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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性》第十六章 结了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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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社会传统赋予女人的命运。现在仍然如此,大多数女人,有的就要结婚,有的已经结婚,有的打算结婚,也有的因没有结婚而苦恼。对独身女人的解释与界定与婚姻有关,不论她是受挫的、反抗的,还是对婚姻制度满不在乎的。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婚姻分析来进行这种研究。

女人处境中的经济演变,在不断动摇着婚姻制度:它正在变成两个独立人的自愿的、自由的结合。缔约双方的义务,既是个人的也是相互的。通好对双方都是违约行为;离婚可由双方在同等条件下达成。女人不再局限于生殖功能,它基本上失去了自然的奴役特性,开始被看做自愿承担的一种功能;而且,它也不再与生产劳动发生矛盾,因为在许多情况下,母亲孕期休假的工资要由国家或雇主来担负。在苏联,婚姻有一段时间是基于夫妻绝对自由的个人契约,但似乎它现在是国家强加于他们双方的义务。这些趋势,哪一种将在明天的世界普遍流行,要取决于社会的整体结构,但男性对女人的监护制度,不管怎样都会消失。不过,从女权主义观点来看,我们生活的时代仍然是一个过渡时期。女性人口只有一部分参加生产活动,而且,就是她们也是残留古老形式和陈腐价值的这个社会的成员。现代婚姻只能根据过去来认识,因为它在某些方面具有不朽的趋势。

婚姻对于男人和女人,一向都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男女两性是彼此必需的,但这种必需从未在他们之间产生过相互性的地位。如我们所见,女人从未形成过一个等级,平等地与男性等级进行交换、订立契约。男人在社会上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人。他首先被看做生产者,他的生存之正当性被他为群体做的工作所证实。我们已看到束缚女人的生殖与家务的角色是没有保障她获得同等尊严的原因。男性当然需要她;在某些群体,不能料理自己生活的单身男人,变成了流浪汉;在农业社会,农民需要和女人一起劳动;而把某种繁琐的事务推给女伴去处理,对大多数男人是有益的;男人希望过一种有规律的性生活,并能有后代,而国家也需要他为它的不朽做出贡献。但是男人并不直接诉诸于女人本人,使每一个成员作为丈夫和父亲实现自我的,是男人的群体。女人是作为奴隶或仆人结合于父亲与兄弟所支配的家庭的,她总是由某些男性作主嫁给另一些男性。在原始社会,父系部族、氏族几乎把女人当做一种物:她被列入两个群体同意交换的物品中。当婚姻在其演变过程中以契约形式出现时,这种处境并没有多大改善。如果女人有嫁妆或有一份继承权,她似乎就可以有公民地位,可以做一个人,但嫁妆和继承权仍使她受她的家庭的奴役。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婚约是由岳父和女婿,而不是由妻子和丈夫订立的,于是只有寡妇才享有经济独立地位。少女的自由选择始终受到严格的限制,而独身(且不说它带有神圣性质的少数情况),使她降到寄生者和贱民的地位。婚姻是她得到供养的唯一方式,也是证明她生存之正当性的唯一理由。有两个原因使她必须结婚。

第一个原因是她必须为社会提供孩子。如在斯巴达和某种程度上在纳粹统治下那样,由国家直接监护女人,只要求她做母亲,这种情况绝无仅有。但是,即使在不知道父亲生殖作用的原始社会,也要求女人有丈夫,所以必须结婚的第二个原因是,女人也有责任满足男性的性要求,为他料理家务。社会加在女人身上的这些义务,被看做是她给予配偶的一种服务:

作为报答,他应当给她送礼,娶她,或供养她。社会通过他这个中介,偿还了它移交给他的那个女人的债务。妻子由于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赢得的权利,表现在男性必须承担的义务中。

他不能够随意破坏婚约,只有经过社会当局的决定,他才可以遗弃妻子或与她离婚。即使那时,丈夫有时也要付给她一笔补偿金:这种做法,甚至在博乔里斯法老(Bocchoris)统治时的埃及就已风行,在今天的美国则被称为赡养费。一夫多妻制一向程度不同地被公开容忍:

男人可以同奴隶、婢妾、情妇和妓女睡觉,但他必须尊重合法妻子的某些特权。如果她受到虐待或侮辱,她有权(这是被或多或少明确保障的)回到娘家,自己提出分居或离婚。

所以,婚姻对双方都既是一种负担又是一种利益。但是在男女两性的处境中并不存在对称性。对女孩子们,婚姻是结合于社会的唯一手段,如果没有人想娶她们,从社会角度来看,她们简直就成了废品。这就是母亲总是热衷于安排她们婚事的原因。在上个世纪的中产阶级家庭中,订她们的婚事几乎不同她们商量。通过事先安排好的“拜访”,她们被送给可能的求婚者。左拉在《家常便饭》描写了这一习俗:

“吹了,全吹了!”约瑟兰太太说着瘫在了椅子上。约瑟兰先生只说了声“啊!”

“可是,”约瑟兰太太尖叫着继续说,“你好像还不明白,让我来告诉你吧,婚事又一次告吹了,这是第七次告吹。”

“你听着,”她继续说,开始向女儿发动攻势。

“你是怎么把这门婚事搞糟的?”

贝尔莎明白,这回该她说话了。

“我不知道,妈妈。”她小声嘟囔着。

“一个副省长,”她母亲接着说,“还不到30岁,前途无量啊!一个每月都能把他的薪水交给你的人;

稳稳当当;这是最重要的……你是不是又和上几次一样,干了蠢事?”

“没有,妈妈,肯定没有。”

“你和他跳舞时,你们溜到小客厅里了。”

贝尔莎有点不知所措地说:“是的,妈妈——我们刚单独在一起,他就想对我动手动脚,他搂住了我,就像这样紧紧的。当时我吓坏了,推了他一把,他就撞到家具上了。”

母亲打断她,气冲冲地又说:“把他推到家具上了?!你这个贱货,你居然敢推他!”

“但是,妈妈,是他把我搂住了呀。”

“是吗?他搂住了你,亏你想得出!我们还把这些傻瓜送到寄宿学校呢!说,他们都教给你了什么!

啊,是躲在门后亲嘴吗?你会老老实实地把这种事告诉你的父母吗?你把人家推到家具上,你让结婚的机会全都泡汤了!”

她摆出教训人的神气,接着说:

“这可是最后一次了,我再也不管了,你真笨,我的宝贝。既然你不走运,就该明白得用别的办法把男人抓到手。就是说,态度要亲切,眼神要温情,忘掉你那一方,允许小小的亲匿,好像是没有注意。一句话,你要把丈夫勾到手……让我烦恼的是,她想做的时候,还做得不太坏。唉!别哭了,看着我,好像我就是向你求婚的男士那样。看,把你的扇子这样扔下去,他拾起来时就会碰到你的手指……腰要弯一点,不要板得太直,男人可不喜欢木板、别像个傻瓜似的让他们做得太过分。一个做得太过分的男人是没有指望的,我的宝贝。”

整整一个傍晚,姑娘都在顺从地听着这些气话,可是她的心情沉甸甸的,极畏惧和羞耻紧压着……

在这种情况下,女孩子仿佛是绝对被动的;她被娶,被父母嫁出,而男孩子们则是结婚,娶妻。他们在婚姻中寻找的是对他们生存的扩大与证实,而不是纯粹的生存权。这是他们自愿承担的责任。因此他们能像希腊和中世纪的讽刺作家那样权衡利弊。对他们,结婚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被注定的命运。他们完全有权选择过独身生活,有些人则结婚很晚或根本不结婚。

婚后,女人在世界上有她自己的一份权利,法律保证她不受男人任性行为的侵害,但她成了他的附庸。在这个联合企业中,他是经济首脑,所以根据社会的观点,是他在代表这个企业。她改用他的姓氏;她属于他的宗教、他的阶级、他的圈子;她结合于他的家庭,成为他的“一半”。不论他的工作调到哪里,决定住在哪里,她都必须夫唱妇随。她在某种程度上必须果断地与她的过去决裂,依附于她丈夫的世界。她必须把她的人身、她的处女贞操以及所需要的绝对忠诚奉献给他。所以,她失去了属于未婚女人的某些法定权利。罗马法将妻子作为locofilioe[子女]置于夫权之下,其地位相当于女儿。19世纪初,保守作家博纳尔宣称,妻子对于丈夫,犹如孩子对于母亲。1942年前的法国法律,要求妻子服从丈夫。现在,法律和习俗仍赋予丈夫很大的权威,如婚姻处境本身所暗示的那样。

既然丈夫是一个生产劳动者,他就是一个超出家庭利益而面向社会利益的人,就是在建设集体未来的同时,通过合作开创他自己的未来,所以他是超越的化身。而女人注定要去延续物种和料理家庭——就是说,注定是内在的。实际上,人的每一种生存都同时包括超越性和内在性;为了向前发展,每一种生存都必须延续,因为它只有与过去联为一体才能迈向未来,只有与其他生存交往才能确认自我。这两种因素,即延续与发展,隐含在任何一种生命的活动中,而对于男人,婚姻使两者愉快综合更有可能。他在自己的职业和政治生涯中,经历了变化和进步,感到自己在时间与世界中扩展。当他疲于做这种遨游时,他就回到家里,回到一个固定的地方,世界的一个停泊处。晚上他在家里恢复精力,妻子则在家管理家务和照料孩子,保管好她存下的过去的东西。但她的工作只是千篇一律地延续和抚养生命。她毫无变化地使物种永存,保障日常生活的稳定节奏和家庭的连续性,注意把门锁好。但是,她不可能直接影响未来或世界,她只有以丈夫为中介,才可能超出自身,延伸到社会群体。

今天的婚姻,基本上仍保留了这一传统形式。首先,它强加于少女远比强加于年轻男人为专横。仍有许多社会阶层,女人除了结婚别无出路。在农民当中,未婚女人是贱民,是父亲、兄弟或内兄弟的仆人,她几乎不能和他们一起到城里去。婚姻使她受男人的奴役,但也使她变成了家里的主人。在某些中产阶级的阶层,少女仍无谋生能力。她只能在父亲家过寄生生活,或在一个陌生人家处于某种低下地位。即使她比较解放,她也由于男人们有经济优势而宁可结婚也不愿意有职业:她倾向于找一个地位比她高的丈夫,或者希望他能比她获得更快、更大的成功。

至今人们仍然同意做爱(如我们所见)是为男人提供的一种服务;他获得他的快感,所以他应付给她一定的报酬。女人的身体是他购置的某种物品;而对于她,他是资本,她有权利用。她有时也可能会带来些嫁妆,或者,常常做一些家务:持家和养孩子。不论哪一种情况,她都有权接受赡养,传统道德甚至也鼓励她这样做。她自然受这条坦途的吸引,更何况女人面临的职业常常是讨厌的,工资微薄的。总之,婚姻是一种比其他许多职业都更有利的职业。

而且,社会习俗也不允许未婚女人有性的自由。在法国,妻子通奸至今被认为是非法的,尽管法律没有禁止女人自由恋爱,虽然如此,如果她想有个情人,仍必须先结婚。甚至现在,许多行为十分检点的中产阶级年轻女人,也是“为了自由”才去结婚的。在美国,非常多的年轻女人已有性自由,但她们的实际体验有点像马林诺夫斯基在《野蛮人的性生活》当中描写的少女体验,她们在“单身汉的家里”搞一些不太重要的性交活动。应当看到,她们在以后被完全看做成人时,将会结婚。在美国,单身女人比在法国更被社会视为一个不健全的人,即使她可以自己谋生。如果她要获得人的全部尊严,赢得她的全部权利,就必须戴上一枚结婚戒指。只有已婚女人做母亲才是受人尊敬的;未婚母亲会触犯公众舆论,而她的孩子会给她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妨碍。

由于这一切原因,相当多的青春期女孩子,无论是欧洲的还是美洲的,当被问起她们对未来的打算时,会一如既往地回答:“我想结婚。”但是,没有一个年轻男人会把结婚当做他的主要计划。经济成功会给他带来一种成人的地位。这种成功可能隐含着婚姻,尤其是对农民;但也可能排除婚姻。现代生活比过去更不稳定,更为动荡,因而使婚姻义务对年轻男人格外沉重。另一方面,婚姻带来的好处也已经减少,因为他的食宿问题很容易得到解决,也因为他通常可以得到性满足。婚姻无疑可以提供物质与性的某些方便:它使个人摆脱了孤独,给他以家庭和孩子,把他牢牢固定在时空中;它明确实现了他的生存。但尽管如此,就整体而言,男性所要求的比女性所满足的要少。我们可以说,父亲与其是说把女儿嫁了出去,不如是说把她甩了出去。女孩子找丈夫时并不准备响应男性的要求,而是想创造男性的要求。

安排婚姻并不是只在过去才有的事情,整个有固定资产的资产阶级都在保持这一习俗。

在拿破仑墓的周围,在歌剧院,在海滨舞会,在茶会,美丽的候选者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崭新的长裙,胆怯地展示着她优美的体态和文雅的谈吐。她的父母唠叨说:“你东挑西拣的已经让我够费神的了,快拿定主意吧。下回该轮到你妹妹了。”这个可怜的待嫁者知道她会越来越成为老处女,机会会越来越少。极少有人会向她求婚:她几乎和被用来交换一群羊的贝督因姑娘一样没有选择的自由。如柯莱特所指出的:“一个女孩如果不走运或没有处在有利的地位……便只能保持沉默,当时机来临时紧紧抓住它,感谢上帝!”

