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春部纪事
《宋书·礼志》: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玉以白缯。《书经·引征》: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蔡传〉遒人宣令之官,木铎金口木舌,施政教时,振以警众。
《诗经·豳风·七月章》:三之日于耜,〈朱注〉三之日,夏正月也。豳土晚寒于耜,始修耒耜也。
三之日纳于凌阴,〈朱注〉纳藏也,藏冰所以备暑也,凌阴冰室也,豳土寒多,正月风未解冻,故冰犹可藏也。《周礼·天官》:大宰之职,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订义〉郑康成曰:大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于天下,至正岁,又书而县于象魏,振木铎以徇之,使万民观焉。郑司农曰:象魏,阙也,从甲至甲,谓之挟日。凡十日,王昭禹曰:必至于挟日者,盖近或知之矣。远者,庸有未知焉。观之挟日,则使远近,皆遍知故也。
小宰之职,正岁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乃退以宫刑,宪禁于王宫,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职,考乃法,待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共,则国有大刑。〈订义〉郑康成曰:正岁,谓夏之正月,得四时之正,以出教令者,审也。贾氏曰:大宰以周之正月始和,布之天下。至此,建寅正岁之正月,县于象魏,其小宰亦助大宰,帅治官之属,及万民以观之。吴德方曰:郑康成每以正岁为夏正建寅之月,正月之吉,为周正建子之月,窃以为不然,周以建子为正,凡事皆用本朝正朔,若知有不可行处,依前参用前代正朔,则不必建子可也,经中言岁终,即继之以正岁为建寅,则岁终,非建亥,周家自废其正朔矣。若以岁终为建亥,即始终有接续,无缘住两月也。正月之吉,为周正,一岁之始,无疑事有非朔日可行,故云正岁不拘朔日,亦可愚。案此说谓岁终与正岁,正月相连,不应隔绝固然。参以凌人十二月斩冰,内宰上春献,种中春始蚕与诗,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见于周幽王,仍袭之。后月令次序,十二月行事,见于秦人,未改正朔之初曷,尝不以建寅纪月。其馀,又见大史正岁年,说不可不考。王昭禹曰:垂以治象,使有目者,皆睹。徇以木铎,使有耳者,皆闻。犹有犯焉,宜刑之所取也。常刑,官刑也。小宰掌建邦之宫刑,宪禁于王宫。宪谓表而示之,使之知禁之所在。贾氏曰:凡刑禁皆出秋官,今云宪禁者,与布宪义同,故小宰得秋官,刑禁文书表,而悬之于宫内。王昭禹曰:此王宫中之百官府也,盖百官有治事于王宫者,既宪禁于王宫,又明为告令,使皆知之。
宰夫之职,正岁则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宫中之职事。书其能者,与其良者,而以告于上。〈订义〉郑司农曰:正岁之正月,以法戒敕群吏。
凌人春始治鉴,凡外内饔之膳,羞鉴焉,凡酒浆之酒醴亦如之。〈订义〉贾氏曰:春谓正月也,郑康成曰:鉴如甀,大口,以盛冰,置食物于中,以禦温气。春而始治之为。二月,将献羔,而启冰。郑锷曰:春分奎星朝见东方,蛰虫始出时,将用冰,始修饰盛冰之器,以鉴名之者。《左传》曰:美泽可以鉴,谓其光泽也。
内宰岁终,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受献功者,比其小大,与其粗良,而赏罚之会。内宫之财用正岁,均其稍食,施其功事,宪禁令于王之北宫,而纠其守。〈订义〉贾氏曰:正岁建寅之月。王氏曰:稍食岁终,既会之矣,正岁又均焉。功事岁终,既稽之矣,正岁又施焉。
上春诏: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穜稑之种,而献之于王。〈订义〉贾氏曰:上春亦谓正岁,以其春事将兴,故云上春。郑康成曰:六宫之人,夫人以下,分居后之六宫者,古者使后宫藏种,以其有传,类蕃孳之祥,必生而献之,示能育之,使不伤败。且以佐王耕事,共禘郊也。地官,大司徒之职,岁终则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岁令于教官,曰:各共尔职修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正,则国有常刑。〈订义〉郑锷曰:岁终,周之季冬,今之十月,正岁夏之正月,今之建寅也,岁终令致事,所以终时王之事,正岁听命,则施教,自建寅始也。
小司徒之职,正岁则帅其属,而观教法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订义〉王昭禹曰:禁令将使民避行之,宜表揭之,使知宪之,修法则,使各修其所守之法,防亏废也。纠职则使各纠其所治之人,防缓散也。
