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罗马古代社会,不但与近代欧洲社会不同,抑且与他们中古社会亦甚两样:却转而与我们中国多分相似。此看古朗士fusfel de coulanges着《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可知。古氏书极精审,为此项研究中之名着,今有李玄伯先生译本(商务出版)。译者亦颇用心,于其所述许多情节有合于中国古礼古俗者。均引经据典为之注明。虽李君注文,未可完全赞同;然固有助于读者了解西洋古代社会,正与吾土多相肖似也。
书中所述,一书总括就是:崇拜祖先,完全以家族体系组成底社会,所谓宗法社会者是。其社会所由组成,一恃乎宗教。他们亦有法律,亦有政治,亦有战争,亦有社交娱乐;但一切的一切,原本宗教而为宗教之事。那时人对于神敬畏甚至;但家各有神,彼此不能相通。不但不能相通,且各守私秘,隐相排斥嫉忌。所以严译甄克斯《社会通诠》论到宗法社会的宗教,亦说:可私而不可公,本乎人而不出于天,宜幽而不宜显,是其三特征。积若干家而为“居里”;积若干“居里”而为部落,积若干部落而为邦。社会组织之扩大,与其宗教观念信仰对象之发展,要必相因相待。组织最大止于邦,信仰亦至于邦神而止。然每个小范围之祭祀、佳节、集会、首领各保存如故;此即谓之多神教。
后来希腊意大利千数邦中,其一——罗马——竟可征服其余,似为意想不到之事。这自是由于人类文化前进大势之不可遏;而罗马恰亦具有特殊条件,并且遵循了巧妙途径。盖经过好多世纪,人类生活不能不变,意识方面不能不开发进步,情操亦即不能株守于家神邦神的信仰崇拜。势不免打破了邦,而前进至于更大组织局面。恰好罗马人不是单纯一族一宗教者,而是杂糅底。乃至“罗马”之名,亦难确定属于何种语言:有谓为特拉文者、有谓为希腊文者、有谓为拉丁文者、更有人信其为爱特利文。它的宗教与其他各邦皆有关系。古时人依宗教为结合,两城若有共同信奉,即算亲戚。罗马注意保存凡与他城为亲戚的证据。例如它歌唱爱王德母亲的古神曲,可自称庇罗奔乃斯人的亲戚;它保存爱纳的纪念,乃成意大利、西西里、希腊、特拉斯、小亚细亚,各处三十个城的亲戚。它政策最巧妙底,是不强迫那些被征服者信奉它的神,却将被服者的神增加到罗马来。罗马于是有较他邦皆多底神,皆多底宗教。它就用宗教吸引各邦,而统治一切。
当时人于其家神邦神底宗教,仅存习惯而精神已不属,邦制度浸失其维系;而罗马征服各邦的事实进展又能不远于其心理习惯,所以罗马帝国之伟大局面就以造成。然而并没有与这伟大局面相应底伟大宗教。只以旧宗教之衰,而罗马兴;罗马盛时,旧宗教乃益衰。而由宗教荒乏,人们精神无主,罗马亦不能不衰矣。这里古朗士有几句话,是值得介绍底——古人(初民)间彼此那般不同,那般自由(不羁)与善变,社会的关联与统一是不易建立底。……自然必须有件事物,较实力为大,较利益为尊,较哲学学说为具体准确,较契约更为固定,它即在人人心中而对人人有权威。——这便是宗教信仰。莫有比它在精神上更有力量底了。信仰是我们头脑的产物,而我们不能随意改变它。它是我们的作品,而我们不自觉。它是“人的”,而我们以为“神”。它是我们力量之结果,但较我们更有力量。……人固然可以使自然降服于他,但人永是他自己思想的奴隶。
当时罗马于此紧要处没有好法,社会之腐化堕落遂不可免。直到基督教从东方传来,填补这一缺欠,西洋古代文明乃得一意外底续命汤,而孕育出其近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