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学制高中本国史教科书》,系鄙人所编。出版之后,征诸各方面的评论,似乎以为尚属可用。惟间有嫌其太深的。鄙人自行覆视,似乎过深之处,尚不甚多。惟(1)该书系用文言;(2)叙述力求揭举纲要,其详则留待教师的指示,和学生的参考,因此,措语较为浑括;而读之遂觉其过深。所以前书的嫌深,在内容一方面,关系尚少;在文字一方面,关系转觉其较多。所以此次编纂,改用白话;叙述亦力求其具体,少作概括之辞。无论教师或学生,使用起来,该都较前书为便利。
白话的易于了解,全在其(1)语调和(2)述说的顺序,都较文言为接近。至于名词,倒是无甚关系的。况且名词是万不能译作白话的。所以此篇都一仍其旧。至于语句,似乎可以随便些。然亦有含义繁复,勉强改译,必至失真的。——如第三编第六章注中所引汉刺史所奉六条诏书是。——又有须就其原文加以考释的。——第二编中所引经子,此例特多。——此等处若教师能明白讲解,学生能细心体会,原亦无甚难解。况且此等用语,自己读史时,亦总是要遇到的。在高中时期,亦应有相当的训练。所以此编亦一仍其旧。——此等皆有删节,无改易。必不得已,宁可再下解释。此外还有一种,是历史中特别精彩,或足以振起精神的文字,间引一二,以助读者的兴味。——如第三编第十一章所引《史记·平准书》,第三十六章所引司马光疏语,第四十七章所引《明实录》是。
鄙人对于中国史分期的意见,具见前书例言中。此次教育部所定《教材大纲》,分期之法,和鄙意无大出入。故即遵照编纂,以期划一。至于每一时期之中,又可分为数小期,则其意见,具见第一编第四章中,兹不赘述。
本书编纂,虽系自古至今,依着时间的顺序排列。然使用之时,即先授第四、五编——近世史、现代史——亦无不可。因为近世和现代的事,和眼前的生活,较为切近;学生容易了解,亦容易有兴味。固然,史事系逐步发展,读后世史,必须溯其源于古,乃能真实了解。然必先觉有兴味,乃能引起其探求之心。而读古代史时,得后世史事,以资比较,亦更容易了解。——因为古史多是残缺不全的,而带神话、传说等性质亦较多。
“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昔人早有此感慨。何况今日,史实愈繁,——一因史实的累积,一因观点的不同,而史料增加。——中等学生,又非专门研究之家。要在仅少时间中,探源于既往,以说明现在;所举示的,既不能失之繁芜,又不能过于漏略;既不能失之艰深,又不能过于肤浅,这是谈何容易的事?无论何人,编纂起来,恐亦不敢自信,何况如鄙人的浅学。兹编所注重:(1)为一时代中重要之事,——如汉之外戚、宦官,唐之藩镇。——(2)则其事对于现在社会,仍有直接影响的,——如明、清两代的制度。——叙述均较详。其余则较略。无甚关系之事,或径从删削,以免头绪纷繁之病。——其有不能不叙及以备始末的,则存之于注。
史事叙述,最宜忠实。有等事,逐细叙来,似嫌琐屑,然一经改作概括之语,便不免于失真。本书于此等处,宁任其稍繁,不敢以意改易。但亦有宜避其过繁,以节省学者的脑力的。——以最经济的方法,俾(bǐ)学者得最精要的知识,原系教授目的之一。——如第三编第二十二章,引《唐书·地理志》所载贾耽所记入四夷之路,其中重要的地名,都用原名而释以今地;其较不重要的,则但以今地名示其路线的概略,即其一例。
