品”的数量之外,对待这些东西的态度,和我也是有本质上的不同的。当时的我,似乎说不出来这种不同是什么,现在想想,大概是这样的:

那时的我,始终以仰视的态度面对这些“高级的、伤感的、纤细的生活方式”,而这些东西对于她,不过是“反正不想学习,毕业以后反正是要被送出国的,就用这些打发一下时间”罢了。

那时候,她每天都要请我吃点东西,不是冰激凌就是牛奶糖,她还经常从家里拿来东西送给我。韩国进口的精致信纸和其他文具,香港的小糖块,速溶的咖啡,本地根本买不到的小头绳、小链子等等。我当时自诩文艺少女,好像也并未觉得她单方面的给予让我占了多大的小便宜,但不知不觉地,我其实已经以“左右护法”的姿态出现在她的两侧了。

她话不多,关于她自己家里的情况,她不怎么说,也从未邀请我们到她家过。她说出口的话,大概有一半都是刻薄话。

记得她形容一个被公认为全校最漂亮的、像舒淇的女老师:

“眼距太宽,有白痴相,嘴唇又太厚,像爱啃香肠的白痴,腰长腿短,脑袋太大,衣服的腰线又普遍偏下,先天后天都没治。”

我原本觉得这个老师美若天仙,经她这么一说,我就老盯着老师的宽眼距和长腰线看,再也不觉得她是美女了。

还有一次,她形容我们班的一个男生:

“尖嘴猴腮也就算了,居然还背心配白皮鞋,皮鞋还擦得锃亮的,我看他是古惑仔电影看多了吧,有种就去文个身啊,又没胆量。居然还有一大堆人说他帅,真不知道都看上他什么。”

其实我觉得这个男生还不错的,但又不知怎么反驳。我于是长了个心眼,一直都没带自己的男朋友给她看,怕受刺激。心里又隐隐好奇,她会对怎样的男生不刻薄呢?

所以有一天,她跟班里几乎最普通的一个男生走到一起的时候,我的惊讶自然不言而喻。

这个男生就是那种掉在人堆里都找不着的人,站在她旁边,就像是一只仙鹤和一块石头一样。甚至,他还有点大家都不愿去评论的特质。班里一起玩儿的男生们对他也有一点微词。

大家一起出去吃饭,他从没付过账,每次吃好喝好该付账的时候,不管是不是说好了AA制,他都会说“我去上个厕所啊”,而他回来的时候,就是付好账、大家整装待发的时候。

班里的男生小团伙和外校的男生小团伙偶尔会打打架,每次打架开始的时候,他都是最先逃跑的那个。也许他认为自己的同伴在混乱中没发现自己逃跑?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没有人愿意提起罢了。

他们两个人着实在一起腻歪了一段时间。他们下馆子,逛公园,一起学习,周末也耗在一起。还和所有恋爱的高中生一样,当众卿卿我我,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在恋爱。关系确定一段时间之后,她开始给他买东西。从进口零食,到名牌衣服、名牌球鞋,都买。他也不拒绝,就那么穿着她买的衣服在学校里走。有点掩盖不住的趾高气昂,又有点同样掩盖不住的畏缩。

她经常说的刻薄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变成了对男友的温言软语。两个人经常吵架,而结果往往是她买东西向他道歉。

以前,她经常穿吊带背心和短裙来上学,她整个人都是形销骨立的,就算穿得再少,视觉上也不会显得太过暴露和肉欲。可是,和他恋爱以后,就算是热死人的六月天,她也只穿长衣长裤。

我问起这件事的时候,她会说“男朋友不喜欢我穿得那么暴露”,带着点挤出来的、以前我从来没见过的甜笑。

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穿着那些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的衣服,是为了盖住胳膊和小腿上的刀疤和烟头烫伤。这究竟是她自己的自残,还是她男朋友的直接作为,我们都无从得知。但直到现在,我都宁愿相信是她自己做的。

