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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九重》第一章:地平线(三)模仿英雄的游戏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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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年 6 月 21日,我出生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一个普通教师家庭,一家五口人,父母、姐姐、我和弟弟。上幼儿园时,我的名字还是“杨立伟”,等到上小学认了字,自己觉得“站立”的“立”哪有“胜利”的“利”有气势啊,于是自己改成了“杨利伟”。上世纪 70 年代,是一个崇拜英雄、渴望胜利的年代。我们是从小听着黄继光、董存瑞、邱少云、雷锋这些英雄故事长大的一代。姐姐“立军”大概觉得“美丽”的“丽”更适合一个女孩,也改做了“杨丽军”。

我第一次显露“英雄气概”是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那时,绥中的道路上鲜见车辆,每天我都从幼儿园自己回家。路上有时会遇到比自己大的孩子拦道。上来便问:“你有哥哥吗?”如果说自己有哥哥,而且不止一个,他们就会害怕了,让你过去。如果说自己没哥哥,那免不了要被欺负一回。一些比我小的孩子总是被欺负,于是我担当起他哥哥的角色。每天幼儿园放学,我都组织幼儿园中班的孩子一起回家,人多势众,再也没有大孩子敢来欺负我们。

直到现在还有些同学或朋友叫我杨哥,我想可能和我有个弟弟,心理角色一直是保护弱小、主持正义的哥哥有很大关系。

在当年的绥中县城,我家的生活条件算是中等。父亲在土特产公司工作,母亲是一位中学教师,都是拿工资的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我们家并不富裕,那个物质短缺的时代,生活条件似乎都差不多。当时,规定每月人均三两油、半斤细粮,除此之外就是玉米面和高粱米,好不容易攒点白面还得等到过年才能包点饺子。家里的主食主要是高粱米,现在市面上的高粱米变得好吃多了,要磨好几遍,甚至比大米还白,小时候吃的是那种红色的高粱米,实在不怎么好吃。

至于菜,只有夏秋才能吃到时令蔬菜。东北的冬天,则只有大白菜和土豆,还是秋天贮存起来的。那时我常跟隔壁的孩子一起拿着肉票去排队买肉,当时买点肉不容易,不像现在,都爱挑瘦肉买,那时没人买瘦肉,都买肥肉,拿回去好炼油。几乎每家都有个小坛子,里面装的肥肉炼出的乳白色的荤油,实在没有菜的时候就挖两勺荤油放到米饭里和着吃。荤油和饭,再浇上点酱油,曾经是我向往的美食。小的时候不挑食这个习惯对我很有好处,直到现在,我也不讲究吃,一碗饭,有点咸菜,我就吃得很香。

我和姐姐、弟弟经常去拾柴,其实就是去把剩在地里的玉米茬子刨出来,拿回家烧火。家里的炕洞要是串了烟,就满屋满院的灰烟弥漫,个顶个都成了包公脸。那时也烧煤,但很少,因为买煤是要票的。

由于县城临海,鱼、虾、螃蟹经常可以吃到,那时的海鲜和现在可不是一个概念,当时很便宜,两个鸡蛋就可以换好几个又大又肥的螃蟹。卖海货的人用车子推着箩筐里的螃蟹,走街串巷地吆喝:“螃蟹,大海机螃蟹嘞。”我们说的海机螃蟹就是梭子蟹,很肥,满盖儿的黄。没有蔬菜吃,我却能吃上不少鱼、虾,直到现在我都特别喜欢大海,喜欢吃海里的东西。只要有机会,我都会去海边,每年的寒暑假,我几乎都会在海边度过。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说小时候的生活,是因为许多次和航天员战友们聊天,发现大家的童年都大致相似,经历也有许多相似。贫乏的物质、单纯的生活是我们对过去的共同记忆。这不是“忆苦思甜”,而是想认真回想一下,童年与我们的今天,有什么样的联系。

那时的生活条件与今天相比,自然有云泥之别,但是我们也拥有现在的孩子所没有的东西,有限的书本、自制的玩具、无边无际的奔跑,一切与现在孩子们多么不一样。

当年,我们家的生活水平谈不上贫困,毕竟父母两个人都在挣工资。但除了保障我们吃上饭,父母基本上没有经济能力再满足我们的其他要求。有一个阶段,我特别渴望看书、买书,但家里确实没钱,没办法,我就出去捡东西卖,有时会从工厂扔的垃圾中捡到铁块什么的。当时的小人书几分钱一本,我就一分钱一分钱地慢慢攒,攒几毛就买一套,逐渐积攒了很多小人书,全都是惩奸除恶、报效祖国、为国捐躯的英雄故事。