乡师之职,正岁稽其乡器,比共吉凶,二服,闾共祭器,族共丧器,党共射器,州共宾器,乡共吉凶礼乐之器。〈订义〉郑锷曰:比五家耳,财适足以制吉凶,吊祭之二服,故比集财为之,而一比共用焉。器则未能备也。闾二十五家财,适足以制簠簋鼎俎之器。故闾集财以为之,而一闾共用焉。族之百家财,适足以制夷槃輁轴之器,故族集财以为之,而一族共用焉。至于射器,则定其位,有物,课其功,有算诏之,有旌节之,有鼓有弓,有矢有侯有布,用财多,故合五百家之财而为之。宾器则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有爵、有罍、有笙、有瑟,其用尤多,故合二千五百家之财而为之,然后共用也。吉凶礼乐之器,即闾族党州所共者,是已然。必于正岁者,岂非以春秋之祭,酺祭禜会民,而射于序,索鬼神而饮酒之类,皆用夏人之正故欤。
乡大夫之职,正岁令群吏考法于司徒,以退各宪之于其所治之国。
州长,正岁,则读教法如初,〈订义〉郑康成曰:虽以正月,读之至正岁,复读之。
党正,正岁属民读法,而书其德行道艺。
遂大夫,正岁简稼器,修稼政。〈订义〉郑康成曰:简犹,阅也,稼器耒耜镃基之属稼政,孟春之月,令所云皆修,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
春官,天府上春衅宝镇及宝器。〈订义〉郑康成曰:上春孟春衅谓杀牲,以血血之。郑锷曰:凡宝之所在,必有神者主之,故杀牲以衅之,所以禳,却不祥也。然必用上春者,以明守之不失,至岁首,而更新,新之又新,至于无穷欤。
龟人,上春衅龟,〈订义〉郑康成曰:上春者,夏正建寅之月,月令孟冬大史衅龟筴相互矣,秦以十月建亥为岁首,则月令秦世之书,亦或欲以岁首衅龟耳。郑锷曰:至宝之物,神,或凭依及上春,则杀牲以血涂之,既以祓其不祥,且以神之也。天府上春衅宝器,及宝镇衅龟必用上春者,亦视为国宝也。
䉢人,上春相䉢。〈订义〉郑康成曰:相谓更选择,其蓍蓍龟岁易者与。郑锷曰:上春衅龟,龟可以血涂筮,则但相视其可用者,择去其不可用者,盖天子之蓍九尺,大夫,七尺,士五尺,相而更易其旧。
夏官,牧师,孟春焚牧。〈订义〉郑锷曰:孟春草将生,焚去地之陈根,使发生新芽,则马食而充肥。
训方氏,正岁则布,而训四方,而观新物。〈订义〉郑锷曰:道其政事,与其上下之志,则达其说于王,使王知之诵。其传道非特诵之而已,取其可以为训者,作为戒书,于建寅之月布之,以诵四方,使知其善者,可行恶者可改也。布于正岁,则顺时之始,与之更新矣。又观四方之新物,则因夫一岁之始,察民之所好,时新者如何,道之训之,以俟他时之布。黄氏曰:布而训四方,使述其旧美也。观新物,察风俗之变也。
秋官,小司寇之职。正岁帅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士。〈订义〉李嘉会曰:刑象既布木铎,既徇群士,犹然不见不闻,而不用法者,此常刑之不恕。王昭禹曰:令群士则令于士师,乡士以下,使之禀法故也。与小宰帅其属,观治象,同意。郑锷曰:六十属为众矣,所视以效法者,在吾之群士,使近而群士能率法,不越则彼远,而外者讵,有不恤于刑乎。故先言帅属,乃言令群士也。
士师之职,正岁帅其属,而宪禁令于国及郊野。〈订义〉郑康成曰:去国百里,曰郊,郊外谓之野,郑锷曰:小司寇所宣布者,及四方之远士师,宪其近也。
《管子·首宪篇》:孟春之朝,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终五日。
《士农工商篇》:正月令农始作服于公田,农耕及雪释耕始焉,芸卒焉。
《小匡篇》: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于公,〈注〉五鄙五属大夫,每岁报政于君。
《风俗通义·太史公记》:秦德公始杀狗磔邑四门,以禦蛊灾。今人杀白犬,以血题门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于此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及生,名为政,姓赵氏。〈注〉徐广曰:一作正。宋忠曰:以正月旦生,故名正。
《容斋三笔》:秦始皇其名曰政,自避其嫌,以正月为一月。
《史记·乐书》: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乙甘泉以昏时,夜祠到明而终,常有流星经于祠坛上,使僮男僮女七十人,俱歌青阳。
《匈奴传》:岁正月诸长小会单于庭祠。
《汉书·食货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郊祀志》: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以高帝高后配。
《西京杂记》: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后出为扶风人段儒妻。说在宫内时正月上辰,出池边,盥濯食,蓬饵,以祓妖祥。
