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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门》第五节 民俗宗教:基于文献碎片和口碑传承的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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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涉及狐狸及蛇等野生动物的灵异传说,确实是有着深厚悠远的历史传承基础。仅从文献记载的片段,也可窥知此类题材业已构成中国文学的一种独特类型。有专家认为,涉及狐狸传说的“狐文化”,正介于精英文化和民间文化的交点上,它发端于古代的民间俗信,生长于民间文化的泥土之中,历代知识分子也积极参与了相关的创作。(59)对本文主题而言,重要的是在“四大门”之类民间信仰或民俗宗教里,重新缀合了见诸历代文献和口碑传承中许多民间俗信及相关理念的“碎片”或要素。

作为一种民俗文化的狐狸或狐仙俗信,大约产生于北方黄河流域,目前仍主要在这一地区流行。早在先秦时代的《易经》解卦中,便以获狐为吉:“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山海经·大荒东经》:“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注云“太平则出而为瑞也”,即以狐为太平之祥瑞。《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更以“九尾白狐”为“王者之征”;由所谓“涂山之歌”也反映出“九尾白狐”之与婚娶“有应”、“成家成室”、“天人之际,于兹则行”之类信念的关联。意味深长的是,就出土文物资料看,河南洛阳西汉卜千秋墓壁画、河南新野出土的汉砖、四川新繁清白乡出土的画像砖、云南昭通汉画像石棺以及在山东、陕西和江苏等地的汉画像石和画像砖中,也都发现了以“狐”或“九尾狐”为祥瑞之兆的题材。

纪晓岚考狐仙之缘起,引太史公《史记·陈涉世家》,谓当时已有狐怪;引吴均《西京杂记》,谓汉代已有幻化人形之说;引《朝野佥载》,谓“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俗谚有“无狐魅,不成村”;并说“《太平广记》载狐事十二卷,唐代居十之九,是可以证矣”。(60)时至明清,有“南方多鬼,北方多狐”的俗谚。狐仙信仰的延续与普及,实在与自古传承的有关传说密切相关联。

从六朝志怪小说开始,狐仙故事终于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类型,到明清时臻至全盛。干宝《搜神记》中已有不少狐仙故事。据有人统计,《太平广记》中收录了前代狐仙故事多达90余篇。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集狐仙故事之大成,约有狐仙故事80余篇。袁枚《子不语》有40余篇,纪昀《阅微草堂笔记》竟多达180余篇。(61)此外,尹似村《萤窗异草》、闲斋氏《夜谭随录》等笔记小说,也大多有类似描述。

《太平广记》第四四九卷引《广异记》,讲述狐狸女婿能带来钱财的故事,说这是由于它偷了天府的仓库的缘故。又有狐狸能变幻人形,自称“狐郎”的故事以及“胡博士”的称谓等。此外,还提到朝鲜信奉的“刘成神”,据说就是一只狐狸。第四五〇卷讲述杨氏有女嫁给了姓胡的,却原来是个狐狸,当时辟除狐魅的咒语为“伊祈熟肉”等。第四五一卷讲述狐狸口里有媚珠,得之为“爱药”,则天下人爱,可使丈夫发疯般地爱他的妻子。《聊斋志异》卷六的“狐惩淫”,也涉及与前述“爱药”相似的“性药”。值得注意的是,后代的狐仙、狐妻及狐媚传说,也确实逐渐形成了一种“性”的取向。

在以描写狐仙故事见长的《聊斋志异》中,狐狸的形象真可谓丰富多彩,光焰照人;其中潜藏的很多信念都很引人注目。《聊斋志异》卷一里的“贾儿”,说有狐狸姓胡,“青凤”里有所谓“胡老头”;卷二的“胡四姐”等,也都意味着“狐”、“胡”谐音相通。(62)

《聊斋志异》卷一又有“嫁狐女”,说千里之外的东西,狐狸也有能力取来,惟不敢永远据为己有;“王成”里说,在狐仙指导下做生意,可以发财。卷二“酒友”里讲,某狐狸为朋友弄来很多酒钱,并指导其做生意发了财;“遵化署狐”讲述狐狸报复的故事,它揭破窖藏库银,并使仇人蒙难。卷三的“狐妾”,能将别人家的饭菜搬来待客。卷四的“辛十四娘”,其故事结局是狐狸留下了财钱。这些都是讲狐狸和财富间的神秘关联。

《阅微草堂笔记》卷五,有某狐仙摄取或散尽孙某、刘某财货之事。卷二十一说,有人认为某家之小康,全靠狐暗中资助。卷二十三“铁公鸡”,讲某狐女报复,散去主人钱财。《夷坚志》卷四十二,也提到狐女能带来钱财。《子不语》卷二“狐撞钟”的故事,说某狐可盗窃库物元宝赠人。《续子不语》卷九“兰渚山北来大仙”,说(会稽)兰诸山上有北来大仙,曾帮陈某发财,后遭遗弃,遂报复之,要陈某为自己做道场,找座名山修庙并塑金身,方可原谅。《萤窗异草》里说,狐狸使用的穿戴均是以法术从人那儿拿来的。题为“戏言”的故事,更是具体描述了京都某公家有狐狸,能摄取东西,仆人婢女全知,一旦丢了物品,若向它祝祷,便会物归原处。

