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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灵枢集注》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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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第七十二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尝闻人有阴阳。何谓阴人。何谓阳人。少师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非徒一阴一阳而已也。而略言耳。口弗能遍明也。黄帝曰。愿略闻其意。有贤人圣人。心能备而行之乎。少师曰。盖有太阴之人。少阴之人。太阳之人。少阳之人。阴阳和平之人。

凡五人者。其态不同。其筋骨气血各不等。

一阴一阳者。始生之两仪。应阴阳和平之人也。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应所生之四象也。人秉天地之气而生。成此形气。是以阴阳二十五人章。论地之五行。以生此形。故论五音之形。此论人合天之阴阳四象。故篇名通天。而论人之态也。

黄帝曰。其不等者。可得闻乎。少师曰。太阴之人。贪而不仁。下齐湛湛。好内而恶出。心和而不发。不务于时。动而后之。此太阴之人也。(内叶讷恶去声)

赵庭霞曰。太阴之人。太偏于阴矣。其人阴险。故贪而不仁。阴内而阳外。故好内而恶出。湛湛。

清洁貌。下齐。谦下整齐。足恭之态也。心和而不发。阴柔之性也。不务于时者。不通时务也。动而后之者。见人之举动。而后随之。柔顺之态也。

少阴之人。小贪而贼心。见人有亡。常若有得。好伤好害。见人有荣。乃反愠怒。心疾而无恩。

此少阴之人也。(好俱去声)

赵氏曰。少阴之人。少偏于阴。故小贪。然阴险之性。局量褊浅。故常好贼害之心。利人之失。

而忌人之得也。

太阳之人。居处于于。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志发于四野。举措罔顾是非。为事如常自用。事虽败而无常悔。此太阳之人也。

赵氏曰。于于。自足貌。好言大事。无能而虚说。言大不惭。无必为之志也。志发于四野者。放旷而肆志也。举措罔顾是非者。恣意妄行。颠倒从违也。自用者。言不式古。行不遵先也。虽败而无常悔者。阳刚而矫强也。阳在外。故偏阳之人。好夸张于外。而无内之实行也。

少阳之人。是谛好自贵。有小小官。则高自宜。好为外交而不内附。此少阳之人也。

赵氏曰。是谛好自贵者。好自审为贵也。有小官则高者。妄自尊高也。好外交而不内附者。阳性之外务也。阴阳和平之人。居处安静。无为惧惧。无为欣欣。惋然从物。或与不争。与时变化。尊则谦谦。谭而不治。是谓至治。

赵氏曰。居处安静者。恬 虚无也。无为惧惧。无为欣欣者。心安而不惧。志闲而少欲也。惋然从物。或与不争者。与物无竞。与世不争也。与时变化者。随世变迁。所谓禹稷颜回同道也。居尊而谦。其德愈光也。谭而不治者。无为而治也。至治者。不治之治也。此阴阳和平之象。贤人圣人。心能备而行之。则心正身修。而可以平治天下矣。

古之善用针灸者。视人五态乃治之。盛者泻之。虚者补之。

偏阳之人。泻阳补阴。偏阴之人。泻阴补阳。此言针合天地人三才之道。可以挽回天地阴阳之造化者也。

朱卫公曰。阴阳之气皆从下而上。古之善灸者。能启阴阳之气以上行。

黄帝曰。治人之五态奈何。少师曰。太阴之人。多阴而无阳。其阴血浊。其卫气涩。阴阳不和。

缓筋而浓皮。不之疾泻。不能移之。

赵庭霞曰。太阴之人。多阴无阳。故其阴血浓浊。阳气者。通会于腠理。无阳。故卫气所行之涩滞也。阴血多。故筋缓。血多气少。故皮坚而浓。此阴阳不和之剧。不之疾泻。不能移易也。