《汉书·惠帝本纪》:四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
《史记·文帝本纪》:二年正月,上曰:农,天下之本。其开藉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
《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元年春正月,行幸缑氏,诏曰: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登礼,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室祠。
《史记·武帝本纪》: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尚黄,官名更印章以五字。因为太初元年。
《汉书·武帝本纪》:天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金谷园记》:汉武帝尝以正月杀枭为羹,以赐群臣食之。云使天下之人,知杀绝其恶类也。
《宋书符瑞志》:汉宣帝五凤三年正月,神雀集京师。《汉书·宣帝本纪》:五凤四年春正月,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赐爵关内侯。《郊祀志》:上自幸河东,之明年正月,凤皇集祋祤于所集处,得玉宝,起步寿宫。
《匡衡传》:成帝即位,衡上疏曰:诸侯正月朝觐天子,观以礼乐,飨醴乃归。今正月初幸路寝临朝,置酒以飨万方,愿陛下留神动静之节,使群下得望盛德休光,以立基桢,天下幸甚。
《成帝本纪》:阳朔四年春正月,诏曰:洪范八政,以食为首,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致劳来之。
永始四年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平帝本纪》: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诏使三公,以荐宗庙。
元始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九百馀人,徵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汉官仪》:建武三十二年东巡狩,正月二十八日发洛阳宫。
《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元年正月,帝率公卿以下,朝于原陵,如元会仪。
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礼毕,登灵台,望元气,吹时律,观物变。群僚藩辅、宗室子孙、众郡奉计,百蛮贡职,亦皆陪位。
永平三年正月癸巳,诏曰:夫春者,岁之始也,始得其正,则三时有成。有司其勉顺时气,劝督农桑,详刑慎罚,明察单辞,夙夜匪懈,以称朕意。
《章帝本纪》:建初元年春正月丙寅,诏曰:方春东作,宜及时务。二千石勉劝农桑弘,致劳来。群公、庶尹、各推精诚专急人事。
元和二年春正月,诏三公曰:方春生养万物,孚甲宜助萌阳,以育时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及吏人条书相告,不得听受。冀以息事宁人,敬奉天气,立秋如故。
《宋书·符瑞志》:汉章帝元和三年正月,车驾北巡,以太牢具祠北岳,有神鱼,跃出十数。
《后汉书·陈宠传》:萧何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和帝本纪》:永元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赐诸侯、王公、将军特进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孙,在京师奉朝请者,黄金将大夫、郎吏、从官帛,赐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
《安帝本纪》:元初三年正月,东平陆上言木连理。《质帝本纪》:本初元年春正月,诏曰:昔尧命四子以钦天道,鸿范九畴,休咎有象。夫瑞以和降,异因逆感,禁微应大,前圣所重。顷者,州郡轻慢宪防,竞逞残暴,造设科条,陷入无罪。或以喜怒驱逐长吏,恩阿所私,罚枉仇隙。至令守阙诉讼,前后不绝。送故迎新,人离其害,怨气伤和,以致灾眚。书曰:明德慎罚,方春东作,育微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以崇在宽。《晋书·礼志》: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乙亥,祀朝日于东郊之外。
黄初七年正月,命中宫蚕于北郊,依周典也。