上层社会的情况倒不是那么露骨,年轻人可以在母亲的监视下去会面。比较解放的女孩子,出门的机会会多一些,她们可以上学或从事能与男人相接触的职业。1945年至1947年,利普莱夫人曾对比利时中产阶级中的择偶问题进行了调查。她的调查结果是:1945年以前频频出现的安排婚姻,目前已近乎消失;有些婚姻通过牧师或通信商定。在已订婚的人当中,通过社交接触而订婚的占48%;通过共同学习和工作的,占22%;由于私交和私人来往的,占30%;青梅竹马的微乎其微。根据各种答复,金钱起主导作用的婚姻占30%至70%。在回答者当中,说父母急于让女儿出嫁的占48%;有17%的人说父母想把女儿留在身边。女孩子急于结婚的占36%;想结婚的占38%;宁肯不结婚也不愿意有个坏婚姻的占26%。一般认为,女孩子们期望婚姻能增加她们的自由。大多数人说,女孩子们在择偶及采取相关的主动方面,比年轻男人更积极。

法国虽没有类似的调查材料,但中产阶级状况与此相似,无疑会得出相应的结论。在法国,安排婚姻一向比其他国家多,专门从事这类事务的俱乐部仍很盛行。征婚启事在报纸上占有不小的篇幅。在法国和在美国一样,母亲、老朋友和女人都在玩世不恭地教年轻妇女,“捕捉”丈夫的艺术犹如捕蝇纸捕捉苍蝇;这是需要高超技巧的“钓鱼术”或“狩猎术”:“目标不要订得太高,也不可太低;要现实,不要浪漫;要风骚而又不失端庄;别要求得太多,也不可太少。”年轻男人对“想结婚”的女人是存有疑心的。利普莱夫人报告了一个比利时年轻人说的话:“对一个男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感到自己是在被追求、觉得一个女人在想钓他上钩更讨厌的了。”而男人也在极力回避对他们的这种诱惑。女孩子的选择通常十分有限,而且它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除非她也有不结婚的自由。她的决定通常带有算计、厌恶和听天由命的特征,而不是带有热情。如果一个男人在诸如健康和地位方面显然可取,那么,不论有否爱情,她都会接受他。

可是,女孩子虽然想结婚,却又往往害怕结婚。结婚给她带来的好处比给男人多得多,所以她比男人更急于结婚。但这也意味着她要付出更大的牺牲,尤其因为这暗示要更果断地与过去决裂。我们已经看到,许多青春期女孩子一想到要离开父母的家,便感到苦恼。这种焦虑由于婚期逼近而加深。这是一个引发许多神经症的时刻。这种情况在害怕即将承担新义务的年轻男人身上也可能发生;但是由于已讨论过的种种原因(这些原因在这一转折的关键时期十分重要),它更普遍地发生在少女们的身上。我在这里不妨简单摘引斯特克尔的一个实例,在这个实例里一个良家女孩因有严重的神经病症状而曾接受他的治疗。

她经受着呕吐的折磨,每天晚上都服用吗啡,经常突然大发脾气,拒绝洗澡,总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她订了婚,她说她很爱自己的未婚夫,已经委身于他。但后来她又承认,她没有一点儿快感,一想到他的吻就感到恶心。她崇拜母亲,可又觉得没有得到足够的爱。她无法容忍结婚和离开家的想法,于是她病了,冒犯了她的未婚夫。她声称她打算彻底放弃结婚的想法,永远留在家里,像孩子那样。她母亲坚持让她结婚,但她在举行婚礼前一周自杀了。

在其他例子里,女孩子久病不愈,假装对不能与所“爱”的男人结婚感到绝望,其实是用生病来逃避与他成婚。婚约一解除,她的病就全好了。对结婚的恐惧,有时是由于早期的创伤性的性体验引起的,而时常是由于她对失去处女贞操会被发现的惧怕。但往往是女孩子对家人和家庭的强烈依恋,使她对委身于一个陌生人的想法难以忍受。有些女孩子之所以决定结婚,是因为这是一件必须完成的事,是因为这是唯一的明智之举,是因为她们想过做妻子和母亲的正常生活。她们当中许多人仍深藏着难以消除的厌恶感,而这种情感将造成新婚生活的困难,甚至会对达到幸福平衡永远起阻碍作用。

这样看来,婚姻并不总是以爱情为基础,正如弗洛伊德指出的:“可以这样说,丈夫只不过是被爱男人的替身,而不是那个男人的本身。”这种分离决非偶然,它隐含在婚姻制度的本质之中,而这种制度的目的,是让男女的经济的与性的结合为社会利益服务,并不是要保障他们的个人幸福。在父权制度中,如在今天的穆斯林当中,婚姻由父母决定,男女双方甚至可能婚前连面都没有见过。从社会角度看,无疑可以将终身大事建立在对情感和性冲动的幻想之上。蒙田说:

由于这种谨慎安排,欲望通常不会很放纵;它们比较有节制,比较迟钝。爱情最讨厌人们不受他们自己的关系的约束,而是受其他关系的约束。爱情在以另一种名义安排和维持的亲昵关系中只起微弱作用,婚姻的情况便是如此。性交和财产在婚姻当中当然和勉力与美丽同等重要,或者比它们更重要。不管男人可能会怎么说,他们结婚都不是为了自己。他们也是或者更是为了他们的后代与家庭而结婚的。

由于是男人在“娶”女人,他选择的可能性就更大一些,尤其是有许多女人求婚时。但是,既然性行为是分派给女人去做的一种服务,而她靠这种服务又可以得到好处,忽视她个人的选择权利便是理所当然的了。婚姻并不打算给她以男人的自由;但由于没有自由就没有爱,就没有个性,她只能放弃对特定个人的爱,以确保自己终身受到某个男性的保护。我听到过一个虔诚的母亲对女儿说:“爱情是只有男人才有的粗俗情感,正经女人不知道爱情为何物。”这一说法,被黑格尔以朴素形式所阐明,他认为,作为母亲和妻子,女人的这两种关系主要是普遍的,而不是个别的。所以他认为,这对她不是这个[个别的]丈夫的问题,而是一般的丈夫、一般的孩子的问题。她的这些关系不是有赖于个人情感,而是有赖于普遍;因此,和男人不一样,她的个别性的欲望导致她在伦理上的不纯。

这就是说,女人并不关心建立与所选定的配偶的个别性的关系,而只关心根据其普遍性发挥女性功能;她必须以特定的形式而不是以个别的形式,获得性快感。至于她的性冲动命运,将导致两个主要后果:第一,她没有从事婚外性活动的任何自由;于是性交变成一种制度,两性的欲望及满足都要服从社会利益;但男人向普遍性的超越使他成为劳动者和公民,所以他可以在婚前和婚外享受到偶然的快感。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辩护;而在一个把女人主要定义为女性的世界,只有做女性,女人才能得到辩护。第二,我们已经看到,从生物学上讲,普遍性与个别性之间的联系,在男性和女性那里是有差别的:前者在作为丈夫和生殖者完成他的物种任务的同时,无疑至少获得了某种快感;相反,女性的生殖功能却往往是与性冲动快感相分离的。所以,婚姻虽赋予女人的性生活以伦理地位,其实却是想压制它。

女人的这种性挫折被男人们审慎地承认。如我们所见,他们依靠“天命不可违”的乐观主义哲学,很容易任女人去受难:她命该如此。圣经的咒语更使他们对这一实用的观点坚信不移。怀孕时的痛苦负担(这是女人为短暂的、不确定的快感付出的沉重代价),甚至沦为许多玩笑的话柄。“5分钟的快感、9个月的痛苦”,“过去容易、出来难”——形成了可笑的对比。但这种哲学有一种虐待心理。许多男人喜欢让女性去受苦,根本不去想应当改变这一状况。因此不难理解,男性对拒绝给予他们配偶以性快感一点儿也不感到内疚。他们甚至觉得,不给他们配偶以欲望的诱惑及独立的享受是有益的。

蒙田也以一种有趣的犬儒主义态度表达了这种想法。他认为,在“这神圣的、受人尊崇的、为做父母而做的事情”中沉溺于淫乐,无异于乱伦;他并且坚持说,他从没有看见过比被注入美和色欲的婚姻更麻烦或更容易失败的了。“婚姻是一种神圣的结合,任何快感都应当受到限制,都应当是严肃的、带有某种庄严感的。”

的确,如果丈夫唤起了女性的肉欲,他就会使它表现为一般的形式,因为他并不是作为个人被选中的;他就会使妻子随时准备在别人的怀抱中寻找快感。蒙田同意这一点,但他十分坦率地承认,男性的周全考虑使女人处在出力不讨好的境地:“我们希望她们健康、有活力、丰满、贞洁,这些我们全都希望——这就是说,希望她们既热情又冷淡。”蒲鲁东则说得不那么坦率:他认为把爱情排除在婚姻之外是一种“正当的”做法;“一切含有色情意味的言谈都是不适宜的,即使在订婚者或已婚者之间;它有损于家庭关系,有损于对工作的热爱以及所履行的社会义务。”

然而,在19世纪,中产阶级的观念有所改变。有些人极力捍卫和维护婚姻制度,另一方面,个人主义的发展使对女性权利要求的简单压制成为不可能。圣西f太傅立叶、乔治·桑以及所有的浪漫主义者,都在大声疾呼应当有爱的权利。把迄今为止一直被若无其事地排除在外的个人情感与婚姻结合起来,这个问题被提了出来。于是发明了“婚爱”这一模糊概念,这是有某种谋利目的的传统婚姻结出的神奇果实。巴尔扎克表达了保守中产阶级的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观点。他承认,原则上婚姻与爱情完全是两码事,但又认为,将一种受人尊重的制度等同于把女人视为一种物的简单交易是令人厌恶的。这样,他在《婚姻生理学》中便得出了许多支离破碎的结论。他说婚姻是一种契约,大多数男人为了使生殖合法化而订立它,爱情在这种契约中是一种荒谬。他还谈到“两个人的完美一致”,男人墨守“荣誉和一本正经的常规”所得到的“幸福”。而且,他还鼓励服从“使情感之花开放的神秘自然法则”,要求“真诚地去爱”,并断言,一个人对妻子的情欲如得到这样的培育,便会永不衰退。

巴尔扎克接着解释了婚姻这门学科。但我们很快就会看到,巴尔扎克认为,对丈夫来说,问题不在于被爱,而在于避免受骗。所以他应当毫不犹豫地让妻子无文化、软弱和愚蠢,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他的荣誉。如果说这些含糊观点还有什么意义的话,似乎就是,男人结婚的目的是为了谋取某种利益,他所获得的快感是非人格的,而后来他则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唤起了妻子的爱。但是,巴尔扎克能老老实实地认为,在爱情不占主要地位的情况下,做爱所引起的是爱情而不是厌恶吗?实际上,他在各种讨论中玩世不恭地避而不谈这一问题。他没有认识到这个事实:世上不存在中性的情感,没有爱,紧张和倦怠感就不可能引起温柔的感情,而只会引起怨恨、不耐烦和敌意。

把婚姻与爱情协调起来很是tour de force[需要花费些气力〕,若无神灵相助,则很难成功。这是克尔恺郭尔几经周折得出的结论。他说,爱情是自发的,婚姻是一种决定;不过,色情倾向可以由结婚或要结婚的决定引起。自相矛盾的是,某种非常神秘的、以至只有借助于神灵的作用才可以解释的事物,要靠反复思索和决定才能发生,而且整个过程必须同时发生。这就是说,相爱并不等于婚姻,很难看到爱情怎样才能变成义务。但是,这一矛盾没有使克尔恺郭尔感到沮丧。他承认,“反复思索是破坏自发性的天使”,但他又说,决定是基于伦理原则的一种新的自发性,是一种既“可以开辟色情倾向的道路”,又可以使这一倾向避免所有危险的“宗教观念”。他说,一个真正的丈夫“是个奇人”。至于妻子,理性不属于她,她不进行“反复思索”;“她从爱情的直接性过渡到宗教的直接性”。说得明白些,这意味着,一个在恋爱的男人由于信仰上帝才决定结婚,这信仰将保证感情与义务的和谐;同时一个在恋爱的女人将希望结婚。我以前曾认识一个信仰天主教的老妇人,她天真地相信“在圣礼上会发生惊人的意外”。她声称,一对新婚夫妇在圣坛前明确说出“我愿意”时,他们会感到心中奇迹般地升腾起一股相爱的激情。克尔恺郭尔完全承认应当有一种先前存在的“倾向”,但他又认为这种会持续一生的倾向仍是个奇迹。

然而在法国[世纪末的]说家和剧作家并不怎么相信圣礼所产生的功效,他们想用更纯粹是人的方式去促成婚姻幸福。他们比巴尔扎克更大胆,认为有可能把性冲动与合法爱情结合为一体。马塞尔·普雷沃勉励年轻丈夫像对待情妇那样对待他的妻子,并意味深长地描绘了婚姻生活的快活。伯恩斯坦是一位专门描写合法爱情的戏剧家:与无道德意识的、爱说谎的、淫荡的、鬼鬼祟祟的、任性的妻子相比,丈夫似乎是一个豁达明智的人;人们会觉得他是一个身体强健、做爱技巧娴熟的情人。在反对通奸小说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维护婚姻的浪漫小说。甚至柯莱特也屈服于这股道德化的浪潮,她在《天真的荡妇》中,在描写了一个年轻妻子被笨拙地夺去处女贞操的不幸经历之后,决心让她在丈夫的怀抱里熟悉性冲动的快感。

在马丁·莫里斯的一部小说中,年轻妻子向情人学习做爱的艺术,然后反过来让丈夫吸取她的经验。

由于其他原因,今天的美国人(他们既尊重婚姻又是些个人主义者)程度不同地倍加努力地让性生活与婚姻融为一体。有许多以婚姻生活为题材的书籍出版,试图使夫妻学会相互适应,尤其让男人学会和妻子保持愉快的协调。精神分析学家和医生们扮演起“婚姻顾问”的角色;他们普遍认为女人有权获得性快感,男人应当懂得适当的技巧。但是,如我们所见,性快感不只是个技巧问题。即使年轻男人熟读对本婚姻手册,也未必能因此让他的新婚妻子去爱他。她需要对整个心理处境做出反应。而传统婚姻远没有为唤起和发展女性的性冲动创造出最佳条件。

从前,在母权群体当中,并不要求女孩子在结婚时是处女。而且,由于某些神秘的原因,她在婚前被夺去处女贞操甚至是一种习俗。在法国的某些农村地区,人们仍可以看到这一古老的特许的残迹。没有必要去保持婚前的贞洁。有时,那些失足姑娘,即未婚母亲,甚至比其他姑娘更容易找到丈夫。另一方面,在承认妇女解放的圈子里,少女也的确有和男孩子一样的性自由。但是父权的伦理观念专横地要求,未婚妻在交给丈夫时必须是处女。他想明确证实她没有带来外人的种子;他想独享对这即将属于他的肉体的所有权。处女贞操具有道德的、宗教的和神秘的价值,这一价值在今天仍被普遍承认。在法国的一些地方,新郎的朋友们等候在洞房的门后,又唱又笑,直到丈夫得意洋洋地走出来,把有血迹的床单拿给他们看;

或者父母可以在第二天早晨拿给邻居们看。有些新婚之夜的习俗虽不这么粗俗,却很流行。

由于这些习俗强调一定要把人的性生活下流地分为社会的礼仪和动物的功能,它们给色情文学和近乎色情的故事提供了灵感。一种人道主义的道德观念,会要求所有的生活体验都具有人的含义,都被注入自由的精神。在真正讲道德的性关系中,有一种欲望和快感的自由表现,或至少在性交当中进行一种旨在恢复自由的动人斗争。但是,只有在承认对方是一个个别的人(asanindividual)时,这在爱情中或欲望中才可以实现。如果性生活不应当被个人赎救,而应当被上帝或社会释罪,那么两个性伙伴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种动物关系。完全可以理解,有健全理智的已婚女人讨厌谈及肉体的体验:她们将这些体验贬为好色之举。由于同样的原因,人们在婚宴上会听到淫荡的笑声。将庄严的礼仪加在具有野蛮现实的动物功能之上,这真是荒唐到了令人作呕的地步。婚礼表明了它的普遍的抽象意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众目腹腔之下,根据象征性的仪式结合在一起;但在不为外人所见的婚床上,他们都仅仅是个具体的、单个的个人,大家全都看不到他们的拥抱。柯莱特13岁时作为客人参加了一个农民的婚礼,当一位朋友带她去看洞房时,她大惑不解:

原来这就是新婚夫妇的洞房啊!这挂着帐幔的床,又高又窄,这用羽毛作垫的床,堆放着鹅绒枕头,这床将是散发着汗味、烟味、牲口味、烹调味的一天的终点……年轻夫妇很快就会呆在这里。对此我没有想过。他们将躺在这厚厚的羽毛床上……他们将进行那种我似懂非懂的斗争。关于这种事,我从母亲的直言和农村生活那里知道得太多而又太少了。然后会怎样呢?我被这洞房,这我从未想到过的床给吓坏了。

小女孩幼稚而痛苦地感到,在隆重的婚礼与具有动物神秘性的带帐幔的大床之间,形成了强烈对比。婚礼中的淫秽下流场面,很少出现在女人不具独立个性的文明中,如东方民族、希腊和罗马;动物功能似乎和社会礼仪一样一般化,非个性化。但在当代西方,男人和女人被看做独立的个人,而参加婚礼的人们之所以嗤嗤地傻笑,是因为这一特定的男人和这一特定的女人,即将完全作为个人来体验这一被礼仪和鲜花所掩饰的行为,并使之完成。的确,在隆重的葬礼与凋敝的坟墓之间存在着极为强烈的对比。但死者人士以后不会苏醒;而新娘在发现市长签发的正式证书和教堂的琴声许诺给她的真正体验,既完全属于个人私事又具有庄严隆重的性质时,却感到无比惊讶。

我们并非只有在笑剧和轻松喜剧中才能看到年轻女人在新婚之夜,含着眼泪逃回家找母亲时的情景。在精神病学的书籍中,这类病例俯拾即是,我自己就听说过许多这种事:有关的女孩子们是在非常谨慎的情况下被培养大的,由于没有受过性教育,突如其来的性行为使她们难以应付。女孩子们有时认为,接吻就是性交的全部表现,斯特克尔谈到一个新娘,她由于丈夫在蜜月旅行时的完全正常的行为,而认为他得了精神病。有的女孩子甚至可能与一个女同性恋者结婚,生活多年而从不怀疑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

米肖的诗《新婚之夜》,极简明地指出了这种情况:即使新郎把他的妻子放到井里泡上一夜,她也会觉得有理由为她的模糊见解辩护。“原来婚姻就是这么回事,怪不得他们对真实细节守口如瓶呢,”她想到。但是,她虽然恼火,却并不说出来,邻居们对此也就一无所知。在今天,许多年轻女人知道的比较多,但她们的情愿性交仍是形式上的、抽象的,同处女身体性交仍带有强奸的性质。哈夫洛克·埃利斯说,与婚外相比,婚内强奸肯定更多。被纽奇保尔记录在案的性交时女人受伤害的实例,达150个之多。埃利斯报告说,有6个中产阶级的知识妇女,她们都说,第一次婚内性交对她们是一次震骇;其中两个对性交一无所知;其他几个人虽自以为知道,在身体上仍受到伤害。阿德勒也强调处女失去贞操对心理影响重大,并声称,那一刻可能影响一辈子,一个笨拙丈夫的所作所为可能导致永久性的性冷淡。这方面的例证,在前一章已引用不少。

我们已经讨论过,处女要完成她的性命运,必须克服许多抑制和障碍:她的发动,需要来一场真正的、既是生理的又是心理的阵痛。想在一夜之间完成这种发动,是愚蠢的、残忍的。把第一次性交这么敏感、这么困难的事情变成一种义务,这是荒谬的。由于她必须经历的陌生活动是神圣的;由于社会、宗教、家庭和朋友庄严地把她移交给她的丈夫,仿佛在移交给一个主人;也由于她觉得这一行动涉及到她的整个未来,婚姻仍被看成是一个决定性的、一劳永逸的措施,女人愈发感到恐惧。此刻,她的确觉得自已被暴露在绝对者那里:这个她发誓终身相随的男人,在她心目中是全体男人的化身;而现在他在她面前也是个陌生人,但他是极为重要的陌生人,因为他就要做她的终身伴侣。男人这时对他现在承担的任务也感到非常焦虑;他有他自己的障碍,他自己的复杂心理,这可能使他变得胆怯、笨拙或粗鲁。有时这一切所具有的庄严性会导致他在新婚之夜失去性交能力。心理学家推内就谈到过此类实例,其中一个颇具悲喜剧色彩。一个气愤的岳父为给女儿办离婚手续,要求开一份医学证明。

可怜的女婿坚持说他以前有性交能力,但他承认,结婚以后由于窘迫和羞耻感,他失去了性交能力。

举止过分鲁莽会使处女感到恐惧,过分文雅又会令她蒙受耻辱。女人永远痛恨以她们的痛苦为代价,贪图自己快活的自私男人,但也永远痛恨那些似乎在蔑视她们(如前面已引用的斯特克尔的某些实例)的男人,并往往痛恨那些在第一夜不想或不能使她们失去处女贞操的男人。海伦·多伊奇提到某些丈夫,他们由于缺乏力量或勇气,宁肯让医生戳破新娘的处女膜,还硬说她们的处女膜太厚,其实往往不是那么回事。她说,在这种情况下,女人对不能以正常方式插入她的男人,会有一种难以克服的轻蔑感。弗格伊德的一个观察结果(斯特克尔曾引用过)表明,丈夫的性无能造成的创伤,会使妻子耿耿于怀。这时,她常会换一条床单,以便让女佣能看到上面的污迹。这条床单是丈夫准备的,他在新婚之夜为了掩饰自己的性无能,故意在上面洒了些红墨水,好让女佣不至于对事实真相产生怀疑。

新婚之夜将性交变成了测验,双方都唯恐会碰到自己的性无能,所以都十分担心自己会出问题,以至不能慷慨地为对方着想。这使这种场合的气氛庄重得令人望而生畏,如果女人因此产生了持久性的性冷淡,也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丈夫面临的难题是:如果“他过分放荡地刺激美子”,就可能会引起她的反感和愤怒。例如,美国的丈夫们就因担心这样的后果而不知所措,尤其当他们的妻子受过高等教育、婚前极其自我克制时。

正如金西报告所述,这一组女人十分克制,不可能“在性交时尽情地销魂,而尽情对于任何性关系的圆满完成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丈夫“一本正经地”对待他的妻子,就不会激起她的性欲。这种两难,是由女性态度的含糊性造成的:年轻女人对性快感既渴望又拒绝;她想克制,却又因此十分痛苦。除非侥幸,年轻丈夫必然要么像个浪子,要么像个笨驴。所以毫不奇怪,“婚姻义务”可能常会令妻子感到烦恼和厌恶。

事实上,许多女人尚未经历过性高潮乃至性冲动,就做了母亲和祖母。有时她们以医嘱或其他借口为由,极力逃避这种有失身份的“义务”。金西说,有许多妻子“报告说,她们认为自己性交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希望丈夫不要如此频繁地想性交。也有极少数妻子希望能增加性交的次数”。但如我们所见,女人的性交能力几乎是无限的。这一矛盾清楚表明,婚姻扼杀了女性的性冲动,努力使其规范化。

订婚期似乎正是为了让女孩子有一个逐渐的发动阶段,但习俗常强迫双方严守贞洁。即使处女在订婚时与未婚夫“发生了关系”,她的处境与年轻已婚女人的处境也没有什么不同。

只是由于订婚对她几乎和结婚一样是难以改变的,她才去委身,第一次性交对她同样是一次磨难。她一旦献出了自己的身体(即使没有怀孕,而怀孕当然是有约束力的),就极少敏改变主意。

如果爱或欲望使双方完全心甘情愿,初次体验面临的障碍就很容易克服。两个情人在相互承认对方自由时给予和得到的快乐,赋予肉体热情以力量和尊严。此时,他们做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可耻的,因为这些事情都不是被迫而是自愿而慷慨地做出的。只要婚姻把本来应当以自发冲动为基础的相互关系变成了权利和义务,它大体上就是可惜的。由于婚姻赋予两个身体以一种工具的因而是有损人格的性质,它们注定要被一般地作为身体,而不是作为人来彼此体验。丈夫一想到他在尽义务便常常会心灰意冷,而妻子一想到自己在委身于对她行使权利的人,便会感到羞愧。当然,他们的关系也可能在新婚伊始就具有个性的特点;对性生活的见习有时进展缓慢,具有渐进性;也可能在第一夜就表现出愉快的肉体吸引。婚姻有助于让女人自由地放纵,消除那种往往始终与肉体相联系的罪恶观念;有规律地频繁性交,可以引起肉体上的亲密感,促进性成熟。因此,有些妻子在结婚头几年便感到最大满足。值得注意的是,她们对丈夫的感激,使她们日后很容易谅解丈夫可能有的过失。斯特克尔说,“不能摆脱不幸婚姻的妻子,永远是那些从丈夫身上得到性满足的妻子”,虽然有人猜想,也许她们在别的方面是不快活的。尽管如此,当一个女孩子一辈子只准备和一个在性方面对她一无所知的男人发生性关系时,她还是太冒险了,因为她的性冲动命运将取决于性伙伴的个性。

这一荒谬状况,在莱昂·布鲁姆论述婚姻的书中受到了正确的抨击。

认为以某种谋利目的为基础的结合,会有许多机会引发爱情,这是十足的虚伪;认为两个已婚者在受实际的、社会的和道德的利益约束时,会一辈子相互给予性满足,这是荒谬绝伦。但是,理性婚姻的拥护者可以毫不费力地指出,爱情的结合也未必能保证夫妻幸福。首先,少女所常有的理想主义的爱情并不总是导致性爱;她的柏拉图式的崇拜,她的白日梦,她的表现童年或青少年魔念的情欲,既不适于经受日常生活的检验,也不会持久。就算在她与未婚夫之间有一种强烈的、真诚的性吸引,也不能说终身大事就有了稳固的基础。正如阿莱特在《流浪女》中所写的:

肉欲之乐在爱的无垠荒漠中占有很小一块炽热之地,它迸发出的光芒是如此强烈,以至人们再也看不到任何别的东西。在这变幻莫测的营火周围,存在的是危险,是未知。当我们从短暂的拥抱或一长夜中起身时,都会重新面临双方所必须应付的生计问题。

而且,即使性爱在婚前就存在或在蜜月时就被激起,它也不会在未来漫长的岁月中经久不衰。无疑,忠诚是性爱所必需的,因为两个人在爱情中产生的欲望只与他们个人有关;他们因而不愿意让第三者插足,希望彼此都是别人所不能替代的。但是,这种忠诚只有在它是一时冲动时才有意义,而由于是一时冲动,性冲动的魔力会消失得相当迅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它把每个情人,暂时地、肉体地变成了一个其生存在无限的超越中延伸的人;要占有这个人无疑是不可能的,不过至少可以以一种十分特殊的、非常刺激的形式建立接触。但是,当双方由于敌意、厌恶或冷漠而不再想有这种接触时,性冲动的吸引力便消失了。几乎可以肯定它在尊重和友好的气氛中也会消失,因为进入外部世界实施他们的共同设计、因而以超越形式相互交往的两个人,不需要肉体结合;而由于这种结合失去了它的意义,他们甚至会对它表示反感。

蒙田所使用的“乱伦”一词具有深刻含义。性冲动是对他者所采取的行动,这是它的主要特质。但在夫妻的异常亲密的关系中,夫妻彼此都是同一者(the same);在他们之间任何交换都是不可能的,既不能给予也不能征服。所以如果他们继续做爱,就往往会引起一种羞耻感:他们觉得,性行为不再是双方都能超越自我的两个主体之间的体验,而宁可说是一种共同手淫。他们都把对方看做满足自己的要求所必需的工具,这一事实说明,夫妻之间对相互是否有礼貌满不在乎,毫不介意。例如,拉加锡博士的观察就是这样说明问题的。好吃醋的妻子,把丈夫看成能提供快感的一种物品,这个物品归她所有,她对它十分吝啬,犹如对待她藏在食橱中的蜜饯——若丈夫对邻居很慷慨,那妻子就一无所有了;她仔细检查他的内裤,看他是否浪费了宝贵的精液。至千丈夫,他无须征求她的意见,就可以在她身上满足他的欲望。

还应当说,对要求的这种野蛮满足,并不能满足人的性欲,而这就是在仿佛是最正当的拥抱中,往往有一种邪恶余味的原因,这时妻子常求助于对性冲动的幻想。斯特克尔举了一个25岁女人的例子,她和丈夫做爱时,如果想像一个年龄较大的强壮男人在强奸她,便能达到一点性高潮。所以,妻子在想像自已被强好时,她的丈夫不是他自己,而是一个他者。丈夫也有这种梦想;他想像在妻子那里所占有的是,他在舞台上见过的某个舞蹈演员的大腿,他在画报上看到过的某个漂亮女郎的酥胸,一个记忆,一个意象。或者他可能想像他的妻子被人渴望、占有、强奸,这是恢复她失去了的相异性的一种方式。如斯特克尔所说,婚姻在两个性伙伴之间所引起的幻想喜剧和做戏,可能会破坏表象与现实之间的界线。而在极端情况下,的确会发生明显的性反常。有的丈夫成了观淫癖者:他一定要看见或听说妻子与情人性交,才能重新感到一点儿过去的魔力。或者他极力虐待妻子,激起她的抗议,以求最终了解她作为一个人的意识和自由,感到他要占有的确实是一个人。相反,有的妻子则呈现出被虐狂行为,她极力想让丈夫变成主人、暴君,尽管他不是这种人。我就曾认识一个在修女院里长大的虔诚的女人,白天她颇有权威,飞扬跋扈,可一到晚上就非常想让丈夫抽打她。他被吓坏了,但还是让她如愿以偿。在婚姻中,即使邪恶本身也有冷漠、预先安排和冷酷的一面,这的确会使它变得像孤注一掷一样惨淡。

事实是,肉体之爱既可以不被看做是目的本身,也可以不被看做纯粹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它不可能为生存进行辩护,但也不可能接受外来的辩护。就是说,它在人的任何生活中,应当起一种独立的插曲作用。也就是说,最重要的是它必须获得自由。