少阴之人。多阴少阳。小胃而大肠。六腑不调。其阳明脉小。而太阳脉大。必审调之。其血易脱。其气易败也。

赵氏曰。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多阴少阳。故六腑不调也。阳气生于中焦。其阳明脉小者。生阳之本不足也。太阳之气。生于水中。太阳脉大者。寒水之气盛也。此阴阳不和。故其血易脱而气易败。必审察其盛虚以调之。闵士先曰。多阴无阳。故不疾泻其阴血。则阴阳不能移易。多阴少阳。故宜调之。盖阴阳不和。自不能交相 守矣。朱卫公曰。中下二焦之精气。互相资生而资益者也。阳明脉小。太阳脉大。此先后天之气不和。故易脱而易败。倪仲玉曰。上节论在外之阴阳。此论在内之阴阳。盖外有阴阳。而内有阴阳也。外不和必因于内。内不和必及于外。

太阳之人。多阳而少阴。必谨调之。无脱其阴。而泻其阳。阴重脱者阳狂。阴阳皆脱者。暴死不知人也。

赵氏曰。无脱其阴而泻其阳者。阳为阴之固也。若阴气重脱。则为阳狂。阴阳皆脱。则为暴死。

盖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守。阳气生于阴中。阴重脱。则阳亦脱矣。

少阳之人。多阳少阴。经小而络大。血在中而气外。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气脱而疾。

中气不足。病不起也。

赵氏曰。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小胃而大肠者。以上为阳而下为阴也。经小而络大者。以里为阴而表为阳也。血在中而气外者。阴在内而阳在外。血为阴而气为阳也。故欲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如泻气。则气脱而疾。致中气不足。病不起也。闵士先曰。上节论泻阳当防其阴脱。谓阴阳之二气也。此以血为阴而气为阳。充肤热肉之气。从里之经隧。而出于络脉皮肤。故欲实阴虚阳。

独泻其络脉则强。至于三焦通会之元真。不可泻也。泻之则疾脱。脱则中气不足。病不起也。此章论阴阳之理。参伍错综。盖阴阳者。有名而无形。若以有形之肠胃经络。表里上下。皆可以论阴阳者也。

朱卫公曰。阴阳血气之源流。头绪纷纭。须贯通全经。而后可以无惑。

阴阳和平之人。其阴阳之气和。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视其邪正。安容仪。审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此所以调阴阳。别五态之人者也。

赵庭霞曰。阴阳之气和。气有阴阳也。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血有阴阳也。视其邪正。安其容仪。

形中之阴阳也。

审其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调其气之盛虚也。如气无盛虚。则以经取之。调其血之虚实也。

此所以调阴阳。别五态之人也。朱卫公曰。始论无形之四象。而渐及于有形之五行。

黄帝曰。夫五态之人者。相与毋故。卒然新会。未知其行也。何以别之。少师答曰。众人之属。

不知五态之人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态之人不与焉。五态之人。尤不合于众者也。(毋无同)

赵氏曰。此论视其状而即知其态也。盖阴阳五态之人。与五音之二十五人不同也。尤不合于众人者也。故当视其形状以别之。闵士先曰。在天呈象。在地成形。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前章论五行之形。而后合于六气。此论阴阳四象。而复合于有形。

黄帝曰。别五态之人奈何。少师曰。太阴之人。其状 然黑色。念然下意。临临然长大。

然未偻。此太阴之人也。

赵氏曰。 然者。黑暗而无光明也。念然下意。即下齐足恭之意也。身半以下为阴。是以临临然。 胫之长大也。朱卫公曰。 胫长大。故俯恭于身半以上。而 未伛偻也。念然下意。而 未偻者。形容其无阳之人。而作此态也。

少阴之人。其状清然窃然。固以阴贼。立而躁 。行而似伏。此少阴之人也。( 险同)

