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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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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云耶山耶吴也越,水天仿佛青一色。
  万里泊舟天草洋,烟横蓬窗日渐没。
  瞥见大鱼波间跳,太白当船明似月。
  德田左近来到了秋田市。他沿着多摩河的河岸逆流而上。而且是徜徉而至,费时而行。只要看到垂钓者,德田就要上前搭话,讯问对方能够钓到什么鱼。有人回答他,也有人对他不理不睬。德田向几个钓鱼人询问了多摩河人鱼的传说。被询问的人全都以一种异样的眼神望着他。仿佛在说,你这个人是不是脑子出了毛病啊?
  德田苦笑着离开了他们。赖山阳的汉诗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之中。关户桥附近河中沙洲上那位葫芦老人拿出山阳“瞥见大鱼波间跳”的诗句来解释自己所窥望到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光景。山阳是在天草的大洋上看见大鱼的。而且是在日落以后。他看到了在星光如月的太白金星那耀眼的白光照射下于波浪之间跳跃的大鱼。确如老人所述,日本人的汉诗过于夸张。金星再亮也难以亮如明月。喝着葫芦里的酒的老人居然拿出山阳的诗来佐证。老人是在大白天看到大鱼的,距离不过十余米。用山阳的汉诗难以解释的疑团一直残留在老人的脑海之中。德田完全相信了老人的描述。他决定相信它。
  德田来到多摩河渔业协会和秋川渔业协会,询问了人鱼的传说。回答是:记忆中似乎在某处听到过这个传说。德田开始询问大鱼的传说。回答是简洁明快的:那是鲤鱼群。多摩河里既无草鱼,也无白鲢鱼。因此,若是一大群鱼类涌上波头的话,在外行人眼里就很有可能被看作是一条怪鱼。这是从道理上做出的推断。葫芦老人所看到的或许就是这种鱼群也未可知。但是,如果不是呢?德田的脑海里还残存着一丝幻想。如果葫芦老人所看到的真是一条大鱼的话,那么,德田那个令众多垂钓者露出不解神色的人鱼的传说也就变成了事实。
  对,去寻找多摩河里的人鱼!德田下定了决心。
  四年前的九月九日浅黄留治在多摩河畔的某处被人杀害了。那天清晨浅黄拿着钓条石鲷的钓杆离开了家门。钓充其量不过是六十公分的鲤鱼是用不着钓条石鲷的钓杆的。如果是去钓两米长的大鱼,或许需要那种钓杆也未可知。他的垂钓场所无人知晓。在暴风雨的前夜,每当大雨敲窗之际,昏暗的多摩河里便会出现人鱼,而且是与一条大鱼相戏而行。如果能够找到人鱼的话,所有的谜也就都迎刃而解了。德田继续向前走去。
  末摘广道于第二次庭审的三天以后被人杀死了。尸体横卧在多摩河畔。后脑部的头盖骨塌陷进去。关户桥附近只有一个地点可以将车开进河滩内。人们推测是有人用车将尸体运到河滩后再抛弃于该地的。
  两天以后,末摘的朋友来到了日野警察署。末摘曾对该朋友说,下一次庭审时他将把事实真相说出去。他只不过是按照浅黄的指令行事而已。他并不是一个可以自由玩女人的人。但是他已经忍无可忍了。浅黄谋算着要从登志手中将雅士夺走。但广道起初并不知道这些。登志在法庭上失声痛哭,并大声喊道:没有想到他的本性竟会如此恶劣。广道无法忍受那喊声。他喜欢登志。他要背叛厂长去搭救登志。
  日野警察署以另一理由逮捕了浅黄。浅黄顽固抵抗,拒不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广道。末摘的死亡时刻被推定为是日的晚上八时至九时。浅黄七时离开公司回家后就没有离开过家。据说是一边喝酒一边看电视来着。有浅黄的妻子为他作证。但家属的证词不具可信性。不过警察也拿不出他不在家里的证据。