所以,资产阶级的乐观主义向已订婚的女孩子提供的肯定不是爱情;它为她树立的光辉理想是关于幸福的理想,这就是说,是在内在和重复的生活中所追求的单调的平衡理想。在某些太平昌盛的年代,这曾是整个中产阶级,特别是地主们的理想;他们的目标不是征服未来和世界,而是和平地保持过去,维持Statusquo [现状]。一种徒有其表却无抱负和热情的平庸,一种周而复始重复着的漫无目的的日子,一种渐渐走向死亡却不问及其目的的生命——这就是他们的所谓“幸福”。这种由伊壁鸠鲁和芝诺(Zeno)含糊提出的伪学问,如今已名誉扫地:原封不动地保持和延续世界,现在似乎既不可取,也不可能。男性被动员起来去行动,他的使命是生产、战斗、创造和进取,是向整个宇宙和无限未来超越。但是传统的婚姻并不想让女人和他一起超越,它把她限制在内在性当中,将她禁烟于她自己的圈子里。于是她只能打算建立稳定的平衡生活,在这种生活中,现在作为过去的延续,避免了明天的威胁——就是说,只能打算建立幸福的生活。她将会发现,爱情被一种通称为婚爱的温柔而恭敬的情感所取代;她将把她的世界封闭在她要管理的家庭之中;她今后将要一直负责人种的延续。

但是,任何生存者都不会放弃他的超越性,即使他指天发誓要放弃它。过去的资产者认为,维护既定秩序,用他自己的繁荣来证明它的优点,就是他对上帝,对他的国家,对制度和文明的服务:所谓幸福就是实现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功能。女人也必须设想出超越家庭和平生活的目的,但是,将在作为个体的妻子与世界之间起中介作用的是男人,他将赋予她的偶然的、前后不连贯的生活以人的价值。在与妻子联合时,他不但获得从事事业、行动和斗争的力量,而且也为她的生存进行辩护:只有把她的生存交由他掌管时,这种生存才会有意义。

这预示着她那方面要谦卑地进行自我克制;但她会得到补偿,因为在男性力量的指引和保护下,她将会摆脱那种固有的自我克制的影响;她将会重新变成主要者。作为妻子、母亲和家庭主妇,女人是她的小窝里的女王,在她的天地里过着怡然自得的生活,但她也被男人带入无限的空间与时间,所以她在婚姻中既获得了生存活力又获得了生命的意义。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个理想是怎样实现的。

幸福的理想始终有形地表现在住宅上,不论是茅屋还是城堡;它象征着一成不变和与世界的分离。建立于住宅内部的家庭,是一个分离细胞或一个群体单位,虽然后代来复去,它却保持着自身的同一性。过去以家具和祖光画像的形式保存下来,使太平的未来有了希望。

在园子里,一年四季在蔬菜的成长中,显示了它们可靠的周而复始。每年春天,都开着与往年相同的花朵,预告着与往年相同的夏天,以及与任何一年毫无差别的收获的秋天又要来临:

时间或空间不会突然偏离常规,只是在指定的轨道上运行着。在所有以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文明中,都有许多赞美家庭的文学作品。例如在亨利·博尔多的《家》中,就概括了中产阶级的所有价值观念:对过去的忠诚。忍耐、节俭、深谋远虑,对家庭和故土的热爱等。赞美家庭的诗人往往是女人,因为女人的任务是要确保家庭群体的幸福;她的角色,一如罗马时代坐在中厅的domia[女主人],应当是“家庭主妇”。

今天,住宅已失去了它的宗法光辉,对多数男人来说,它只不过是一所住处,不再充满对已故先辈的回忆,也不再包括未来的世纪。但女人仍然希望家庭在她的“心目中”能具有它以前曾具有的意义和价值。斯坦贝克在《罐头厂街》中描写了一个流浪女,她决定用地毯和窗帘去装饰她和丈夫所住的废弃锅炉;他徒劳地反对说,窗帘毫无用处——“我们根本没有窗户”。

这种关心特别具有女性味儿。一个正常的男人会把他周围的东西看做工具。他根据它们的用途来摆放它们。对他来说,“井井有条”意味着他能随手拿到他的香烟、他的纸张、他的工具,可女人却往往认为这是杂乱无章。除了别的,利用所选的材料能够进行再创世界的艺术家——画家和雕塑家,也对他们居住的环境毫不在意。里尔克在谈到罗丹时这样写道:

我第一次到罗丹那里去时……便知道他的家对他是完全无所谓的,它也许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必需品,是一个避雨和睡觉的地方。他对它毫不在意,而它对他的孤独和镇静也没有任何影响。他在内心深处有一个黑暗的、庇护的和宁静的家,而他本人则变成了它上面的长空,它周围的树林,它远处奔腾不息的巨流。

但是,一个人要在自己内心深处找到一个家,就必须先在作品或行动中实现自我。男人对周围环境的兴趣不大,因为他可以通过设计表现自我。而女人却被局限于婚姻领域,所以她要把那所监狱变成一个王国。她对家庭所采取的态度,也同样受解释她的一般处境的辩证法的支配:她通过变成猎物来获取,她通过放弃自己来得到自由;她放弃了这个世界,目的却在于征服世界。

她把自己关在新家并不是没有一点遗憾。她还是个孩子时,整个乡间都是她的家园,森林也是属于她的。现在她却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大自然被缩小到只有一盆花那么大的一块地方,四面的墙壁阻断了她的视线。但她正在着手克服这些局限性。她在室内摆上了多少有点儿奢侈的古董,使自己也有世界上的动物和植物,也能体验到异国的情调和重温过去的时代。她有自己的丈夫,他代表人类社会,她也有自己的孩子,他会很方便地给予她整个未来。

家,变成了世界的中心,甚至成了它的唯一现实;家是“相反的宇宙或对立的宇宙”(巴切拉德);家是避难所、大后方、洞穴、子宫,为躲避外部危险提供了藏身之处;这个混乱的外部世界变得不现实了。特别是在晚上,当门窗紧闭时,妻子觉得自己就是女王;她被白天普照万物的阳光搅得心烦意乱;晚上她不再消沉了,因为她去除了不属于她的东西;她明白,灯罩下面的光线是属于她自己的,只照亮她的住处:其他一切都不存在了。现实集中在家里,而外部空间仿佛消退了。

多亏她身边有了天鹅绒、丝绸和瓷器,女人才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使她的性生活几乎不能给予满足的触觉肉欲得到了满足。这些装饰品还可以表现她的个性;她是一个喜欢选择、制作、出去购置家具和小摆设的人,她根据审美原则去摆放它们,而重视对称性通常是这个原则的一个重要因素;它们不但反映了她的个性,而且还公开证明了她的生活水平。因此,她的家就是她的世俗命运,就是她的社会价值和她最真实自我的表现。由于她无所事事,她非常想通过她占有的东西来实现自我。

不论是否有仆人帮忙,女人总是用做家务来证实她的家是属于她自己的,向社会证明她是无可非议的,并且向自己提供可以有效地、令人满意地处理物质性东西(闪闪发光的炉灶、干净整齐的衣服、明亮的铜器、闪闪发光的家具)的一种工作,一种活动,但这没有使她摆脱内在性,也几乎没有证实她的个性。这种工作有一种否定性的基础:清扫是为了消除灰尘,整理是为了消除混乱。在家境贫寒的情况下,任何满足都是不可能的;陋室毕竟是陋室,不管女人流下了多少汗水,流下了多少眼泪,还是“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让它变得漂亮起来”。

许许多多的女人有的只是这种不会战胜灰尘的永无休止的斗争。而甚至对大多数特权女人来说,这个胜利也决不会是决定性的。

几乎没有什么工作能比永远重复的家务劳动更像西绪福斯所受的折磨了:干净的东西变脏,脏的东西又被搞干净,周而复始,日复一日。家庭主妇在原地踏步中消耗自己:她没有任何进展,永远只是在维持现状。她永远不会感到在夺取积极的善,宁可说是在与消极的恶做无休止的斗争。一个小学生在她的作文里写道:“我决不想过打扫房间的日子”。她认为未来就是向某个未知的顶点不断前进;但有一天,当她母亲洗碟子时,她突然想到,她们俩将终身受这种礼仪的约束。吃饭、睡觉、清扫——未来的岁月不会升向天堂,而是灰暗地、千篇一律地慢慢向前延伸。与灰尘和污物的斗争决不会取得胜利。

洗、熨、清扫、从衣柜下面把棉绒球清出来——这一切防蛀措施也是对生命的否定;因为时间既在创造也在破坏,而主妇只关心它的否定方面。从哲学上看,她的观点是信奉善恶对立说的人所持的观点。善恶对立说的基本观点不仅承认有两个本原,一个是善,另一个是恶,而且认为善是通过取消恶而不是用积极行动获得的。在这个意义上,基督教几乎不属于善恶对立说,尽管它承认有魔鬼存在;因为人们与魔鬼斗争的最佳方式是把自己奉献给上帝,而不是直接努力征服魔鬼。任何超越和自由的学说,都把战胜恶摆在向善的进步之下。但是,女人并没有被号召去建设一个更好的世界;她的领域是固定的,所以她只能无止境地同悄悄进入这个领域的恶本原进行斗争。在她与灰尘、污迹、泥垢和脏物做斗争时,她是在与罪恶作战,是在与撒旦搏斗。

但是,被要求一刻也不停地击退敌人而不是为积极的目的行动,这是一种可悲的命运。

主妇在屈从这一命运时常常处在濒于变态的疯狂之中,处在虐待一被虐狂之中。疯狂的主妇同污垢猛烈开战,因所有生命的产物都会带来垃圾而指责生命本身。当任何有生命的东西踏入她的家门时,她的眼睛便会闪出恶意的目光:“快把你的脚擦干净,别把那个地方弄乱了,别碰那里!”她希望家里的东西最好纹丝不动,每一样工作对她都意味着出力不讨好。她严厉、全神贯注、时刻戒备,失去了[生活的欢乐],变得谨小慎微、贪得无厌。她遮住阳光,因为昆虫、细菌和灰尘会随之而来,而且阳光也会毁坏丝制悬挂物,使沙发套褪色;她到处喷洒香水,使室内充满芬芳。她对一切活着的东西都抱怨、不满和怀有敌意:结果时常露出杀机。

健康的年轻女人几乎不会染上如此阴郁的恶习。这种神经质和怨恨比较适于性冷淡和受挫的女人、老处女、受骗的妻子,以及那些因残暴、独裁的丈夫而过着孤独空虚生活的女人。

我认识一个老太婆,年轻时快活而风流,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检查她的衣柜。她嫁给了一个对她怠慢的男人后,只生了一个孩子,过着与世隔绝的孤独的生活。她喜欢把家里整理得井井有条,就像有人对酒有瘾那样。由于这种疯狂,她的家变得异常干净整齐,人们几乎不敢住进去;这个女人一天忙到晚,以至忘记了她自己的存在。事实上,有永远做不完的琐碎的家务活儿,在女人疯狂地与周围的事物、与心不在焉而又精神空虚的自身做斗争时,有可能使她以一种虐待一被虐心理逃避她自己。这种逃避往往带有性的色彩。值得注意的是,洁癖的表现在荷兰和清教文明当中达到顶点;荷兰女人是性冷淡的,而清教文明则以干净和纯洁的理想来反对肉体的快乐。如果说地中海南部的人们生活在快乐的肮脏中,这不仅是因为那里缺水,还因为对肉体及其动物性的热爱,使人容忍了人体的气味、肮脏乃至寄生虫。

和清扫相比,做饭和备餐这个工作实际上更主动,往往也更令人愉快。首先这意味着到市场去采购东西,这常是一天最欢快的时刻。而在门口一边择菜一边聊天,这也是对孤独的一种快活解脱。对隐居的穆斯林女人来说,出去打水是一种重要的冒险。女人们在市场上、在商店里话家常,情趣相投,感到自己是一个群体的一员,而这个群体在那一刻,是与男人群体对立的,就像主要者与次要者是对立的那样。买东西是极大的乐事,它是发现,甚至可以说是发明。如吉德在他的《日记》中所说的,穆斯林们不懂得赌博,但用发现宝藏取而代之;这是商业文明的诗歌和冒险。主妇对怎样赌赢几乎毫无所知,但是一棵实心菜、一块熟干酪肯定是她凭着机智从不情愿的店主那里所赢来的财宝。赌博就是用最少的钱换取最好的东西;节俭与其说是意味着帮助收支平衡,不如说是为了赌赢。当她看到家里贮存着满满的食品时,她对瞬间的胜利由衷地感到高兴。

虽然煤气和电气扼杀了火的魔力,但农村仍有许多女人在体验着用死木头燃起生命之火的乐趣。随着火的燃烧,女人变成了魔术师;只凭一个动作,例如打鸡蛋,或借助于火的魔力,她就可以使物质产生不可思议的变化:物质变成了食物。在这些炼金术中有一种迷人的魅力,做蜜饯更是充满诗意;主妇知道糖可以保鲜,于是她把生命封闭在罐子里。烹饪是一种意外的发现和创造,烤得恰到好处的蛋糕和薄馅饼能让女人得到特殊的满足,因为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够制作它:这个人必须有天赋。

在这方面,小女孩又是很自然地喜欢模仿她的长辈,喜欢用泥做饼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喜欢在厨房帮助揉面。但是和做其他家务一样,不断重复很快就会破坏这种乐趣。炉火的魔力对大半辈子都在做玉米饼的墨西哥印第安女人几乎没有吸引力,因为这种工作日复一日,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地毫无变化。一个人天天都到市场上去探宝,或天天都怀着无限的喜悦去注视闪闪发光的水龙头,这是不可能的。那些凭一时冲动就吹捧这些胜利的男女作家们,是些极少或根本没有做过真正家务的人。家务活儿作为一种职业,是乏味的、空虚的、单调的。然而,如果做这种工作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生产者,一个有创造力的工作者,那么它就会和有机功能一样,很自然地并入生命整体。由于这个原因,男人在做家务时心情远不是那么阴郁。对他们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他们很快就可以脱身的、否定的、无足轻重的时刻。使妻子一仆人命运变得令人厌恶的原因是劳动分工,它使她注定要彻底成为一个一般的人,次要者。住处和食物对生命是有用的,但并不能使它具有深刻的含义:主妇的直接目标仅是手段,不是真正的目的。当然,她也会努力让她的工作具有某种个性,使它仿佛是主要的。她会觉得,任何别人都不可能把她的工作做得这么好。她会有她的礼仪、迷信和做事的方法。

但是她的“个人特征”往往只不过是把混乱重新做一番含糊的、毫无意义的整理而已。

女人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如此追求独创性和独一无二的完美;这就会使她的工作有一种繁琐的、混乱的和永无止境的性质,使人难以估测家务劳动实际上究竟有多大的工作量。最近的研究表明,已婚女人平均每周做家务约用30个小时,或相当于一个雇员每周工作时间的3/4。如果一个女人还要做有收入的工作,这个负担是很沉重的;如果她没有其他工作可做,这个负担则很轻。照料几个孩子当然会大量增加女人的工作量:贫穷的母亲往往不分昼夜地劳动。另一方面,雇仆人的中产阶级女人近乎无所事事;她们用闲聊来打发她们的闲暇时间。如果她们对外部世界没有什么兴趣,就往往会让她们的家务负担增加和复杂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而这仅仅是为了有事可做。