马仲化曰。清然。冷貌。窃然者。消沮闭藏之貌也。以阴险贼害为心。故有此态也。其立也躁而不静。阴善躁也。行而似伏者。其内藏沉思反侧之心故耳。

太阳之人。其状轩轩储储。反身折 。此太阳之人也。

马氏曰。车之向前曰轩。轩轩者。面高而轩昂也。储储挺然之状。反身折 者。腹仰而倨然也。

此居处于于。好言大事之人。故有此状也。

少阳之人。其状立则好仰。行则好摇。其两臂两手。则常出于背。此少阳之人也。

赵氏曰。立则好仰。即反身折 之状。行则好摇者。初阳生动之象也。其两臂两手。常出于背者。谓常反挽其手于背。此皆轻倨傲慢之状。无叉手掬恭之貌也。

阴阳和平之人。其状委委然。随随然。 然。愉愉然。HT HT 然。豆豆然。众人皆曰君子。

此阴阳和平之人也。

赵氏曰。委委雍雍。自得之貌。随随。不急遽也。 。尊严貌。愉愉。和悦也。HT HT 。

目好貌。豆豆。有品也。盖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胸中正。故眸子 然而美好也。此阴阳和平之人。众人皆曰君子。盖自贤人以至于圣人。皆可以君子称也。

卷九

官能第七十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余司诵之。子听其理。非则语余。请正其道。令可久传后世无患。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请听圣王之道。黄帝曰。用针之理。必知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表里。血气多少。行之逆顺。出入之合。谋伐有过。知解结。知补虚泻实。上下气门。明通于四海。审其所在。寒热淋露。以输异处。审于调气。明于经隧。左右支络。尽知其会。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犯而行之。明于逆顺。乃知可治。阴阳不奇。故知起时。审于本末。察其寒热。得邪所在。万刺不殆。知官九针。刺道毕矣。

此章论用针之理。必明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逆顺浅深。五脏六腑之经输配合。虚实疾徐而针论毕矣。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表里。血气多少。此形中之阴阳血气也。行之逆顺者。皮肤经脉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出入之合者。经脉外内之气血。有本标之出入。有离而有合也。谋伐有过者。谓有过之脉。宜伐而去之。知解结者。谓契绍之门户。有所结而不通者宜解之。此言血气之流行于经脉外内之间。或留积于脉内。或阻滞于气街之门也。知补虚泻实。上下气门者。知六腑气街之门户。虚实之坚软者。则知补泻之所在也。明通于四海者。知膻中冲脉。胃腑脑髓之出入也。寒热。

阴阳血气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审其所在。以输异处者。当知膻中之宗气。输于经脉之外内。

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冲脉之血气。半输于十二经脉之中。半散于皮肤之外者也。胃腑所生之津液。淖泽注于骨。而补益脑髓者也。审于调气。明于经隧者。知胃腑所出之血气。注于经隧。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左右肢络尽知其会者。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寒与热争者。阴阳之气不和也。故当合而调之。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者。人迎气口之不调。故当犯而行之。阴阳不奇者。脏腑阴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如春甲乙伤于风者为肝风。以夏丙丁伤于风者为心风之类也。以冬遇此者为骨痹。以春遇此者为筋痹之类也。如正月太阳寅。故为腰 肿痛。阳明者午也。阳盛而一阴加之。故洒洒振寒之类也。

如手太阳之筋病。名曰仲春痹。足少阳之筋病。名曰孟秋痹也。盖知脏腑之阴阳。故知病起之时也。

本末。病之本标也。寒热。阴阳之邪也。用针之理。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则知邪之所在矣。按此篇乃全经之总纲。帝平时详析咨访于伯。已得其宗旨。故复宣扬以发明之。故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纪、纲也。

明于五输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条理。言阴与阳。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大热在上。推而下之。从下上者。引而去之。视前病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补之。

入于中者。从合泻之。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阴阳皆虚。

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过于膝。下陵三里。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

