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一条编法”,是明代中期的赋税制度。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一为把一切征项包括田赋、徭役、杂税等合并起来编为一条征收,化繁为简;二是把过去按丁、户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户丁银摊入田赋中征收,但也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摊入;三是“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充当。 (单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