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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集释》*景公問欲善齊國之政以干霸王晏子對以官未具第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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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公問晏子曰:「吾欲善治齊國之政,以干霸王之諸侯〔二〕。」晏子作色對曰〔三〕:「官未具也。臣數以聞,而君不肯聽也〔四〕。故臣聞仲尼〔五〕居處惰倦〔六〕,廉隅不正〔七〕,則季次、原憲侍〔八〕;氣鬱而疾〔九〕,志意不通,則仲由、卜商侍〔一十〕;德不盛〔一一〕,行不厚〔一二〕,則顏回、騫雍侍〔一三〕。今君之朝臣萬人,兵車千乘〔一四〕,不善政之所失于下,霣墜下民者眾矣〔一五〕,未有能士敢以聞者〔一六〕。臣故曰:官未具也。〔一七〕」公曰:「寡人今欲從夫子而善齊國之政〔一八〕,可乎?〔一九〕」對曰:「嬰聞國有具官〔二十〕,然後其政可善〔二一〕。」公作色不說〔二二〕,曰:「齊國雖小,則何謂官不具〔二三〕?」對曰:「此非臣之所復也〔二四〕。昔吾先君桓公身體惰懈〔二五〕,辭令不給,則隰朋暱侍〔二六〕;左右多過〔二七〕,獄讞不中〔二八〕,則弦甯暱侍〔二九〕;田野不修,民氓不安〔三十〕,則甯戚暱侍;軍吏怠,戎士偷〔三一〕,則王子成甫暱侍〔三二〕;居處佚怠〔三三〕,左右懾畏〔三四〕,繁乎樂,省乎治〔三五〕,則東郭牙暱侍〔三六〕;德義不中,信行衰微〔三七〕,則管子暱侍〔三八〕。先君能以人之長續其短,以人之厚補其薄,是以辭令窮遠而不逆,兵加于有罪而不頓,是以諸侯朝其德,而天子致其胙〔三九〕。今君之過失多矣〔四十〕,未有一士以聞也〔四一〕。故曰:「官不具。」公曰:「善〔四二〕。」

  〔一〕 王念孫云:「案自『公曰「寡人今欲從夫子而善齊國之政」』以下,別是一章,本在問下篇內,其首句本作『景公問晏子曰』,後人以其問答之指,大略相同,遂併後章入前章,而改『景公問晏子曰』為『公曰』,以泯其跡。又前章標題云『景公問欲善齊國之政以干霸王而晏子對以官未具』,則後章亦當有標題,今既併後入前,遂刪去後章之標題矣。不知前章是景公欲善齊國之政以干霸王,而晏子對以官未具;後章是景公欲與晏子善齊國之政,而晏子對以官不具;前章是言侍孔子者有季子、原憲、仲由、卜商、顏回、騫、雍,而景公無一士;後章是言侍桓公者有隰朋、弦甯、甯戚、王子成甫、東郭牙、管仲,而景公無一士。且問答之詞,皆前略而後詳,則非一篇可知,今併為一篇,則既云『今君不善,政之所失于下,霣墜于民者眾矣,未有能士敢以聞者,臣故曰官未具也』,又云『今君之過失多矣,未有一士以聞也,故曰官不具』,古人之文,有如是之複者乎?晏子各章,大同小異者多矣,又可一切刪而併之乎?治要後章在問下篇,其首句作『景公問晏子曰』,可據以訂正(說苑君道篇有後章無前章,孔叢子詰墨篇及意林皆有前章無後章,則前後之非一章甚明)。」◎黃以周云:「治要分『寡人今欲從夫子』以下別為一章,在問下篇。王氏從之,非也。問上問下前計都凡皆三十章,分此人問下則多一章矣;下篇標題章次具在,何處可以羼入。」

  〔二〕 孫星衍云:「此句疑脫誤,意林作『吾欲霸諸侯若何』,孔叢子作『可以霸諸侯乎』。」

  〔三〕 王念孫云:「案『對曰』上不當有『作色』二字,蓋涉下文『公作色』而衍。」◎則虞案:王說是也。孔鮒詰墨亦無,指海本據刪。

  〔四〕 孫星衍云:「『數』,孔叢作『亟』;『不肯聽』,孔叢作『未肯然』。」

  〔五〕 孫星衍云:「孔叢下有『聖人猶然』四字。」◎陶鴻慶云:「『臣聞』上不當有『故』字,『也故』二字蓋誤倒。」◎則虞案:詰墨「臣」上無「故」字,「聞」下作「孔子聖人」,此「故」字衍文。

  〔六〕 孫星衍云:「意林作『居陋巷』,形近之訛。」◎則虞案:意林作「處陋巷」,孫引誤。詰墨作「然猶居處倦惰」。

  〔七〕 孫星衍云:「孔叢『正』作『修』。」

  〔八〕 孫星衍云:「季次,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公皙哀,字季次,孔子曰:「天下無行,多為家臣仕于都,唯季次未嘗仕。」』家語作『公〈晳,中"日改口"克』,孔叢作『季羔』。」◎則虞案:意林無「季次」二字。

  〔九〕 則虞案:嘉靖本「鬱」字作墨釘。

  〔一十〕則虞案:意林無「卜商」,聖賢群輔錄、廣博物志引尸子「仲尼志意不立,子路侍」,亦無「卜商」,恐後增也。

  〔一一〕則虞案:意林作「德不辱」。

  〔一二〕孫星衍云:「孔叢作『勤』。」

  〔一三〕孫星衍云:「孔叢作『顏、閔、冉、雍侍』。閔損字子騫。」◎則虞案:意林無「騫閔」二字,尸子作「亡忽古今顏回侍」。

  〔一四〕則虞案:詰墨作「立車」。

  〔一五〕孫星衍云:「『霣』即『隕』,假音字。『墜』當為『隊』。說文:『隕,從高下也;隊,從高隊也。』」◎蘇輿云:「王氏雜志『下』作『于』。」◎則虞案:元本、活字本、嘉靖本「下」亦作「于」。又詰墨此句作「不善之政加于下民者眾矣」。