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不知所苦。两跷之下。男阴女阳。良工所禁。针论毕矣。

五输者。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本经云。因其气之实虚疾徐而取之。故明知五输之实虚。则知疾徐之所在矣。其脏腑之十二经脉。屈伸出入。皆有循度之条理也。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言五脏六腑。合于天之阴阳。地之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五脏藏五神志。六腑传导水谷。胆为中精之府。膀胱为津液之所藏也。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者。五色篇之所谓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视色上下。以知病处也。五脏六腑。

察其所痛。在身形之左右上下。则知寒温之邪。在于脏腑之何经也。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者。

邪气脏腑篇之所谓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心脉滑甚为善渴。涩甚为喑是也。

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者。膈上为宗气之海。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者也。膈下乃胃腑中焦之分。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者也。故知其气之所在。先得其所出之道路。稀而疏之。以导气之出也。稍深以留。以致谷气。知谷气已至。故能徐而入之。复使气之入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大热在上。故当推而下之。使下和于阴也。从下上者。热厥也。热厥之为热也。起于足而上。

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夫大热在上。由中焦之所生。热厥于下。因酒入于胃。气聚于脾中不得散。故视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此气因于中。当先取之中焦也。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太阳之气。主于肤表。

大寒在外。寒水之气在表也。故当留而补之。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如寒邪上入于中者。从合以泻之。夫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夫寒气之甚于外而入于中者。因阳气之在下也。故针所不能为者。灸之所宜也。上气不足者。推而扬之。下气不足者。积而从之。谓气本于下之所生也。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盖艾能于水中取火。能启阳气于阴中也。厥而寒甚。起于廉骨下之陷中。而上逆于膝。此寒厥也。寒厥起于足五趾之里。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盖气因于中。阳气衰。

不能渗营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为之寒。是以取阳明之下陵三里以补之。此寒厥之在气也。若寒气从络之所过。

得之则留而止之。如寒入于中。则当推而行之。此治寒厥之法也。经气陷下。以火灸之。结络坚紧者。

中有着血。血寒。故火所治之。调经论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盖阳跷阴跷。并起于足踝。上循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也。是以不知所苦痛者。当取两跷于踝下也。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故男取阴而女取阳。此良工之所禁也。能知脏腑阴阳。寒热虚实。表里上下。补泻疾徐。针论毕矣。

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不胜。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闵士先曰。服、事也。言用针之事。当合于天时也。夫针者。所以候气也。故当上视天光。因天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盖俟天之阳。以助人之气也。下司八正。所以候八风之虚邪。

以时至者也。虚实者。人气之有盛衰也。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遇岁之虚者。逢年之虚。值月之空。失时之和。救而不能胜邪。则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乃言针意。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闵氏曰。法于往古者。先知针经也。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调之于身。观其立有验也。观于窈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后世也。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而不形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也。视之无形。尝之无味。故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邪气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

闵士先曰。此言虚邪伤形。而正邪中气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邪风。如春时之风从西方来。

夏时之风从北方来。盖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是以五方不正之气。而伤人之形也。正邪者。风寒暑湿燥火。天之正气也。天有此六气。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中气者。同气相感也。中于气故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下工守其已成。救其已败。救其已败者。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

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明于调气。补泻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处。泻必用圆。切而转之。其气乃行。疾而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摇大其穴。气出乃疾。补必用方。

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用针之要。无忘其神。

闵氏曰。知气之所在者。知病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明于调气者。

知气之实虚。而为之补泻。以疾徐之意而取之也。泻必用圆者。圆活而转之。其气乃行也。疾内而徐出者。疾而徐则虚也。邪气乃出。则实者虚矣。摇大其穴。以出其针。则邪气乃疾出矣。补必用方者。

外引其皮。令当其穴门。左手引其枢转。右手推其肤。微旋转其针而徐推之。其针必端以正。安静以候气至。坚心而无懈惰。微留其针。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以盖其外门。则真气乃存于内矣。用针之要。贵在得神。盖存己之神。以俟彼之神也。