因为无法完全得到爱,就在身体上伤害自己,这像是她做的事。两个人的分手发生在秋冬相交的时候。那年冬天来得很早,又冷,学校旁边的公园湖面上早早地结了一层冰。

那天,她没有来上晚自习。我还以为她是惯例的逃课,但听到救护车远远呼啸而来的声音之后,才猛然惊觉,也许是她出事了。

几天后,听同学说,她那天自己走到学校旁边公园的湖边,一头就栽了进去,好在湖面结冰,她的身体没有沉底,只是头被破裂的冰面划了一个大伤口,流了好多血,当场就晕了过去。公园里的管理员发现了她,及时跑到学校传达室通知了校方,她才被送到了医院。

事发后,她的男朋友若无其事地继续着他的生活,还作为篮球队的主力参加了一个比赛,并没有去看过她,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起她,有时候班里其他人说起,他就沉默,好像故意要跟这件事扯清界限似的。

我去她家看她,见到了她的奶奶、她家里的司机和佣人。她奶奶是一个可爱而温顺的老太太,一头白发,面色红润,手握念珠不停把玩。对于孙女的恋爱事件,她没有以长辈的姿态去训斥,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悉心照料,对我这个不速之客则是又和蔼又有距离感。

她奶奶走出房间以后,她跟我哭诉:

“我把我能给的一切都给他了,只想要一点点回报,为什么就得不到呢?我都这样了,还不能引起他一点注意,我不知道人的心可以这么冷!”

等她平静一点了,又说:

“其实我有时候挺羡慕你们的,你们不向男朋友要太多,反而得到了更多。你们好像天生就知道怎么和男孩儿相处,他们才会高兴。你说到底是不是我家里的原因,我爸妈离婚让他看不起我,还是说我自己的性格本身有问题?”

我当时想说的是,其实我从未想过怎么让我的男朋友高兴,只是觉得和他相处,自己会高兴,所以才答应和他在一起的。有时候,越是要,越是不一定有。但看着哭得绝望的她,我不知怎么开口。

然而,等我长大了一点才知道了另一件事。对于敏感者来说,年轻的时候用懵懂的方式去经历爱,以后若是真正的、成人世界的爱降临在自己的身上,以前的那点经历,还是不可能给自己包裹上任何免疫力的。

爱情和命运一样,是不会给任何人开账单的。

她再也没有回学校,从此杳无音讯。马上要读高三的我也没有时间去想她。

后来,我到北京上学。出发之前,我又默念了一遍我心里的两个信念。

第一,我一定要和我的男朋友结婚;第二,就算是造化弄人让我们最终无法成为爱人,也至少是一辈子的知己和朋友,才算不枉青春吧。

但大学读了不到一年,这两个信念都非常自然地被我自己摧毁了,甚至连一个摧毁的标志都没有,一切都是渐渐的,量变引起质变的。只是记得某时突然回想才发现,远赴南方上学的(前)男友和我已经在不同的世界里,无论是爱人、知己或朋友,都没必要再继续做下去了。

而曾经的朋友C小姐,就更是在不着边儿的天际了。

若不是那次在老家跳僵尸舞的人群中碰到她,我想,不知以后还会不会想起她。

认出她来以后,我有几秒钟努力掩饰自己的惊讶,但应该没有成功。

“你怎么出现在这儿?”

“那你呢?听说你一直在北京?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我不知该回应些什么,问些什么。一时间有些尴尬。好在一股巨大的人流从不远处袭来,我们很快就被冲散了。我们迅速约了一个第二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她开一辆老款奔驰车来见我,样子也比昨晚显得贵气不少,也好看不少。但总还是不对劲儿。

如果说头天晚上的她让我有点幻灭,而这天面前的她则让我觉得有一点压力与不适。她化了很浓的妆,眉眼里的清秀还在,但少女时的灵气已经被妆容盖住了。她穿的衣服也是我一向不喜欢的风格,全身都闪着唯恐别人看不到的光,好像写着“名媛”“重工”“奢华”“小香风”这几个关键词在上面一样。