《魏志·明帝本纪》:青龙元年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二年春正月,遣兼侍中侯史光等持节四方,循省风俗,除禳祝之不在祀典者。泰始五年春正月癸巳,申戒郡国,计吏守相令长,务尽地利,禁游食商贩。
《外纪》:晋惠帝正月,百花未开,令宫人剪五色通草花。王隐《晋书》:慕容皝上言曰:正月十二日,臣躬征平郭远,假陛下之威,将士竭命,精诚感灵,海为结冰,凌行海中,三百馀里。臣问诸故老,言自立国以来,初无海水冰冻之岁。
《晋书·礼志》: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太常顾和表汉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时,高堂隆等,以为礼祭天,不以地配,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帝皆亲奉。
《南燕录》:慕容德正月渡黎津,流凘冰合。邺令韩轨言于德曰:昔光武渡滹沱冰凘自合。今大王济河,天桥自成,德乃大悦。
《宋书·符瑞志》:太元十九年正月丁亥,华林园延贤堂西北,李树连理。
《拾遗记》:江东俗称正月二十日为天穿日,以红丝缕系煎饼置屋上,谓之补天漏。相传女娲氏以是日补天故也。
《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九年正月甲子,诏曰:今农事行兴,务尽地利,若须田种,随宜给之。
《通典》:宋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遂迁日,有司行事。
《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七年正月癸未,诏曰:春蒐之礼,著自周令。讲事之语,书于鲁史。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当因农隙葺是旧章。可克日,于元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
《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十六年正月辛未,舆驾亲祀南郊,诏曰:朕当扆思治,政道未明,昧旦劬劳,亟移星纪。今太皞御气,勾芒首节,升中就阳,禋敬克展,务承天休,布兹和泽。尤贫之家,勿收今年三调。其无田业者,所在量宜赋给。若民有产子,即依格优蠲。孤老鳏寡,不能自存,咸加赈恤。班下四方,诸州郡县时理狱讼,勿使冤滞,并若亲览。
《隋书·天文志》:普通元年春正月丙子,日有食之。占曰:日食,阴侵阳,阳不克阴也,为大水。其年七月江淮海溢。
《梁书·武帝本纪》:普通二年正月辛巳,舆驾亲祀南郊,诏曰:春司御气,虔恭报祀,陶匏克诚,苍璧礼备。思随乾覆,布兹亭育。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
中大通五年春正月辛卯,舆驾亲祠南郊。先是一日,东南郊令解涤之等,至郊所履行,忽闻空中有异香,三随风至,及将行事奏乐。迎神毕,有神光满坛上,朱紫黄白杂色,食顷方灭。兼太宰武陵王纪等以闻。《北史·李业兴传》:梁武问尚书:正月上日此时何正。业兴对曰:此夏正月。梁武言:何以得知。业兴曰:案尚书中候运衡篇云:日月营始,故知夏正。
《魏书·礼志》:立祖神,常以正月上未,设藉于端门内,祭牲用羊、豕、犬、各一。
文成皇帝即位,三年正月,遣有司诣华岳,修庙立碑,数十人在山上,闻虚中若音声,声中称万岁云。《灵徵志》:太和八年正月,上谷郡惠化寺,醴泉涌。醴泉,水之精也,味甘美。王者修治,则出。
《隋书·礼仪志》:北齐每岁正月上辛后吉亥,祠先农。祭讫,司农进穜稑之种,六宫主之。
后齐正晦汎舟,皇帝乘舆,鼓吹至行殿,升御坐,乘板舆以与王公,登舟置酒,非预泛者,坐于便幕。
《律历志》:后齐参军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气,仰观云色。尝与人对语,即指天曰:孟春之气至矣,人往验管,而飞灰巳应。每月所候,言皆无爽。
《荆楚岁时记》:正月夜,多鬼鸟度,家家搥床打户捩狗耳,灭灯烛以禳之。〈注〉按《元中记》云:此鸟名姑获,一名天地女,一名隐飞鸟,一名夜行游女,好取人女子养之。有小儿之家,即以血点其衣,以为志。故世人名为鬼鸟,荆州弥多,斯言信矣。
正月未日夜,芦苣火照井厕中,则百鬼走。
元日至于月晦,并为酺聚饮食,士女泛舟,或临水宴乐。〈注〉按每月皆有弦望晦朔,以正月初年,时俗重以为节也。《玉烛宝典》曰:元日至月晦,今并酺食度水,士女悉湔裳酹酒于水湄,以为度厄。今世人唯晦日临河,解除妇人,或湔裙。
正月五日为牛今,五日不杀牛。
《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九年正月戊寅,大射武德殿,宴赐百官。
《礼仪志》:隋制,于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祀以立春后丑。