最糟糕的是,这种劳动无助于创造任何一种可以持久的东西。女人总是想把她的工作看做是目的本身,她越是这样想,越是感到痛苦。她在注视刚从炉子上取出来的绝好蛋糕时,会叹一口气说:“吃了有多可惜!”她绝对不能容忍丈夫和孩子的脏脚在打过腊的硬木地板上乱踩!东西用过以后会被弄脏或弄坏——我们都清楚,她是多么想让别人不再去用它们啊;

她把蜜饯藏到发霉,她把客厅锁上。但是,时光的流逝是无情的。贮存的食物不是招来了老鼠,就是生了虫,而且蛀虫还在毁坏着毛毯和衣物。世界可不是刻在石碑上的梦想,它是由易腐的难以捉摸的物质构成的;可食用的物质像达里(Dali)对肉体的观察那样模棱两可:

它似乎是惰性的、无机的,但隐藏在里面的幼虫可以使它变成一具死尸。沉湎于物品当中的主妇像物品一样依附于整个世界:床单烫坏了,肉烤焦了,瓷器摔破了,这些都是绝对的灾难,因为物品一旦毁坏,便永远无法挽回。不可能通过它们得到一种永恒感和安全感。战争的洗劫和炸弹,也在威胁着人们的衣柜,人们的家。

因此,家务劳动的产品肯定要被消耗掉。不断的放弃对女人来说是需要的,她的作用只有在这些产品被毁坏时才能够完成。于是,她也许会毫不遗憾地认为,这些小小的毁坏,至少应当引起某个人的高兴和愉快。但由于主妇的劳动是为了维持[现状〕而扩大的,丈夫进屋时就可能注意到混乱或不整齐,不过他似乎觉得干净整齐是理所当然的。他对一顿美餐肯定会更感兴趣。当她把盛着美餐的碟子放在桌子上时,烹饪的凯旋时刻便来到了:丈夫和孩子以热情的赞许去接受它,不但表现在口头上,而且愉快地把它吃光。于是烹饪炼金术按照一定的程式,把食物变成了乳糜和血。

所以,维持生命体比适当地保持地面清洁更具体、更至关重要。烹饪的努力显然是在向未来超越。然而,如果说参与另一个人的自由超越,比沉湎于物品更可取,这不在是指它的危险比较小。烹饪工作的功效,只能在她桌子周围的那些人的嘴上发现。她需要得到他们的赞赏,她希望他们喜欢她做的菜,吃完了还要。如果他们不饿,她就会感到不痛快。就此而论,人们真是不明白,究竟炸土豆是为了丈夫,还是丈夫是为了炸土豆?这种含糊性明显表现在作为主妇的妻子的一般态度里:她为丈夫理家,但又希望他把全部收入花在买家具和电冰箱上。她希望让他幸福,但他只有在她所确定的幸福范围内活动,才能得到她的赞成。

曾经有过这些要求得到一般满足的时期,有过这种幸福也是男人的理想的时期,即他非常依恋他的家和家人的时期,甚至孩子们也愿意突出表现他们的父母、他们的传统和他们的过去的特征的时期。在这样一些时期,她作为家里的统治者,作为餐桌的负责人,被公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如今,在处处使父权文明不朽的一些地主和富有农民当中,她仍在扮演着这种无比荣光的角色。

但总的说来,婚姻在今日是已消亡的生活方式的一种遗风,妻子的处境比以往更令人不快,因为她虽然仍负有相同的义务,却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特权和荣耀。男人今日结婚,是为了找到一个栖身之地,但他不想让自己在那里受到限制;他希望既有一个家庭,又可以随时从那里逃出;他虽然已有住处,可实际上常仍是一个流浪汉;他并不蔑视家庭幸福,但又不把它当做目的本身;重复使他厌倦,他喜欢猎奇、冒险、反抗征服,喜欢找能使他摆脱a deux[双双]孤独的伙伴与朋友。孩子们甚至比他们的父亲更想摆脱家庭的限制:生活对他们来说在别处,在前面;儿童总想猎奇。女人试图建立一个永恒的、连续的宇宙,而丈夫和孩子们则想超越她所创造的处境,因为这种处境对他们只是一种既定的环境。这就是她即使不愿意承认自己终身致力于的活动有可疑的性质,仍要强迫他们接受她的服务的原因:她从母亲和主妇变成了苛刻的继母和泼妇。

所以,女人在家里的工作并没有给她带来自主性;它对社会没有直接用途,既不能开拓未来,也不能生产产品。它只有在与越出自我的、超越自我的、在生产和活动中走向社会的生存者相联系时,才具有意义和尊严。这就是说,她的工作远没有让她获得自由,而是让她依附于丈夫和孩子们。她通过他们证明自己生存的正当性,但她在他们生活中只是一个次要的中介。虽然“服从”在法律上不再是她的义务,但这丝毫没有改变她的处境,因为这并不取决于夫妻的意愿,而是取决于婚姻群体的结构。女人不被允许做一些积极的工作,因而无法赢得做一个完整的人的资格。不论她可能受到怎样的尊重,她终归是附属的、次要的、寄生的。她身上之所以压着沉重的祸根,是因为她不能把握她生活的意义。这就是婚姻生活的成功与失败,对她比对她的丈夫更至关重要的原因。他首先是一个公民,一个生产者,其次才是一个丈夫;她则首先是一个妻子,而且往往只是一个妻子。她的工作不能帮她摆脱她的处境,相反,她的工作正是由于她的处境才获得或高或低的价值。如果她在爱,在无私地奉献,那么她就会愉快地完成她的任务;但如果她在完成这一任务时有怨恨,那她就会觉得它们是单调乏味的。在她的命运中,它们将只起次要作用,对婚姻生活的成败没有影响。因而,我们必须继续来看看在生活中,女人的处境是怎样被具体感受的——这一处境主要表现为床上“服务”和理家“服务”,而且女人只有接受她的附属身份,才能获得她的尊严地位。

少女从童年期进入青春期时,会面;临一种危机;正是另一种更严重的危机,才使她进入了成人生活。在女人身上,除了突如其来的性发动带来的紊乱外,还产生了从一种状态进入另一种状态的种种转变所引起的焦虑。尼采指出:

犹如被可怕的雷电袭击,被婚姻一下子抛进了现实和性关系,发现爱情与羞耻处于矛盾之中,由于上帝与禽兽惊人地相似,而不得不觉得狂喜、牺牲、义务、怜悯和恐惧是一回事——这使在徒劳地寻找可以与之相匹敌的事物的精神感到惶惑。

在某种意义上,令人激动的传统的新婚旅行,就是为掩饰这种惶惑而安排的:由于离开了她的日常世界若干星期,暂时中断了她的所有社会联系,年轻女人失去了她在空间、时间和现实中的地位。但她或迟或早总要恢复那种地位,她在她的新家根本不会感到那么自在。

她与姐家的联系,远比与年轻丈夫家的联系密切,所以当突然中断时,她有一种深切的被抛弃感,并对令人眩目的自由或多或少地感到痛苦。如果她已经得到了某些自由,或者,如果她仍处在家庭的支配下,因而仍可以指望得到某种保护,那么这种变化就不会那么显著。但是通常,即使她想获得自由,也会对离开她至今所熟悉和信任的一切感到不安。

只有圆满而热情的性生活,才可以重新给她造成一种宁静的内在气氛。但最初她往往不但不会感到愉快,反而感到烦恼。她的反应和月经初潮时的反应十分相像:她讨厌对她女性气质的这种揭露,一想到它将重复出现便会感到恶心。随着经期的形成,少女伤心地意识到她还不是成人。随着处女贞操的丧失和结婚,她变成了一个成人,最后一步也走完了——现在又怎样呢?有一种惊人的失望感不但在依附着处女贞操的丧失,而且也在依附着婚姻本身:

一个虽然与她的未婚夫或其他男人有过“关系”,但婚姻对她仍代表完全进入成人生活的女人,往往会有这种反应。一个人在开始一项事业时总是意气风发的,但没有什么比意识到他无法控制命运更让他垂头丧气的了。对于这种决定性的、不可改变的背景来说,自由仿佛是极其不必要的。从前,当少女尚处在她的家庭的庇护下时,她尽可能地利用她所拥有的自由去反抗和期待变化,去赢得婚姻本身。现在,她结了婚,再也没有别的前途,这就是她在人世间的全部命运。她完全清楚她即将承担的任务是什么:和她母亲所承担的任务一模一样。同样的礼仪将日复一日地被重复着。她做女孩子时一无所有,但她在梦想中期待一切。她现在总算有了自己的一点点地盘,却在苦恼地想:“永远只有这么一点点!永远就是这个丈夫,这个住处。”她无所期待,也没有任何重要的事情可盼望的了。

然而,她对她承担的新责任感到畏惧。即便她的丈夫是一个成熟而又有权威的人,她同他发生性关系这一事实也会使他威信扫地:他不可能取代父亲,更不用说取代母亲了。他不可能让她不再向往她的自由。在她新家的孤独中,受一个她多少有点陌生的男人的束缚,不再是个孩子,而是个妻子,并且注定要轮到她去做母亲,这令她不寒而栗。她永远离开了母亲的怀抱,失落在前途无望的世界,被弃于冷冰冰的现在,于是她开始觉得这纯粹无聊的骗局实在是乏味得很,令人麻木不仁。这一切苦恼,被异常透彻地描写在年轻的托尔斯泰伯爵夫人的日记中。她怀着少女的热情嫁给那位伟大的作家,却发现自己对他的过去,对他的兴趣一无所知。她在他的生活中并不是第一个女人,她无法看透他的心思,肉体关系令她感到厌恶,他时常发脾气,显得冷酷无情,她想去死,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为什么要永远离开家?她无所事事,精神空虚,一无所求,生活令她厌倦。小说家柯莱特和马塞尔·普雷沃也都描写过这种可悲的厌烦和失望。雅内之类的精神分析学家们,则谈到了有时在极端情况下所导致的神经症后果。

婚姻对男人也常常是一种危机,他在订婚期间和开始婚姻生活的最初几天,有时会发生精神紊乱,就证明了这一点。年轻男人不像他的姐妹们那样依恋家庭,他属于某个团体——

高中、大学、学徒工厂、运动队、团伙,从而使他免于孤独。他在真正开始自己的成人生活时离开了这类团体,他害怕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于是常用结婚来加以逃避。但是,他被把夫妻视为一个“婚姻社会”的那种普遍错觉所愚弄。除非在情欲迸发出短暂火花的那一刻,两个人无法形成一个世界,从而他们每一方都无法防御外部世界的进犯:这一点,他们在结婚的第二天就都认识到了。在这之后的不久,变得亲近温顺的妻子,并没有使她的丈夫摆脱孤立状态;她是一个负担,而不是一条出路;她没有把他从他所承担的责任的重压下解救出来,相反却加重了这些责任。性差别常意味着年龄、教育、处境方面的差别,而这些差别没有给真正的相互理解留下任何余地:这两个人很亲密,可仍很陌生。以前在他们之间就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女孩子在愚昧无知的状态下长大,她没有“过去”,而她的未婚夫却有过“生活”,于是应当由他把性的知识传授给她。这种微妙的角色给某些男性留下了愉快的印象,而别的目光比较敏锐的男性,则在不安地揣测着在他们与他们未来的配偶之间究竟有多远的距离。在《无知的年龄》一书中,埃迪丝·华顿指出了1870年的一个年轻美国人对他未婚妻所产生的疑虑:

他怀着一种新的敬畏之情,注视着这个他即将成为她的灵魂监护人的年轻人所袒露的前额,严肃的眼睛,天真快活的小嘴。作为他所归属并且所相信的社会制度的产物,这个什么都不懂却什么都期望的年轻姑娘,像个陌生人似的也在注视着他……既然他作为“正派人”,有义务向她隐瞒他的过去,而她作为该出嫁的姑娘,也有义务没有可隐瞒的过去,那么他和她又能相互了解些什么呢?……这位作为精心设计的神秘制度的中心的年轻姑娘,恰恰由于她的坦率和自信,而显得更加不可思议。她坦率,可怜的宝贝,因为她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她自信,因为她不知道有什么该防备的。她的准备不过如此,可是她要在一夜之间被投入人们所含糊地称之为的“严酷现实”中……

但同她短暂的欢娱之后,他认为这种种坦率和天真都是人工制品,又感到沮丧……这是母亲们、姑姨们。

祖母们以及早已死去的女祖宗们所阴谋炮制出来的虚假纯洁,因为她们认为这是他希望得到的,他有权得到的,以便能像压碎雪人那样把它压碎,享受一下他做主人的快感。

今天,这种隔阂并不那么深,因为少女不是非常矫揉造作的人。她知道的比较多,为生活做的准备也比较充分。但她往往仍比丈夫年轻许多。这一点以前没有得到足够的强调:实际上,成熟期不同步的问题,往往被误认为是性征的差异。在许多情况中,女人之所以是孩子,并不是因为她是女人,而是因为她实际上还很年轻。她丈夫及他朋友的沉着冷静令她感到窒息,几乎把她给压垮了。托尔斯泰的妻子索菲娅,在结婚一年以后写道:

他年老了,注意力大集中了;至于我呢,我认为自己还很年轻,总想及时行乐!我不想睡觉,只想发疯似的跳舞,但和谁跳呢?

