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知录》的作者,是顾炎武。
有关顾氏的生平,读者可参读《清史稿》卷 481 《儒林传(二)》中的顾传和全祖望《鲒埼亭集》卷 12 中的《神道表》。近出书中,有本书著者所著《顾亭林与王山史》中的顾氏的《新传》,可供参读。根据《导读丛书》编委们的意见,《导言》重在一个“导”字,对作者生平及著述的版本等,不宜写得过分冗长。谨遵此旨,将顾氏生平盖括简述如下。
顾氏生于明万历41年,卒于清康熙 21 年,公历为1613 — 1682 ,终年(虚龄)70 岁。南直隶昆山县(今属江苏省)之千墩镇人。原名忠清,学名绛;入清朝后更名炎武,字宁人,人称亭林先生,又曾署蒋山■。平生活动,可分为三个明显的段落。
第一段,自出生至明亡(公元 1613 — 1644 ),约31个年头。自14岁入昆山县学,计学习、自修 18 个年头。在此期间,他在出嗣祖父的指导培养下,打造下有关传统文化典籍及其当时政治、经济构架的深厚与坚实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他一生中开扩性的学术发展将是不可能的。第二段,自清顺治元年至 13 年(公元 1645 — 1656 ),约 12 个年头。在此期间,他在江南地区对满清军事贵族入主中原的统治,做了旗帜鲜明的以及秘密串联的反抗活动。他以南京为居住地,北到淮河上的清江浦和王家营,东到太湖。在活动的同时,他已展开了几部代表性著作的发韧工作。第三段,自清顺治 14 年至康熙 21 年(公元 1657 — 1682 ),在这大约 25 个年头中,他离开江南,到北方的齐、鲁、燕、赵以及秦、晋等地区,做了许多带政治性的学术活动和人际活动,进行了若干调查研究工作,最终写出了大量具有很高价值的专著和诗文。
他一生的思想,似可归纳为如下的四个主要点。第一、在政治方面,他坚持反对满州军事贵族入主中国,坚持恢复明朝帝国和汉人自己的统治。对这一点,我们需要分析,其中某些爱国主义,值得继承;某些狭隘民族主义原则,则已与后世的多民族大家庭的现实不相适应。第二、在认识论和学术方法论方面,他主张“下学而上达”,即从可靠和坚实的感性基础上向理性上升。从他一生的实践中看出,他强调“下学”的努力是令人钦服的,相对地他向理性、向抽象前进的能动性,则稍嫌不足。第三、他的学术风貌,被后世叫做“经世济用”之学,这样一种学风,在清初由顾氏倡导,到清末鸦片战争以后,又被一些学者所继承和发展(只乾嘉的纯考据之学不如此),成为振兴民族富强国家的一种号召。因此,后世考据家奉顾氏为创始者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一)乾嘉考据脱离政治、逃避政治,而顾氏则热情拥抱其当前社会民生的每一桩现实;(二)顾氏强调感性材料,引发出来的是大关节目上的大考证,而乾嘉学者逐渐流为琐节考证。第四,在政体上,他坚决反对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这一点无疑是好的,同时代学者黄梨洲(宗羲)与他有相同的见解;但顾氏为了抵制和修补中央集权,却不断提出“地方分权论”,而在当时,地方分到权又无法不落入缙绅的手中。因此,顾氏的这一思想,其精华与糟粕的组合如何,是颇值得后进学者研究分析的。
顾氏平生的很多行迹,在同时代学者中也是罕见的,值得后人研究。如他在 33 岁时英勇参加了苏州城的和昆山城的抗清起义;如他在 43 岁与 56 岁曾两度入狱,一度在松江,一度在济南,前者是杀人案,后者是文字狱(即思想犯罪);再如他有很多经济活动,在山东章丘一次买田一千亩;在山西雁门集资开垦荒地,兴办水利;至于与傅山合伙创办票号,则是尚缺乏充分证据的事,但正如章太炎一再指出的,顾氏善于经营操持,以一位南方人在北方旅居 25 年,未见财力方面发生什么穷窘,这一点也颇值得留意。