《食货志》:高颎以人间课输,虽有定分年,常徵纳除注恒多。长吏肆情,文帐出没,复无定簿,难以推校。乃为输籍定样,请遍下诸州。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巡人各随便,近五党,三党,共为一团,依样定户上下。帝从之。《老学庵笔记》:唐高祖实录:武德二年正月甲子,下诏曰:释典微妙净业,始于慈悲。道教冲虚至德,去其残暴。况乎四时之禁,毋伐麛卵,三驱之礼,不取顺从。盖欲敦崇仁惠,蕃衍庶物,立政经邦,咸率斯道。朕祇膺灵命,抚遂群生,言念亭育,无忘鉴昧。殷帝去网,庶踵前修,齐玉舍牛,实符本志。自今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十直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杀。此三长月断屠杀之始也。
《唐会要》:武德九年正月,亲祠太社。丙子诏曰:吉日惟戊亲祠太社,率从百僚,以祈五谷。
《旧唐书·百官志》:凡卫士各立名簿,其三年以来,征防差遣,仍定优劣,为三第。每年正月十日,送本府印记,仍录一道送本卫府。若有差行,上番折冲,府据簿而析之。
《玉海》:唐太宗贞观二年正月二十一日,亲祭先农藉于千亩之甸,秘书郎岑文本献藉田赋。
《旧唐书·礼仪志》:贞观十四年春正月庚子,命有司读春令,诏百官之长,升太极殿,列坐而听之。
《唐书·礼乐志》:太宗将亲耕,给事中孔颖达议曰:礼,天子藉田南郊,诸侯东郊。今帝社乃东坛,未合于古。太宗曰:书称平秩东作,而青辂黛耜顺春气也,五方位少阳,田宜于东郊,乃耕于东郊。
《唐会要》:永徽三年正月二十九日丁亥,亲享先农,躬秉耒耜,率公卿耕于千亩之田。
《唐书·礼乐志》: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是岁正月,天子祀昊天上帝于山下之封祀坛,亲封玉册置石䃭,聚五色土封之。
《旧唐书·音乐志》:调露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则天御洛城南楼,赐宴,太常奏六合还淳舞。
《玉海》:永隆二年正月十日,唐高宗会群臣命妇,合宴宣政殿,太常博士袁利正上疏曰:前殿正寝,非命妇宴会之所。帝从之,改向麟德殿。
《唐诗纪事》:中宗正月晦日幸昆明池,赋诗,群臣应制百馀篇。帐殿前,结綵楼,命上官昭容选一首,为新翻御制曲。从臣悉集其下,须臾纸落如飞,各认其名,而怀之,惟沈宋二诗不下。又移时,一纸飞堕,乃沈诗也。及闻其评云沈诗:落句微臣彫朽质,羞睹豫章材词气已竭。宋诗云:不愁明月尽,自有夜珠来。犹涉健。举沈,乃伏不敢争。
景龙四年正月五日,蓬莱宫宴吐蕃使。因为柏梁体,时上疑,实从一宗,晋卿素不属文,未即令续,二人固请,许之。吐蕃舍人明悉猎,请令授笔与之,悉猎云:玉醴由来献寿觞。上大悦,赐与衣服。
《唐书·武后本纪》:天授元年以正月为一月,久视元年十月甲寅,复唐,正月大赦。
《唐会要》:天授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内出绣袍,赐新除都督刺史,其袍绣山形,绕山勒回。文铭曰:德政推明,职令思平,清慎忠勤,荣进躬亲。
《旧唐书·音乐志》:延载元年正月二十三日,制越古长年乐一曲。
《玉海》:长安二年正月十七日,始置武举。每年准明经进士,例送其制,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
开元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吐番请五经,明皇赐以毛诗、礼记、左传文选于休烈,上言不可。裴光庭曰:西域请诗书,庶使潜陶声教。上曰:善。乃与之。
《唐会要》:开元十九年正月三十日,诏:州县社惟用酒脯。
《玉海》:开元二十三年正月十八日,亲祀先农,降至耕位,侍中执耒,太仆秉辔。上谓左右。曰:帝藉之礼,古则三推。朕今九推,庶九谷之报也。
《唐会要》:门元二十六年正月六日,修望春宫。
正月八日,亲迎气于东郊之青帝坛。
《唐人辇下岁时》记:正月户部奏,大阅天下贡物于都堂,其日放朝,宰相与百官,皆赴户部宴会,一时特盛。开元中曾以大阅一日贡物,赐李林甫,九州任土尽归人臣之家,国史书其事也。
《仙传拾遗》:吐蕃以宝函进唐明皇,曰:请陛下自开,勿令他人知此机密。上问叶法善,法善请令蕃使自开,上从之,蕃使果中函弩死。因授法善银青光禄大夫,法善请松阳宅为观,赐号淳和。御制碑额以荣乡里。正月二十七日,有云鹤百行翔集,瑞云五色覆其居。《旧唐书·礼仪志》:天宝元年正月癸丑,陈王府参军田同秀称,于京永昌街,空中见元元皇帝,传言天下,太平圣寿无疆。仍云:桃林县,故关令尹喜宅,有灵宝符,发使求之,十七日献于含元殿。
《唐会要》:天宝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筑神都罗城,号曰金城。
《唐明皇送贺知章归四明诗序》:天宝三年,太子宾客贺知章,正月五日将归,会稽遂饯东路。乃命六卿庶尹大夫供帐青门,宠行迈也。诗:遗荣期入道,辞老竟抽簪。岂不惜贤达,其如高尚心。寰中得秘要,方外散幽襟。独有青门饯,群僚怅别深。
