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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疑案》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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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蓝姆的叙述

雪拉走了之后,我过街回到卡兰敦旅馆,收拾好行李袋,交给侍者。这种旅馆尤其在意你是否在中午之前退房。

然后我便出发了。我的路线经过警察局,我踌躇了片刻之后才进去。我告诉他们我要找哈卡斯特。他在。我看见他眉头紧锁,低头看着手上的一封信。

“我今晚又要走了,狄克,”我说,“回伦敦去。”

他抬头看我,若有所思。

“我给你一个劝告如何?”

“不要。”我立即回答。

他没有理睬。人若要给人家劝告,都是如此的。

“你应该离开——离得远远的——如果你知道什么对你最好。”

“没有人可以替别人判断什么对他是最好的。”

“我怀疑。”

“我要告诉你,狄克。等我了给目前这项任务,我便要辞职。至少——我想如此。”

“为什么?”

“我觉得自己像个维多利亚时代老式的牧师。我太多疑了。”

“你太急躁了。”

我不太明白他那句话的意思。我问他为何看起来这般烦恼。

“你读读看。”他把那封信送给我。

亲爱的先生:

我刚刚想起一件事情。你问过我,我的先生是否有什么特别的标记没有,我说没有。我弄错了。事实上,他的左耳后方有个疤痕。似前我们养的一条狗向他扑去,他被剃刀刮到,缝了几针,因为伤口不算大,后来便把它忘记了。

顺颂祺安

麦琳娜-里瓦

“她的字蛮漂亮的,”我说,“虽然我不喜欢紫色的墨水。

死者身上有疤吗?”

“他是有个疤痕,就在她所说的地方。”

“她认尸的时候,难道没有看到吗?”

哈卡斯特摇摇头。

“给耳朵盖住了。必得把耳朵向前掀才看得到。”

“那就好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加强证据。你怎么啦?”

哈卡斯特哀伤地说,这件案子可是邪得很!他要我去看看我在伦敦的那个法国或比利时朋友。

“也许吧。为什么呢?”

“我曾经向局长提起他,局长说他还记得这个人——导游小姐那桩谋杀案。如果他肯来一趟的话,我非常热诚地欢迎他。”

“恐怕不行,”我说,“这个人不轻易行动。”

当我摁着威尔布朗姆胡同六十二号的门铃时,时间是十二点十五分。赖姆塞太太来开门。她几乎没抬头看我。

“什么事?”她说。

“我能和你谈一下吗?大约十天前我来过这里。你大概忘了。”

这时她才拾起眼睑把我看个仔细。双眉微蹙。

“你是——你是和探长一起来的那位吧?”

“对的,赖姆塞太太。我能进来吗?”

“你要进来就进来吧,你是警察。”

她领前进入客厅,唐突地面对着我坐下来。从前她的声音有点尖酸,今天的样子却是以前我没发觉的无精打采。

我说;“今天好像很静……你的孩子回学校去了吧?”

“是的,整个都不一样了。”她继续说,“我猜你是要问些有关最近的凶案的事?那个女孩被人杀死在电话亭里。”

“不,不然。我并非真正在警察局工作。”

她的样子有点惊愕。

“我原以为你是蓝姆警佐,不是吗?”

“我是叫蓝姆,不错,只是我服务于另一个部门。”

赖姆塞太太脸上的倦怠一扫而光。她直直地逼视着我。

“-,”她说,“那么,有什么事吗?”

“你先生还在国外?”

“是的。”

“他去好久了吧,赖姆塞太太,是不是?而且去很远的地方?”

“你知道了什么?”

“嗯,他到铁幕里去了吧?”

点不错”“他去前你知道吗?”

“隐隐约约地知道。”她停了一下再说,“你要我到那里与他会合。”

“这件事他是不是想了很久?”

“我想是。最近才告诉了我。”

“你并不赞同他的想法吧?”

“以前我是同意的,但你们须了解那已经——你查得蛮彻底,不是吗?”

“你也许能够提供一些消息给我们,对我们将一定有很大的帮助。”我说。

她摇摇头。

“不;我做不到。我不是说我不愿意、你知道,他从来不曾跟我讲明任何事情。我不想知道。对于这一切,我已感到厌倦!当麦可告诉我他要离开这个国家,到莫斯科去,永远不再回来时,我一点也不觉惊讶。于是,我必须决定我要的是什么。”

“于是你决定,你对你先生的企图并不十分赞同?”

“不,我不愿这样说!我的看法完全是个人的。我相信事情最后终必和女人有关系,除非我是十足的狂热者。而女人可能是这种样子,但我不是。我一向只是个温和的左翼。”

“你的先生和赖金案有牵连吧?”