我周围的气氛是暮气沉沉的,身边每一个人都是年老的。我强迫自己压制年轻人所特有的种种冲动,因为这些冲动在这压抑的环境中的确是太出格了。

至于丈夫,他把妻子看做“婴儿”;她不是他理想中的伙伴,他常常让她感到这一点,使她蒙受耻辱。无疑她在离开家时高兴找到一个新的引路人,但她也希望自已被当做“大人”;她希望仍做一个孩子,也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女人;一个年龄很大的丈夫,他对待她的态度根本不可能完全令她满意。

然而,即使年龄差别很小,年轻男人与年轻女人的成长有很大的差异,这也仍是实际情况。她来自女性世界,在那里她被教导说,举止要端庄,对女性价值要尊重;而他则是按男性的伦理原则受到训练的。这常常使他们的相互理解变得很困难,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生冲突。

婚姻通常使妻子依附于丈夫,所以他们的相互关系问题极其尖锐地摆在女性面前。婚姻矛盾,在于它既具有性爱功能,又具有社会功能这个事实:这个矛盾反映在年轻女人心目中的丈夫形象里。他是一个具有男性威望的、注定要代替她父亲的半神,所以是保护人、供养人、老师和指导者;妻子的生存要在他的庇护下展开;他是价值的监护者、真理的创始者和夫妻伦理的维护者。但是,他也是一个她必须与之分享常是可耻的、可笑的、令人讨厌的或不安的,总之是附带的体验的男性;他邀请妻子和他纵欲狂欢,同时他又坚定地领导她走向理想。莫里亚克的《泰丽丝·德斯奎鲁》有一段说明这个问题的描写:

在巴黎的一个傍晚,伯纳德对演出感到震惊,他退出了音乐厅,很引人注目。“只要想想外国人会怎么看就够了!这真是耻辱,我们将因此受到批判。”

让泰丽莎吃惊的是,还不到一个小时,让她无休止地忍受床上新花样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个道貌岸然的人。

在导师和农牧神之间,可能有许多混合形式。有时,丈夫是父亲也是情人,性行为变成了神圣的狂欢,而心怀敬畏的妻子则以完全服从换来了最终的庇护。这种爱的激情在婚姻生活十分罕见。不过有时,妻子对丈夫怀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爱情,但她不愿意在她过于崇敬的男人的怀抱中放纵自己。如斯特克尔提到的一个女人,就属于这种情况。她和自己所崇拜的一个大艺术家结了婚,然而与他在一起时却十分性冷淡。另一方面,她同他寻欢作乐时,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共同的堕落,这对她的尊重和敬重是致命的。而且,一次性爱挫折也许会把她的丈夫永远贬为禽兽:他作为肉体会被憎恨,作为精神会被鄙视;反之,我们已经看到,轻蔑、厌恶和怨恨也会使女人注定要变得性冷淡。比较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在他们进行性体验以后,丈夫仍保持着受人尊重的优越地位,其动物性弱点是可以原谅的;例如,维克多·雨果的妻子阿黛尔似乎就属于这种情况。或者他可能只是一个无特殊威望的愉快伙伴,既被爱也被恨。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在她的名为《序曲》的小说中,描写了这种矛盾的其中一种表现:

她的确爱他;她爱他、崇拜他、尊重他到了极点。啊,他比天下所有的人都好。她非常非常地了解他。他老实厚道,实际上单纯得很,容易得到满足,也容易被伤害。

要是他不是那样地向她扑过来,那样地大喊大叫,那样地用急切爱慕的目光盯着她,该有多好啊!

对于她来说,他太强健了;她从小就讨厌冲过来的东西。有几次他很吓人——真的很吓人。当时她差一点就声嘶力竭地喊出来:“你要弄死我了!”她那时真想说一些最难听、最惨限的话……是的,是的,这是真的……她爱他,尊敬他,崇拜他,却也在限位……她从来没有像这一刻看得这么清楚。她对他的所有感情,强烈而分明,一种和另一种同样无可置疑。而这另一种,这恨,完全和其余感情一样真实。她能够把她的感情装在几个小口袋送给斯坦利。她渴望把最后一个口袋出其不意地送给他。她可以在他打开它时注视着他的眼睛。

年轻的妻子很少会这么真诚地对自己承认自己的感情。爱丈夫和感到幸福,是她对自己和社会的义务;她的家庭也是这样期望她的;或者说,如果她的父母反对她的婚事,这是表明他们犯了多大错误的一种途径。她通常以半心半意地过着自己的婚姻生活为开端;她很愿意说服自己她很爱自己的丈夫;妻子越是感不到性满足,这种激情就越是具有疯狂、占有和妒嫉的形式。为了补偿她最初即使对自己也不肯承认的失望,她永无止境地渴望着丈夫能够和她呆在一起。斯特克尔列举了许多这类病态依恋的例子;而索菲娅·托尔斯泰的日记则反映了,她徒劳地以道德的或“诗的”提高,以迫切而妒忌的要求,去补偿她对丈夫真正爱情的缺乏。

妻子通常坚持以道德、虚伪、自尊或胆怯来乔装她的爱情。她的真正敌意可能会通过这个年轻女人或多或少极力回避丈夫的统治表现出来。在蜜月及往往随之而来的紊乱以后,她努力重新获得独立,而这并不是很容易的。她的丈夫往往年纪较大,具有男性的威望,是法定的“家长”,因而具有道德的和社会的优越地位;通常他至少在智力上也是优越的。他拥有较高的文化或至少有在职业训练方面的优势;他从青少年时起就关心世界大事——这是他的事情,他懂得点法律,他在政治上不甘落后,加入政党、工会以及社会组织;作为工人和公民,他的想法关系到行动。他懂得严峻现实的考验:就是说,普通男人都具备推理技能,具备对事实和经验的感受能力,以及具备某种批判意识。

这正是许许多多年轻女人所缺乏的。即使她们读过书,听过课,以成就自娱,她们的杂乱无章的信息也形不成文化;这并不是说由于智力缺陷她们不能恰当地进行推理,宁可说是经验使她们无法进行严格推理;思想对于她们是消遣而不是工具;她们纵然聪明、敏感、真诚,也还是无法阐明自己的观点、导出结论,因为她缺乏智力技能。这就是为什么她们的丈夫能力平平却能够支配她们,甚至错的时候也能够证明自己是正确的原因。在男性手中,逻辑常是一种暴力的形式,一种狡猾的专制:如果丈夫比妻子年龄大而且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就会基于这种优势在意见相左时对妻子的意见不予理睬;他不知疲倦地向她证明他是正确的。

至于她,则变得顽固起来,拒绝从丈夫的论点看到任何东西;他不过是固执己见。于是他们之间产生了很大的误解。他不肯作出努力去补偿虽深植于她但她却不善于为其辩解的感情和反应;她不能把握在丈夫借以压倒她的迂腐逻辑的背后,究竟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她除了沉默、流泪或大发脾气,再也无计可施,终于把东西朝他扔了过去。

有时妻子会继续努力斗争,但她屡屡情愿或不情愿地放弃了,如易卜生的剧作《玩偶之家》中的娜拉,让丈夫为她想想——哪怕是一会儿也好。她对丈夫说:“事情都由着你安排。

你爱什么我也爱什么,或假装爱什么——也许我不知道是真还是假,也许有时是真,有时是假。”由于胆怯、笨拙或懒惰,妻子可能会让丈夫去拿出他们对所有一般抽象问题的共同意见。

有个女人很聪明,有教养也有独立性,然而她对丈夫却景仰了15年,认为他是优越的。她告诉我,丈夫去世以后,当她发现她不得不自己决定有关信念和行为问题时,她是何等的不安;

在一切情况下,她仍试图按他的所想作出决定。

丈夫通常乐于扮演这种良师和向导的角色。娜拉的丈夫向她保证:“只依靠我——让我来告诫你,指导你!若女人的这种孤弱未使你在我的心目中倍有吸引力,我还算什么堂堂的男子汉?……我有宽阔的双翼保护你。”他白天和同僚们苦斗,在上司面前低三下四,辛苦了一天,晚上回家时却喜欢觉得自己是个绝对的优越者,是个无可辩驳的真理的执行者。他叙说一天发生的事,解释他和对手争论时是如何的正确,他高兴发现妻子和他如出一辙,她增强了他的自信心;他对报纸和政治新闻品头评足,心甘情愿地对着她高声朗读,以至连她与文化的接触也不可能是独立的。为了增强自己的权威性,他倾向于夸大女性的无能;她则或多或少温顺地接受了依附角色。在某段时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女人,可能对丈夫不在身边真的感到遗憾,然而她们往往还是会惊讶地发现,她们有自己未曾料到的潜能;她们负起了责任,抚养着孩子,作出决定,虽然无人帮助也能够坚持下去。当丈夫回来又使她们注定无能时,她们对此感到厌倦。

婚姻促使男人成为任性的帝国主义者:支配的诱惑,是所存在的最为普遍的、最不可抗拒的一种诱惑;让孩子屈服于母亲,让妻子屈服于丈夫,就是在助长世界上的暴政。让丈夫得到赞许和敬佩、成为顾问和导师往往还是不够的;他要发号施令,他要扮演主之。他在童年及以后生活积淀下来的所有怨恨,他在别的男人(他们的存在意味着他要受到横眉冷对和伤害)中间日复一日积淀下来的所有伤害,全都由于他在家对妻子的作威作福而得到清算。

他是暴力、权力和坚定决心的化身;他声色俱厉地发号施令,他大吼大叫,他拍打桌子:这样的闹剧对妻子是家常便饭。他在维护自己权利方面是如此坚定,以至她那一方任何独立的蛛丝马迹对他都好像是一种反叛;他情愿让她未经许可就不能呼吸。

但是她也确实要反叛。即便当初她对男性威望曾有深刻的印象,她的眩惑也很快会云消雾散。孩子总有一天会发觉父亲是个偶然的人;妻子不久就会发现站在她面前的并非是主子那种伟人,而只不过是个凡人;她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受他的支配;她觉得他只不过代表一种令人不快的、不公正的义务。有时她以被虐的快活去服从:她在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她的任其摆布只不过是一种长久的无声谴责;但她也常常可能与她的主子公开对抗,反过来坚持对他实行专制。

只有天真的丈夫才会以为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让妻子服从他的意志,随心所欲地“塑造”她。巴尔扎克说:“妻子是丈夫制造的”;然而他在后面几页又恰恰说了些相反的话。在抽象的逻辑领域里,妻子确实往往屈从于男性的权威;但一碰到所真正关心的事情,她就会暗地里顽强地反对他。童年和青年时代对她要比对男人的影响深刻得多,因为她被紧紧地束缚在个人历史的范围。她常无法摆脱她早年获得的东西。丈夫可以把自己的政治观点强加于她,但绝不可能改变她的宗教信仰或迷信信念。

她尽管获得了新的见解,尽管鹦鹉学舌地嚷嚷着原则,可是对事物仍保留着自己的特殊观点。这种阻力可能会让她无法理解较她有知识的丈夫;或者相反,也可能会把她抬到迟钝男性的严肃之上,如司汤达、易卜生和肖伯纳笔下的女主人公那样。有时,她出于对丈夫的敌意(不论是因为他在性生活方面令她失望,还是相反,因为他对她专横跋扈,她想进行报复),而故意坚持与他相左的价值;她依靠母亲、父亲、兄弟以及某些她觉得“比她强的”男人的权威,依靠忏悔神父或修女的权威,来达到胜过他的目的。或者,她不正面提出反对意见,拼命故意地和他闹矛盾,攻击他,中伤他,竭力让他产生自卑情结。她如果有所恃,当然乐于让丈夫眼花缭乱,把她自己的判断、意见和命令强加于他;她会彻底掌握道德权威。

她如果无法同丈夫的智力优势竞争,就会在性方面进行报复。她或在满足她的要求以前不许丈夫来拥抱,或以表现性冷淡去凌辱他,或借反复无常的卖弄风骚把他贬到一个乞求者的位置;她通过调情、引起嫉妒、种种欺骗,努力让他作为一个男子汉蒙受羞辱。她若不敢把事情做得太绝,就会洋洋得意地把她性冷淡的秘密藏在心底;她常在日记里透露这件事,更经常在朋友面前把它给吐露出来。许多已婚女人都以相互吐露她们假装有其实并不愿意有的快感的“手段”为快;她们无情地嘲笑她们的苯伯自负而又愚钝。这种吐露往往更可能是在逢场作戏,因为在性冷淡和性冷淡意志(the will to frigidity)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

不管怎样,她们反正认为自己缺乏性感受,于是尽情地发泄她们的怨恨。

有些被喻为祈祷螳螂的女人,她们希望晚上和白天都能够大获全胜:她们做爱时冷淡,言谈时高傲,举止霸道。照梅布尔·道奇·卢汉的看法,D·H·劳伦斯之妻弗丽达就属于这一类型。她无法否认他的智力优势,便硬把她自己的世界观强加于他,根据这一世界观,只有性的价值才值得考虑。她声称:“他不得不从我这儿得到这一切……无人知晓这一点。真的,是我为他提供了书中的素材。”但她仍觉得需要不断地证明她对于他是何等重要,绝不能让他们的婚姻墨守成规。她总是有新的炸弹爆炸,于是他们的婚姻变成了一连串谁也不肯屈服的争吵。其他女人也可能表现出类似的支配意志,经常藐视丈夫的容貌、能力和赚钱的本事,或者只以现金收入评估他们的工作。这些策略都是用来对付身为主要的主体的男性的,其目的在于极力否认他的超越性。男人喜欢认为女人在做阉割他们之梦,但实际上她的态度是暧昧的:与其说她想废除男性,不如说她想羞辱男性。更准确地说,她希望剥夺男人的设计和未来。当丈夫或孩子生病、疲倦,沦为纯粹的肉体,仿佛只是众多东西的一个,如同坛坛罐罐一样需要照应时,她最为自鸣得意。她把沉重的、富有肉感的手放在生病的丈夫身上,是为了让他感到他只不过是个肉体而已。

女人希望男人不是一个表现主体的身体,而是一个纯粹被动的肉体。她反对生存,只肯定纯粹的生活;她反对精神,只肯定肉体;她倾向于对男性事业采取一种帕斯卡尔式的古怪态度,和他一样认为,“男人的全部悲哀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能安静地呆在他的房间里”;

她喜欢把他关在家里。一切非直接有利于家庭生活的活动都引起她的敌意;当伯纳德·帕里西致力于发明一种新珐琅,而把家具当成燃料烧掉时,他的妻子勃然大怒,至今世界上没有这种珐琅不也是挺好的吗?拉辛的妻子则想让他对花园里的红醋栗感兴趣,却不想读他写的悲剧。

这类冲突可能会变得十分严重,以至引起分裂。但通常女人希望一面“控制”她的丈夫,一面反抗他的支配。她与他斗争,以维护她的独立性,又与世界其他人斗争,以维持让她注定依附的“处境”。这种双重游戏可不是好玩的,它部分解释了许多女人借以度日的紊乱和神经质的状态。

“抓住”丈夫是一门艺术,“控制”他则属于一种职业——而且是一种需要有相当大的能力才可以胜任的职业。聪明的姐姐对乖戾的年轻妻子说:“你可要当心,和马塞尔吵架会丢掉你的职业。”赌下的东西是极其严重的:物质和精神的保障,自己的家,妻子的尊严,爱情与幸福的或多或少令人满意的替代物。妻子很快就会懂得,她的性吸引力是她最软弱的武器;

它随着彼此熟悉而消失;天哪,况且到处都有别的女人。于是她努力让自己变得妖冶动人,讨人喜欢;她常常在自豪地让自己变得性冷淡和希望用热情的肉欲去讨好丈夫并赢得他的宠爱之间痛苦不堪。她也依靠习惯力量的魔力,依靠满意的住处、他对美食的嗜好、他的父爱魔力;她努力以款待和打扮“为他增光”,她也努力用自己的劝告和忠告去影响他;她要力所能及地使自己对他的社会成就和工作是不可缺少的。

