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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刘邦给项羽总结的十大罪状是什么 刘邦十罪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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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相争时,韩信攻占了齐地,刘邦可谓曙光乍现,但只要韩信不出兵救援,刘邦就只能在荥阳战场苦苦煎熬。项羽又打起了攻坚战,想要跟刘邦决斗。刘邦付之-笑,对项羽说,我宁可斗智也不会跟你硬碰硬!

项羽让手下将领出场挑战,均被汉军神箭手射杀。怒不可遏的项羽索性亲自披甲上阵。汉军神箭手本想放箭,结果被项羽双眼一瞪大吼一声,吓得“目不敢视,手不敢发”,魂飞魄散,逃回大营不敢再出来。刘邦得知此事,大为震惊,为了给将士们鼓劲,他来到阵前,当面指责项羽犯下的十大罪状:

吾始与羽俱受命怀王,曰:先定关中者王之。羽负约,王我于蜀汉,罪一也;羽矫杀卿子冠军,自尊,罪二也;羽当以救赵还报,而擅劫诸侯兵入关,罪三也;怀王约入秦无暴掠,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财,罪四也;强杀秦降王子婴,罪五也;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王其将,罪六也;皆王诸将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争叛逆,罪七也;出逐义帝彭城,自都之,夺韩王地,并王梁楚多自与,罪八也;使人阴杀义帝江南,罪九也;夫为人臣而杀其主,杀其已降。为政不平,主约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罪十也。

第一宗罪,项羽负约

此罪其实众人皆知,都是被“怀王之约”给闹的。只怪项羽“负约”在先,这就让刘邦而后的屡次爽约有了理直气壮的借口。项羽实在是不善于、或许也是不屑于揭刘邦那些老底儿,可刘邦却牢牢抓住项羽的“负约失信”说事儿,由此再一次证明,刘邦的政治头脑与手段,项羽远不能及。

第二宗罪,杀宋义自立为帅

项羽确曾矫怀王之诏杀宋义而自立为“假上将军”,怀王被迫封项羽为上将军。这才有了名垂青史的巨鹿之战。项羽为什么要杀宋义?《史记·项羽本纪》记载;项羽与宋义的不和缘于战法不同:项羽主张“疾引兵渡河,楚击其外,赵击其内”,宋义主张“先斗秦赵”,“我承其敝”。这两种主张各在其理。但是,宋义其实是项羽与楚怀王熊心斗争的牺牲品罢了。

首先,项羽与怀王早有矛盾。

怀王熊心不甘心做政治傀儡,但项梁权势极大,他只能隐忍。项梁战死,给了怀王可乘之机,他合“并项羽、吕巨军自将之”,夺了项羽的军权。导致项羽和楚王熊心结怨甚深。在西征和救赵问题上,怀王坚持让刘邦西入秦关,不许项羽西征,要项羽以 “次将”身份随上将军宋义北上救赵。怀王夺项氏军权令项羽愤怒,强派项羽为副将随宋义出征加重了项羽的不满。

其次,宋义借怀王所授主将之权压制项羽,让项羽更加不满。

宋义在安阳停“留四十六日不进”,此时,“天寒大雨,士卒冻饥”。宋义派他的儿子到齐国任相国,亲自送行,“饮酒高会”。项羽遂以“不恤士卒而徇其私”为由,先发制人,在宋义的大帐中发动兵变,矫楚王诏斩杀宋义。

宋义该不该杀?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第三宗罪,擅劫诸侯之兵入关

刘邦指责项羽在巨鹿之战后未向怀王报告,擅自劫持诸侯兵力入关。这宗“罪状”里潜藏着两个问题:一是项羽救赵成功后应该向怀王汇报吗?二是项羽率领的诸侯联军是擅自劫来的吗?

楚怀王派兵北上有两大任务:一是救赵,二是灭秦。项羽在巨鹿之战后率诸侯联军入关完全符合怀王的既定战略方针,怎么能叫“擅劫”呢?多累啊!仔细想想,这“罪三”与“罪一”还自相矛盾。既然有约在先,以“先入定关中”为标准,那项羽大捷后入关何须“还报”,何来“擅劫”?可见,刘邦在项羽头上扣下的“擅劫”罪名其实完全“莫须有”,他这么做,显然想要在政治上压项羽一头。