“我不知道。我想大概有。他从来不曾对我提起这件事……

她突然精神抖擞地看着我。

“我们最好把事情讲明白,蓝姆先生,或是披羊皮的狼先生,不管你是谁,我深爱我的丈夫。也许我应该跟他一起到莫斯科去,无论我是杏赞同他的政治立场。他要我把孩子一齐带去,我不要!事情就这么简单,所以我便留下来和孩子在一起。我不知道将来是否还能和麦可见面。他必须选择他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我也必须选择我自己的。但有一件事会是十分肯定的。在他和我谈过这件事之后。我决定让孩子生长在他们的国家里。他们是英国人。我希望他们做个平凡的英国孩子。

“我了解。”

“我想就是这一些。”赖姆塞太太说着站起来。

她的态度突然坚决许多。

“那一定是个艰难的抉择,”我轻柔地说,“我为你觉得难过。”

“我也是。”也许我声音里真正的同情传达给了她,她淡淡地一笑。

“也许你真的是……我想你们干这行的,必须挖进人的皮肤底下,知道他们的感觉和想法。这件事于我确实是个打击所幸我已度过最坏的——如今,我们须有所计划,做什么,到何处,留在此地抑或搬往他处。他将得找个工作。我曾经做过秘书工作,也许我要去上课,把速记和打字温习一下。”

“嗯,不要到加文狄希社工作。”我说。

“为什么”“在那里上班的女孩似乎坏运连连。”

“如果你以为我对那事有所知,你就错了。我不知道。”

我祝她好运后。便离开了,什么收获也没有,其实本来也没这打算。然而松散的蝇头总得把它打个结。

走出铁栅门时,我几乎撞上马克诺顿太太,她正拎着一个购物装,步履摇晃不足。

“让我来。”我说着把它接过来。起先她想把它攫回去,后来头向前倾,偷偷看了我一眼,才把手放开。

“你是警察局的那个年轻人,”她说,“起初我没认出是你。”

我拎着购物袋来到她家门前,她在我旁边摇摇欲坠。袋子出乎意料之外地重,不知道里头是什么。好几磅的马铃薯?

“不要按铃,”她说,一各门没有锁。”

威尔布朗姆胡同的人家,大门似乎都不上锁。

“事情办得如何?”她和我闲谈时间起,“他在世的时候似乎结了好多婚。”

我不知道她在说谁。

“谁啊?——我这一阵子不在。”我解释道。

“哦,我知道了,是在跟踪某人吧。我是说里瓦太太。我听过侦讯会。一个容貌平凡的女人。我得说她对她丈夫的死似乎并不十分难过。”

“她有十五年没见过他的面。”我解释说。

“客格斯和我结婚有二十年。”她叹了口气说,“好久啦。

如今他不再教书。尽搞园艺……人要知道忍受自己实在不容易。”

就在这时候,马克诺顿先生手里拿着圆-,从屋角转出来。

“哦,亲爱的,你回来了。来,东西我来拿——”

“就放在厨房里。”马克诺顿太太突然扭过身——以肘轻触我,“只是一些玉蜀黍片、蛋和一个西瓜。”她笑着跟她丈夫说。

我把袋子搁在厨房的桌子上。叮当一声。

什么玉蜀黍片!间谍的本能摆住了我。在一张胶布的掩盖下是三瓶威士忌。

我明白了为何马克诺顿太太有时候那么爱唠叨,有时候步履不稳。也许因此马克诺顿才辞去讲座。

对于邻居而言,此时还是清晨。当我沿着威尔布朗姆向阿尔巴尼路走去时,遇到了布兰德先生。布兰德先生看起来精神不错。他一眼便认出了我……

“你好?案子调查得如何?死者的身分认出来了吧。生前对他妻子似乎很不好。哦,对不起,你不是本地人吧?”

我避开正面说我是从伦敦来的。

“原来苏格兰场也有兴趣?”

“嗯——”我不置可否地回答。

“我明白,不能向外人道的。然而,侦讯会你并没有参加。”

我说到国外去了。

“我就知道,哈,’孩子,我就知道!”他向我眨眨眼。

“你去过巴里欢乐区啦?”我也向他眨眨眼。

“但愿去过。没有;只到过一天旅程的布伦。①”他用肘刺入我的胁下。(一如马克诺顿太太一样!)

“我没带太太去。和一个金发女郎配对组团出去,真刺、①法国北部的一个海港激。”

“因公出国?”我说。我俩纵声大笑。

他走向六十一号,我则继续向阿尔巴尼路走去。

我对自己并不觉得满意。诚如白罗所说的,邻居们所知道的应该更多才是。竟然没有半个人目睹过什么,实在太奇怪了!也许哈卡斯特没有问对问题。但我能问得更好吗?当我转入阿尔巴尼路之后,我在心里拟了一些问题,大概如下:

寇里(卡斯特顿)先生被下了麻药——何时?

同上被杀——何处?

寇里(卡斯特顿)先生被移到十九号——如何?

一定有人看见什么!——谁看见?

同上——看见什么?

我再次向左转。现在,我走在威尔布朗姆胡同了,正如九月九日那一天。我要不要去拜访一下佩玛-小姐?按门铃,然后说——嗯,我该说什么?

拜访华特豪斯小姐?但我能对她说什么?

