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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朵拉·邓肯自传》第二章 父母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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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跟父亲离婚的时候我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所以我从未见过父亲。有一次我问一个姨妈我有父亲吗,她告诉我:“你父亲是一个恶魔,他毁了你母亲的一生。”那之后我就一直把他想象成图画书中长着犄角和尾巴的恶魔,学校里小朋友谈论自己父亲的时候,我就一声不吭。

7岁那年,我们住在3楼一间空旷的两居室里,有一天我听到前厅的门铃响,就去开门,看到一位戴着高礼帽的漂亮绅士站在门前,他问:“能告诉我去邓肯太太家怎么走吗?”

“我就是邓肯太太的小女儿。”我回答。

“这就是我的狮鼻小公主(这是我婴儿时期他对我的昵称)吗?”这个陌生绅士说道。

突然他把我抱了起来,流着泪亲吻我的脸颊,对于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我很吃惊,就问他是谁,他泪流满面:“我是你的父亲。”

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高兴,冲进屋里告诉家人,“那儿有个人说他是我爸爸。”

母亲站起身来,面色苍白,神情焦虑,她走进隔壁的房间,并反手把门锁上了。我的一个哥哥钻到床底下,另一个哥哥藏在橱柜里,我姐姐也开始歇斯底里。

“快让他走,让他走!”他们喊道。

我太吃惊了,但是作为一个很有礼貌的小女孩,我走到门厅对他说:“我家里人很不舒服,今天不能接待您。”听到这,这个陌生人拉住我的手,让我陪他走走。

我们下了楼,向街上走去。我一边在他一侧小跑,一边疑惑地想着这个英俊的绅士就是我的父亲,他没有犄角也没有尾巴,跟我一直以来想象的并不一样。

他带我去了一家冰淇淋店,冰淇淋和蛋糕把我的肚子填得满满的。我在极度兴奋的状态中跑回家,却发现家里气氛异常压抑。

“他是个相当有魅力的人,明天还会来带我吃冰淇淋。”我告诉家人。

但是我家人拒绝见他,一段时间之后,他就回到了他在洛杉矶的另一个家。

这之后,我很多年没再见过父亲,直到他又一次突然造访。这次母亲相当宽容了,决定见他。他给了我们一套漂亮的房子,里面有几个宽敞的舞蹈房,一个网球场,一个谷仓和一个风车房。这都是因为他的第四次发财。父亲一生曾发迹过三次,后来又破产,这第四次发财最终也烟消云散了,包括那幢房子,最终都失去了。不过我们在里面住了好多年,它曾经是两次风暴时期的避风港。

第四次破产前,我不时看到父亲,了解到他是个诗人,我很仰慕他。在他的诗作中,有一首从某种意义上预言了我的一生。

乔治·艾略特,英国著名女小说家

我叙述了一些关于我父亲的历史,是因为这些早期印象对我后来的生活有重大影响。一方面,我的脑海里满是悲情小说,另一方面,眼前就有一则活生生的婚姻实例。我整个童年时期看似就笼罩在这个无人与之交谈的神秘父亲的黑色阴影之

下,“离异”这个可怕的字眼已经牢牢印在我脑海深处。因为这些事情没法去问别人,我就试着自己去理解。我读过的大部分小说都以婚姻和幸福快乐的生活为结局,作者就此煞笔;但是另有一些小说,尤其是乔治·艾略特的《亚当·比德》,讲述一个未婚女孩意外怀孕生子,巨大的耻辱降临到这个可怜的单亲母亲头上。我对这种境况下妇女受到的

不公正待遇感触颇深,将其与我父母的故事联系起来,我当时就决定,要与婚姻作斗争,为妇女解放和妇女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而战,维护女权及女德。对于一个只有12岁的小女孩来说,总结出这样的结论貌似很奇怪,但是我的生活环境决定了我的早熟。我查询过有关婚姻的法律,愤怒地了解到妇女被奴役的状况。我开始以怀疑的态度审视母亲已婚的女性朋友的脸,发现她们每个人脸上都写满嫉妒,充满奴性。那时我便发誓自己一定不能如此卑贱。为了一直坚守这个誓言,就算与母亲疏远,就算全世界都不理解,我都在所不惜。苏维埃政府所做的最好的事情之一,便是废除了原有的婚姻制度。两个人只要在印有“此签名不涉及任何一方的任何责任,任何一方皆可解除其效力”字样协议的书上签名就可以了。这种协议是任何一个思想开放的女性都能够接受的唯一的婚姻模式,这也是我赞成的唯一的婚姻形式。

时至今日,我相信我的观念或多或少跟那些思想自由的女性一样,但是20年前我对婚姻的抵制和我未婚先孕的事实,令世人对我产生了相当大的误解。世事变幻,我们的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今天,我相信任何一个聪明女子都会赞同我的观点,那就是婚姻法典所规定的道德观对于追求精神自由的女性来说根本就是难以接受的。尽管如此,如果聪明女子还是选择结婚,那仅仅是因为她们没有勇气坚持自己的信念,如果你看过过去10年的离婚人数,你将会发现我说的是真的。我向好多女性宣扬自由主义,她们会软弱地问我:“那么谁来抚养孩子?”在我看来,如果需要用婚姻这种形式来作为强制一个男人抚养孩子的保护工具,那么你所托付终生的这个男人,也就是你不信任的这个男人,很可能在某种条件下,拒绝抚养孩子,这是一个无耻的命题,因为你已经把你与之结婚的这个人想成一个坏人。但是对于男人,我倒并不认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那么卑劣。