顾氏善于交友。他的朋友中,有秘密抗清的战友,有研讨学术的同道, 有做诗的朋友,有私淑的弟子,有得力的亲戚。青年时期的朋友,有归庄 (玄恭)、吴炎、潘柽章以及万寿祺 (年少);在山东的朋友,主要有张 尔岐 (稷若)、马 驌 (宛斯);在山西的朋友有傅山 (青主)、戴廷 栻 (枫 仲);在陕西的朋友有李颙 (二曲)、李因笃 (天生)和王宏撰 (山史); 在淮上的朋友有王略和张弨 (力臣);在北京的亲戚有徐乾学和徐元文; 私淑弟子主要是潘耒 (次 畊)。过去研究一个历史人物,开始往往先做他 的 《交游考》,不是没有道理的。如对顾氏,假如缘着他友朋的若干线索, 是会追寻出很多很多东西来的。到目前为止,其中未发之覆,尚不只一处两处。
他平生著述甚富。其中具代表性的三种:《音学五书》、《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 《音学五书》是一部十分精辟的音韵学专著,对后 世人更精密地阅读、理解先秦经典,开辟了重要的道路。《日知录》是平生精读史书、融会贯通后,抽绎其心得体会写出来的若干条精彩札记。《利 病书》是一部自青年迄老年陆续抄集社会经济和政治资料 (最主要是明代) 的丛辑,由于若干年中不断增补,有时不免显得丛剉;但这是一部体现 “经世济用”精神最显著的成品,被后世人使用的幅度也大。其馀著作尚多,读者可参看王遽常《顾诗汇注》末附的 《亭林著作目录》 (该书页 1325 — 1327 )。顾氏著作中有佚去者,有数种稿本互有出入者,有后人传抄不免 鲁鱼亥豕者,甚至个别有伪托者,故认真料理顾氏全部遗著,至今还是一桩未开工的大工程。
二
关于 《日知录》一书的写作和刻印情节,也应该在这里说一说。
大体看来,《日知录》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中一面创设条目、一面 不断增殖材料精化论点、一面又不断改写 (由短段变长段、或由长段变短 段)而成的。 《日知录》的《目录题辞》说 “愚自少读书,有所得辄记之, 其有不合,时有改定”;这里未说明开始的年代。 《利病书序》说,“崇 祯己卯,秋闱被摈,退而读书” (见《顾亭林诗文集》页137),是年为崇 祯 12 年、公元 1639 年,顾氏 27 岁。以此为发轫年代似乎稍嫌晚了一点, 但也只好如此了。
大概从一开始,顾氏对 《日知录》就已经有了三项内容的设计,即一、 经义,二、治道,三、博闻。所谓 “经义”,就是以新义诠释古经;所谓 “治道”,就是分析社 会经济情况,以取得社会兴隆之法;所谓 “博闻”, 就是一些非要害的辅助性知识,有时这类知识也颇有用场。从一封顾氏给 他三外甥徐元文的信里得知,写信当时, “经义”部分尚未做完,已经有 十卷之数; “治道”部分,尚须待 《实录》读完才能动手 (《诗文集》页 196 )。这封信反映了 《日知录》写作过程中草稿形式与印本形式间的若干差距。试观原 “经义”部分未做完已超十卷,而在 8 卷本中只占三卷, 32 卷本中只占七卷的情况看来,印本是精炼过、凝缩过的。