我当兵离家的时候,那些小人书依然保留着,装满了好几个抽屉。《水浒传》、《铁道游击队》、《野火春风斗古城》,各种英雄好汉的故事都是成系列的、完整的。遗憾的是,这些小人书最终都没保留下来,我弟弟结婚的时候,收拾家里,以为是不要的,他卖给收废品的了,也没卖出几个钱。当时我远在部队,听说后可惜得不行,也有些生气,那可是我童年的珍藏啊。

我从那时就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当然,除了看小人书,还看一些童话书。不单自己爱看,还爱给别人讲。我到姑姑家过假期时,会给那里的孩子讲很多他们从没听过的故事。

姑姑家在兴城的海滨乡,打开窗,就能看见一浪推着一浪的大海。当时的东北农村还没有通电,用油灯,七八点钟天一黑就睡觉了。放假时,我就到姑姑家住几天,跟农村的孩子玩得很好,他们没那么多课外书看,我是从县城来的,看的书多,知道的故事多,我一到那里,就有很多孩子围着我听我讲故事,我就讲《安徒生童话》,讲《小灵通漫游未来》,这些书我几乎能背下来。

每次我讲故事的时候,围着我的小伙伴们都一声不吭,非常入神,油灯的光芒在他们的眼中忽明忽暗,连口水流下来都不知道擦。自己也讲得眉飞色舞,觉得很神气,东北的火炕,很大很温暖,一炕的孩子挤在一起,讲到关键时刻我要是故意停下来,他们就特别急切特别诚恳地央求我。

“后来呢,后来呢,快说啊!”

“后来啊……”我故意放慢语速,装作一副回忆故事的样子。

“求你了,快说吧!杨利伟,快说啊,快说啊!”小伙伴们拉着我胳膊左右摇摆着,恳求我继续讲下去。我带着一份小得意,心满意足地继续。那些天方夜谭一样的故事给他带去了快乐,也让我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我的性格跟童年时期相比,变化不大。虽然调皮,但话不多,当然也可以这样认为,虽然话不多,但很调皮。

姐姐有女孩的游戏,基本不跟我玩,弟弟又比我小七岁,我成为三个孩子中最淘气的,也自然成为姐弟三人中挨打最多的一个,“行刑”的主要是父亲。因为什么事情没听招呼,或者又调皮了,东北的扫把,他拎起来就打,虽然算不上疼,但是让我觉得很有威慑力。

家里要求放学了要回家,要做作业,不能跑出去玩,那时经常做不到,回家晚了作业没按时做,就要挨打;有时候淘气,在外边把人家玻璃打破了,人家找到家里来,也少不了挨一顿打;我还经常和人家摔跤,放学之后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不罢不休的,一玩两个小时,一身泥一身汗地回家,有时也会挨打。

长到十岁左右,我最常干的一件事,就是玩打仗游戏。常在机场附近的开阔地带“开战”,那里有一种豪迈的气息,有平坦的跑道,有草地,还有以前留下的炮楼。孩子们分成两伙,一伙人守,一伙人攻,通常是身体结实的演好人,矮小瘦弱的演坏人。战斗开始时用石头和土块互相攻击,经常是直打到一方有人“负伤”——谁被石头砸哭了,大家才惴惴不安地各自回家。

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带领我方“战士”,以一个小土坡作为掩护,用石头向敌方发起了猛烈的进攻。“枪林弹雨”中,我把一个同学的脑袋砸破了,那个同学叫二宝。老师带着二宝缝了三针,我存在老师那儿的零用钱全都变成了二宝的医药费。那时候老师鼓励我们储蓄,有几分钱就放老师那里储蓄,我攒了很长时间,快到十块钱了,这个数字已经算一笔财富了,结果一个石头砸出去,老师就顾不得我心疼把小猪储蓄罐打碎了,拿我储蓄的钱给二宝当了医药费。

看着二宝头破血流,我实在是万分愧疚。可爱的小猪储蓄罐砸碎了,也把我心疼得够呛。现在想来,我之所以那么热衷于“打仗”游戏,是因为从小就埋藏在心里的英雄情结,渴望有一天能冲上战场,保家卫国。在孩子的理解里,英雄一定最强最厉害,不怕危险、永不服输。在这种英雄情结的影响下,我形成了争强好胜、不服输、挑战刺激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