《夜谭随录》卷四讲述的故事,与“四大门”信仰中的“财神楼”颇为相似:从前,某富翁家后院有一座楼,众狐所居,已一百多年了,从其祖父开始,每月二十六日都准备一些鸡和白酒祭祀,不敢怠慢。后来,此富翁继承家业,认为这样祭祀太浪费,就停了,还出租了楼房,结果惹恼了狐狸,引起了骚扰。妻子劝他,他却大骂。一天,群狐前来告辞说,你已是全福之人,我们不提什么要求,走后也不再回来了。富翁颇为得意,却没想到从此狐狸开始把富翁的钱财偷走给别人,最后,他还是被狐狸给愚弄了。薛福成《庸庵笔记》提到,北方人以狐、蛇、猬、鼠及黄鼠狼五物为财神,民家见此五者,不敢触犯,故有“五显财神庙”,南方亦间有之。

《聊斋志异》卷一的“王兰”,说到狐狸吐纳呼吸以炼金丹之事,据说偷吃则魂魄不散,可以长生。“娇娜”则讲述了一个狐仙以口中真丹救人性命的故事。卷二“董生”中讲,由于金丹被阴曹判官收去,遂还原成一只普通狐狸。卷五“封三娘”,讲狐狸修炼吐纳之功,以求长生不老。此外,卷十二还有狐仙借“天梯”上天的故事。这些说的都是狐狸所以成仙及其成仙之后的特异。

《聊斋志异》卷五的“上仙”,讲述了巫婆“下神”的情形:稷下城南梁家有狐仙,擅长仙术,里间挂着红幕,揭幕但见壁上挂有观音像。北面墙下一几,案头设小座,高不足一尺,铺着小锦垫,说是仙人来了便坐其上。众人焚香祝祷,站成一排作揖,妇人击磬三下,口中念念有词,然后等待“上仙”,据说,此“上仙”最爱夜谈。又卷四“胡相公”也说,城南有巫婆,每日靠狐子显灵捞钱。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十三记载,天津有所谓“姑娘子”即女巫者也,乡间妇女问病,辄使治之。巫至,炷香于炉,口喃喃不知何语,遂称神降其身,是谓“顶神”。所顶之神,有曰白老太太者,刺猬也,有曰黄少奶奶者,黄鼠狼也,有曰胡姑娘者,狐狸也,又有蛇鼠,合称“五家之神”。《清稗类钞·方伎类·巫顶神》亦记同样内容,又说:柳氏者,蛇也,灰氏者,鼠也,京津人呼为五大家。

尽管《阅微草堂笔记》的作者纪晓岚试图表现出不同于蒲松龄《聊斋志异》的文学风格,但其中涉及的狐仙信念却十分近似。若一定要说有何不同的话,则《聊斋志异》可能更多地以山东地区为背景,《阅微草堂笔记》则可能更多地是以河北及京师为背景。

《阅微草堂笔记》卷一,讲述某狐女“练形已四百余年”,因与人有“业缘”,遂与之结婚,缘尽而离去。卷三讲群狐读书之事,某狐翁自述:“吾辈皆修仙者也。凡狐之求仙有二途,其一采精气,拜星斗,渐至通灵变化,然后积修正果,是为由妖而求仙。然或入邪僻,则干天律。其途捷而危。其一先练形为人,既得为人,然后讲习内丹,是为由人而求仙。虽吐纳导引,非旦夕之功,而久久坚持,自然圆满。其途迂而安。”卷七讲到某黑狐“人立”,拜月练形之事。卷九讲述某数百年老狐,内丹已成,自述说:“凡丹由吐纳导引而成者,如血气附形,融合为一,不自外来,人勿能盗也。其由采补而成者,如劫夺之财,本非己物,故人可杀而吸取之。吾媚人取精,所伤害多矣,杀人者死,死当其罪。”卷十讲述凡狐均可“修道”,未成道之狐所生为普通的狐,已成道之狐所生即可变化。所谓“成道”即成人道,有生有死,至飞遐升举,则另当别论。凡炼形服气之狐,犹如积累学问以求成名;媚惑采补之狐,则如人类走捷径以兜售其货色者。然若要达到游仙岛、登天曹之境地,就必须炼形服气。未成道者宜住野地,成道者可居住在都市,道行高深之狐两处均可居住。狐仙甚至还规劝人类更应学道,说我们狐辈辛苦二、三百年才能化为人身,你们已是人身,功成大半,若虚度光阴,则与草木同朽,实在可惜。卷十四讲狐狸采补练形,因失丹而还原为兽形,需从头再炼,二、三百年后才能变化。《子不语》卷八,甚至还有人“向狐仙学道”的故事。《玄中记》则说,狐狸五十岁能变化为人,百岁能知千里之外的事,千岁则与天相通,人不能制,名曰“天狐”。

