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尤其是在线时代的新闻,真的符合唯物主义论吗?
我们每个人现在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或其他 APP 实时了解最新发生的新闻,似乎仍符合“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但想象一下这样的情景:假如一个人乘坐宇宙飞船(管他乘坐什么)去火星了一个月,等他返回地球时,他无论是拿到的一个月前的报纸还是打开的微博微信,看到的任何消息,对他来说,难道不都是“新闻”吗?
再回忆一下这样的情景:即使一条新闻已经在其他的微信群、朋友圈流传甚广,但当你的一个朋友“冒失”地转到他的朋友圈让你看到,对你来说,是不是“新闻”?(比如我很长时间内都不知道鹿晗是谁,为什么突然出名了。直到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则转发。)
所以,只有当新闻找到你,新闻才是“新闻”。
在此,我想大胆给出一个“唯心主义”的新闻的定义——
在线时代,新闻是你看到的、与你相关的被传播的事实的呈现。
如美国媒介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在《娱乐至死》一书所言,“深入一种文化的最有效途径是了解这种文化中用于会话的工具”,并在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的“媒介即信息”基础上提出“媒介即隐喻”的另一著名论断。自人类直立行走以来,从口头语言到书面语言,再到广播、电视,直至互联网,不同的会话工具,形成了不同历史时期的事实,并以此被记录和流传。
人类通过语言表达对世界的认知,并交换信息。而在这个互联网时代,我们对物理世界的认知“语言”正在数字化,那么在此之上,什么是信息?
信息是有关数据的位置和顺序。
如果数据是物理世界在数字世界的基本映射(想象一下,一个比特对应一个原子),那么它必定是杂乱、没有逻辑、没有关联的。而数据组合方式——位置和顺序——才使得信息得以产生并能够传递。而不同的数据组合方式,反映了不同人对同样一件事物所得到的不同的认知和信息。(想象一下,我们都拍摄了一张巴黎埃菲尔铁塔的照片,但因为角度、构图、光线和拍摄时间的不同,两张照片包含的信息并不相同。)
那么,在信息之上,新闻又是什么?
如波兹曼所说:“真理不能,也从来没有毫无修饰地存在。它必须穿着某种合适的外衣出现,否则就可能得不到承认,这也正说明了‘真理’是一种文化偏见。”新闻更不能。它不仅反映了撰述者的一种主观认知,更要考虑到接收者对此的主观理解——两个人的数据组合方式就像世界上的两片叶子,没有相同的。
但在既往以来的关于新闻的各种定义里,大部分都没有考虑信息接收客体的认知存在。如“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情的报道”(美国新闻学者卡斯珀·约斯特,Casper Yost),“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陆定一),“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甘惜分)。
我们怎样认识世界,我们就怎样得到新闻。
按照认知论学者和神经学家们的研究,人类的认知过程依赖于身体和环境的过程,但不只是因果性的依赖。认知过程并非只是发生在头脑中,它们跨越了头脑、身体和环境。
如法国哲学家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写于1945年的代表作《知觉现象学》中所言:
身体是我们拥有世界的一般方式。身体引导并塑造了我们对世界的有意识的思维。我们认为山岭高峻,并不是因为它们高峻,而是因为我们对山岭高度和外形的感知是由我们的天性所决定的。
不仅是我们的身体,还有我们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书籍、电视、手机)都影响到了我们认知世界的过程和结果。
因此,我认为在线时代的新闻的定义,应该突出和强调的是“你”——也就是受众所“看到的”、所认知的事实。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客观到我们人类其实是无法全然认知的(怎样全面的角度、怎样细致的细节才叫全部事实和真正事实?);而作为主观意识产物的新闻,则肯定不会是客观的,只是事实的“呈现”——而且是不拘形式的呈现——文字、图像、声音、虚拟现实场景……哪怕是一条微博、一张照片、一段视频。
甚至于,一条信息是不是新闻,也不应该由撰述者所决定,而应该由接收者所认定。所以,将新闻的定义落脚在“报道”一词上,其潜台词是只有记者和编辑才是新闻生产的特许经营者。举个例子:当李晨和范冰冰发了一条微博,内容只有“我们”两个字和一张照片时,我想它肯定不是李晨所做的一篇“报道”,但所有粉丝都看到了这则两人公布恋爱关系的“新闻”。
所以,第二个关键定语是“与你相关”。
在人类社会早期,“新闻”依赖的是口口相传,不仅传递信息,而且包含情感和思想。一个村庄里的农夫不慎在干活时伤到了脚面,整个村庄的人很快都知道了,而且“所有人因同情和团结成了形成这个狭小封闭的社区的成员。没有人会成为别人眼里思想上和情感上的陌生者。脾气、情绪、个人和整个村庄的眼界,都是一致的。”(赫德森,W.H.Hudson,A Traveller in Little Things)