最初抛到公众面前的,是 8 卷本。此本刻行于康熙 9 年 ( 1695 )顾氏 58 岁之时。刻印甚精致,但内容则较最后成品为单薄,为简陋。顾氏自己 说 “三十卷已行其八,而尚未惬意” (《诗文集》页 70 )。顾氏是十分谦虚的,他总是说 “昔日之得,不足以自矜;后日之成,不足以自限” (《诗 文集》页 29 )。但有时,他也流露出自负的语句, “近二百年来未有此书, 则确乎可信也”。 (《诗文集》页 251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根据我的私 见,是指马端临。马为南宋末之人,下距顾氏约二百八、九十年,粗言之 则曰 “ 二百年”。顾氏这段话假如翻译成白话,那将是, “ 自从马端临 《文 献通考》以后,还没有过这样水平的书。”李慈铭老眼锐利,他在 《越缦 堂读书记》中写道, “ 尝谓此三十二卷中,直括得一部 《文献通考》,而 俱能自出于 《通考》之外”。为什么说 “ 出于 ?? 之外”呢?据私见所及, 是指顾氏的形式更灵活了, 《日知录》的框架小了,但内容更精深了。
康熙 34 年(公元 1695 ),顾氏逝世后 13 年,他的私淑弟子潘耒在福建建阳刻成《日知录》 32 卷本行世。 25 年前行世的 8 卷本,仅收录 140 条 (我个人 25 年前说据闻为 771 条,实误,特此订正),现在增殖为 1015 条了。后来的《日知录之馀》 4 卷,又增加了 102 条。这 102 的数字,是否 应该和 1015 条的数字加到一起呢?经慎重考虑,是不应该。理由是,假如我们拿初稿、二稿、三稿等平列在一起成为若干条的话,将产生严重的统 计重复现象。故我们仅考虑黄侃 《校记》中增益的两条,获致结论说。《日 知录》成型条段,总不超出 1020 条之数。
顾氏写这么一千多条的目的何在呢?顾氏自己说“有王者起,将以见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而未敢为今人道也。” ( 《蒋山■残稿·与人书》,见 《诗文集》页 104 )在此,见出顾氏较黄梨州氏更为诡谲。黄氏 著 《明夷待访录》,其 《题辞》云,“吾虽老矣,如箕子之见访,或庶几焉”,由此遭到多人的置疑,谓梨洲晚年有出仕满清之志。顾氏虽知其一己在 《日知录》中所论,“同于 (梨洲)先生者十之六、七”。(《诗文集》页246 )但顾氏思想更为周密,他说,我的这些 “道道”是仅仅提供复明运动成功后的人们参考的,不是提供当今康熙爷及其臣僚们参考的,所 以 “大胆怀疑”的酸溜溜的人们,就只能怀疑梨洲而不怀疑亭林了。
三
现在,我们应该触及到一个问题了。这个问题是:顾氏当年是 存了什么心、立了什么意 ,要写出像现在模样的 《日知录》来 呢?关于这个问题, 不可能考证,因为顾氏未留下这方面的资料;只能进行揣度;这揣度,又 只可能是合乎事理逻辑的揣度,不然,便不可能取信于读者,或者说,不能把读者说服。 我现在说,当年顾氏存的心、立的意,是对传统史书所存在的 局限 和 缺陷 ,企图进行弥补。为此,我底下的一大片构思出来的话,只能从传统 史书的局限和缺陷说起。 无容否认,历代史书是有局限和缺陷的。这也就是说,任何一部史书, 对还原其历史的真实形貌来说,都是有距离的。历代史书,总是一方面还 原了一些真实形貌,另方面又疏漏了、乖离了一些真实形貌。这就是后代 史家需要不断加工的客观根据之所在。
以上所说的局限和缺陷,计包括实质性的局限和缺陷,又包括从形式方面产生的局限和缺陷。前者指,在史料方面原本就存在着短缺,其中一些即便后人使尽生平气力也补不过来的。在史论方面也往往存在偏见,有时偏见很多很重,当时的发议论者或者感到是公道的、合理的,可是后世人的观点不知不觉又变迁了许多、宏观了许多,感到原来的议论不够公道、 不够合理,这就需要来重新论定。
形式方面带来的局限,就更明显了。自然,任何形式问题说来说去,总不免与实质问题又纠缠到一起。但为了保持逻辑脉络的清晰,不能不专就形式方面的局限和缺陷来立论。这里我们所指,是说任何史书总脱不掉 要凭借一定的形式而表现出来,譬如像史学史中所经常罗列的什么编年 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 “通”体,等等。须知,古人创发这些“体”(即形式),都是煞费了苦心的,因而是值得后人尊敬的,但这只是问题 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不管古人煞费了多少心思,局限和缺陷又总是 不可避免、不可排除的。