第四宗罪,擅烧秦宫,擅掘始皇陵

项羽入关后,屠咸阳,烧秦宫,这都是事实,不过刘邦口口声声大骂项羽擅掘始皇陵,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对于这个问题,张子侠先生提出了三条意见:第一,挖掘始皇陵是大工程,项羽入关后虽曾驻军鸿门,但仅“居数日,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时间上来不及挖骊山陵。第二,秦始皇陵考古队历经十几年调查、钻探,虽然发现始皇陵封土堆和有关陪葬坑中有个别盗洞,但是,封土堆的土层未被掘动,地宫宫墙没有被破坏的痕迹,项羽盗毁的仅是陵园地面上的附属建筑。第三,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陵内曾“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现经测定,今天封土堆中有强汞异常区,而且汞异常高含量点分布比较集中和有规律,如果秦始皇陵墓确实遭受过大规模的破坏和火焚,一般不可能再出现这种形态较为规整的汞异常。所以我们明白,关于项羽“掘始皇陵”的说法完全是刘邦对政敌捕风捉影的攻讦与诬陷。

第五宗罪,杀秦降王子婴

项羽杀秦降王子婴,刘邦定为“罪”,后世人大多认为项羽是报私仇,因为项羽的祖父项燕和叔父项梁都是被秦所杀。张子侠先生认为:项燕死于秦将王翦之手,王翦的孙子王离在巨鹿之战中被俘,但没有记载表明项羽杀了王离。项梁被秦将章邯所杀,项羽与项梁的感情极深,但章邯降楚后,项羽却立了章邯为雍王,可见项羽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仅仅只是复仇。项羽杀子婴是另有原因的。

子婴继位之初,所处环境极其危险,赵高随时可能动手将他除掉。没想到秦子婴竟然反戈一击,灭了赵高三族,一举捣毁赵高集团,之后又派兵驻守峣关,阻止刘邦的入侵,可见他并非无能之辈。后来项羽入关,曹无伤告密,“沛公欲王关中,使子婴为相”,把秦子婴给扯了进来。此时项羽已决定将三位秦国降将封于关中,没想到这个秦降王阴魂不散,如果不除掉,难保不生后患。

第六宗罪,坑杀秦降士兵

这件事情史料记载得很翔实,项羽确实坑杀秦军降卒。项羽不憨不傻,为什么要做这样得罪关中百姓的事呢?他的残暴只是一种表象,真正的原因在《史记·项羽本纪》里说得很清楚:秦军投降之后,六国将士对降卒随意羞辱,以报多年来所受的虐待。秦军士兵因此担心,若是项羽无法灭秦,自己将被虏往关东,最终家人遭殃。有人洞察到这些微妙的情绪,报告给了项羽。项羽担心秦降士兵心中仍有不服,这么一大批人,带到关中,一旦反抗起来,异常危险。干脆全都处理掉,只带章邯、长史欣、都尉翳入秦。这才引发了夜坑秦降卒二十万的惨案。

客观地讲,项羽的担心不无道理,只是把事情估计得过于严重,处理的方法实在拙劣。这么多人的生命,一埋了之,的确是大罪过。

第七宗罪,分封不公

刘邦认定项羽分封不公,主要是指项羽把好的地盘都分给了跟随他入关的将领们,而六国故主却被贬到偏远地区。刘邦的这项指责有没有道理呢?项羽分封天下,并非没有原则,一切都是“计功割地,分土而王之”。项羽在大分封之前曾经讲过一段话:“天下初发难时,假立诸侯后以伐秦。然身被坚执锐首事,暴露于野三年,灭秦定天下者,皆将相诸君与籍之力也。义帝虽无功,故当分其地而王之。诸将皆曰:善。乃分天下立诸将为侯王。”而刘邦定义的“故主”不过是“天下初发难时”所立的六国后人,这些人本来就是政治傀儡,是权宜之计的产物。真正上阵杀敌的是天下义军,特别是跟随项羽征战巨鹿,而后入关的诸侯将领们。新封诸将为王必然要调整“故主”的封地,这才有了魏王、赵王、燕王、齐王四位“故主”迁徙之事。

得到分封的诸侯王,有的受封于故国,有的受封于故邑,有的受封于所定之地。司马卬是赵将,受封殷王,因为他“定河内,数有功”,所以王河内;申阳是“张耳嬖臣也,先下河南郡,迎楚河上”,故受封河南王,都洛阳;张耳“素贤,又从入关”,所以受封常山王,王赵地,其实张耳是刘邦的铁哥们儿;臧荼是燕将,救赵有功,又随项羽入关,受封燕王,都蓟。以上这几位受封者的地盘都很好,但这些人都不是项羽旧部。真正属于项羽嫡系的黥布受封九江王,都六,从史料记载看出,这并不是发达地区。蒲将军追随项羽南征北战,屡立战功,却没有得到受封。项氏家族,除项羽本人之外就也没有其他人受封。番君将领梅鋗因为跟随刘邦入关有功,项羽封给他十万户。