  无奈,只好释放了浅黄。浅黄虽被释放,但官司上却一败涂地。末摘的朋友作为证人出庭做了证。他将从末摘处听来的话和盘托出。于是,浅黄的计划落了空。两年多来,浅黄一直令广道与登志保持着肉体关系。而且每月还要付上一笔生活补贴。
  结果是审判没有理睬浅黄提出的要接过雅士抚养权的请求。雅士仍由登志抚养,判决的结果对登志来讲毫无不利之处。但是浅黄却未能听到这一判决结果,他在判决下达前已经命赴黄泉,变成了一具尸体漂浮在多摩河上。
  德田继续向前走着。一边走一边考虑着浅黄的性格。世人本来性格各异。不过,浅黄却未免古怪过度。德田接手此案后曾与登志见过一面。被提诉时才三十四岁的登志现在应该是四十岁了。德田觉得她确实是个美人。在三十四岁的当时理应充分具有招惹男人上钩的魅力。浅黄将登志纳为己妾是在登志三十四岁的两年以前,即登志三十二岁的时候。只不过才两年的光景,浅黄便不再理睬登志。为了夺取登志生下的雅士,他命令年方十八的广道去强xx登志。而且还按月送上生活费用令广道与之同床共寝两年有余。
  德田对此无法理解。难道浅黄不懂得什么叫嫉妒吗?以半强迫手段才搞到手的女人,从道理上讲是不应该不爱的。德田无法理解其人,因为对方过于古怪。
  而这么一个浅黄居然与多摩河的泥土为伍成了一具尸体横卧于河滩上。末摘广道是于一个月以前被人杀害的。两个人的尸体隔河相望几乎处于同一个位置上。这不能不给人以一种因果报应的感觉。
  杀害广道的大概是浅黄喽。德田在心中自语。因为如果广道在法庭上说出事实真相的话,浅黄则无路可走。于是德田又一次陷入不解之中。将登志送与广道两年之久,两人之间所萌生的无法割断的恋情将与日俱增是再明白不过的了。若是丑八怪则又另当别论,登志是相当美貌的。浅黄应该明白还是青春年少的广道很快就会成为登志的俘虏的。为了夺取雅士,浅黄老奸巨猾,费尽了心机,但是功亏一篑,他的计谋只不过是沙滩上的楼阁而已,遇风即散。就是小孩子也不会不懂这一道理,浅黄却始终糊涂着。因为糊涂,才狼狈,才杀了末摘,而自己也成了被杀的目标。
  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家伙!德田想。不过,到底是谁杀了浅黄呢?是登志吧?警察把目标完全集中到登志的身上。浅黄利用广道强xx了登志。目的是为了从登志身边夺走雅士。知道这一切以后登志感到怒不可遏。但是末摘被杀死了。其友人将末摘意欲翻供的想法报告了警察。浅黄作为嫌疑犯被逮捕了。最后虽因证据不足获得释放,但案件到此,审判的结果将会如何已经不问自明。
  登志大获全胜。于是登志开始复仇。距审判结果的发表虽然只剩下九天,但她已经忍无可忍,无法再等待下去。杀掉浅黄!杀了他对自己并无妨碍,认领权已有,雅士已可以继承他的财产。
  事实也确实如此。浅黄被杀以后,登志的辩护人便开始办理雅士继承浅黄家遗产的手续。办理了认领手续后,继承权是理所当然的权利之一。登志作为雅士的监护人有权自由支配浅黄家的一半遗产。因此,怀疑登志不是无的放矢。末摘被杀的时候,登志也接受了拘留审查。不过,当时登志拿出了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而浅黄案件则因为右臂上部的牙印不符,而使登志被解除了嫌疑。
  两个侦查组在案件没有结局的情况下被撤销了。四年以后,德田开始了他的河畔漫步之旅。
  警察们对浅黄身体上残留下的半圆状伤痕毫无兴趣。浅黄是在与某人争吵的过程中被推进湍流之中的。可能是在被冲走的途中又被什么东西给缠上了。德田在寻找那个给浅黄留下了伤痕的生物。胳膊上部的咬伤是人鱼所为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