具体来说,譬如 “编年体”,以很古老的 《春秋》及与之相辅的 《左 传》、以及更晚出的 《资治通鉴》来说,时间年月的眉目是比较清爽了 (当然仍不排除有误差);但在人物形象和事件节奏方面,就每每露出不足。《左传》的作者似乎有鉴及此,就进行 事件的重点描写以资弥补,特别对于战役 (如城濮之战、邲之战和鞌之战等),特意增加了超乎寻常的文字 段落,这实际上已经暗示史书中对 “纪事本末”体裁的客观需要了。但反 过来说, “纪事本末”体的局限就更大,把一桩桩重大历史事件写的像一 座座孤岛,必须对编年体史书相当娴熟的人方可在脑际将这些事件串联在 一起,而在寻常读者中能这么串联起来的人怕不是很多的。因此,史实的 总体观念从 “本末”中怕还是不容易获取的。
再譬如“纪传体”这是 “二十四史”(或云“二十五史”)的传统形 式。由太史公司马迁创发,后世史家源源相随。但是,“纪传体”史书的 局限和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本纪”,实际上是皇帝们统治 时期的大事纪,在太史公笔下尚可游刃有馀,到后世史家手里,就成了干巴巴的政 事排比堆了。重大事纪,每每缺乏重点的纪述;对重要帝王和大臣,也每 每缺乏重点的描绘。好皇帝和坏皇帝间无大差别,清官与贪官也只平列杂 厕在一起。有人会说,在“本纪”里找不到的,你到“列传”和“志”(“书”)中去找寻补充嘛。但我们回答说,这种补充,有时可以找到,有时找不到。 并且一个人、一件事,假如我们把它的有关资料分为若干片断,按照写作 人当时的心情和手法,这里塞一点,那里塞一点,组织到各不相谋的“纪”、“传”、“志”、“书”中去,这对后世读史人造成的后果会是什么呢?我们说,除开一些特具考据癖的人之外,很少读者会做到这边查一查、那边对一对,最终把事情凑成一个完整的团块的。这就是“纪传体”史书局 限性之所在。
再说“通”体。我所谓“通”体,是指以“三通”(《通典》、《通 志》、《通考》为代表的、以“事项”作为划分标准的、上下古今通起 来的大型史书。所谓“事项”,是指譬如田土、赋役、财政、税收、兵务、 漕运、边境少数民族等。对这些大事项的编写,自然也脱不掉年月、人物、山川、州县等的叙述,但其总目标是写 “事项”的。专写“事项”,绝对 有必要。但往细处说,就不免粗了许多。在情节方面,它不可能面面俱到。
由上所述,就必然追到一个方法论的问题上来,即逻辑的划分和分类 的必要及其局限性问题。具体地说,任何人进行任何种科学研究,都摆不脱对研究对象进行划分和分类的这道工序。但从另方面说,任何的划分和 分类又都是有局限的,宇宙事物就有那么一部分似乎可以划到这一类、又 似乎可以划到那一类,但又划到这一类中不合适、划到那一类中又不合适 的情节。这应用到史学形式的问题上,像“编年体”、“纪传体”、“本末体”、“通”体,就都是划分和分类的后果。这些划分和分类,缔造了很多方便。但也遗留下了诸如上述的若干局限与缺陷。
有局限与缺陷,就需要弥补。怎样弥补?想来,这样问题在后世史家的脑际一定是多次盘算过的。有些弥补方式,看起来已经不宜于采用,或者不宜于多次地采用了。例如,重新写一部;新的一部往往克服了某些旧的一部中的缺陷,但同时又往往丧失了旧的一部中的某些优越性。观《新唐书》之于《旧唐书》、《新元史》之于《元史》,便可体会出来。即便 重写一部 “通”体,也不是太需要了。后来的皇家,集中一些编修们一部 一部地泡制,效果也不见得好,只不过显示某位皇帝老子的稽古右文罢了。 为今之计,只有寻觅小专题去做。顾炎武采用的,正是这个方法。但采用 这种方法也并不简单易行,因为这样做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出成绩的,这 里必须独具只眼;而这种独具只眼,又并不是凭白无故产生出来的,它是 在饱读群书之后,经过审问、深思、明辨的精确化历程,才能获得的。《日 知录》作者顾炎武,正是在历炼了如上历程之后,才存心立意来写《日知录》的。