然而,我却不得不承认,不管以小城的审美,或是什么别的审美,我走在她身边,依然是为了衬托她的耀眼而存在的普通女孩儿。进店,坐定,点菜。我俩一时静默。我很想问她,这些年是怎么度过的,生活得如何,又觉得以她现在的模样,谁都判断得出来经济状况一定是优于普通人。看得出来,她也想问我,但她似乎也不知如何开头。

她点着一支烟,用细长苍白的手指夹着,开始讲她的事。

“我爸早就死了,后来我奶奶也不在了。我靠着天上掉下来的遗产过了几年,又顺手炒了几套房子赚了点钱,算是给自己当嫁妆了。我后妈给我介绍了一个她的亲戚,刚好还挺顺眼,就结婚了。去年刚给他生了个儿子,现在就想着赶紧恢复体型呢,天天去跳僵尸舞。”

她这样的“结局”真的很让我惊讶。在我的设想中——如果我真的设想过她的人生的话——她该是大起大落的,好运气和坏运气交织的,就算没有发生过什么惊心动魄的人生经历,她始终该是桀骜不驯的,与常规的轨迹背道而驰的。

怎么,就这么几句话就概括过去了?

我的惊讶和隐隐“失望”显然被她捕捉到了。

“怎么?有点失望吗?你觉得我该是怎么样的?游历一百个国家?经历五百个男人?最终和毒贩子结婚?”

“……也没有。只是觉得似乎有点太简单了啊,你那么爱折腾的一个人,就这么点事儿,听起来都不像是你。至少你应该到国外去转一圈吧。”

“我其实压根儿没想过要真的出国。我那时候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英语水平,找死呢?我爸那时候让我出国,也不过就是想用个几十万块钱甩掉我,好和我后妈好好过日子,让我自生自灭罢了。

“我才不会上他的当。国际学校也就上了几天,就没去了。我就说适应不了,他能怎么着我?我那时一门心思想工作,自己赚钱,谁都靠不住,那我谁也不靠着。我特别异想天开,就想做一个什么所谓自食其力的普通人,将来就普普通通过一辈子。

“兜兜转转了两三年,还是得回我自己家公司,你也知道,外面那些活儿,我根本做不了的。何况我高中都没毕业啊,什么都不会,也没有和别人不同的一技之长,总不能下工厂去干活吧?

“我爸一看甩不掉我了,就匆匆忙忙给我找了个活儿,说是让我下去锻炼,其实也学不到啥东西。我后妈那会儿刚生了个儿子,他们全家都喜庆着呢。我后妈每天来公司转,她就盯着我啊,我一旦出息了,将来她儿子就不一定有那么多了。

“我一会儿想,自己要争口气,好好学点管理方面的东西,一会儿又觉得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从哪儿学,也学不会。公司里的人见我都绕着走,他们也不知道我爸让我来做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职位是为什么。纠结了一年多,我也懒得纠结了。反正我什么都不会,就混着吧,想想对于我这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来说,这辈子也不愁没饭吃,也就这样吧。

“06年,我爸死了,癌症,发现的时候就晚期了,一下子就扩散了。住了半个月医院,花了上百万,也就是争取了一个立遗嘱的时间而已。他没亏待我,留给我的钱多到让我自己吓一跳。给我爸出完殡,我就找了个小白脸,陪我到香港去转了一大圈,名包名表地买了一大堆,什么也不懂就那么瞎买,看见什么买什么。后来又去澳门,一晚上输了好多钱出去。看着那么多游客,过去那边,买一个几千块钱的包就抠抠搜搜磨蹭好久,输个几千块钱就捶胸顿足紧张个半死啊,真是觉得他们可怜又可笑。

“想想我自己呢?是可悲吧。

“回来以后,我突然觉得自己其实一点也不可悲,至少我有钱啊。要是我爸走的时候,一个子儿都没给我留,或者被我后妈争走,那我岂不是就真的走投无路了?我那时候真是什么都有,比起你们也真的不差到哪儿,要说没有,也就是差一份事业和一个家庭了。可是你们的事业不也就是为了赚钱吗?