邓肯在海边翩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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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母亲,我们的整个童年生活充满了音乐和诗歌。晚上她坐在钢琴边弹奏几个小时,并不强制规定我们几点起床、几点睡觉,我们的生活里也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相反,我认为母亲沉醉在自己的音乐和诗歌朗诵中,几乎都忘了我们这一群孩子,忘了周围的一切。母亲的一个姐妹——我们的奥古斯塔姨妈,也像母亲一样非常有才华。她经常来看我们,还给我们表演戏剧。她非常漂亮,眼睛黑亮,头发乌黑,穿着黑天鹅绒短裤扮演哈姆雷特。她嗓音甜美,要不是她父母将一切与剧院有关的东西看作洪水猛兽,她本来可以当一个好的歌唱家,走上星途。我现在明白了她的一生都被美国的清教徒精神给毁了。所谓清教徒精神,而今很难解释得清,那是一种早期来美国的外来移民所特有的精神,至今仍难以磨灭,这个荒蛮的国家也被打上了这种烙印,外来移民有着强悍的性格,征服了当地的土著印第安人和野兽,制定规则,同时他们的规则也限制了自我发展,使自己的艺术也大受伤害。

这种清教徒精神,使奥古斯塔姨妈在童年时期就深受其害。她的美貌、她的天性以及她的好嗓子都浪费了。是什么使得那个时代的人们宁愿让自己的女儿去死也不愿意让她们登上舞台?在著名演员可以出入最高级的社交圈的今天,当时那种态度是很难被理解的。

我想因为我骨子里流的是爱尔兰人的血,所以在孩童时代我们就一直在反抗清教徒主义的专横。

搬到父亲给予我们的大房子里所带来的最大好处之一,就是我哥哥奥古斯丁的剧院开业了,剧院位于谷仓,我还记得他切下客厅里皮地毯的一角做胡子,来扮演里普·万·温克尔,形象逼真,我坐在观众席上透过一个饼干筒看他的时候,喜极而泣。我们都很感性,拒绝被压制。

这个小剧场很快就在附近发展起来,变得相当有名。后来我们就产生了沿着西海岸做巡演的想法。我跳舞,奥古斯丁朗诵诗歌,后来我们和伊丽莎白及雷蒙德还表演喜剧。虽然当年我只有12岁,其他人也不过十几岁的年纪,但我们在圣克拉拉、圣罗莎、圣巴巴拉等西海岸城市所做的巡演却非常成功。

我童年生活的主旋律,就是对我们所处褊狭社会及受限的生活的持续反抗,并越来越渴望飞向东部,因为我坚信那里的天地更为广阔。我记得自己多少次在家人亲友面前滔滔不绝,总是以这样的言语结束:“我们应该离开这里,在这里我们什么也干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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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里最勇敢的一个。当家里断粮的时候,我自愿去屠夫那里,靠我的小聪明说服他免费给我些羊排;被派到面包师那儿请求继续赊账的也是我。这些行为真的能带给我冒险的乐趣,尤其是当我如愿时,并且通常我都能如愿。我会举着得来的“战利品”,感觉自己像个绿林好汉似的,一路跳着舞欢快地跑回家。这是一段很好的经历,通过哄骗凶恶的屠夫,我从中学会了在以后如何去面对同样凶恶的经理人。

我还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发现母亲在哭泣。原来她给一家店做编织,结果编织品却被拒收。我从她手中拿过篮子,戴上她织的一顶编织帽和一副手套就出了家门,挨家挨户地推销。我卖掉了所有母亲编织的东西,并带回了母亲在编织店里本应得报酬的两倍。

当我听到一个家庭的父亲说他是为了给孩子留下一大笔钱而工作时,就想问问他是否意识到这样做剥夺了孩子生活中所有可能的冒险精神,因为他留下的每一美元都会使孩子变得更加孱弱。一个父亲能留给孩子的最好遗产,就是允许孩子自己前进,完全自立。由于教学优秀,姐姐和我去旧金山最富有的家庭教舞蹈。我一点儿也不羡慕那些富家子。相反,我可怜他们,对他们生活的贫乏和迟钝感到震惊,与这些富家子相比,我懂得如何使人生有意义,我比他们富有上千倍。