讲历史是离不开考据的。考据无论如何精确,总只是考据,不能径作为事实,这是原则。但亦有例外。如佛教的输入,断不能将宗教家的传说,即认为事实,后人考据的结果,其势不能不采。——第三编第十章。——这看似例外,其实此等传说,不能认为事实,亦正是史学上的公例。但鄙人于此等处,必格外谨慎。所采取的,必系前人的成说,大略为众所共认的;决不羼(chàn)以自己的意见。——且必著明其如何考据而得,俾学者并可略知考据的方法。
考据宜避琐碎,这不是对专门家说的话。专门家的考据,正以愈琐碎而愈见其精详。——因为有许多大事,系联结小事而成;又有许多大关系,是因小节目而见的,但这亦不是对中学生说的话。教授中学生的材料,若过于琐碎,他不知其在全局中的关系,就不免游骑无归,变为徒费脑力了,而且易入于歧途。此篇于此等考据,概不阑入。所采取的,都是能发明历史上重要事实的真相;或则贯串许多事实,示人以重要概念的。——如顾亭林先生的《日知录》,赵瓯北先生的《陔馀丛考》等,所采较多。
对于考据问题,一个人的意见,往往前后不同,这是无可如何的事。此书的编纂,距离编新学制高中教科书时,将近十年了。鄙人的意见,自亦不能全无改变。如汉族由来,鄙人昔日主张西来之说,今则对于此说,亦不敢相信。又如伏羲氏,鄙人昔亦认为游牧时代的君主,今则以为黄帝居河北,系游牧之族;羲、农之族居河南,自渔猎径进于耕稼,并未经过游牧的阶级。又如尧、舜、禹的禅让,昔日认为绝无其事,今则对此的意见,较为缓和。此等处,一一都将旧说改正。自信今是而昨非。但亦不知今之果是乎?非乎?惟有仰望大雅弘达的教正而已。
编教科书,自不宜羼入议论。但此亦只指空论或偏激穿凿之谈。至于正确的理论,成为读史的常识的,则不徒不在禁例,并宜为相当的输入。又利用历史以激发人民的爱国心等等,亦为有失忠实之道。但此亦以与史实不合者为限。至于陈古可以鉴今,读了某种史实,自然会感动愤发的,自亦不在此例。又贯串前后,指示史事的原因结果,及其变迁之所以然的,则看似议论,实系疏通证明的性质,其不能强指为主观,自更无待于言了。本书从表面上看,似乎有发议论之处,实皆谨守此三例,所以自信为尚无臆(yì)逞之弊。
历史的有年代,犹地理的有经纬线。必一见纪年,即能知其事在时间上的位置,方为有用。准此以谈,旧日用君主年号纪年之法,其不能适用,自然无待于言,前编新学制教科书时,系用民国纪元;辛亥以前,均用逆计。此法,年代的先后,固亦可一见而知;惟逆计太多,亦总觉其不便。此编径用公元,以便用世界史互相对照。——中国历史纪年,是否应径用公元,自亦成为一问题。但就目前的情形而论,则似乎此法较为便利,所以本编用之。好在教科书本应时时改良,并不是有永久性质的。
历史、地理两科,关系极密。治历史的人,必先明白地文地理;次则历代的政治区划,亦宜知其大概;然后任举一地名,大略知其在何处,即能知其有何等关系。关于前者,宜在地理科中致力。后者宜时时翻阅历史地图。本书第一编第三章,所举历代政治区划的大概,自信尚属简要。一时固不必强记,如能用作纲领,参考他种书籍,多和读史地图,对读几过,似于读史不无裨(bì)益。
吾国书籍,向分经、史、子、集四部,这原不过大概的分类。何况今日,史学上的观点,和从前不同,一切书籍,都应用平等的眼光,认作史材。编历史的人,所引据的不能限于史部,自更无待于言。兹编引据之例,即系如此。所引的书,自信都较为可信;引据的方法,自信亦尚谨严。教者如能善为启示,并可使学生略知判别书籍,及引用书籍的方法。
读史地图、年表、系谱,都是读史者当备的书,所以本书中不再附入。偶或附入,则是普通图谱所不具;或则读课文时必须对照的。有时径以此代叙述。改求简明,亦以养成读图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