《唐书元宗本纪》:天宝三载正月丙申,改年为载。《唐会要》: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诏曰:尧命四子,所受惟时,周分六官,曾不系月。其礼记月令宜改为时令。
天宝六载正月十二日,封四渎号:河为灵源公,济为清源公,江为广源公,淮为长源公。
《翰墨大全》:天宝六载正月十八日,诏重门夜开,以达阳气。
《唐会要》:天宝六载正月二十九日,诏:今阳和布气,蠢物怀生,在于含养必期,遂性其荥阳。仆射陂陈留蓬池,宜断采捕,仍改仆射陂为广仁陂,蓬池为福源池。天宝十载正月二十三日,明皇封东镇沂山为东安公,南镇会稽山为永兴公,西镇吴山为成德公,中镇霍山为应圣公,北镇医巫闾山为广宁公,封东海为广德公,南海为广利公,西海为广润公,北海为广泽公。
《开天遗事》: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后,各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圃,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
《云仙杂记》:长安风俗,元日以后递饮食,相邀号传座,避暑漫抄。安氏将乱于中原,梁朝志公大师有语曰:两角女子绿衣裳,却背太行邀君王,一止之月必消亡。两角女子,安字。绿者,禄字也。一止正月也,果正月败亡。
《旧唐书·肃宗本纪》:乾元二年正月戊寅有事于藉田,上行九推礼,官奏太过。曰:朕劝农,率下恨不终千亩耳。礼毕,雪盈尺。
《玉海》:唐顺宗正月十二日诞为圣寿节。
《元稹诗序》:永贞二年正月二日,上御丹凤楼,赦天下,予与李公垂庾,顺之閒行曲江,不及盛观。诗:春来饶梦慵朝起,不看千官拥御楼,却著閒行是忙事,数人同傍曲江头。
《唐会要》:元和二年正月辛卯,郊享献之,次景物澄霁及銮舆就,次则微雪,大驾将动,则又止。翌日御楼,宣赦毕,瑞雪盈尺。
《遵生八笺》:韩文公云:正月乙丑晦,主人使奴星,结柳作车,缚草为船,载糗与粮,三揖穷鬼而送之。〈注〉相传高阳氏子好衣敝食糜,正月晦日巷死。世人于是日作粥,糜,破衣,弃于巷,祝曰送穷鬼。
《唐书·五行志》:宝历元年正月乙卯,流星出北斗枢,星光烛天入浊,占曰:有赦。
《旧唐书·文宗本纪》:故事吴蜀贡新茶,皆于冬中,作法为之,上务恭俭,不欲逆其物性,诏所供新茶,宜于立春后造。
《礼仪志》:会昌二年正月十三日,祀九宫贵神,敕宰相崔琪,摄太尉行事。
《岁华纪丽谱》:咸通十年正月二日,街坊点灯张乐,昼夜喧阗。盖大中承平之馀风。由此言之唐时,放灯不独上元也。
《酉阳杂俎》:北朝妇人常以正月进箕帚,长生花。《续博物志》:清泰小字二十三,盖正月二十三日生也。以是日为千春节,人臣奏对,但云:两旬三日,或数物则云二十二,更过二十四,不敢斥尊也。
《五代史·司天考》:晋司天监马重绩,起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用正月雨水为气首。
《清异录》:闽甘露堂前两株茶,郁茂婆娑,宫人呼为清人树,每春初嫔嫱戏,摘新芽,堂中设倾筐会。
《续博物志》:山东风俗,遇正月取五姓女,年十馀岁,共卧一榻,覆之以衾,以箕扇之。良久,如梦寐,或欲刺文绣事,笔砚理管弦,俄顷乃寤,谓之扇天卜以乞巧。《云谷杂记》:太祖潜耀日,与一道士游于阙河,每剧饮烂醉,道士善歌,能引其喉于杳冥之间,作清徵之声,时或闻一二句,曰:金猴虎头四,真龙得其位。诘之则曰醉梦,岂足凭耶。至膺图受命之日,乃是庚申正月初四日也。
《玉海》:乾德二年正月,诏土膏将起,宜课东作之,勤使地无遗利,岁有馀粮。
《宋史·西蜀世家》:孟昶命学士为词题桃符,以其非工,自命笔题云:新年纳馀庆,嘉节号长春。以其年正月十一日降,太祖命吕馀庆知成都,而长春乃圣节名也。
《玉海》:太平兴国三年正月二十八日癸丑,幸迎春苑习射,帝中的者九。
《宋史·五行志》:太平兴国六年正月,瑞安县民张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
《礼志》:太平兴国九年正月六日,幸景龙门外水硙,帝临水而坐,召从臣观之,因曰:此水出于山源,清澄甘洁,近河之地,水味皆甘,岂河润所及乎。宋琪等曰:亦犹人性善恶染习致然,帝曰:卿言是也。
《玉海》:雍熙二年正月壬戌,有星出东井,其大倍于金星,至舆鬼没。占云:四表来贡。是岁,占城邛部川蛮西南蕃来贡。
雍熙五年正月十七日,御观耕台,观王公耕。
端拱二年正月,诏兴置方田,命八作,使窦神兴等,往北面兴功,东壁则知定州,张永德西壁则知邢州,米信各兼方田都总管。
淳化三年正月丙辰,舒州言甘露降灵仙观三清阁前柏木。画图来献,上以示近臣,宰相李昉等表贺,诏杨亿试舒州进甘露颂。
《宋史·礼志》:淳化四年正月,以南郊礼成,大宴含光殿。《玉海》:至道元年正月丙辰,新作上清宫,成御书,额以金填其字,赐之。车驾临幸,谓近臣曰:造此祠宇,为民祈福。
至道二年正月庚戌,上出次南郊斋宫,诏有司画南郊图三幅,外幅列仪卫,中幅车辂,及导驾官人物,皆长寸馀,又图画圜坛祭器,乐驾警场,青城别为图以纪一时之盛。
