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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狼》第廿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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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歇息的风,和畅地吹着,迅速地把“幽灵”号吹到了北边的海豹聚集地。我们在北纬四十四度遇到了海豹群,这里是阴冷的多暴风的海域,海风永不停歇地吹赶着雾堤。一连几天,我们根本看不见太阳,也不能观察;随后,海风会把海面吹得清清朗朗,海浪飞溅,我们这才知道我们在什么位置。晴朗的天气也许延续下去,三天或者四天,然后海雾又把我们笼罩起来,好像比过去更加浓烈。

狩猎活动充满危险;但是舢板日复一日从船上放下去,立即淹没在那灰色的浓雾里,不到夜色来临看不见它们的影子,而且经常是在夜色笼罩很长时间之后,它们才像海怪一样,一个接一个,从灰色的浓雾里钻出来。温赖特——狼·拉森连人带船霸占下的那条舢板上的猎人——利用海上的大雾逃走了。一个早上,海雾越来越浓,他和两个水手失踪了,我们以后再也没有看见他们,不过没有过多少天我们就听说他们经历了一艘又一艘大帆船,终于找到了他们自己的大帆船。

这样的事情是我下决心想做的,但是机会一直没有出现。乘坐舢板出海不是大副的权利,尽管我费尽心思争取这一权利,但是狼·拉森一直不给我这点好处。如果他给我这个权利,那么我便会设法带着布鲁斯特小姐逃掉。事实上,形势发展到了一种我害怕考虑的地步。我很不情愿地逼着自己不去想它,可是这个念头却不断地在脑海里冒出来,好像是驱之不去的鬼怪。

我过去读过海上传奇,千篇一律,故事中总会塑造一个孤独的女人,满船都是男人的世界;然而,现在我才领会到,我当初根本就没有理解到这样一种情况下的更深刻的意义——作家们所精心推敲和深入探讨的东西。现在,这种东西就在这里,我在面对面地对付它。它就迫在眉睫,不可能躲过,故事里的女人不是别人就是莫德·布鲁斯特,现在她用人身的魅力让我着迷,如同过去她的作品让我着迷一样。

真是难以想象一个人能和环境如此格格不入。莫德·布鲁斯特是一个娇嫩的灵气的人儿,一举一动都如柳扶风,婀娜多姿,轻手轻脚又落落大方。我一直不觉得她是在走路,或者,至少,一点不像世俗之人的常见的神态走动。她走动起来极为敏捷轻巧,像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气息,走进一个人身边宛若羽毛飘落,又如鸟儿煽动无声的翅膀飞了过来。

她就像一件德累斯顿的瓷器,我一直担心她稍有磕碰就会碎掉。每当我扶住她的胳膊走下船舱,心里就会做好准备,生怕搀扶不当或者用劲儿猛了就会眼看着她粉身碎骨。我从来没有看见肉体和灵魂结合得如此完美无缺。描述她的诗歌,如同批评家们描述过的,是崇高而富于精神境界的,而你完全可以这样描述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好像就是她的灵魂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质量,用一条精细的链子把它和生命连系起来。的确,她轻手轻脚地踩踏土地,可是她的身体里却没有一点生硬的泥土。

她和狼·拉森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对方有的,另一方一定没有,另一方没有的,对方却全都具备。有一天早上,我看见他们在甲板上一起散步,我看出来他们真的是人类进化这架梯子的两个极端——一个是一切野蛮的巅峰,另一个是最优秀的文明的铸造的产品。不错,狼·拉森具备非同寻常的级别的智力,但是却不折不扣地用在了施展他的野蛮本能上。他肌肉健壮完美,一个块大体沉的人,虽然他这个人四肢发达,单刀直入,走路大摇大摆,但是他的步履却一点也不笨重。他一抬脚一放脚都有莽林和旷野的气息。他步履轻如猫儿,敏捷,有力,永远强有力量。我把他视为一头庞大的老虎,一头威猛的野兽和猛禽。他看上去就是猛兽,他眼睛里经常出现的那种敏锐的闪光,如同我在笼子里的猎豹和野外别的猛兽眼睛里看见的敏锐闪光一模一样。

但是这天,我注意到他们在甲板上来回蹓跶,我看见是布鲁斯特小姐结束了这次散步。他们来到统舱升降口,我正站在这里。尽管她表面上没有流露出什么痕迹,但是我察觉得出来,她非常不平静。她说了几句闲话,看着我,浅浅地笑了笑;但是我看见她看狼·拉森的眼睛很不情愿,彷佛被迷住一般;随后眼睛垂下来,不过垂落得不够快,没有掩藏住瞬间暴露出来的恐惧。

我正是从狼·拉森的服睛里看出了她不平静的原因。狼·拉森的眼睛平常是灰色的,冰冷的,粗暴的,现在却显得温暖、温柔,变成了金黄色,跳跃着模糊而黯淡细微的光亮,要么眼睛水汪汪的,整个眼球都充满了炯炯的光亮。也许那种金黄色的目光是这样产生的;但是,他眼睛里的金黄色尽管迷人而霸道,同时也很诱人和逼人,显露了他血肉的需求和强求,别说是莫德·布鲁斯特,凡是女人都会明白其中的含义。