“待着没事我就开始买房子玩儿,哪有新开盘的房子,我看着顺眼的就买个一两套回来。当时就想,我总要成家的嘛,房子这东西总是多多益善,我也是认识几个房产老板的,信息总是比别人快。这几年,看着那些房子慢慢地就涨起来了,合适的时候,我就脱手,再买。后来,我后妈跟我关系也走得近了,信息联盟嘛!她把她表侄子介绍给我当老公,我们就彻底是一家人了。”

她语气突然变轻松,让我觉得挺不适应。

“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说过,你后妈特别讨厌,后来还那么提防你……”

她点着一支烟,有点不屑:

“你是想问我怎么会那么容易地抛弃成见?那还不容易啊?当你眼里不太把那些本不值钱的东西当回事儿的时候,自然就能和一切人做朋友了。和谐吧,和谐最重要。”

“那你老公呢?”

“他啊,就是个一般人,做生意的。我是觉得我自己在投资方面算是有点感觉,嫁过去以后发现算是有帮夫运,还帮到他不少呢!”

我不知如何去评论,她的状态和我想象的太不一样,她描绘的世界也是我根本没有接触过的。只好打着哈哈说真不错。

她倒自谦起来:

“也不是,我这辈子真的就得闷在这儿了,哪儿也去不了,哪儿也不想去。说实在的,我现在一个朋友也没有。大家见面都是说赚钱的事,生意的事,炒房子炒股票搞投资。我和他们只有这些事儿能说到一块儿。别的,他们感兴趣的事情,我全都不感兴趣。总嫌太费脑子了。打高尔夫、玩车玩游艇、玩别的什么,真还不如去跳跳僵尸舞,把自己往人堆儿里一扎,别人做什么动作自己也做,什么都不用想,多轻松。”

她的故事讲完了。我一时语塞,又是一阵冷场。我突然发觉说说自己的经历或许是一个好主意,于是准备开始讲。但又不知从何讲起,她那样的经历尚且被她轻描淡写地说出来,我短短的、普通的经历又有什么好说?

她示意让我不必讲了。她说她基本上都知道。

我又惊了一下,问她怎么会知道我的事。话一出口,又发觉这个问题太傻。网络时代,要真想知道一个人干过什么事,现在在做什么,还不是最简单的事。何况像我这种按着社会给予的轨迹做事,普普通通不出差错的人。

我们说起我那时的男朋友。她说:

“其实你们俩都还挺幸运的。因为不在一起了,所以自然就分开了。没什么纠结,谁也不伤谁,挺好。”

我突然心一凉,似乎对于自己的那段稀里糊涂就结束了的感情,她比我更熟悉似的。而我的青春在我自己心里留下的印记又在哪儿呢?

她狡黠一笑,好像又回到了十多年前聪慧美丽、尖酸刻薄、看不上整个世界又在默默追着世界跑的她。不知道为什么,眼前这个过去与现在的模样交织在一起的她,竟然让我觉得有点害怕。

回不去了。也没必要回去了。

离开的时候,饭店的店长亲自来送她。店长跟她告别:“月姐再见!”

我问她:

“还没告诉别人你真名儿啊?”

她笑了:

“我早就改名字了。以前的名字是我爸给我取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起一个这么少见的字。其实根本没好处。爱掉书袋的觉得我不自量力,自比武则天;没文化的又看不懂,念什么音都不知道。你说何必呢?我爸死了以后,我自己就去派出所把名字改了。”

“改成哪个字了?”

“就月亮的月啊。人人都认识,没有什么歧义。我以前的名字不是太阳、月亮和天空吗?我有一个月亮,就够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