但最重要的是,整个传统把“管理”男人的艺术强加给了妻子们;一个妻子必须发现并迁就他的弱点,必须聪明地、恰如其分地运用恭维与挖苦,顺从与反抗,警觉与宽厚。这最后一种态度的结合是一件特别精细的事情。给予丈夫的自由必须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老妻子过于彬彬有礼,她就会发现丈夫在逃避她;无论他送给别的女人多少钱和激情,都是从她这里取走的;而且她还要冒着情妇有足够的力量让他同她离婚,或至少在他的生活中占据首位的风险。但若她什么风险也不许他冒,若她的看管、吵闹和苛求惹恼了他,她也很可能会让他转而同她明确闹对立。这是一个要懂得如何有意地“作出让步”的问题;如果某人的丈夫搞点“欺骗”,她应当闭上自己的眼睛;但在其他场合,她必须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已婚女人尤其要防备年轻的女人,千万不要认为她们太幸福了以至不会窃取她的“职业”。为了让自己的丈夫同令她惊恐的竞争对手分开,她应当带他出去旅行,努力转移他的注意力;若有必要,她应当以德·蓬帕杜夫人为榜样,找一个不那么危险的新对手。如果所有这一切都不能奏效,她就只好求助于大哭大闹,神经质发作,试图自杀等;但过多的争吵和责怪会驱使丈夫离家出走。所以妻子在最最需要变得富有魅力时,她要冒着使自己变得令人无法容忍的危险;如果她想赢得这场比赛,她就得设法把动人的眼泪和动人的微笑,把虚声恫吓和卖弄风情熟练地结合起来。

这的确是一门令人发愁的学问——装聋作哑,耍弄手腕,默默地恨与怕,玩弄男人的虚荣心和弱点,学会阻挠他、欺骗他。“管理”他。但女人也有一个很好的借口去为这一切辩解,那就是她必须把自己完全奉献给婚姻。她没有有报酬的职业,没有法律行为能力,没有私人关系,甚至连姓氏也未再是她的;她除了是丈夫的“一半”,一无所是。若他离她而去,她一般来说既不能自食其力也不能得到外援。要批评托尔斯泰之妻索菲娜是很容易的;但如果拒绝过虚伪的婚姻生活,她又能到哪里呢?她的命运又能怎样呢?的确,她看上去是像个可恨的泼妇;但又怎么能够要求她去爱她的暴君、为她受到的奴役祝福呢?夫妻之间若要有忠诚和友谊,其根本条件在于,双方在相互关系上都是自由的,在具体事务中是平等的。鉴于唯有男人才有经济上的独立地位,鉴于根据法律和习俗他具有属于男性的优越条件,那么,他常以暴君面目出现,而这又促使女人反叛和掩饰,都是很自然的了。

没有人想否认婚姻生活的悲剧性及不堪回首的缺陷;但婚姻的捍卫者们也从这一观点得到支持:冲突来自于个人怨恨,而不是来自于婚姻制度本身。例如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的结尾处描写了一对儿理想的夫妇:皮埃尔和娜塔莎。她本是一个风流浪漫的姑娘,但她婚后让大家都感到吃惊,她放弃了打扮、社交和一切娱乐,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了丈夫和孩子。

她变成了典型的主妇,失去了“曾让她十分迷人的生命光辉”,学会了用猜忌和苛刻的态度去对待皮埃尔。皮埃尔也抛弃了他以前的朋友,致力于事业和家庭。

这幅田园诗般的图画颇耐人寻味。托尔斯泰说,和灵与肉一样,夫与妻也是结合在一起的;但灵魂一旦离开肉体,就只剩下一具僵尸;若是皮埃尔不再爱娜塔莎,那情况又将会怎样?D·H·劳伦斯也不愿接受男性多变这个命题:唐·雷蒙将永远爱那个名叫泰丽莎的印第安姑娘,她也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了他。然而,就连唯一的、绝对的和永恒的爱情的极为狂热的迷信者之一,诗人安德烈·布勒东,也不得不承认,至少在目前,这种爱情在其对象那里可能是被误解了:不论是失误还是多变,就女人来说,反正都是男人在遗弃她。皮埃尔是个健壮好色的人,他会为别的女人的姿色所诱惑;娜塔莎则会吃醋,于是用不了多久他们的夫妻关系就会变得令人难以忍受;他会离她而去,而这将毁掉她的生活,或者,他会对她撒谎并以怨恨的心情对她加以容忍,而这将毁掉他的生活,或者,他们会过一种调和妥协的生活,而这将使他们俩都不幸福。

也许有人会反对说,娜塔莎至少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但是孩子只有纳入包括他们父亲在内的平衡参照系当中才可以成为快乐的源泉;而对于受到冷落、心怀醋意的妻子来说,孩子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托尔斯泰非常欣赏娜塔莎对皮埃尔的盲目的信仰;但另一位男人,劳伦斯,尽管也要求女人有这种盲目的信仰,却既嘲笑了娜塔莎也嘲笑了皮埃尔;在别的男人看来,男人只可能成为泥捏的偶像而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神;一个人在崇拜他时可能丢了命,而不是被救了命;这个人怎么会晓得?男性的主张是自相矛盾的:权威不再起作用。女人必须加以识别和批判,不应当只当驯服的应声虫。况且,把不是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的原则和价值强加于她,这也是对她人格的贬低。对按照丈夫的思考方式可以同意的东西,她应当在完全经过自己的独立判断后表示同意;任何她觉得与己无关的东西,不应当强求她赞成或反对;她也不应当从别人那里窃取自己生存的理由。

对皮埃尔-娜塔莎这个神话的最无可逃脱的判决,是托尔斯泰夫妇——列夫和索菲姐作出的,而他们又是这一神话的原型。索菲娅对她的丈夫深恶痛绝,认为他“乏味到了极点”;他和邻里所有的农妇一起欺骗她,她嫉妒和厌烦得要命;她神经质地忍受了多次怀孕,孩子既不能填补她空虚的心灵,也不能充实她空虚的生活;家庭对她是荒芜的沙漠,对她的丈夫则是人间地狱。而这一切以索菲娅这个疯疯颠颠的老太婆,深更半夜脱得半光,睡在潮湿的森林里而告终,以列夫这个饱经风霜的老头子离家出走,终于承认他们不能“白头偕老”而告终。

托尔斯泰的情况当然属于例外;有许多婚姻是“美满的”——就是说,夫妻之间达成了一种谅解。他们生活在一起时彼此没有过多折磨,相互之间没有过分的不诚实。但他们也有一个几乎无法逃避的祸根:无聊和厌倦。不论是丈夫能够让妻子变成他的应声虫,还是双方都固守于他们个人的天地,数月或数年以后他们都会变得彼此无话可说。夫妻是这样一个共同体,它的成员失去了独立性却不能够摆脱孤独;他们是一种静态的结合,是“同一个人”,而不是在维持一种动态的、充满活力的关系。这就是他们不论是在思想领域还是在性爱方面都不能相互给予和交流的原因。无数个傍晚居然要在含糊其辞的廖廖数语中,在木呆呆的沉默寡言中,在对着报纸打哈欠中,在等待上床睡觉中度过!

有人说,这种沉默恰好证明他们的关系亲密无间,以至无须用语言来表达;当然没有人会否认婚姻生活能产生一种亲密关系,在所有的家庭关系中也无疑存在着这种亲密,可是这些家庭关系也都隐藏着憎恶、嫉妒和怨恨。这种亲密和人的真正友谊有着重大差别。

婚爱的辩护士们非常愿意赞同婚爱不等于恋爱,正因为如此,婚爱才有一种神奇的特性。

近几年来,中产阶级发明了一种史诗般的表现风格,根据这种风格,日常生活有着冒险的、忠诚的色彩,有着崇高的激情色彩;于是无聊变成了智慧,家庭仇恨则表现了最深挚的爱。

然而事实上,当两个人一方面彼此憎恶,另一方面又必须相依为命时,这种关系并不是人类一切关系中最真诚、最动人的,宁可说是最可怜的。

相反,理想的婚姻应当是完全自立的人只根据互爱的自由意旨建立起来的彼此结合。在托尔斯泰看来,皮埃尔和娜塔莎的结合,如能成为某种“不可名状的但又和他自己的灵与肉的结合一样固牢有力的结合”,那才是令人羡慕的。如果我们接受这种二元性假说,肉体对于灵魂就是纯属偶然的某种东西;于是处在婚姻结合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像偶然发生的毫无意义的事物那样,必然给对方带来一种百无聊赖的乏味感觉;性伙伴必然会被当做一种无可选择的非理性存在,甚至被当做无可避免的物质条件来加以接受,来加以爱。“接受”和“爱”这两个词在我们所考察的观点中被蓄意混淆了,因此使人大惑不解:为什么一个人所接受的并不是他所爱的?一个人可以接受,可以承受,或不得不忍受一个人的身体,一个人的过去和现状;但爱却是一种外向的活动,一种指向另一个人、指向与自己相分离并明显有别于自己的存在、指向可以见到的终点——未来的冲动;对负担和专制的接受并不含有爱,只含有嫌恶。

人的关系只有在直接体验的意义上才具有价值;例如,孩子同父母的关系只有被他们意识到才具有价值;毫不奇怪,婚姻关系很容易因直接体验情绪激动而恶化,夫妻在这一过程中将会失去他们的感情自由。被称之为婚爱的这种爱与怨恨、憎恶、压抑、顺从、麻木以及虚伪的混合物,恐怕只有经过掩饰和粉饰才会受到尊重。但下述结论不论对于一般之爱还是对于肉体之爱都是正确的:它要真诚可信必须首先是自由的。

然而自由并不意味着朝秦暮楚:柔情是一种超前的缠绵情感;但对于已开始的关系,是继续维持下去,还是相反,加以断绝,则要由个人单独作出决定;情感在不受外界强制时,在被毫无顾忌的真诚加以体验时是自由的。另一方面,“婚爱”强制将会导致各种压抑和谎言。

首先它会妨碍夫妻真正的相互了解。日常的亲密关系不会导致理解或同情。丈夫对妻子的过分尊重,会使他不注意她的心理生活现象:若是承认她心中有一种潜在的自主性,其结果可能是令人心烦的、危险的;她在婚床上真的感到快活吗?她真的爱她的丈夫吗?她真的愿意服从他吗?他宁可不去问;对他来说,这些问题简直是令人震惊的。

因为他娶的是一个“好女人”;就其本性来说,她是贤慧的。专一的、忠实的、纯洁的、快乐的,而且没有非分之想。一个久病的男人,在感谢了亲戚朋友和护土的关照之后,会对6个月来一直未离开他身边的年轻妻子说:“你,我就不必感谢了,你不过是尽到了你的义务。”

丈夫并不认为自己妻子的优良品质是特别值得赞美的;这些品质为社会所保障,为婚姻制度所包容;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妻子不是一个来自传统虔诚文学的角色,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觉得她忠实地接受严格的管理是理所当然的,末考虑到她会面临需要加以克服的诱惑,面对着这些诱惑她也可能会屈服,在任何情况下她的忍耐、贞洁、礼貌都不是轻而易举的;

对她的梦想、幻想、怀念,对她的日常情绪变化的趋向,他尤其一无所知。他也许会含情脉脉地想起她或谈起她,可是他不会把她看做一个自由的人。所以,一个单纯而忠诚的男人,当突然明白自己的妻子并不爱他而且要离他而去时,他常会被描绘成因女性的背信弃义而产生了幻灭感。例如,伯恩斯坦剧作中的丈夫们,在发觉自己的妻子鼠偷狗窃。邪恶淫荡时,就大为愤慨;他们以男子汉的勇气承受了这种打击,但作者没有让他们显得慷慨与强大;相反,却让我们觉得他们是一群没有真情善意的十足傻瓜。男人也许会指责女人虚情假意,但他们如果竟然如此经常地受骗,也未免太自傲自信了。

女人注定是不道德的,因为她要是有道德就意味着她必须成为一个可以体现超人品质的人,成为箴言中的“贤妻”、“良母”、“正派女人”,等等。若是让她未经许可就去思考、梦想、睡觉、渴望和呼吸,她就会背叛男性的理想。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妻子只有在丈夫不在时才会感到情不自禁和“轻松自如”的原因。另一方面,妻子也并不了解她的丈夫;她由于自己在周而复始的次要环境中观察他,便以为自己看到了他的真面目;但男人首先是他在世界上、在别的男人当中所扮演的角色。不理解他对超越的追求,就是抹煞了他的本性。如一个女人所说:“如果一个人和诗人结了婚,那么她身为妻子所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忘了拉抽水马桶的链子。”然而他仍旧是诗人,对他的诗作不感兴趣的妻子,对他的了解还不如远方的某个读者。如果说对于她,这类参与绝无可能,那么这往往不是妻子的过错:她不可能接触丈夫所做的事,也没有“追随”他的工作所需要的经验或文化;她无法和他共同参与他认为比单调重复的日常生活要重要得多的事务。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妻子也许可以成为她丈夫的真正伙伴,讨论他的设计,给他提建议,和他一起工作。但若是她以为这样就能够完成她所谓的属于自己的工作,那她就会为假象所蒙骗,因为仍然只有他才是自由的负责的行动者。她如果想通过为他服务寻求快活,那她就必须爱他;否则她只会自寻烦恼,因为她会觉得自己的努力成果被别人给剥夺了。男人——

虽然信守巴尔扎克关于要把女人作为奴隶对待,同时又要让她相信她是一个女王的训诫,但仍在肆意夸大女人的影响力;可是实际上他们十分清楚自己在说谎。乔吉特·勒·布朗便是这种骗局的受害者,她要求梅特林克在书上署他们俩的名字,她认为这部书是他们共同完成的。格拉赛在他为这个歌唱家的《纪念》一书所写的序言中,十分坦率地告诉勒·布朗夫人,每个男人都愿意向作为同事和灵感来分享他生活的女人表示敬意,但他仍然认为他的作品完全是属于他自己的——而且他有理由这样认为。在每个行动中,在每项工作中,只有选择和决定这些因素才值得重视。女人通常在扮演算命者手中的水晶球这种角色:换一个也能够表演。男人以同等的信赖接受另一个顾问,另一个合作者,便是明证。例如托尔斯泰就在他的妻子认为抄校他的手稿绝对不可以少了她时,让自己的一个女儿去做这项工作。只有属于女人自己的独立工作,才可以保证她的真正独立。

婚姻生活在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形式。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女人来说,日子是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度过的。早上丈夫离开家,妻子高兴地听到他关门的声音。她自由了;孩子们上学去了;她独自一人;她要料理数不尽的琐事;她的手忙个不停,但思想却空空如也;她的各种打算都是为了全家人;她仅仅为他们活着;他们回到家时,她的无聊感才被消除。她的丈夫常给她带来些鲜花和小礼物,可是这在当时显得多么可笑!他并不急于回家,因为他害怕那三天两头的吵吵闹闹,而她则想用为她的无聊进行如此的小小报复,来表达她用不屑表情显露出来的、人们可以料到的失望。丈夫也很失望,即使她因自己的过失而沉默。他由于工作而疲劳不堪,于是有一种既想休息又想寻求刺激的矛盾欲望,然而她却不能给以满足。傍晚是单调乏味的:读书,听收音机,漫无目的地瞎聊;在这种亲密的伪装下,每一方都依旧是孤独的。妻子怀着希望和忧虑,想知道今晚是否终于“会发生什么事”。她上床睡觉时是失望的、恼火的,还是感到慰藉的,这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她第二天早上听到他关门声音时又会感到很高兴。贫困和劳苦的女人的命运是不堪忍受的;处在闲暇和消遣中的女人则要轻松些;但在无数情况下却重复这样一种生活样式——无聊、等待和失望。