她自己的恐惧深深影响了我,在惧怕的一剎那——一个人会经历最惊心动魄的那种惧怕——我知道她对我来说很亲切,在难以表达的各个方面都很亲切。一下子明白我爱上了她,不由得感到恐惧,爱与惧怕这两种感情牢牢抓住了我的心,同时让我的血液发冷,嘣嘣乱跳起来,我感觉到被一种力量拉住,由不得我,使我失控,我的眼睛不听我的意志的左右,瞪着狼·拉森的眼睛。但是,狼·拉森恢复了原来的样子。眼中的金黄色和跳跃的光亮消失了。眼睛里的冰冷与灰色又开始闪现,他粗鲁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去了。

“我害怕,”她小声说,颤栗了一下,“我害怕极了。”

我也害怕,我发现她在我心中多么重要,心里如一团乱麻;但是,我稳住自己,相当平静地回答说: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布鲁斯特小姐。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感激地浅浅一笑,表示回答,这让我心跳,而她开始向统舱升降口走下去。

很久很久,我一直站在她离我而去的地方。我迫切需要把自己清理一下,好好考虑一下各种事情变化结果的意义。终于,它来了,爱情来了,可这是我最最始料不及的时候,处于最最禁止的条件下。当然,我的哲学从来都承认爱情召唤迟早会到来,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多年来的读书养成的沉默,却令我猝不及防,毫无准备。

现在,爱情到底来了!莫德·布鲁斯特!我的记忆闪回到我的书桌上第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我看见就在我面前,彷佛真真切切的,那排薄薄的小册子放在我书房的书架上。我是多么欢迎每本小册子的到来啊!每一年,一本小册子都会从出版社来到我的书架上,而对我来说每一本就是那一年的开始。它们表示出了一种智慧和精神,而我以同志般的心境接受它们;但是现在它们的位置在我的心里呢。

我的心吗?一阵感情的涌动控制了我。我好像站在自己的身外,难以置信地打量我自己。莫德·布鲁斯特!汉弗莱·凡·韦登,这条“冷血的鱼儿”,这个“不动感情的怪物”,这个“剖析的魔鬼”,查理·弗拉塞斯给了这么多绰号,现在恋爱了!接下来,没有灵感也没有缘由,我的心回想起那个红皮封面的《名人录》的小传,我心下默记起来:“她生于剑桥,现年二十七岁。”随后我说:“二十七岁,还会是自由之身,爱无定向吗?”但是我怎么知道爱无定向呢?一阵新生的妒忌把所有的疑虑都赶走了。毫无疑问,这就是爱情的妒忌了。我吃醋了;因此我掉入爱河了。我热恋的那个女人就是莫德·布鲁斯特。

我,汉弗莱·凡·韦登,陷入情网了!怀疑又开始袭击我了。不过,不是我害怕爱情,或者我不愿意面对爱情。恰恰相反,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达到最高级别的理想主义者,我的哲学总是把爱情尊崇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人活在世的目的和巅峰,欢乐和幸福的最响亮的高音,生活会为之颤抖,是万物之中得到大声喝采的东西,是心灵欢迎和铭记的东西。但是,现在爱情来了我却不敢相信了。我承受不起这样美好的福分。爱情太好了,好得令人不敢相信。西蒙兹〔注:英国诗人、文学批评家,支持法国象征派诗人。〕的诗行在我脑海里响起:

这么多年来我彷徨

在女人群中,寻找你。

后来我早已停止了寻找。世界上这件最伟大的事情,我已经认定没有我的份儿。弗拉塞斯说得很对:我是不大正常的人,一个“不懂感情的怪物”,一个古怪的书虫子,只会从心灵获得种种快活的人。尽管我一直被女人成天包围着,可是我对她们的欣赏仅仅是美学上的,仅此而已。很多次,我真的认为我自己是槛外人,一个和尚一样的人,在别人身上看见而且理解的那些永恒或者闪过的感情,我一概否定。现在,爱情来了!没有梦见,没有预见,但是爱情就是来了。我感到欣喜异常,不能自已,径自离开统舱升降口,嘴里念念有词,默诵着勃朗宁夫人的美丽诗句:

我过去与幻想为伴

却远离男男女女,

觉得他们是温柔的伴侣,却没想到

他们能给我演奏出更甜美的乐曲。

然而,这更甜美的音乐却在我的耳边演奏起来,因此我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狼·拉森的声音在我的耳朵响起来。

“你到底要到那边去干什么?”他追问道。

我迷路一般走到了水手们刷漆的地方,发觉向前走的脚快要踢到油漆桶了我才猛醒过来。

“梦游呢,还是中暑了——到底怎么回事儿?”他大声吼叫道。

“不,消化不良。”我回答说,继续向前走去,彷佛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