也许,黑姆太太?对于她,要说什么比较没有关系,她根本没在听,但她出口随便,风马牛不相及,反而也许能得到什么。

我一边走着,一边像从前一样,注意着号码。寇里先生生前来到这里,是否也是这样找着门牌号码,直到找到他们要拜访的那一家?

威尔布朗姆胡同从未让人感到如此重要。我发觉自己几乎以维多利亚时代的口气想要喊道:“噢,但愿这些石头会说话!”这是当时人们很喜欢的一句话,今日似乎不然。但是石头不会张口,砖头灰泥也不会。威尔布朗姆胡同依然寂静如昔。古老、遥远、寒酸,闭口无言,仿佛很不赞同我这个徘徊者,连买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街上几乎没有人,一两个孩子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经过,还有两个提着购物袋的妇人。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此时已经是,或搂近英国传统所认可的不可侵犯的时间:午餐。有一两户人家,从拉开窗帘的窗户看进去,可以看见一些人围坐在餐桌旁,但即使那个也极其稀少。大部分在家的人,因循六十年代的习惯,都在“现代的”厨房里进餐。

我心里想,这真是一个谋杀的好时间。凶手是不是也这样想过呢?这也是凶手计划的一部分?终于,我来到了十九号。

像个痴人一样,我伫立着,瞪视。此刻,视野之内,不见一个人。“不见半个邻居。”我黯然说道。

我觉得肩头一阵剧痛。我错了。有个“邻居”就在这儿,只是这个邻居不会说话。我依靠着二十号的门柱,以前见过的那只大橘色猫正蹲坐在门柱上。我弯下腰和它说话,我先移开它的脚爪。

“可惜猫不会说话。”

橘色猫张开口,有韵律地咪咪叫。

“我知道。”我说,“我知道你正和我一样,也会说话。只是你说的话和我不一样。那天你就坐在这里吗?你看见谁进入或从那房子里出来吗?你知道事情的经过?乖啊。”

猫对我的一番话似乎不解情。它把身体扭过去,摇摇尾巴。

“对不起,陛下。”我说。

它转过头冷冷地看我一眼。而后开始勤快地舔洗自己来。

什么邻居嘛,我心底觉得难过!无疑地,威尔布朗姆胡同是没有所谓的“邻居”。我所需要的——哈卡斯特所需要的——

是令人愉快的闲谈,多管闲事,和老太婆的窥伺,她们永远希望看看窗外,看人的”隐私”。问题是这个年头,这种老人渐渐凋零了。他们如今都聚坐在舒适的老人之家,或是挤在医院里,占据着真正急病者所需的床铺。对于罪犯的调查,这是一个严重的挫折。

我看过街对面。为何没有半个邻居的影子呢?“为何那里个是一排整齐的洋房,却是一栋巨大。冷漠的水泥块?一个人口麇集的蜂窝,住满着早出晚归,回来后匆匆刷洗打扮一番又赶着出去约会的工蜂。和那钢筋水泥大楼的无人性相比,对于威尔布朗姆褪色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优雅,我开始有一种亲切感。

我的眼睛突然感到大楼的中央闪过一道亮光。我觉得奇怪,抬头观看。啊,又来了。有扇窗户打开了,有人望着外面,手上举着什么东西,把脸孔遮掉了一点。亮光又问了一下。我把手深入口袋里。我的口袋里一向放着许多东西,也许有用的东西。它们的用处,有时令人惊讶。一点胶带;几样看起来不起眼却能打开各种门锁的工具,一小罐粉末,贴着不相干的标签,以及用来吹它的吹管。还有一两件一般人认不出的设计精巧的小机械。除此,我尚有一具观鸟的望远镜,倍数虽然不很高,但足够派上用场了,我掏出来,举上眼睛。

是一个小孩子。我可以看见她长长的辫子里落在肩头。她有一只着歌剧用的望远镜,正专心地在观察我,因为四月并无别的可看。然而就在那时候,威尔布朗姆胡同出现了另一样干扰物。

一个年纪颇大的老司机开着一辆罗斯劳埃斯老爷车过来了,他看起来颇为威严,但对生命似乎非常嫌恶,脸色严肃地开过我的前面。我发现那小孩子正在追望他。我伫立在那里,想着。

我一向相信,只要肯等待,总会有好运气来敲门的。有时候那时是无法计算,无法料及的,但它就是来了。这会是我的好运气吗?我再次抬头望着那巨大的方块积木,小心地注意那扇窗户的位置,仔细地数着它的层次。三楼。然后我沿街走下去,来到楼房的入口。建筑物四周有一条私人车道,车道旁边的草地上还有精心设计的花圃。

平常大半时间,我一定认为有门房在,但在一点至两点这段“不可侵犯”的时间里,入口处大厅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只铃,贴着“请呼叫门房”的标签,但我没有去动它。我进入电梯内,按了三楼的钮。

从外面看,要到那房间似乎极其简单,其实一进到里面却叫人头昏眼花。所幸,我在心底早已演练并计算了许多次,我有十分的把握找对了门。门上的号码,不偏不倚,正是七七。”啊,”我心里想;“七是幸运的号码,这儿就是啦。”我接了门铃,退后一步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