《宋史·真宗本纪》:景德二年正月戊寅,取淮楚间踏犁式,颁之河朔。
《礼志》:景德三年十二月,陈彭年言,来年正月三日上辛祈谷,至十日,始立春。按月令春秋传,当在建寅之月,迎春之后,后齐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议者,欲迁日。王俭启云: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并立春前。郊遂不迁日。然则左氏所记,启蛰而郊,乃三代彝章。王俭所启郊在春前,乃后世变礼,望常以正月,立春之后行上辛祈谷之礼,从之。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诏应致仕官,并令赴都亭驿,酺宴御楼,日合预坐者,亦听。又诏:朝臣巳辞未见,并听赴会,凡赐酺,命内诸司使三人主其事,于乾元楼,前露台上设教坊乐,又骈系方车四十乘,上起綵楼者,二分载钧容直开封。复为棚车二十四,每十二乘为之,皆驾以牛,被之锦绣,萦以綵纼,分载诸军,京畿伎乐。又于中衢,编木为栏,处之徙坊市,邸肆,对列御道,百货骈布,竞以綵幄镂版为饰。上御乾元门,召京邑父老,分番列坐楼下,传旨问安否,赐以衣服茶帛。若五日,则第一日近臣侍坐,特召丞郎给谏,上举觞,教坊乐作。二大车自升平桥而北,又有旱船四挟之以进棚车,由东西街交骛,并往复。日再焉。东距望春门,西连阊阖门,百戏竞作,歌吹腾沸。宗室亲王近列,牧伯、洎旧臣、宗室官为设綵棚于左右廊庑,士庶纵观车骑,填溢欢呼震动。第二日宴群臣,百官于都亭驿,宗室于亲王宫。第三日宴宗室内职于都亭驿,近臣于宰相第。第四日宴百官于都亭驿,宗室于外苑。第五日复宴宗室内职于都亭驿,近臣于外苑。上多作诗,赐令属和,及别为劝酒诗。禁军将校日会于殿前马步军之廨。
诸庆节,古无是也,真宗以后,始有之。大中祥符元年,诏以正月三日,天书降日为天庆节,休假五日。两京诸路州府,军监,前七日建道场,设醮,断屠宰。节日,士庶特令宴乐,京师然灯。
《玉海》:大中祥符四年正月己丑,司天言农丈人星见,主岁丰。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癸酉,命学士晁迥等知贡举。六日甲戌,上作诗赐晁迥等,曰:盛时选士贡闱开,罄宇闻风献艺来。心以权衡求实效,勿令蓬荜有遗才。大中祥符六年正月癸巳朔,五星同色。占曰:天下兵偃。
《宋史·礼志》:真宗大中祥符六年正月二十一日,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奉上太上老君,加号册宝。夜漏上五刻,侍史奉天书赴太清宫,升殿,改服衮冕,行朝。谒礼毕,奉册宝于玉匮,缠以金绳,封以金泥。
《玉海》:大中祥符七年正月九日,学士院上应天府瑞云乐章。
正月二十三日,御奉元均庆楼观酺,从官与坐,宴父老于楼下。设山车百戏,听民纵观。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癸亥,蜀州献合欢竹图。
天禧元年正月丙寅,韶州献瑞木,文曰:天下太平。正月二十日己未,作喜春雨诗赐学士,以下属和。《宋史·礼志》:仁宗以正月八日为皇太后长宁节,诏定长宁节上寿仪,太后垂帘崇政殿,百官及契丹使,班庭下,宰臣以下进奉上寿,閤门使于殿上,帘外立侍,百官再拜,宰臣升殿,跪进酒,帘外内臣跪承以入。宰臣奏曰:长宁节,臣等不胜欢忭,谨上千万岁寿。复降再拜,三称万岁。内臣承旨,宣曰:得公等寿酒,与公等同喜。咸再拜。宰臣升殿,内侍出帘外,跪授虚盏。宰臣跪受降,再拜,舞蹈三,称万岁。内侍承旨,宣群臣升殿,再拜,升,陈进奉物。当殿廷通事舍人称宰臣以下,进奉,客省使殿上,喝进奉。出内谒者,监进第二盏,赐酒三行。侍中奏礼毕,皆再拜,舞蹈。太后还内。百官诣内东门,拜表称贺。其外命妇旧入内者,即入内上寿,不入内者,进表。内侍引内命妇上寿,次引外命妇,如百官仪,次日大宴。
《玉海》:明道二年正月二十五日,大礼,使以制成御耒,耜青箱等奏御。
景祐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置迩英延义二阁,写尚书无逸篇于屏,是日仁宗御延义阁,召辅臣观之。《宋史·礼志》:英宗以正月三日为寿圣节,礼官奏故事,圣节上寿,亲王枢密于长春殿,宰臣百官于崇德殿,天圣谅闇皆于崇政殿,于是紫宸上寿,群臣升殿,间饮献一觞而退。又一日赐宴于锡庆院。
《闻见后录》:夔峡之人,岁正月十百为曹,设牲酒于田问,已而众操兵大噪,谓之养。〈去声〉乌鬼。长老言地近乌蛮,战场多与人,为厉用以禳之。
《苏轼诗序》:正月二十六日,偶与客野步,嘉祐僧舍东,南野人家,杂花盛开,叩门求观,主人林氏媪出应,白发青裾,少寡,独居三十年矣。感叹之馀,作诗纪之。《楚通志》:正月二十二日,东坡将往岐亭,宿于团风,梦一僧破面流血,若有所诉。至岐亭,过一庙中,有阿罗汉像,左龙右虎,仪制甚古,而面为人所坏,顾之宛如梦中所见,遂载以归,完新而龛之,设于安国寺。《事文类聚》:元祐二年正月,东坡在汝阴,堂前梅花大开,月色鲜霁。王夫人曰:春月色胜于秋月色,秋月色令人惨悽,春月色令人和悦。先生大喜,曰:吾不知子能诗耶,此真诗家语矣。