引述这个故事的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在《公众及其问题》一书写道:“‘新闻’指刚刚发生的事情,之所以新,只是因为它不是老的、规律性的。但新闻的意义取决于其导入的关系及其社会结果的关系。如果没有协调性和连续性,事件就不能称其为事件(events),只能是偶然、突然的入侵。”
那么新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那么“与你相关”的呢?尼尔·波兹曼认为是电报的发明。在此之前出现的《波士顿新闻信札》(1704年)、《波士顿公报》(1719年)和《新英格兰新闻报》(1721年)等还只限于报道本地新闻,“对于大多数报纸来说,它们提供的信息不仅要事关当地,还要具有实用功能——要同读者面临的问题和决定密切相关,并且能帮助他们处理个人和公共事务”。
S.F.B.莫尔斯于1844年成功发出了第一份电报。自此之后,信息超越了地理的限制,实现远距离通信,波兹曼认为电报摧毁了新闻原有的含义,“把信息变成了一种商品,一种可以置用处或意义于不顾而进行买卖的东西”。它降低了信息—行动比,也就是根据获得的多少信息以决定采取何种行动的比例。电报技术迅速被新闻业嗅上并使用,报纸上开如逐渐塞满与本地居民无关的来自遥远世界的所谓新闻。
波兹曼认为,电报带给受众的是支离破碎的时间和被割裂的注意力,其主要力量来自它传播信息的能力,而不是收集信息、解释信息或分析信息——如果把这句话中的“电报”一词换成“网络”,大家感受一下……
信息迎来大爆炸,不是因为信息突然变多了,而是更多的信息因为媒介工具的进步而变得可见,而“与你相关”的新闻被淹没在“与你无关”的信息中。
所以,我认为,“与你相关”要成为在线时代新闻的重要特性之一。与你无关的信息,即使我们还使用“新闻”这一词汇称呼它,又有何意义呢?(李晨范冰冰公开恋情对粉丝来说是新闻,但对我来说只是无关的信息而已。)
这一认识的重要性在于,我认为,互联网可以重新让新闻变得与每个人相关——回到那个口口相传的村庄时代。这就是下一代新闻:匹配比供给重要。关于这方面的讨论,我们留到最后一章《大数据、AI 与内容产业的未来》。
第三个关键定语是“被传播的”。程心和AA在飞船里看着地球毁灭,她们直到《三体》小说的结尾也没有告诉其他人这一消息,我认为这不是“新闻”,尽管它是事实。因为它没有被传播,没有信息的接收客体,程心和AA顶多算是在现场看了一场直播。没有媒介的介入进行传播,这不是新闻,新闻需要经过媒介的“编码”过程,然后被信息接收者再“解码”,从而看到事实的呈现。
而类似VR(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这样的技术逐渐成熟,对传统的新闻定义也发出了挑战。使用 VR 设备,我们可以“在现场”,使得所谓的“时效性”已不是判断新闻的标准,而“即视性”成为在线时代新闻的重要特性。它改变了我们对于新闻的需求:我们要的是现在,而不仅是立刻。我们不再满足于得知前一个小时发生的事情,而是急切地需要了解当下每一秒的一切。
即视性也意味着,虽然事情不是在当下发生,但直到我们看到它的那一刻,它才成为新闻——更准确地说,是我看到的、与我相关的新闻。在程心没有把地球毁灭的视频拿给我看之前,那只是事实,对我而言不是新闻。
所以,事实能成为新闻,一定是包含了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和接收客体的共同参与,并由接收客体按与己相关性所定义。
由此,传统新闻的定义标准中所指的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和趣味性已变质。现在,构成在线时代新闻的五要素则是:
即视性——超越和替代了“时效性”。在线时代,1 分钟前都是过去。界定所谓“新近发生”已无意义,一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如果你在这一秒看到,对你来说,就是新闻。
连接度——重要性、显著性这些古典媒体时代奉为圭臬的新闻要素已不适用。在线时代的新闻,不仅意味着地理上的“接近性”,而且还要求兴趣上的接近性,要比“接近性”更“接近”才行。也就是,与受众的连接强度如何,由受众根据与己相关的程度来判断是否是新闻,否则只是信息。
不完整性——在线时代,所有的信息都因为超链接而存在于一个信息网络中,标题、文章、图像都不再是孤立的,哪怕是再长的一篇文章都不会是理论上的完整的,对吗?它需要链接,汇入信息的流动中。沃尔特·克朗凯特(Walter Cronkite)在电视上播报的那句“总统遇刺”,放到今天的微博上,难道说就不是新闻吗?
戏剧性——它比“趣味性”更能浓缩当下这个数字世界里对新闻的欲望。娱乐八卦新闻之所以能够抢夺注意力,是因为明星出轨、吸毒、在红毯上摔倒的消息有了故事的戏剧化成分。
真实性——这一古典媒体时代对新闻的要求,仍然在在线时代适用。
什么是新闻的确很难被定义,尤其是在这个信息、消息(包括谣言)与新闻越来越界线模糊的时代。我给出的新定义,只是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算法时代,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记者还是自媒体人,到底要提供什么样的内容才是值得数字受众们会关注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