芳妮·爱丝勒,奥地利著名芭蕾舞蹈家

作为教师,我们声名远扬。我们称自创的舞蹈为新体制舞蹈,实际上没有什么章法可言。我教授舞蹈都是随性而发,即兴创作,捕捉任何跳入我脑海中的小细节。在我早期的舞蹈中,有一段是根据朗费罗的诗句“我向天空射一支箭”创作的。我经常朗诵诗歌,并教孩子们根据诗意起舞、做动作。晚上我伴着母亲的伴奏编舞。有位曾住在维也纳、时常来跟我们共度夜晚的亲密的老朋友,她说我让她想起了芳妮·爱丝勒,她给我们讲述芳妮·爱丝勒的成就,“伊莎朵拉有望成为第二个芳妮·爱丝勒”。这激发了我的雄心壮志。她建议母亲带我去向旧金山的著名芭蕾舞蹈家学艺,但是我不喜欢那位舞蹈家的课。他教我用脚尖站立时,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那样美丽;我说那样很丑,违背自然天性。上了三节课之后我再也不去了。这种他称之为舞蹈的体育运动,实际上呆板而陈腐,与我的梦想相去甚远。我梦想的是一种不同的舞蹈,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但是我正在向这个无形的世界努力探索,我断言我一定会找到开启那扇大门的钥匙。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艺术已经在我身上扎根,这多亏了母亲的无畏和冒险精神,才使得我的艺术萌芽没有被扼杀。我相信一个人一生想成为什么,必须从很小的时候起步。我想知道有多少父母了解他们让孩子接受的所谓教育其实只是在让孩子趋于平庸,剥夺了孩子发掘美和创新的任何机会。我猜也只有这样,不然谁给我们这个井然有序的文明社会提供那些看似社会所需的商店或银行职员这类人呢?

母亲有四个孩子,也许要是靠强迫体制和教育,她本可以把我们培育成现实的公民。有时候她后悔道:“为什么四个都成了艺术家而没有一个实际点儿的?”然而正是她的美丽和永不满足的精神,才使我们走上了艺术之路。母亲不看重物质的东西,她教会我们蔑视所有诸如房子、财富等身外之物。受她的影响,我一生从未佩戴过珠宝,她教育我们这类东西都是羁绊。

不上学之后我愈发爱读书了。那时候我们住在奥克兰,那儿有个公共图书馆,不管离得多远,我都会蹦跳着来来回回。图书管理员艾娜·库尔波斯是个极好的加州漂亮女诗人,她鼓励我阅读,我每次借阅好书时,她总是看起来很愉快,她有着非常漂亮的眼睛,时刻洋溢着似火的激情。后来我了解到,有一个时期我父亲曾与她相恋,她无疑是父亲生命中最富激情的一段。可能正是这件事的无形牵引,我才在冥冥之中走向她。

艾娜·库尔波斯,美国女诗人,邓肯之父约瑟夫·邓肯正是因为爱上了年轻的艾娜,因此而离婚

那时候我读狄更斯、萨克雷、莎士比亚的所有作品,还读许多小说,好的坏的,励志的或没用的,我如饥似渴。我常常借着白天收集的蜡烛头的光亮熬夜看书到天明。我也开始写小说,还编报纸,所有内容都是自己动笔,包括写社论、本地要闻以及小故事。另外我还一直写日记,为此我发明了一种秘密语言,因为那时我有个大秘密——我恋爱了。

除了少儿班,姐姐和我还收了些年长的学生,她教他们“社交舞”,比如华尔兹、玛祖卡舞、波尔卡舞等。这些学生中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年轻医生,另一个是药剂师。药剂师出奇的英俊,还有个可爱的名字——弗农。那时候我11岁,但由于我将头发高挽,穿长裙,所以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要大。就像女主角丽塔一样,我在日记中写道,我疯狂地热烈地恋爱了,我相信就是这样。弗农是否感觉到了,我不清楚。在那个年纪我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我们去舞会跳舞,几乎每一支都是他陪我跳,之后我便写日记,一直写到后半夜,在里面记叙我极度的紧张情绪,“在他的臂弯里起舞”。他白天在大街上的一家药店上班,我会步行好几英里去那里,只为了经过药店一次。有时我鼓足勇气进去向他问好。我还找到了他暂住的处所,晚上常常从家跑到他窗子下看灯是否亮着。这种激情持续了两年之久,我相信我因此备受煎熬。这两年的最后时期,他宣布自己就要和一个奥克兰当地女孩结婚了,我只能将我的苦痛、挣扎和绝望写进日记。还记得他结婚那天,我看到他和一个披白婚纱相貌平平的女孩一起走在侧廊里时自己的感受。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我在旧金山跳舞的最后那段日子,有一天我的化妆间里来了一个头发雪白但看起来非常年轻的漂亮男子,我立刻认出了他就是弗农。多年之后我想或许应该告诉他我年轻时对他的爱恋。本以为他会开心,谁料他相当惊异,并谈起了他的妻子(那个平凡的女孩看来还在人世),他对她的感情依旧。看来有些人的生活就能这么简单!

年幼的邓肯

那就是我的第一段恋情,疯狂地爱一个人,我相信从那以后我从未停止疯狂的爱恋。而今我正从最近一次残酷而致命的情感打击中慢慢恢复,可以说,我正处在空窗期,或者我的恋爱剧目就要落幕。我可以公布我的照片,让读者说出心中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