指责项羽分封不公的主要有四个人,一是刘邦,二是田荣,三是陈馀,四是韩信。刘邦自认为理应被封关中王,但项羽未封,这属于政治斗争。田荣在反秦之初确实有功,后来和项梁闹矛盾,拒绝参加巨鹿之战,不随诸侯入关,说起来功过参半,未封田荣,是项羽政治上的失策。陈馀与田荣的情况类似,他与张耳在初起兵时功劳不相上下,巨鹿之战后,因为和张耳闹别扭自弃其职,没有将革命进行到底,项羽封他三县,封张耳常山王并不为过。至于韩信,他跳出来指责项羽分封不公,无非是想刺激刘邦兵发三秦罢了。

第八宗罪,逐义帝,夺韩地,将梁、楚封给自己

刘邦给项羽列出的这第八条罪状实际上说了三件事儿:一是驱逐义帝,二是夺韩王成之地,三是自封梁、楚。关于义帝的事情,前文已讲得比较详细,刘邦所列第九宗罪说的也是此事,我们留待下条稍加辨析。

韩王成原本是项梁所封,而项羽杀韩王成的原因,《史记》中有两种解释:一是《史记·留侯世家》里说的:“良至韩,韩王成以良从汉王故,项王不遣成之国,从与俱东。”二是《史记·项羽本纪》里所说:“韩王成无军功,项王不使之国,与俱至彭城,废以为侯,已又杀之。”“无军功”当然是借口,根本原因是张良投靠了汉王。不过,项羽并未将韩地归为己有,而是立了秦时吴县县令郑昌为韩王,以抵抗刘邦。

项羽自封梁、楚,也是事出有因:一是项氏家族世代都是楚将,封于项,所以梁、楚之地本来就是项羽的故乡;二是梁、楚之地乃是他亲自率兵平定下来的;三是梁、楚下辖九郡,地处中原,而彭城更是兵家必争之地,经济也比较发达。灭秦这件事儿,项羽劳苦功高,一朝成为诸侯盟主,得到操控天下的实权,项羽势必要给自己配备相符的实力,梁、楚九郡正是他主宰天下的基础所在。刘邦后来当了皇帝,封了七位异姓诸侯王,也为自己保留了十五个郡,以便控制天下,这和项羽称王梁、楚是同样的道理。

第九宗罪,杀义帝

项羽和“义帝”的恩怨情仇,此处不再赘述。不过无论如何,义帝被杀的幕后主使的确是项羽,这一宗罪项羽是抹不去躲不掉的。至于“义帝”到底怎么死的,历史上有很多说法,义甚多。不但真凶难辨,矛盾重重,就连时间地点也着实混乱。

第十宗罪,大逆不道

刘邦对项羽“大逆不道”的定义其实就是总结陈词。“为人臣而弑其主”指“罪九”杀义帝之事;“杀其已降”指“罪五”杀秦降王子婴和“罪六”坑杀秦二十万降兵;“为政不平,主约不信”指“罪一”、“罪七”、“罪八”的分封之事。

这“十宗罪”的逻辑顺序非常有意思。刘邦把“负约”放到了第一条,暴露出他对自己失封关中王一事切齿拊心、念念不忘。除第十条是例行总结之外,从“罪二”至“罪九”都是精确地按照时序排列。

在我们看来,这些罪状里面,真正谈得上“罪”的其实只有第六条前半部分“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以及第九条“杀义帝”。第六条后半句“王其将”实为刘邦痛恨三秦王占了关中,夺了自己的关中王,这谈不上“罪”,顶多也就是错。其他的罪状也是各有所指,第一、第二条关乎刘、项二人的核心利益之争,根本就跟“罪”毫无关系;有关分封诸侯王的问题,至多也是错而非“罪”。刘邦才不管那么多,一律将“错”上升为“罪”,估计当时的听众也没多少人能真正明白理解再去分析的。

刘邦滔滔不绝历数出项羽十大“罪”状,项羽却哑口无言有口难辩,更说不出刘邦一条“罪”来。好吧,玩政治玩辩论,我项羽的确不是你刘邦的对手,但动武我就是内行了。项羽听完自己的“十宗罪”,暗自埋伏好弩机,一箭正中刘邦胸口。话说刘邦真不是一般人,明明是胸口受了重伤,却赶紧捂着脚说,贼人射中我的脚指头(“汉王伤胸扪足曰:虏中吾指”)。汉军士兵们见汉王只是伤了脚趾,无甚大碍,并不惊慌。刘邦临危不乱,如此心机与反应,怨不得项羽斗不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