我设想,当年的顾氏是一定发现了如下的一些情况的。第一、过去的 史家和史书,还有许多不曾留意过、处理过的一大堆问题,需要后世的史 家和史书重新拾起来料理。第二、有许多问题,过去的史家和史书并不是 不曾接触过,接触是接触了的,但一晃就过了。特别在断代史中,更表现 为各说各的,碰不到一块。如宦官,唐说唐的宦官,宋说宋的宦官,明说 明宦官,在整个中国封建史上,宦官起一种什么样的总作用,有什么多样性,没有谁归纳、梳理。再如中央政府首脑部,汉是一个样子,唐是一个样子,宋又是一个样子,明又是一个样子,万变不离其宗,专制主义一直在强化。假如我们从史料堆中,把这里一点点,那里一点点,这里一小堆,那里一小堆,凑成一块,联系起来看,那将不仅仅是量的增加,而是质的 移行了。连看法都会改变。第三、过去的史家和史书中,不排除有错误。有时,错误还很多,很大。就像《史记》,一方面我们崇拜它,崇拜它在 规模、体制和文笔方面的始创性;但另一方面,《史记》的荒谬、舛误 之 处,又何只一处两处! 《史记》尚且如此,其他史书又遑足论!因此,订 正和矫正,就成为后世史家的先天责任之一。清中叶考据之学兴盛,部分根源即在于此。但要订正一件事,矫正一桩谬误,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不掌握致命性的根据,要轻而易举翻前人旧案、后来成为笑柄者,大有其 人其事的存在。故获致新判断,其难度往往很大。第四、在议论方面,可变率更大。特别在社会意识方面,如什么习俗、流尚、风气这些方面,见 仁见智,不同更甚。有些后代的订正,不少是越订越正越准确,但也有不 少后面的订正反不如被订正者之准确,也是经常遭遇到的。
我设想,在顾氏安心立意要写一部像《日知录》模样的书出来的过程中,如上的这些问题,一定会涌现在他的心头。
四
底下,我准备用举例来说明我如上的设想。
例一
货币是社会流通的媒介。历史上除后来的纸币(皮币也包括在内)外,都利用金属,即黄金、白银和铜。在上古、中古、近古的这几个段落中, 各有偏重。而在断代史的 《食货志》一类的篇章里, 则表现为零星点滴地 说一点。顾氏是很重视社会经济的,故对货币金属,感到有将有关资料综 合起来予以纵观的必要。他开始在《日知录》 8 卷本中就写了关于“银”和“铜”以及“钱”的条段,黄金尚未及写。我们从后人补辑的 《日知录之余》中见到,有关黄金顾氏写了好多条散落的短札记。到 32 卷本中我们看 到顾氏将《之馀》中的那些散落条段凝炼地写成 “黄金”这一大条。窃尝以为,“黄金”这条是《日知录》中质量很高的条段。
汉朝,特别是西汉,是使用黄金量最大的朝代。主要用于赏赐。自然,赏赐本身也是一种流通;并且一旦赏赐到文武贵族手中也并不全部贮存在 柜中不予动用,而是绝大部分投向了交换。战国到西汉是上古期货币交换 经济相当发达的年代, MaxWeber 把这种历史段落叫 “古代资本主义”。马克思叫“古典经济”。汉代用金数量之巨,值得惊讶。一次在 5 千斤、 7 千斤、万斤之数。从这里,就引发出问题。譬如,有人引《尚书·孔疏》的话说,古时金、银、铜、铁,统名曰 “金”,西汉的 “金”是不是铜? 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度讨论,仍无法否认西汉的大量黄金的存在。再譬 如,这么多黄金如何支付?这个问题有人引 《汉惠纪》颜 《注》解决了, 即以钱一万枚顶替黄金一斤。用钱作为金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而汉朝的铸钱量一直是非常巨大的,不必担心无法支付。
