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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常识》简牍:书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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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是我国最早的书的原型,简牍制度是我国最早的书籍制度。中国古代以经过整治的竹、木为记录载体的文献。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可知,简牍文献流行于先秦,两汉时期最盛,直到东晋末年才被已发明四五百年的纸质文献所取代。简牍作为主要的文献形式在中国使用的时间长达千余年,已知最早的简是湖北战国早期曾侯乙墓竹简,最晚的是新疆罗布泊古楼兰遗址、民丰尼雅遗址和吐鲁番晋墓所出晋简。简牍的形态各异,较重要的有简、牍、觚三种。

简:由竹或木加工而成,通常是削成长条形,将写字的一面磨光;竹质的还要在火上炙干,目的是使其易于着墨和防!。一根竹片叫作“简”,把许多根简编连到一起,就叫作“策”。“策”字也可写成“册”。编简成策的绳子叫作编,一般用麻绳,或用皮绳或丝绳。一般编2-5道,也有个别编1道的,通常视简的长度而定,大多数是先编后写。简的宽度一般为0.5-1厘米,长度根据需要而定。在汉代简最长2.4尺,合战国尺三尺,用以写六经、国史、礼书、法令,故有“三尺法”、“三尺律令”之说;其次为1.2尺,用以写《孝经》等书;最短的0.8尺,用以写论语及其他诸子传记书籍。各个时期所用简的长度不同,每根简只写一行,比较宽的木简可写两行或多行。

牍:多为木质。一块木板叫作“版”,写了字的木板叫作“牍”。与简不同之处是牍加宽好几倍,有的宽到6厘米左右,个别的达15厘米以上,呈长方形,故又叫作“方”或“版”。牍多用来书写契约、医方、历谱、过所(通行证)、书信等。书信多用一尺的牍,所以人们常将书信称为“尺牍”。牍也用来画地图,因此,古人常用“版图”代表国家的领土。牍同时也用来书写一部书内所包含的篇名。更多的牍是用作书写随葬品的名目(清单)。

觚:用木头削成多面的菱形,可多至七八个面。一般都较长,有的长至80多厘米,容字较多,常用来抄写《急就篇》《仓颉篇》等字书,也可用作记事、打草稿或练字。

简牍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的影响极为深刻和长远。直到今天,图书的计量单位仍称“册”,文章的计量单位仍称“篇”,许多从“竹”从“片”从“木”的字都与书籍有关,如籍、笔、版、牒等。还有不少词汇、成语也反映了竹木简牍的深远影响。如尺牍、连篇累牍等。在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的书籍都是直排,文字由上至下书写,从右到左排列,这种行文格式就是来源于简策。

(吴淑娟 洪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