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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郁金香》第16章 窗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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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弗斯后面,跟着那条大狗。他带着它兜圈子,好让它在必要的时候,能认出犯人。

“爸爸,”萝莎说,“这就是格劳秀斯先生逃走的那间出名的牢房。你知道格劳秀斯先生吗?”

“知道,知道;那个大坏蛋格劳秀斯;他是我小时候亲眼看见伏法的那个歹徒巴纳维尔特的朋友。格劳秀斯,啊!啊!他就是从这间牢房逃走的。哼,我保证在他以后,没有一个人再能够逃走。”

他开了门,在黑暗中开始对犯人讲话。

狗呢,一边叫,一边跑过去闻犯人的小腿,仿佛在问他有什么权利不死,因为它明明看见他夹在书记官和刽子手中间出去的。

可是美丽的萝莎喊它,大狗向她走过去。

“先生,”格里弗斯举起灯来,想把他周围照得稍微亮一点,“我是你的新看守。我是看守长,所有的牢房都归我管。我为人并不坏,不过在纪律这方面,我可是一点也不讲情面。”

“不过,我可是完全知道你的为人,亲爱的格里弗斯先生,”犯人说着,走到提灯照出的光圈里来。

“哟,哟,原来是你,凡·拜尔勒先生,”格里弗斯说,“是你。哟,哟,哟,咱们又碰在一起了!”

“是啊,亲爱的格里弗斯先生,你的胳膊好了,因为你提灯就是用的这条胳膊,我看了真高兴。”

格里弗斯皱了皱眉头。

“你倒是瞧瞧,”他说,“人在政治上总是容易犯错误。殿下饶了你的命,要是换了我,我决不这么办。”

“得啦!”高乃里于斯问,“为什么?”

“因为你是还会重新阴谋造反的那种人;你们这些有学问的人跟魔鬼有勾结。”

“没有的话!格里弗斯师傅,你是不满意我替你接胳膊的方法呢,还是不满意我向你要的价钱?”高乃里于斯笑着说。

“正相反!他妈的!正相反!”看守低声抱怨,“你把我的胳膊接得太好了,这里面一定有妖术。我六个星期以后就能够用它,好像根本没有出过什么事似的。连布依坦霍夫的那个精通医术的医生也愿意替我把胳膊再折断,照正常的方法重新接起来,并且保证说在三个月里头我不能再用它。”

“你不愿意那么办?”

“我说:不,只要我能用这条胳膊画十字,(格里弗斯是天主教徒,)只要我能用这条胳膊画十字,我就不在乎魔鬼。”

“可是,如果你不在乎魔鬼,格里弗斯师傅,你就更有理由不在乎有学问的人了。”

“啊!有学问的人,有学问的人!”格里弗斯没有直接回答他质问的话,大声说,“有学问的人!我情愿看守十个当兵的,也不愿看守一个有学问的。当兵的抽烟,喝酒,灌得醉醺醺的;只要把烧酒或者马斯酒[1]给他们,他们就会像绵羊一样温顺。一个有学问的呢,喝酒,抽烟,灌得醉醺醺!才不会呢!他们有节制,不乱花一个钱,总是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以随时搞阴谋活动。可是,趁事儿刚露头,我就告诉你吧,你要想搞阴谋可没那么容易。首先,没有书,没有纸,也没有魔法书。格劳秀斯先生就是靠了书本才逃走的。”

“我老实对你说吧,格里弗斯师傅,”凡·拜尔勒回答,“我也许以前偶尔起过逃走的念头,不过现在决不会再这样想了。”

“那就好了!那就好了!”格里弗斯说,“小心提防你自己,我也要同样小心地提防你。尽管这样,殿下还是犯了一个大错误。”

“是不是说没砍掉我的脑袋?……谢谢,谢谢你的美意,格里弗斯师傅。”

“一点不错;你看,德·维特弟兄现在不是老实了吗?”