两汉以后,黄金用量逐渐减少。到元朝赏赐黄金仍有记载,但单位不以“斤”而以“两”计了。这是为什么?顾氏十分肯定北宋大臣杜镐答宋太宗赵光义的话,说后世佛事用金(偶像的铸造和镀饰)太多。二十世纪的史家也衍用此说。但后世富贵妇人装饰用黄金,恐亦是黄金占用的途径之一。
中古时期自然经济占主流,社会交换多以谷物布帛为手段。唐中叶以后,特别是宋、金、元、明、清,白银成为重要的货币金属。后来逐渐铸为银铤和银元。经顾氏在《日知录》中写成条段以后,人们的看法较前系统化了,知道黄金和白银是分别在上古和近古被采用的主要货币金属;而铜铸为钱,是社会上流通最广的基层辅币,铜特缺时以铁代铸。至于这些 货币隶属或金属货币,使用到人民缴纳国税的方面来,又引发了国家财经 政策的重农和重商的讨论,也是历史上的一大问题。由此可见,顾氏就这些做出总结,推向后代,引发出不少新课题的研究,这不就是对传统史书的一种弥补和推进吗?
例二
在机械动力大量出现之前,人们主要倚靠生物动力。所谓生物动力,主要包括人力和畜力。畜力的畜,包括牛、马、驴、骡、骆驼等。牛是古老的土著;马、驴、骡、骆驼,则或早或晚自西部、北部边境以外或以内 的少数民族传来,在中原文化生活中起很大的作用。作为一种新鲜品种或 异样品种,在中原文献中每每留下痕迹。
顾氏对这些,都给予了充分的留意。他更将此引伸到另一个特殊领域 ——战争。古人车战,车用四马驾驶,车上立三人,中为御者,左为指挥员,右为辅佐人。在平地作战,大体如此。但晋国多山地,战车不利,晋人与赤狄交战,感受特深。于是改用步卒单骑,赵武灵王 “胡服骑射”,不过是总结了这一长期变革的阶段性标识而已。
马驴可以交配,成为混血种。混血种较原血型后裔会具有某些优越性,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雄驴雌马,所生为骡;雄马雌驴,所生为■。后世人逐渐认清骡能任重致远的特性,故逐渐被人们普遍饲养和役使,成为一种重要的生物动力源。
封建王朝,除皇廷有御马厩、监外,多在水草相宜处设养马苑、监。 但实际需要,特别是战争年代,还要大得多。所以鼓励民间养马、或者将 马驹派给民户养大,成为一种差役,或者成为优免差役的一种根据。这样养马业,本是一种动物驯养业,后来却同国家和人民间剥削与被剥削关系 挂起了钩来。还有一些个别朝代,怕农民养马会有助于农民起义军的往来 驰骤,遂禁民间养马。
顾氏有见于此,就在“小人所腓”、“骑”、“驴骡”、“马政”诸节札记中,对生物动力与战争技术以及民间徭役三事联系起来,做出一些迹近专题的研究小笔记,这对于后人的将史学向前推进,是很有助益的。
例三
政府结构,是史学中的重要课题。民间结构如何?基层结构如何?层 层结构直到极权者——皇帝,其关系又如何?这些,都是我们当代人要写 的 《中国官制史》的当然内容。 “三通”书中,已经涉及到了。但说法或 多或少显得 “形而上”,那就是说,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注重 “一” 与 “二”中间的关系和衍化,不重视比较和联系。顾氏已至十七、八世纪, 时代新了,感到联系的必要,就把官制史爬梳爬梳,理顺一番。顾氏一领 先,乾嘉学者步趋其后,于是正如章太炎所说,清三百年来之学,不过地 理、官制,其馀甚痟。其实,就是地理、官制,也还有不少遗 留的问题。 并且,顾氏研究官制,还有一个思想问题贯穿其中,也就是说,顾氏是反 对中央集权的过甚的,是主张地方分权的,因此,他更有必要从层层官制 中觅取中央集权不能过甚、部分权力必须下放地方的有说服力的根据。
