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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纲目》卷五 下血 便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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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仲景曰。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

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

脉浮滑者。必下血。

【目】魏荔彤曰。此条兼言太阳中风伤寒。邪仍在表。误下而变症不一也。脉促而不结胸。阳气犹充。不为阴药所结。旋欲透表而愈。故为欲解。此下之无害者。幸也。外此则脉浮。病虽在表。

而风邪已为阴药引之入胸。与阳相结。故成结胸也。若脉虽浮而紧。此寒伤荣而误下也。故寒邪与肝热相激而咽痛。结胸者不咽痛。陷胸之症也。咽痛者不结胸。非少阴甘草桔梗汤之症。仍太阳麻杏甘石汤之症也。此犹下后之易审治者也。至脉弦者。阴药引寒邪入胁而拘急。然非少阳柴胡之症。

惟宜于太阳胁下满诸条内比类求治。脉细数似少阴。然头痛不止。症仍太阳。乃下后之阳伏郁而为细数。仍应于太阳误下诸条内。求表里兼治之法。然此数者。其脉俱仍带浮。犹易认也。更有脉沉紧。全非太阳矣。然误下后之沉紧。阳为阴郁。逆而上冲作呕。则仍应从太阳诸条内。求表里兼治之法。更有沉滑而协热利。应于太阳下利诸条求治。此二者。不可因脉沉而不浮。遽谓非太阳也。

至脉或浮滑。为表为里。又难认矣。然于必下血。知其为太阳犯本。惟应于太阳犯本下血诸条求治也。总之。误下变症多端。要人细为审谛。总不容舍太阳别求。一误再误。促人命期。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

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目】鳌按。此小便尿血也。缘阳气太重。标本俱病。血得热则行。故尿血。若热极则血反结。

少腹为膀胱之室。故膀胱之热结。少腹必急结。用桃仁承气以攻其里之结血。所以解之也。

【纲】仲景曰。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目】魏荔彤曰。膀胱气化。何以有血。以素日膀胱腑中。原有蓄热。以伤寒水之化元。再发太阳经汗。标伤连属于本。水不足而血妄溢。此血与伤风犯本之圊血。相类而实不同。彼为标表不解所郁。犯及本府阴分。此为标表汗出所累。伤及本经阳分。阴分之血。属在下焦血海所注。故从大便出。阳分之水。化气不充。血热溢入。故从小便出。

鳌按。此条便血。亦是小便尿血也。盖淋家之膀胱。本为热所素闭。又发其汗。故膀胱愈扰。

血从小便出也。凡论中所言下血。有大便小便之不同。学人审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过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目】柯琴曰。他条以火发汗而衄血。是阳邪盛于阳位。故在未过经时。此条以火熏不得汗而圊血。是阳邪下陷入阴分。故在过经不解时。

【纲】仲景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日不大便。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目】柯琴曰。合热协热。内外热也。内外热极。阳盛阴虚。必伤阴络。故不大便者。必有蓄血。热利不止。必大便脓血。宜黄连阿胶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