《阅微草堂笔记》卷四,讲述沧州“某村妇之狡黠者”郝媪,到处吹嘘自己是狐神附体,能掐算人的吉凶祸福。卷九的故事,有田某诡称其家事狐神,妇女多信以为真,常到她家问事,她趁机大捞钱财。不久,群狐都来她家索取,于是,她便因再也供奉不起而破了产。《子不语》卷十八的“狐丹”,讲述常州武进县有一吕姓男子,其妻被狐仙附身,遂替人预言祸福。若来人问事,便写在纸上烧化。狐仙回来时,遂口吐内丹,照耀坛中纸灰。狐仙如有答复,则通过吕妻之口说出。

值得注意的是狐仙与道教的深切关系。例如,狐仙通常害怕道士、雷电和镜子之类镇物。《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曾讲过一个“狐避雷劫”的故事。在许多传说故事里,降狐制妖者,也多为道士而较少和尚或佛教神祇。《子不语》卷七有“狐仙冒充观音三年”,说狐仙是在向“张天师”乞求人间烟火之后,方才能在苏州上方山冒充观音的。历史上由“狐神”逐渐向“狐仙”的转变过程以及“狐神”与“狐仙”的并存关系等(63),当是更为复杂的另一课题;但无论如何,“仙”作为道教谱系的基本范畴,主要是指通过“修行”而获得超越肉体生命之永恒能力的状态,显然,“狐仙”之与道教的关系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特别是狐仙往往由泰山娘娘统辖,这在后来的“四大门”信仰中也有直接的反映。如《子不语》卷四“陈胜涛遇狐”,讲述某狐虽为人妇,但她每月朔都要告假离开七天,说是去泰山娘娘那里“听差”了。《子不语》卷五“斧断狐尾”亦说,某狐因泰山娘娘知其蛊惑妇女,罚其砌进香御路,永不得离开泰山。《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也有某狐女被安葬后,其精魂自称已隶属碧霞元君做女官,当往泰山赴任的故事。《萤窗异草》里的“梁少梅”故事,讲述人与狐仙相遇于县城碧霞祠云云。

民国年间各地流行的类似“四大门”的民间信仰,实际上都和历史上的狐仙文化传统有着绵延不绝的连续性。从上述简单的梳理看,后世“四大门”信仰中许多关键的理念和现象,大都是在历史上逐渐形成的,有着颇为深远的传承基础。这些理念或现象主要有:狐为祥瑞吉兆;狐狸经清修苦练,可幻化人形,若炼得神形合一,即可成仙;狐狸炼丹、服气与采补之说,尤和道教关系深切,一定程度上,也是道家“阴阳”互补思想的体现;狐狸修行有两种基本途径,在道德评价上,专心吐纳炼形服气高于所谓媚惑采补之术;狐因“修道”而有“俗凡”和“神圣”的不同;狐狸能附体借位,卜知吉凶;狐仙常以各种方式从属于碧霞元君或泰山娘娘麾下,或与泰山信仰有密切关系;“狐”、“胡”谐音,并因此而被拟人化;狐仙有能力搬运财物,帮人发财;顶奉狐仙的巫婆、神汉,既能因此为人治病,也能借以敛财;巫者常以“下神”或“扶乩”方式与狐仙沟通,成为其代言人等等。此外,历史上也曾有过与“四大门”信仰中的“财神楼”及“催香火”等事象十分类似的传承。

从以上叙述及分析出发,至少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深思:首先,类似“狐仙”的文化理念,确实可能超越了“精英”与“民众”、“大传统”与“小传统”,甚或超越了“文字”表述的文化与“口碑”传承的文化之间的分野。

其次,古代的笔记文献及古代的“俗文学”之与当代民间口碑文学之间的关联或连续性问题。似有证据表明,在文字形态的笔记小说和口碑形态的民间文学之间始终有着密切的互动,既有采自民间口碑而成就文字文学如《聊斋志异》的情形,也有文字文学不断回馈民间,重新构成口碑素材的情形,恰如《聊斋志异》后来对民间狐仙志怪类传说故事所可能产生的影响那样。

再次,乡民社会借助古代文献“碎片”和民间口碑传说,以建构地域性的民间信仰和民俗宗教体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问题。就“四大门”信仰的情形看,此种能力是很强的。

此外,对于以中国四大民间传奇之一《白蛇传》为代表的涉及蛇之灵异性传说的“文化丛”,上述分析亦应大体适用。(64)关于蛇“修行得道”的理念,也比比皆是。例如,与白蛇原型相关的材料(65),很早就见于《博异志》中的“李黄”,也曾收入《太平广记》卷四五八,后在《古今说海》里遂逐渐成就为“白娘子”的题材。旧题曹丕所撰之《列异传》在“鲁少千”、“寿光侯”等部分,也都提到了人为蛇所“魅病”的情形。从唐宋到明清,有关此一主题的笔记类文献纷纷涌现;同时在当今各地的民间口碑文学里,蛇的灵异也依然是一个较常见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