顾氏的研究是由下到上。他对 “社”、“亭”、“三老”,就很有兴趣。“社”在上古,原是宗族祭祀的民间组织,在悠长的历史时间中,逐 渐带有基层行政的意味。西汉之初,抓 “乡三老”抓的很紧,且各有分工, 主教化者,主赋税者,主治安者。后来三老中一人可选拔到县,与县官共 议政事,成为跟县议员差不多的身份。顾氏的意思是叫最高统治者把这些 “小官”重视起来,他说 “小官多者其世盛”,这话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 的。
继之,他研究“县”一级。秦、汉初定郡、县,郡、县首长,权力规定的很牢固,曰“令”,曰 “长”,户口万户以上县曰 “令”,不足万户之县曰“长”。可是到唐末,特别到宋,就加一 “知”字、或 “权知”字 样,其中寓有 “临时特派”、“试用”、“不固定”等意思。自然,宋初 要立意革除五代割据之弊,中央特派遴选人员到基层,一要稳定原割据势 力的情绪,二要稳定中央官下放基层者的情绪,故加用 “权知”、“试摄” 等词汇。于是 “知县”、 “知州”、 “知府”等字样,就一直衍用下来。
官制史中最关紧要的一层,是 “省”一级,因为它是中央直辖的层次。 秦、汉置郡,郡有郡守、郡尉、监郡等。可是中央又不放心这些守、尉、 监,于是加派 “刺史”。到东汉末、魏、晋之后,经济上自然经济占主导, 社会上世家大族占主导,相应的在政治制度上从刺史”、 “州牧”到什么“开府仪同三司”等这 些 “土皇帝”式的 “省”级官,就越来越坐大了。 隋朝统一南北,加强集权,罢 “郡”,缩小 “州”的范围,用“府”、 “州”、 “县 ”这三个档次来相当于当前的“地”“县”二级。
其中,令我们后代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顾氏对中央政府结构,如所谓“五府、六部、十三科道”之类,所言不多。仅在明末吏部抽签问题上进行了一下讽刺而已。
总起来看,在官制史方面,顾氏于客观地研究爬梳之处,其个人的主观倾向性,也是非常非常明显的。他重古略今。他重地方轻中央。在 “重 古略今”这一点上,还需要使用近代观念来进行某些诠释。顾氏自然完全 不懂得当代的社会发展史,但他在朦胧中也已看出,历史上有阶级关系还 不紧张的年代,也有阶级关系越来越紧张的年代,有人们财产私有制深化 的年代,也有私有制虽已发生、但一时尚未深化的年代。他的“重古略今”中,实寓有“以古改今”的含义。这样想,自然是乌托邦。但历史上一些 乌托邦的前行者,也并不是一点价值都没有的 ,不可简单斥之为 “开倒车 ”。 孟子称尧、舜,顾氏讲三代经义,其中实有其共同之处。
例 四
在这“例四”的项下,我将列举一些比较零碎的例子。顾氏一生遍游各地山川,且每至一处,往往参订其地志书 (如汾州、德州等),故对地 名沿革亦极发生兴趣。清代地理之学较有成绩,与顾氏亦不无关系。如 《诗·小雅·六月》篇中之大原,汉儒未定方位,宋朱熹为在后世之晋 阳,而顾氏则订正之,以为 在平凉。顾氏获致此论断,系通过独立思考的结 果 , ǎ 狁自西来不自北来 ,周人居丰、镐 间 ,岂有出兵东向晋阳者乎 ? ! 清末人俞樾 (曲园)不服此说,他以匈奴自北来为理由,殊不知匈奴、 ǎ狁为两个截然不同游牧支系 , 匈奴可来自北 , 而ǎ狁必来自西,顾氏的论断是站得住的。再如代这个地名方位,历战国、秦、汉,有时设在蔚州,有时设在晋阳,有时又在平遥,均不在今雁北之代州。订正了这一点,可 以使后世读史书之人祛除地理辨认上的误差。而阎若璩自炫博学,又举出 北魏时之代移徙于盛乐、云中、平城诸地,似亭林所学尚浅。殊不知北魏 为游牧族所建之朝代,其地名方位之不稳定性较汉族为大 (观张穆考定北 魏在大同一带之建置,费尽气力而成效不大,可见一斑),盖不可与汉人 统治时代同日而语。