  〔一六〕孫星衍云:「孔叢作『未能以聞者』。」

  〔一七〕孫星衍云:「『具』,孔叢作『備』。意林作『今君未有能侍,故未具也』。」

  〔一八〕王念孫云:「治要無『今』字,說苑同。」◎則虞案:諸子瓊林亦無「今」字,指海本刪。

  〔一九〕則虞案:說苑君道篇無此二字。

  〔二十〕蘇輿云:「治要『聞』下有『之』字。」◎則虞案:說苑及諸子瓊林亦有「之」字,「國」下無「有」字。

  〔二一〕則虞案:元刻本、活字本俱作「喜」,綿眇閣本、吳勉學本、楊本、凌本已作「善」。

  〔二二〕則虞案:說苑及諸子瓊林「然」作「而」,無「其」及「不悅」二字。

  〔二三〕孫星衍云:「說苑作『何為』。一本作『可』,非。」◎黃以周云:「『何』,元刻誤『可』。」◎蘇輿云:「治要『何』作『可』,句下有『乎』字,此疑傳寫者奪『乎』字,後遂改為『何』字耳,『可』字非誤。」◎則虞案:活字本、吳勉學本、楊本、凌本作「可」,諸子瓊林作「何為不具官乎」。綿眇閣本作「奈何」。

  〔二四〕則虞案:此句治要無。

  〔二五〕孫星衍云:「『惰』,說苑作『墮』。」◎蘇輿云:「治要『懈』作『解』。」◎則虞案:諸子瓊林亦作「墮」,無「吾」字。

  〔二六〕孫星衍云:「隰朋諡成子,莊公曾孫,載仲之子。史記齊世家集解徐廣曰:『或作「崩」也。』潛夫論志氏姓:『齊之隰氏姜姓。』『暱』,爾雅釋詁:『近也。』」◎則虞案:說苑、諸子瓊林無『暱』字,下同。

  〔二七〕蘇輿云:「治要作『譽』。」◎則虞案:子彙「左右」二字倒。

  〔二八〕孫星衍云;「『讞』當為『〈氵獻〉』,說文『議畢也』,玉篇『〈氵獻〉,魚列切,與讞同』,艸書『水』『言』相似。」◎則虞案:諸子瓊林作「刑罰不中」。

  〔二九〕孫星衍云:「弦商、甯武也。說苑只作『弦章』,『章』、『商』聲相近,韓非作『弦商、甯武』,甯武其即甯戚與?」◎黃以周云:「弦章,景公臣,見諫上篇及外末篇,此當依元刻作『弦甯』,音義亦作『弦甯』,而誤以『弦』為弦章,『甯』為甯武,當以盧說為正。」◎蘇輿云:「舊刻及浙局本俱作『弦章』(孫氏音義仍標作弦甯),此乃事桓公者,與諫景公飲酒之弦章相隔百餘年,明是誤文,今從諸校本改作『弦甯』,但孫氏以『甯』為甯武,謂即甯戚,不知下固有一『甯戚』矣。治要正作『弦甯』。」◎則虞案:「弦甯」非弦章,亦非甯武,新序雜事以甯戚、隰朋、東郭牙、弦甯、王子成甫並舉,且謂「決獄折中,不誣無罪,不殺無辜,則臣不若弦甯,請置以為大理」,是「弦甯」為大理也。

  〔三十〕蘇輿云:「治要『氓』作『萌』。」◎則虞案:說苑及諸子瓊林作「人民」。

  〔三一〕蘇輿云:「治要『吏』作『士』,『怠』作『惰』,『偷』作『肆』。王氏雜志作『戎事』,非。此與『軍吏』對。」◎則虞案:諸子瓊林作「戎事」。

  〔三二〕孫星衍云:「韓非作『公子成父』,是。說苑作『父』。」◎蘇輿云:「治要『成』作『城』。」◎則虞案:諸子瓊林「甫」作「父」。

  〔三三〕蘇輿云:「治要『佚』作『逸』。」◎則虞案:諸子瓊林作「居處肆縱」。

  〔三四〕則虞案:治要、說苑無此四字。

  〔三五〕則虞案:治要、說苑無此六字。

  〔三六〕孫星衍云:「姓東郭,名牙。韓非外儲說:『桓公問置吏于管仲。曰:「辯察于辭,清潔于貨,習人情,夷吾不如弦商,請立以為大理;登降肅讓以明禮待賓,臣不如隰朋,請立以為大行;懇草仞邑,辟地生粟,臣不如甯武,請以為大田;三軍既成陳,使士視死如歸,吾不如公子成父,請以為大司馬;犯顏極諫,臣不如東郭牙,請以為諫臣。」』」

  〔三七〕蘇輿云:「治要『信』作『意』,『微』作『怠』。」

  〔三八〕孫星衍云:「『管』,說苑作『筦』,通。」

  〔三九〕蘇輿云:「治要有『焉』字,『致』下無『其』字。」

  〔四十〕則虞案:說苑、諸子瓊林無「過」字。

  〔四一〕王念孫云:「治要『聞』下有『者』字,說苑同。」◎則虞案:諸子瓊林作「間」,指海本補「者」字。

  〔四二〕則虞案:說苑、諸子瓊林作「未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