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并没有辜负唐玄宗。他担任中书令仅仅一年,就理顺了所有的关系,也包揽了所有的政务,以至于他那唯唯诺诺的同僚几乎形同虚设,竟被称为“伴食宰相”。[16]
于是姚崇不免飘飘然,甚至不无得意地问下属齐澣(浣的异体字,读如换):你看我这个宰相可以跟谁相比?
齐澣不回答。
姚崇又问:比得上管仲、晏婴吗?
齐澣实话实说:好像比不上。
姚崇说:虽然如此,总得有个说法吧?
齐澣说:也不过救时之相而已。
姚崇却喜出望外。他高兴地把笔一扔:哈哈!能够救时的宰相,又岂是随随便便找得到的?[17]
这是自得,也是自知。作为担任过军职的文臣,姚崇的行事风格是干脆利索又勇于担当,确实能够救时。开元三年(715)五月,太行山以东遭遇蝗灾,地方官和老百姓都畏惧天命不敢灭蝗。姚崇却说:怕什么!民以食为天,哪有保蝗而不救人的道理?请皇帝陛下不要颁旨,由我签署政府命令剿灭蝗虫。如果有天谴,我姚崇一人承担就是。[18]
此言颇有太宗遗风。贞观二年(628)六月,查看灾情的李世民就曾抓起一把蝗虫往嘴里送。他的说法是:五谷是老百姓的命,不能被它们吃了,要吃就来吃朕的脏腑!
侍从急忙阻止:这种东西吃了有伤圣体。
太宗皇帝却说:朕执政为民,怕什么病![19]
这很酷,尽管未免做秀之嫌。[20]
姚崇却无法与太宗相提并论,朝野上下对他也并非没有微词。实际上作为开元新政的当头炮,他能做的也就是对过去的弊病进行改革,帮玄宗在政治上扭亏为盈。因此,当这一历史使命接近完成之时,他的政治生命也就到头。
更麻烦的是,姚崇喜欢玩弄权术,也不够廉洁,至少没能管好子女,甚至卷入里通外国的贪腐案中。幸亏他及时接受齐澣“逊位避祸”的建议,主动辞去相职,这才平平安安软着陆,还得到了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的荣衔,距离他担任中书令刚好整整三年,真可谓“救时之相”。[21]
接替姚崇的是宋璟(读如景)。
宋璟是姚崇推荐的,两人的风格却完全不同。姚崇机动灵活,能谋善变;宋璟坚持原则,老成持重。据说,当时玄宗派了一位将军迎他进京,宋璟居然一路闭口不言。受到冷遇的将军回去以后大吐苦水,皇帝对宋璟却更加敬重,因为执行公务的时候原本就不该讲什么私房话。[22]
其实宋璟的正派耿直举世闻名。就连专横跋扈如武则天都不得不敬让他三分。长安四年(704)十二月,女皇的男宠张昌宗私召术士看相一案东窗事发,时任御史中丞(监察部副部长)的宋璟便要求将其正法。理由是:术士妄称张昌宗有天子之相,张昌宗为什么不移送司法?可见包藏祸心。
女皇说:这件事昌宗已经向朕奏明,可以算自首。
宋璟说:依法,自首免罪条款不适用于大逆不道。
女皇只好放下身段和颜悦色说软话,宋璟却声色俱厉不依不饶。站在一旁的马屁精宰相急忙宣读敕令,要宋璟立即退朝。宋璟却一声冷笑:圣主在上,哪里用得着你矫诏?
