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骚第五
○小雅怨谤而不乱。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旁并作诽。注云:「元作旁,许改。」
立斋按:庄子刻意篇:「放言怨诽。」通训定声:「放言曰访,微言曰诽。」许改是。
○可谓兼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兼之二字。
立斋按:兼之言兼有国风小雅之不淫不乱也,唐写本脱。
○昆仑悬圃。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悬一作玄。」唐写本元作玄。
立斋按:悬、玄古通。
○文辞雅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无辞字。
立斋按:文辞与次句辞赋之辞犯重,从唐写本是。
○驷虬乘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本云:「洪本翳作鹥,诸本皆误,唯唐写本作鹥不误。」
○皆合经术。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术作传。
○杨雄讽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讽作谈。
立斋按:从讽是,说文「讽、诵也。」
○谓不合传。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铃木云:「洪本传下有体字。」
○鉴而弗精。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弗作不。
○翫而未核者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也作矣。
○汤武之祗敬。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作禹汤。
立斋按:离骚原作汤禹。又按祗敬以下四句,唐写本脱,诸家皆未校出。
○桀纣之猖披。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原脱此句。
立斋按:猖披,楚词宋本作昌被,别本作倡披,被音义与披通,盖古文凡披皆作被也。
○丰隆求宓纪,鸩鸟媒嫁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丰上有驾字,鸩上有凭字。
立斋按:唐写本驾凭字衍,此列举迂怪之事,杨校非。
○夷羿蔽日。
梅本凌本黄本蔽并作彃。注云:「元作蔽,孙改。」唐写本作毙。
立斋按:楚辞天问:「羿焉彃日。」别本又作毙,从彃是。说文:「彃射也。」王校从唐写本改从非是。
○木天九首。
梅本凌本黄本天并作夫。注云:「元作天,谢改」唐写本作木夫。
立斋按:楚辞招魂:「一夫九首,拔本千些。」作夫是。
○土伯三足。
梅本凌本黄本足并作目。注云:「目元作足,朱改。」唐写本作目。
立斋按:同前书:「土佰九约,....参目九首。」从目是。
○摘此四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摘作指。
立斋按:摘发指近也,见说文。从摘是。
○体宪于三代。
梅凌黄三本宪并作慢。注云:「慢元作宪,朱据宋本楚辞改。」唐写本作体宪。
立斋按:从慢是,参注订。杨校语意朱阐,从宪非,诏策之体宪一词,义有别也,王校从宪亦非。
○风雅于战国。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雅作杂。
立斋按:唐写本以形近而讹,从雅是。
○取镕经意。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意作旨。
○自铸伟辞。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赵云伟作纬。」唐写本亦作纬。
立斋按:唐写本误,从伟是。
○九歌九辩。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辩作辨。
立斋按:辨、辩字通,见前说。说文同作判解,后以引申之义,乃有考问谓之辨,巧言谓之辩也,据易干卦「问以辨之」又履卦「君子以辩上下定民望」可证。
○绮靡以伤情。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绮靡作靡妙。
○诡而惠巧。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惠作慧。
立斋按:惠慧字通。后汉书孔融传:「将不尔惠乎。」注:「惠作慧。」
○招魂招隐。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招魂、冯云:『楚辞本作大招。』下云、屈宋莫追,疑大招是。」唐写本作大招。
立斋按:淮南小山有招隐士在续楚辞中,彦和所引不及贾谊以下诸篇;故从大招是。
○耀艳而深华。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深作采。
立斋按:耀艳、文采外发也;深华、文采内蕴也。外发故曰耀,内蕴故曰深,深者藏也。考工记:「梓人必深其爪。」即藏其爪也。采、采、彩互通,与耀字不协,从深是,杨校非。
○遽蹑其迹。
梅本凌本黄本唐写本并同。王校引锺本梁本遽作远。
立斋按:从遽是。
○菀其鸿裁。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菀作苑。
立斋按:菀苑音义互通;惟菀盛茂也,诗小雅「有菀其特。」则与苑有别,从菀是。菀又音郁,王校非。
○酌而不失其真。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真作贞。
○顾盻可以驱辞。
梅本盻作盼,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盻作眄。
立斋按:盻音系,说文「恨视貌。」盼音判,玉篇「目黑白分明貌。」眄音,虞卿以顾眄而指相印,见前汉书班固叙传,从唐写本作眄是。王失校。
○壮志烟高。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唐写本志作采。
立斋按:骚体志郁而文盛,壮字非,从唐写本作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