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文所说明的对象,现在再举出一种——抽象的事理。
譬如,我们要知道水的冰点是多少度,就去观察。看见寒暑表(摄氏)降到零度的时候水就凝结起来,于是知道水的冰点是零度。在观察的当儿,眼睛看得见的具体的事物只有寒暑表、水或是冰。至于“水的冰点是零点”,换一句话说,就是“水在温度降到冰点的时候才结冰”,这不是一件具体的事物,而是一个抽象的事理,只能意会而不能目睹的。
看了上面的例子,什么是抽象的事理就可以明白了。物理、人生事理等书籍中所述说的都是抽象的事理。这些文章都是说明文。
抽象的事理不是我们所能创造的。它附着于事物,只待我们去发见。在未被发见之前,它早已存在了。既被发见,它就成为我们的经验。因为它是抽象的,发见得对不对、准确不准确往往成问题。譬如,某人精神不佳,仿佛看见眼前闪过一个黑影子,第二天病了,他就说黑影子是鬼,他的病因是遇见了鬼。这似乎也是一个发见,也是一个抽象的事理,然而多么错误多么荒唐呵!医生来了,仔细诊察之后,发见他的病因是受了某种病菌的侵袭,或者是身体某种机能发生了障碍。如果承认医生所发见的是准确的事理,就不能不说某人自己发见的只是虚幻的想头。因为同一事物在同一情形之下,事理不会有两个的。为增进经验,应付生活起见,我们需要准确的事理,不需要虚幻的想头。所以在发见的时候必须极其审慎,以免结果的错误、荒唐。又,我们所知道的事理很多,不尽由自己去发见,大部分还从传习得来;看了书籍,听了教师、家人、朋友的指授,我们就多懂了许多的事理。这些当然有可靠的,但未必完全可靠。所以,对于从传习得来的事理,也得审慎检查,淘汰一番,才能把它们应用。
述说抽象事理的说明文,像“水的冰点是零度”是最简单的了。通常的没有这么简单,往往须把一串的事理联结起来,这一串的事理或由自己去发见,或根据大家所公认的。怎样由自己去发见呢?怎样知道大家所公认的一些事理呢?那是各学科方面的事情,整个生活里的事情,不只是国文科方面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