《闻见近录》:夔峡将至滟滪堆峡,左岩上有题:圣泉二字,泉上有大石,谓之洞石。而初无泉也,至者,击石大呼,则水自石下出。予尝往焚香,俾舟人击之,舟人呼曰:山神土地,人渴矣。久之不报,一卒无室家,复大呼曰:龙王,龙王,万姓渴矣。随声,水大注。时正月雪寒,其水如汤。或曰:夏则如冰。凡呼者,必以万岁,必以龙王呼之,水于是出矣。
《岳阳风土记》:岳州自元正献岁,邻里以宴饮相庆,至十二日罢,谓其日为云开节。
《宋史·礼志》:政和三年以正月四日,有太祖神御之,州府宫殿,行香为开基节。
政和六年正月七日,御笔:今岁闰馀候晚,犹未春和。晷短,气寒,于宴集,无舒缓之乐。景灵宫朝献,移十四日东宫,十五日西宫。毕,诣上清储祥宫烧香十六日,诣醴泉观等处烧香。上元节移于闰正月十四日为始。
《东京梦华录》:正月一日年节,开封府放关扑三日,士庶自早互相庆贺,坊巷以食物动使果实柴炭之类,歌叫,关扑如马行,潘楼街州东宋门外,州西梁门外,踊路州北,封丘门外,及州南一带,皆结綵棚,铺陈冠梳珠翠,头面衣,著花朵,领抹靴鞋玩好之类,间列舞场,歌馆,车马交驰。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赌,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至寒食冬至,三日亦如此。小民虽贫者,亦须新洁衣服,把酒相酬尔。收灯毕,都人争先出城探春,州南则玉津园外,学方池亭榭,玉仙观,转龙湾西去一丈,佛园子。王太尉园奉圣寺前孟景初园、四里桥、望牛冈,剑客庙,自转龙湾东去,陈州门外,园馆尤多,州东宋门外,快活林、勃脐陂独乐,冈砚台、蜘蛛楼、麦家园,虹桥王家园,曹宋门之间,东御苑乾,明崇夏尼寺,州北李驸马园,州西新郑门,大路直过金明池。西道者,院院前皆妓馆,以西宴宾楼有亭榭,曲折池塘,鞦韆,画舫,酒客税小舟、帐设,游赏相对。祥祺观,直至板桥,有集贤楼,莲花楼,乃之官河东、陕西、五路之别馆,寻常饯送,置酒于此。过板桥,有下松园,王太宰园,杏花冈,金明池,角南去水虎翼巷,水磨下蔡太师园,南洗马桥,西巷内华严,尼寺王小姑酒店,北金水河,两浙尼寺巴娄寺,养种园,四时花木繁盛可观。南去药梁园,童太师园,南去铁佛寺,鸿福寺,东西柏榆村,州北模天坡,角桥至仓王庙,十八寿圣尼寺,孟四翁酒店。州西北元有庶人园,有创台,流杯亭榭,数处放人春赏。大抵都城左近皆是园圃,百里之内,并无阒地次第。春容满野,暖律暄晴,万花争出粉墙,细柳斜笼,绮陌香轮暖辗。芳草如茵,骏骑骄嘶,杏花如绣,莺啼芳树,燕舞晴空。红妆按乐于宝榭层楼,白面行歌近画桥流水。举目则鞦韆。巧笑触处,则蹴鞠疏狂。寻芳选胜,花絮时坠。金樽折翠簪红,蜂蝶暗随归骑。于是相继清明节矣。《玉海》:绍兴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内出镇圭以奉文。宣王初,有司欲用珉,上曰:崇奉先圣,岂可用假玉。诏以真玉圭降出。
《宋会要》:宋高宗绍兴十五年正月二日,泸南献嘉禾九穗。
《乾淳起居注》:淳熙八年正月初二日未初,雪大下,正是腊前,官家甚喜。令有司,比去年倍数支散贫民,节使吴琚进喜雪水龙吟词。
《宋史·礼志》:理宗以正月五日为天基节。
《挥麈后录》:楚俗,遇元夕第三夜,多以更阑时,微行听人言语,以卜一岁之通塞。
《道山清话》:何斯举作黄绵袄子歌序,正月大雨雪十日不巳,既晴,邻里相呼负日,曰:黄绵袄子出矣。演繁露:达鲁河东,与海接,岁正月方冻,其钩鱼也。王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各有冰眼,中眼透水,旁三眼环之不透,第减令薄,而已薄者,所以候鱼而透者,将以施钩也。鱼之将至,伺者以告,遂于透眼中,用绳钩掷之,无不中者。谓之得头鱼,头鱼既得,遂相与出冰帐,于别帐,作乐上寿。
《溪蛮丛笑》:土俗,岁节数日,野外男女分两朋,各以五色綵囊豆粟,往来抛接,名飞紽。
《金史·太祖本纪》:天辅七年正月甲申,诏令:农事将兴,典兵官毋纵军士动扰人民,以废农业。
《熙宗本纪》:天会十四年正月十七日万寿节,齐高丽。夏,遣使来贺。
《世宗本纪》:大定四年正月二十五日辛亥,获头鹅,遣使荐山陵,自是岁以为常。
大定二十年正月,命岁以钱五千贯,造随朝百官节酒及冰烛,药炭,视品秩给之。
《礼志》:明昌五年,为坛于景风门外东南,岁以立春后,丑日祀风师。
《天文志》:兴定五年正月,山东行省、蒙古、纲奏庆云见,命图以进。
《五行志》:元光二年正月十八日辛酉日午,有鹤千馀,翔殿庭,移刻乃去。
《元史·祭祀志》:岁正月十五日,宣政院同中书省,奏请先期。中书奉旨,移文枢密院,八卫拨伞鼓手一百二十人,殿后军甲马五百人,抬舁监坛,汉关羽神轿军及杂用五百人,宣政院所辖宫寺,三百六十,所掌供应佛像坛,而幢幡、宝盖车、鼓头旗,三百六十坛,每坛擎执抬舁二十六人钹鼓,僧一十二人,大都路掌供各色金门大社,一百二十队,教坊司云和署掌大乐,鼓板杖,鼓筚篥,龙笛,琵琶,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