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字卷之三
主次三之一
次者,名代诸字于句读中应处之位也。次有四:曰主次,曰偏次,曰宾次,曰同次。今次其用法于左。
【3.1】凡句读中名、代诸字之为起词者,皆居主次,已详于前。间有名字不为起词而归入主次者有三。①
【3.1.1】一,凡呼人对语者。泰西古语,名字因次而变,凡呼人之名别为一次。今之方言,其名不变者,呼人之次,概列主次。凡称人,或本名或公名无常;而其位先呼后语者为比多,呼于后者变例也。
[1]论泰伯: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小子」者,曾子呼弟子之公名也。
[2]又公冶长:赐也,非尔所及也。——「赐也」,孔子呼子贡之名。
[3]汉东方朔传:昔伯姬燔而诸侯惮,奈何乎,陛下!——「陛下」,公名也。
[4]史留侯世家:孺子,下,取履!——「孺子」者,呼之也。
[5]左定十四年: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夫差」,本名也。
[6]左僖三十二: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孟子」,本名也。
[7]史平原君列传:公,相与歃此血于堂下!——「公」,公名也。
[8]庄逍遥游:归休乎,君!——「君」亦公名。
[9]韩元侍御书:微之乎,子眞安而乐之者!——「微之」,本名也。
[10]史李将军列传: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故李将军」者,乃应对之名,犹云「来者为谁?」应之曰「乃故李将军也。」盖表词也。
①文通原文这两句的「起词」之前皆有「止词」二字,显然有误。杨氏刊误断定‘此处二「止词」乃「表词」之误’,章氏校注本从之。但文通下面讲「同次」时说:‘同次之例有二:一,用如表词者’,即不应于此处说表词居主次,更不应说在「起词」之前。有可能「止词」为误衍,疑莫能明。今只删「止词」二字,不加「表词」二字。至于[10]以「故李将军」属主次,并以‘盖表词也’为解,乃因此句无起词,表词无可用,因而不列于同次而置此与呼人对语之词同列也。
【3.1.2】二,凡概叹而呼及名字者。
[11]书尧典:帝曰:‘咨,汝义暨和!’——「义」「和」本名,因叹而称及也。
[12]诗周颂:噫嘻成王!——「成王」本名。
[13]左文元: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役夫」者,呼而詈之之名也。
[14]史匈奴列传:嗟,土室之人,顾无多辞。——「土室之人」,公称也。
[15]史廉颇列传:吁,君,何见之晚也!——「君」者,因叹而称之也。①
[16]楚策:嗟乎,子乎!楚国亡之日至矣!——「子乎」亦因叹而及之。②公名后助以「乎」字者,以鸣不平也。
凡兹引称诸名,皆以发其慨叹之辞,上节所引,有惟呼以对语者,此两者之微有不同也。
○1杨云:马氏于「君」字逗句,非是。「君」乃动字「见」字起词,非呼名也。
○2【9.14】节引此例([九?1166])说「子」同「嗞」,是叹字。与此说为公名不同。
【3.1.3】三,凡题书名、碑记者。
[17]史陆贾传:号其书曰新语。——「新语」书名,今在句中,与「其书」同次。若但曰「新语」以额书名,则可视同主次。
[18]三国志诸葛亮传:诸葛氏集目录。右二十四……篇。——此传内记诸葛氏所著之书。
[19]韩黄陵庙碑:题曰湘夫人碑,今论其文,乃晋太康九年。又其额曰虞帝二妃之碑。
总之,书名、碑记以弁于书、碑之首者,皆可视同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