则天皇帝无可奈何,只好批准宋璟审理此案,却又在中途用特赦令将张昌宗从御史台救出。自知理亏的女皇让张昌宗私下里去向宋璟谢罪,宋璟却不给面子。他说:如果要谈公事,请公开说。如果讲私情,对不起,国法无私。[23]
这就是宋璟的刚正不阿。
当然,他也因此得罪了中宗皇帝和太平公主。[24]
玄宗看中的却正是宋璟的正直,而且宋璟的到来也正是时候。头三年,百废待兴,一团乱麻,需要姚崇的随机应变和大刀阔斧。现在进入制度性建设阶段,就要靠宋璟的浩然正气和稳扎稳打了。看来上天对玄宗确实垂爱,玄宗也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两位宰相上朝时,他起身迎接,退朝时又送到门口。姚崇和宋璟的礼遇,无人能及。[25]
与此同时,宰相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
以前多次说过,汉、唐两代的宰相是不同的。汉代宰相是个人,比如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他们的办公地点和办事机构则叫相府。唐代宰相却是群体。但凡有资格参加国务会议的,不论人数多少都是宰相。宰相没有正副,只有轮值主席,叫执笔。开会地点在政事堂,所以叫政府。
相府与政府,是汉与唐的区别。
因此准确地说,唐代宰相没有总理、副总理,全部都是国务委员。区别仅仅在于,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侍中、尚书省正副长官尚书令和左右仆射是当然宰相。但由于尚书令职位长期空缺,所以总人数是六人。
其他委员为特任宰相,头衔叫“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中书令和侍中都是正三品官员。后来,又增加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相当于列席委员或候补委员。
显然,唐代宰相都是兼职,中书令、侍中或六部尚书才是本职。所以,他们都是上午在政事堂开会,下午回去主持各自的省务和部务工作。三省六部,才是中央政府。
宰相既然是兼职,人数就不固定。最多时十几人,最少时一两个。人数少,是因为从睿宗时代起,左右仆射不再是当然宰相,非有特任不得参加国务会议;而中书和门下两省的长官,又往往职位空缺,无人担任。
委员制,开始向领袖制转变。
姚崇和宋璟的时代,情况就更特别,中书门下两省的长官总有一个职位空缺。姚崇任中书令,就没有侍中;宋璟做侍中,又没有中书令。结果,姚崇和宋璟便自然而然地成为首席宰相,一正一副搭班子也成为不成文的惯例。
没错,是惯例,不是规矩,更不是制度。
优点和缺点也都在这里了。优点是:中书和门下两省变成了一个协调的组织,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而且由于有了实质上的首相,它也是一个可以问责的政府。否则,姚崇当年怎么敢大包大揽地说,我签署命令,出了事情我负责?
缺点则是权力失去了制衡。实际上,三省六部的制度设计初衷,就是要将决策、审批和执行权分散到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以便互相监督。现在,中书门下连为一体,尚书省出局,制衡岂非变成失衡,分权岂非变成集权?
当然。这是趋势,也是玄宗与姚崇和宋璟的共识。事实证明,集权会有成效,同时也有弊病。因为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谁来掌权就成了关键。结果,君明臣贤则治,开元盛世是证明。君昏臣奸则败,安史之乱是证明。
宋璟似乎意识到了这一危险。他的补救办法,是权力集中与政务公开并行。实际上,政务公开在太宗时代就已经制度化。当时宰相入宫奏事,旁边一定要有谏官和史官;御史弹劾官员,也一定要戴法冠着法袍,当众宣读起诉书。这样一来,一切都是公开透明的,谁也搞不了鬼。
武则天却把这个制度破坏了。她要行非常之事,只能搞特务政治和暗箱操作。于是宋璟主张拨乱反正,玄宗也批准了他的建议。开元五年(717)九月皇帝下诏:从今往后除非事关国家核心机密,一切政务公开,并记录在案。[26]
走到这一步,新政的框架才算是建立起来。
难怪后来有人这样评论:姚崇以其通达完成了历史的转变,宋璟以其正派守住了帝国的根本。正是由于他们两人殊途同归的接力赛,开元盛世才得以初见端倪。[27]
[16]见两《唐书》之卢怀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三年正月条。
[17]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三年正月条。
[18]见两《唐书》之姚崇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三年五月条。
[19]见《贞观政要》卷八,《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贞观二年六月条。
[20]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即认为,唐太宗的许多公开举止都带有表演性质,吃蝗虫即其一例。
[21]见两《唐书》之姚崇传,《新唐书·齐澣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四年十二月条。
[22]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四年十二月条。
[23]以上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七长安四年十二月条,同时参看两《唐书》之宋璟传。
[24]详见《新唐书·宋璟传》。
[25]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四年十二月条,同时参看《新唐书》姚崇与宋璟传之史臣赞。
[26]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一开元五年九月条。
[27]请参看《新唐书》姚崇与宋璟传之史臣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