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江 宁县城里有一个才貌出众的女子叫李倩,既有沉鱼落雁之貌,又有七步成诗之才。一日李倩倚栏远眺,被墙外的本城大盐商尤万金看见。尤万金年过半百家财万贯,妻妾成群,是个好色之徒。今见李倩相貌艳丽,起了非分之想。他派媒人送去金银玉器。李倩父母见钱眼开,高兴地答应了这桩婚事。
结婚后,李倩方知自己进了火坑,她憎恨这个老色鬼,更讨厌尤万金利欲熏心的市侩气,于是偷偷逃了出来。李倩一向敬佩《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的为文和为人,于是向他求援。吴敬梓同情李倩的遭遇,把她安排在女儿房中,并收为义女。
尤万金知道后,气极败坏,告吴敬梓拐骗爱妾。知县袁枚是享有盛誉的大诗人,当时和吴敬梓同为文坛双杰。袁枚知道吴敬梓的为人正直,决非是见色忘义的轻薄之辈,决不听尤万金的一面之言。
翌日,袁枚单独把李倩传到大堂,袁枚见李倩冰清玉洁,灵慧飘逸,不像淫荡无节之妇,不问案情,却说:“听说你很有诗才,你就以这堂前的槐树为题,做一首五绝,老爷要当堂验证。”
李倩双眸凝视,堂前槐树倔强挺拔,饱尝风霜之苦,不由触景生情,悠婉动情地吟道:
独立空庭久,
朝朝向太阳。
何人能手植,
移作后庭芳。
袁枚抚须击节,大加赞赏:“妙极!淡雅直率,有情有景。这样的才女怎能与腐臭低俗的盐商共居一室?你逃得有理。”袁枚又对左右属员说:“吴敬梓该打这个抱不平,那盐商的状子,老爷我不准,叫他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