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有味,大学亦有味。味各不同,皆由历史沿习风气之所造成,浸润熏陶其中者,遂染其中气味。然大学之味,应系书香而已,外此如牛津之口腔(oxford drawl)、剑桥之蓝衣、耶律之拍肩、哈佛之白眼,皆风气既成之后之皮毛形态而已。华克莱氏曾着书,一章专骂哈佛中人之臭架子。老吉士(will rogers,美国着名幽默家)亦曾言:“哈佛大学之教育并非四年;因为是四年在校,四年离校,共是八年;四年在校使他变成不讲理的人;离校以后,大约又须四年,使又变成讲理的人,与未入大学时一样。”
吾近作《语言学论丛》,发自序,也有忏悔语,而顺便骂人。
忏悔的是说:初回国时,所作之文,患哈佛病,声调太高,过后受语丝诸子之熏陶,始略明理。这大概是老吉士所谓离校之四年所必经过的转变,幸而转变了,依然故我,不失赤子之心。骂人的是说:许多哈佛士人,只经过入校之四年时期,永远未经过离校四年之时期,而似乎也没有经过此离校四年时期之希望。此辈人以为非哈佛毕业者不是人,非哈佛图书馆之书不是书,知有俗人之俗,而不知有读书人之俗。
我见此辈洋腐儒。每每掩袂而笑,笑我从前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