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桥刚去广东某县作知县时,就遇到了一个争立嗣子的案件,那是前任知县遗留下来的。
告状的是位老妇人,她说她丈夫早就去世,没留下儿子,她大夫的哥哥却有两个儿子,为了占有她的产业,大伯想把他的小儿子过继给她,作合法继承人。可是,小侄儿的品行很坏,挥霍无度,经常辱骂顶撞婶母。婶母十分厌恶他,便收养了另外人家的一个孩子。大伯发怒说:“按法律应由我这个儿子继承!”她也很生气他说:“立谁为嗣是我的事,我爱立谁就立谁。”
双方告到县衙,但拖了几年不能判决。新任知县李铁桥刚上任,双方便来告状。
一天,双方齐集于公堂,大伯坚持说:“有两个儿子,按法律规定,应过继一个给我弟弟家。”
李铁桥说:“对!你说得很有道理。”于是问妇人:“你有什么理由来告状?”
妇人说:“照规定是应立他儿子为嗣,可是,按人情应允许我自行选择。他儿子浪荡挥霍,来到我家必定败坏家业;而且他性情凶顽,经常顶撞我,我已年老。怕靠他不住,不如选我称心如意的人来继承家产。”
李铁桥大怒:“公堂上只能讲法律,不能徇人情!怎么能任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呢?”那哥哥一听赶快叩头称谢,旁边的人也齐声说对。于是,李知县让他们在结状上签字画押,然后把哥哥的小儿子叫到面前说:“你父亲已经与你结断关系,你婶子就是你的母亲了,你赶快去拜认吧。这样一来,名正言顺,免得以后再纠缠。”那孩子立刻向婶母跪下拜道:“母亲大人,请受孩儿一拜!”
婶母边哭边说:“要立这个不孝之子当我的儿子,这等于要我的命,我还不如死了好!”
李知县说:“你说这个儿子对你不孝,你能列举事实吗?”于是,那妇人便一件件地叙述,说得清清楚楚。李铁桥对那哥哥说:“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控告儿子不孝,儿子便犯了十恶大罪,应当处死,现在这个孩子也应该按法律处治。”于是立即命令差役:“用棍棒打死那个儿子!”
那个哥哥一听要打死自己的儿子,慌忙苦苦哀求,旁边的人也纷纷跪在李铁桥面前请求免刑,李知县沉默许久才说:“我怎么敢不依法办事呢!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要他去做婶母的儿子,这样,她也无从以不孝重罪来告她侄儿,你儿子的小命也可以不死在棍棒之下了。”
那哥哥叩头流血,连称照办。于是,李铁桥让众人改口供,由妇人立她所选中的人作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