顾氏之史学成就,不单纯来自书本,很多得之于实际的调查。如田亩 亩积,本规定为 240 步为一亩,但实际上在流变中出现若干的多样性表现, 有以 360 步为一亩者,有以 720 步为一亩者,甚至有以 1200 步为一亩者。 而“步”的长度,各地亦不一律,有5尺、6 尺、7 尺、8尺不等。形成如此之多样复杂现象出现,自各有其历史的根源;但列举出这些复杂情况, 对后世读史之人祛除刻舟求剑之习,则不无大益。又如顾氏晚年常仆仆于 秦、晋之间,其书札自云,可 “朝中条而暮华山”,故能亲见陕西朝邑滨 河黄土原经塌方之后,原额田亩丧失,官家乃以山西蒲州西门外三里处田 土补给之,致使河西之人至河东佃耕,致生斗殴杀伤等事。可见州县疆界, 经久不调整,其弊病亦可从而产生。此类事例,非亲历不能举出,此顾氏 远远高出乾、嘉 “书本学者”之处。
五
现在在第五节中,应该对本书的读者诸君说几句话了。 本书读者,据估计,除少量老辈和专家不排除外,主要读者怕不外三部分,一是业余文史爱好者和工作者,二是大专院校的文史系大学生,三 是文史各分枝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如此而已。
大学生和研究生,总不免不断地要写文章。国外叫缴 paper 。为什么国内国外,都要这么干?理由是,通过后一篇 paper 跟前一篇 paper 的差距, 可以摸到大学生和研究生在钻研方面的进步。我知道,很多国内和国外大 学生、研究生,都为如何写出 paper 而苦恼。那么我要说,《日知录》中 的若干条段,不就是若干篇 paper 的缩影吗?下功夫照着 《日知录》中的 若干条段学习,那么,保证你能写出来令导师满意的 paper 来。
根据本文第三、四两节之所论证,要写好一个条段,要写好一小篇叫尊师不讨厌的paper ,必需做好如下诸事:
第一、是泛览群书,打好基础。这就是顾氏所说的“下学”。但话只 说到这里并没有完,还有不少的话要叮嘱。“泛览群书”,并不是叫人充当 “两脚书架”。我见过不少“两脚书架”,都是 “窝囊肺 (废)”。“泛览群书”,要带着一双眼睛。付青主说,“一双空灵眼睛,不仅不许今人 瞒过,更不许古人瞒过”。钱大昕说,“观书眼如月,罅漏无不照”。要看出书中的好处;又要看出书中的短处;又要看出此处一点与彼处一点可以互矫之处;又要看出此处一点与彼处一点可以互补之处。古人常说,‘盖已有心人也已矣',就要做这个“有心人”!许多资料,许多观点,一旦 经过 “有心人”的组合,“凑”到一起,就会出现新东西 ( Something new )
第二、光 “凑”不行,还得 “悟”。没有“悟”,光“凑”,只能凑 成垃圾堆。须知, “凑”和 “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个段:先 “凑”, 然后 “悟”;或者先 “悟”,然后 “凑”。或者说, “凑”时只是 “凑”, 没有 “悟”; “悟”时只是 “悟”,没有 “凑”。不是这样。要辩证。要 “凑”中有 “悟”,“悟”中有 “凑”, “悟” “凑”交织,方可济事。 试看顾氏在 《日知录》中正是这么干的。说到这个 “悟”字,首先你要有 能 “悟”的起码的资质;然后你再借助于哲学。佛学是一种资助;老庄是 一种资助;儒家和理学也是一种资助。任你选取。过去四、五十年,我们曾大大借助于马克思主义。现在,又有了很多另外的东西。总之,要有理性的能力,才能在史学浩漠的海洋里料理出一些头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