“格里弗斯先生,你说这种话太可恶了,”凡·拜尔勒一边说,一边掉过头去,为了不让对方看见他那厌恶的表情,“你忘了这两个不幸的人中间,有一个是我的朋友,另一个是……另一个是我的教父。”

“不错,可是我也记得他们两个都是阴谋造反的人。再说,我说这番话也是出于善意。”

“啊!真的!那就请你解释解释吧,亲爱的格里弗斯先生,我还不大明白。”

“好,如果你留在哈尔布吕克师傅的木砧上……”

“怎么样?”

“你就不会再受任何折磨了。可是在这儿,我也不打算瞒你,我不会让你有好日子过的。”

“谢谢你许下的诺言,格里弗斯师傅。”

犯人讽刺地对老看守笑笑,萝莎在门外用一个充满甜蜜的安慰的微笑回答他。

格里弗斯朝窗口走去。

天还没完全黑,在苍茫的雾霭中,还可以模模糊糊地看到那一望无际的景致。

“这儿的景色怎么样?”看守问。

“很美丽,”高乃里于斯望着萝莎回答。

“是啊,是啊;景色太多了,太多了。”

这时候,两只鸽子看见这个陌生人,尤其听到了这个陌生人的声音,受了惊吓,离开了它们的窝,心惊胆战地飞入雾霭中不见了。

“啊!啊!这是什么?”看守问。

“我的鸽子!”高乃里于斯回答。

“我的鸽子!”看守嚷道,“我的鸽子!一个当犯人的也有什么属于自己的东西吗?”

“怎么,”高乃里于斯说,“鸽子是仁慈的上帝给我的。”

“你瞧,已经违反纪律了,”格里弗斯回答,“鸽子!喂,年轻人,年轻人,我要通知你一件事,至迟明天,这些鸽子就要下到我的锅里了。”

“首先你得把它们捉住,格里弗斯师傅。”凡·拜尔勒说,“你不承认这是我的鸽子;我可以向你起誓,它们如果不是我的,那就更不是你的。”

“现在不做的事并不等于永远做不成,”看守恶狠狠地说,“至迟明天我一定要把它们的脖子扭断。”

格里弗斯一边向高乃里于斯许下这个恶毒的诺言,一边伸出头去看看鸽子窝。凡·拜尔勒就趁这个机会跑到门口去握握萝莎的手。萝莎对他说:

“今天晚上九点钟。”

格里弗斯一心一意只盘算着第二天怎样像他许下的那样捉鸽子,所以他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他把窗户关上,挽着他女儿的胳膊,走出去,紧紧锁上门,闩上门闩,接着去对另外的犯人许同样的诺言。

他刚一走,高乃里于斯就跑到门口去听渐渐低下去的脚步声,等到脚步声消失了,他奔到窗口,把鸽子窝完全拆毁。

他宁可把它们永远赶走,也不愿让这些给他带来重见萝莎的幸福的可爱的使者受到死亡的威胁。

看守的这次巡查,他的蛮不讲理的恐吓,以及在高乃里于斯已经尝过有多么厉害的他的看管下的暗淡前途,这一切都不能打消高乃里于斯的甜蜜的念头,尤其不能打消因为萝莎的来临而在他的心里唤起的那个甜蜜的希望。

他迫不及待地等待着洛维斯坦因的塔楼上的钟敲九点。

因为萝莎说过:“九点钟,等着我。”

最后的一下铜钟声还在空中回荡,高乃里于斯却已经听见了楼梯上有美丽的弗里斯姑娘的轻捷的脚步声和波浪起伏的连衫裙的窸窣声,不一会儿,高乃里于斯急切地盯住的那扇门上的铁栅栏突然亮起来了。

原来是窗洞从外面打开了。

“我来了,”萝莎说,因为爬了楼梯,这时候还没有喘过气来,“我来了。”

“啊!好萝莎!”

“你看见我高兴吗?”