女人面前也有一些逃避的途径,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找到的。尤其是在农村,婚姻枷锁甚为沉重,妻子只能以某种方式适应她无法逃避的处境。有些人(非常值得注意)变成了刁蛮的主妇;有些人则百依百顺,变成了被虐的受害者和她们家庭的奴隶。也有一些人继续保持着我们在少女身上看到的自恋行为,她们实际上仍旧是一无所为、一无所是,她们在忧郁地进行自我崇拜的同时,又感到自己“被误解”,托庇于浪漫幻想、矫揉造作。久病不愈、大发脾气,托庇于虚构戏剧性的故事、鲜花服饰。女人用以逃避的这种象征性行为,可能引起精神衰退、强迫症乃至犯罪。作为摆脱不堪忍受的处境的唯一方式,她们也可能把可惜的丈夫给杀掉。

一个不顾自身处境、决心以豁达与真诚的方式去生活的女人,可能除了求助于苦行僧式的自尊别无其他方法。她在物质的一切方面都是依附的,所以只可能知道内在的抽象自由;

她拒绝接受现成的原则与价值,她运用自己的判断,她提出问题,并以此来逃避婚姻的奴役;

但她的这种超然态度,她对“忍耐与节制”法则的忠诚,只是一种消极的态度。她缺乏行动,自暴自弃,愤世嫉俗,没有积极利用自己的力量;她帮助别人,安慰别人,保护别人,给予别人,做这做那;但她由于没有发现真正高要求的任务、真正的目标而感到痛苦。她为孤独和贫乏所消磨,所以也许会否定和毁掉自己。

笔名为“泽里德”的夏里埃夫人给我们提供了这种命运的典型例子;她是18世纪的一位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她的理性之爱,洞察一切的智慧,以及为他人着想的“生命之火”,未能把她从单调乏味的婚姻所带来的慢性自杀当中给解救出来。她没能嫁给少女时真正感兴趣的一位男子,而是在30岁与德·夏里埃先生——一位可敬、博学、感情淡漠而又正派的数学家给了婚。她热情洋溢,充满善意,而他却依然如故,带着她住在瑞士的小镇科隆比耶,过着阴郁的家庭生活。她用做家务来消磨时间,“把无聊当做缪斯”,写了四部描写附近内恰特尔的风情小说,从而引起了当地人的敌意。有一部小说描绘了一个活泼敏感的女人同一个人品端正却又清心寡欲、暮气沉沉的男人的漫长婚姻(很像是她自己的):缺乏理解、充满失望和隐隐怨恨的婚姻生活。就在这时本杰明·贡斯当出现了,热情追求了她8年。后来他又拜倒在史达尔夫人的石榴裙下,她因此把自己关在家中达15年之久,“她就像承认阿尔卑斯山的存在那样,承认德·夏里埃先生在她身边的存在”,她给难民和当地农民以慈善帮助、忠告和引导。她写了一些作品和几本书,但大部分生命都耗费在极琐碎、极无聊的生活小事上了,以至于偶尔来拜访的人会觉得这种生活犹如活的坟墓。

也许有人会说,德·夏里埃先生的生活并不比妻子的更快活;但这至少是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似乎合乎他平庸的本性。假如一个男人具备泽里德那样的天赋,我们敢肯定他不会在科隆比耶那单调乏味的孤独中浪费掉自己的一生。他将会在这个由事业、斗争、行动和生活所构成的世界上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多少有才华的女人由于被婚姻吞没(用司汤达的话来说)

而“失去了人性”!有人说,婚姻使男人萎缩,这话一般是对的;但婚姻也几乎一直在毁掉女人。

在结婚的头几年,妻子常为假象所骗,真心实意地佩服丈夫,毫无保留地爱他,自以为她对丈夫和孩子是不可缺少的。后来她逐渐明白了,丈夫缺她也能过得很好,孩子总有一天会离开她,而且他们或多或少都是忘恩负义的。这个家不再能让她逃避空洞的自由;她发觉自己是个孤独而绝望的人,任何事情都与她本人无关。感情的深深依恋和所习惯的方式也许仍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帮助,但不是拯救。所有真诚的女作家都注意到“30岁女人”的心中忧郁;这也是曼斯菲尔德、多萝西·帕克、弗吉尼亚·沃尔芙笔下女主人公们的共同特点。她们在新婚伊始和刚做母亲时欢乐地歌唱,但后来便流露出了某种悲伤。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已婚女人是在30岁以前而不是在以后,自杀现象才不如未婚女人那么普遍。

婚姻的悲剧性并不在于它无法保障向女人许诺过的幸福(保障幸福这种事本来就不存在),而在于它摧残了她;它使她注定要过着周而复始的千篇一律的生活。如我们所见,女人头20年的生活是极其丰富的;她发现了世界,发现了自己的命运。她在20岁左右成为家庭主妇,此后便久久地受着丈夫和怀里孩子的束缚,她的生活实际上已经永远结束。真正的活动,真正的工作都是她丈夫的特权:她只能做些令人厌倦而又永远不会完全令人满意的事情。

她的克己奉献虽然得到了赞扬,但她认为让自己忙于“照料两个人的生活”实在是徒劳无益的。一个人能做到忘我固然很好,但他也要知道这是为谁,为什么。最糟糕的是,她的奉献是令人恼火的,强求于人的;它对于丈夫变成了一种避之不及的专制;然而也正是他,把这种奉献当做她的最高信条和她生存的正当性的唯一证明强加给了妻子。他和妻子结婚时就强迫她把自己的一切完全奉献给他;但他没有承担相应的义务,即没有接受这一礼物及其种种后果。

正是丈夫的双重要求才注定了妻子的不幸,而他却抱怨说他自己才是不幸的受害者。正如他在床上要求她又冷又热,他也要求她完全属于他而又不成为负担;他希望她在世界上既能为他安一个固定的窝,又能给他以自由,既能承担周围的单调事务,又不会惹他心烦,既能永远地形影相吊,又不会令他讨厌;他希望自己既能完全占有她,又能不属于她;既能结伴生活又能独来独往。所以从他们结婚那一天起,她就被出卖了。她只有通过自己的全部经历才能够测出这种出卖的程度。D·H·劳伦斯关于性爱的说法大体上是正确的:如果两个人的结合是试图相互求全(也许这种求全本身就是一种固有的缺陷),那它是注定要失败的;婚姻应当是两个独立而完整的生存的联合,不应当成为一种隐退、兼并、逃避和补偿。易卜生的娜拉就懂得这一点,所以她决心在成为妻子和母亲以前就一定要先做一个完整的人。不应当把夫妻看做一个单位、一个封闭的细胞;相反,应当把每一个人都最大限度地结合于社会,让每一个人(不论男女)在社会上都可以独立地发展壮大;在这之后才可能形成与同样适应群体的另一个人的依恋关系,这种依恋关系将建立在承认双方自由的基础之上。

这种平衡的结合并不是乌托邦式的幻想:这样的结合的确存在,有时甚至存在于婚姻的框架之内,但往往存在于这种框架之外。有些伴侣的结合是基于强烈的性爱,这种性爱使他们在友谊和工作中是自由的;也有些伴侣的结合是出于友谊,这种友谊并不妨碍性的自由;

那些既是情人又是朋友、但彼此都不把对方当做自己生活的唯一依靠的人则比较少见。在男女关系中可能有许多细微的差别:当志同道合、欢欢喜喜、彼此信任、情趣相投。互助合作、相亲相爱时,他们相互都可以成为快活、财富以及人们可以利用的力量的取之不尽的源泉。

人们不应当因婚姻失败而受到指责:正是婚姻制度本身(这和孔德、托尔斯泰之类的鼓吹者的主张相反),从一开始就使人步入歧途。认为并声称男女甚至不经过相互选择就有义务在各方面相互给以满足,这实在是荒谬绝伦,它必然引起虚伪、谎言、敌意和不幸。

婚姻的传统形式现在正在发生变化,但它仍带有压迫性,夫妻双方在各方面都感受到了这一点。只是在涉及到他们所拥有的理论上的抽象权利时,他们今天才是近乎平等的;他们比以前有更多的相互选择的自由,分手也要容易得多,特别是在美国,离婚是司空见惯的;

他们的年龄差别和文化差别,也不像从前那么明显;丈夫比较愿意承认妻子所要的独立性;

也许他们会平等地分担家务;他们共同消道:野营。骑自行车、游泳、开车,等等。妻子不必一天到晚等着丈夫归来,她可以去参加体育运动,加入俱乐部、联谊会、乐团之类的组织,在家的外面忙乎着,她甚至可以找个有点收入的职业。

许多年轻人的家庭,给人以建立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的印象。但是只要丈夫仍在保留着对家庭的经济责任,这种平等就只能是一种错觉。是他在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决定他们将住在哪里,她则夫唱妇随地从城市搬到农村,从农村搬到城市,或者到遥远的占领区,到异国他乡;他们的生活水准取决于他的收入,每天、每周、每年的生活节奏取决于他的忙闲,交往和友谊的范围也往往要依他的职业而定。他比妻子更主动地结合于社会,因而他在夫妻关系中,在知识、政治和道德方面处于指导地位。对于不能自谋生路的女人来说,离婚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如果说在美国赡养费是男人的沉重负担,那么在法国靠少得可怜的津贴度日的被弃妻子或母亲的命运,则会让人羞愧得无地自容。

但是,基本的不平等仍然在于这一事实:丈夫通过工作与行动获得了具体的自我实现,而自由对于妻子依旧只有消极的一面;年轻的美国女人的处境,还令人想起了衰落时期解放了的罗马文人的处境。如我们所见,罗马女人可以在两种行为类型之间进行选择:有些人坚持生活的模式并保持祖母的美德,其余的人则在淫荡中虚掷时光。同样,许多美国妻子也在保持着“家庭主体”,遵循着传统的模式;其他人则基本上只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法国,即使丈夫那一方有天下最美好的愿望,年轻女人一旦成为母亲,家务重担也肯定会像往日一样把她给压垮。

人们常说,在现代家庭,尤其是在美国,女人把男人贬为奴隶。这种说法根本不新鲜。

男性从古希腊时代就一直在抱怨冉蒂皮式的凶悍。然而女人现在涉足从前被列为禁区的男性领域也是事实:例如我就知道有些大学生夫妇,妻子为了使丈夫成功而疯狂地进行斗争,她调节他的时间安排和他的饮食,并且经常监督他的工作;她剥夺了他所有的娱乐,几乎把他给监管起来。对这种专制,丈夫的确不如从前那么有防卫能力;他承认妻子拥有理论上的权利,并且知道她唯有通过他才能够具体实现这些权利;他必须付出代价去补偿判给女人的无能和贫乏。为了让他们的关系能够取得表面上的平等,给予最多的必须是他,因为他拥有的较多。但确切地说,如果说她在接受、她在要求,那是因为她比较贫乏。在这里主奴的辩证关系得到了最具体的应用:一个人在压迫的同时变成了被压迫者。男人由于他们的主权而受到束缚;正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挣钱,妻子才去花钱,正因为只有他们才能介入事业或职业,妻子才要求他们成功,也正因为只有他们才是超越的化身,妻子才想加以剥夺,接管他们的设计和成就。

反之,女人所实行的专制只能进一步表现她的依附性:她很明白他们夫妻俩的成功、未来、幸福以及生存正当性之证明都在这个他人的股掌之中。如果说她想拼命地让他屈从于她的意志,那是因为她已经被他异化——即她的个人利益完全体现在他身上。她以自己的软弱锻造了武器,但实际上她仍是一个弱者。对丈夫来说,婚姻奴役主要是一个平常不痛快的问题,然而对于妻子却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妻子若因为心烦而让丈夫在她身边呆上几个小时,肯定会令他大伤脑筋,并显得像个累赘;但归根结底,他缺她照样能过得下去,而她没有他,日子则不那么容易过;若是他离开了她,她的生活便会毁掉。主要的差别在于,女人的依附性是内在化的:即使她的行动有表面上的自由,她也还是个奴隶;而男人从本质上就是独立的,他受到的束缚来自外部。如果他似乎是个受害者,那是由于他的负担十分明显:女人像个寄生虫似的靠他供养;但寄生虫不是征服的主人。事实上,正如从生物学角度讲,雌雄两性都不是对方的受害者而是物种的受害者,夫妻两个人也都在受不是他们所创立的制度的压迫。如果断言男人在压迫女人,丈夫会大为愤慨;他觉得他才是被压迫者——而他也确实如此;然而,是男性的法典,是男性依照自己的利益所发展的社会,以某种形式确定了女人的处境,这种形式是当前男女两性都在受折磨的根源,这些也同样是事实。

为了他们共同的幸福,这种处境只能通过不许把婚姻当做女人的“职业”来加以改变。

以“现在的女人已经够坏的了”为理由而自命为反女权者的男人,是不太合乎逻辑的;正因为婚姻把女人变成了“螳螂”,“蚂蟥”,“毒”物,等等,才有必要改造婚姻从而改变女人的一般状况。女人没有办法自立,所以她才处处依靠男人;他在让她自由的同时(就是说,在让她在这个世界上有事可做的同时),也就让自己获得了自由。

有些年轻女人已在努力争取这个积极主动的独立地位;但极少有人能长期坚持她们的学习或职业。她们通常都十分清楚,她们的利益与她们的工作相关,而这种利益又将由于丈夫的事业而被牺牲掉;她们带回家的仅仅是贴补性的收入;她们只是表面上投入了事业,这并不能使她们摆脱婚姻的奴役。甚至那些有严肃职业的人,也未能从中得到和男人同等的社会利益:例如,法国律师的妻子在丈夫死后可以领取一笔抚恤金,但是相应的抚恤金却不会在女律师死后付给她的丈夫。换句话来说,这意味着工作的女人并不被当成和男人一样的赡养配偶者。有些女人从职业得到了真正的独立;但对于众多女人来说,在婚姻框架内的“外部工作”,只不过是一个追加疲劳的问题。此外,生育通常也在迫使她们局限于自己的主妇角色;

在现有条件下,要把工作和养儿育女协调起来是很难做到的。

依照传统,正是孩子应当保障女人取得真正的独立,这种独立使她不必致力于其他任何目的。如果说她身为妻子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那么她作为母亲却是这样的人:孩子就是她的幸福,就是她的生存正当性的证明。她应当通过孩子在性和社会这两个方面获得自我实现;

所以通过生育,婚姻制度获得了它的意义,达到了它的目的。所以我们考察女人生活史的这一最高阶段,是很有益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