“那还用问!可是,你想什么办法来的?快说。”

“听我说,我爸爸差不多每天晚上,一吃过晚饭就睡觉;他喝杜松子酒,喝得迷迷糊糊的,我就扶他躺下。别对任何人说,因为,亏得他打这个瞌睡,我以后每天晚上都可以来跟你谈一个钟头。”

“啊!谢谢你,萝莎,亲爱的萝莎。”

高乃里于斯一边说着,一边把脸凑近窗洞,凑得那么近,萝莎连忙闪开自己的脸。

“我替你把郁金香的球根带来了,”她说。

高乃里于斯的心怦怦直跳。他一直不敢问萝莎她把他交给她的珍贵的宝贝怎么处置了。

“啊!这样说起来,你把它们保存起来了!”

“你不是把它们当作你心爱的东西交给我的吗?”

“是的,可是,我既然给了你,我觉得就应该属于你了。”

“原该要等你去世以后才能归我,而你现在幸运地活下来了。啊!我多么感激亲王哟。要是上帝把我为威廉亲王祈求的幸福,全都赐给他的话,那么可以肯定,威廉国王不仅是他的王国里最幸福的人,而且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我的意思是说,你活下来后,我把你教父高乃依的《圣经》收藏好,并且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球根给你送回来;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正在我计划好,决定去见总督,要他把戈尔肯的看守的这一个职位给我爸爸的时候,你的奶妈把你的信送来了。啊!说真的,我们在一起哭得多伤心啊。但是,你的信只有更加强了我的决心。于是我动身上莱顿去;其余的事你也都知道了。”

“什么,亲爱的萝莎,你在接到我的信以前,就已经想来找我了吗?”

“是不是想来找你!”萝莎回答,她为了爱情,已经顾不了害臊,“我脑子里光想着这个。”

萝莎说这话的时候,显得格外美丽,高乃里于斯忍不住第二次把额头和嘴唇凑到铁栅上去,这无疑是为了感谢那位美丽的姑娘。

萝莎又像头一次一样向后躲开了。

“说真的,”她带着年轻姑娘们心里都有的卖弄风情的需要说,“我常常因为不识字感到难过,可是从来也没像你的奶妈把你的信给我送去的时候那么难过;我拿着那封信,那封信跟别人都开口,可是见了我这个可怜的傻瓜,就变成个哑巴了。”

“你常常因为自己不识字难过吗?”高乃里于斯说,“在什么情况下?”

“真的,”姑娘笑着说,“在看所有写给我的信的时候。”

“你也收到过信吗,萝莎?”

“有好几百封呢!”

“可是有谁写信给你呢?……”

“有谁写信给我?首先是所有在布依坦霍夫广场上走过的大学生,所有到校场去的军官,所有的职员,甚至还有在我的小窗口看见我的商人。”

“所有这些信,亲爱的萝莎,你接到后怎么办?”

“从前,”萝莎回答,“我找个女朋友替我念,我觉得很有趣;可是从某一个时候起,浪费时间去听这些傻话有什么用处呢,从某一个时候起,我就把它们烧了。”

“从某一个时候起!”高乃里于斯嚷道,目光里同时充满了爱情和快乐。

萝莎红着脸,垂下了眼睑。

因此她没有注意到高乃里于斯的嘴唇凑过来。唉!他的嘴唇碰到的只是铁栅栏;然而,尽管有这道障碍,他的嘴唇还是把最甜蜜的吻的火热气息,送到了姑娘的嘴唇上。

萝莎碰到了这烧着她嘴唇的火焰,脸一下子变得和在布依坦霍夫他受死刑的那天一样苍白,说不定还要苍白呢。她呀的叫了一声,闭上美丽的眼睛,带着那颗怦怦跳动的心逃走了,一边逃,一边徒然地用手压制着她的心跳。现在只剩下高乃里于斯一个人了。他只好嗅着留在铁栅栏间的、萝莎的头发的甜蜜香气。

萝莎逃得这么匆忙,竟然忘记把那三个黑郁金香球根还给高乃里于斯。

注释:

[1]马斯酒,马斯河附近所产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