朱卫公曰。按、素问八正神明论曰。泻必用方。补必用圆。盖方与圆。非针也。乃用针之意耳。且方圆者。天地之象也。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天地之气。上下相交。是以方圆之意。皆可圆活用之。

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以见色。聪耳者可以听音。捷疾辞语者。可使传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吐痈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伤人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人。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传。此之谓也。手毒者。可使试按龟。置龟于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复生如故也。

闵士先曰。官之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如目之明者。可使之察色。耳之聪者。可使之听音。可使行针艾者。任之其艾针之能。可使导引行气者。任之其导引之能。口毒者。可使唾痈咒病。手毒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盖圣人欲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己不与于其间。而总司其成也。试按龟者。言手毒之人。不可使之行针。即灵寿之物。亦遭其毒手。而况病患乎。惟手巧而甘美者。能活人也。

朱卫公曰。五十。乃大衍之数。谓不能尽百岁之天年。按、阴阳别论篇。论五脏气绝。亦合五十之数。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也。夫麟凤龟龙。谓之四灵。圣人制九针之法。所以救民之灾异。岂试以毒手。而伤其灵瑞乎。盖以深戒夫非其人勿传。非其人勿任耳。

卷九

论疾诊尺第七十四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欲无视色持脉。独调其尺。以言其病。从外知内。为之奈何。岐伯曰。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

此章以论疾诊尺。从外知内。论疾者。谓论其疾而知其证。诊、视也。诊尺者。谓视其尺肤而知其内。不待视面王之色。持手太阴之脉。独调其尺。以知其病也。夫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故行于脉中者。至于太阴之两脉口。持其脉以知脏腑之病。血气之行于脉外者。从手阳明之大络。循经脉之五里。而散行于尺肤。故审其尺之缓急大小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盖太阴主阴。阳明主阳。

脏腑雌雄相合。气血色脉之相应也。故脏腑邪气篇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闵士先曰。小儿视虎口纹。乃手阳明之色。与手太阴之脉相应者也。

视人之目窠上微痈。如新卧起状。其颈脉动。时咳。按其手足上。 而不起者。风水肤胀也。(壅痈同 窈同)

此论其疾而知其病也。足太阳之脉。起于两目。而下出于颈项。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太阳之气。

营运于肤表。

此水随气而溢于皮肤之间。故目窠微肿。颈脉动而肤胀。咳者。水留于皮毛。而动其肺气也。风水者。因外受于风。风行而水涣也。

尺肤滑其淖泽者。风也。尺肉弱者。解 安卧。脱肉者。寒热不治。尺肤滑而泽脂者。风也。尺肤涩者。

风痹也。尺肤粗如枯鱼之鳞者。水 饮也。尺肤热甚。脉盛躁者。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尺肤寒。其脉小者。泄少气。尺肤炬然先热后寒者。寒热也。尺肤先寒。久大之而热者。亦寒热也。

此论诊尺而知外内之病也。夫津液淖泽于皮肤。故尺肤滑其淖泽者。知风在于皮肤。而鼓动其津液也。脂者。肌肉纹理间之脂膜。尺肤滑而泽脂者。风在于肌肉间也。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曰痹。如尺肤涩者。此风痹于筋骨间也。此以尺肤之淖泽滑涩。

而知风邪之浅深也。肌肉者。五脏元真之所通会。脾土之所主也。故尺肉弱者。主脾土虚而解 安卧。

解者。懈惰也。脱肉者。形损也。寒热者。阴阳血气虚也。阳虚则发寒。阴虚则发热。阴阳形气。

皆已虚脱。故为不治。如枯鱼之鳞者。皮肤起寒粟也。寒者水之气。此水邪 饮于内。故寒色见于外也。温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发为温病。故尺肤热甚而脉盛躁者。知其为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

知病且出于外也。尺肤寒其脉小者少气。盖气者。所以温肤热肉。从阴而生。自内而外。故知其泄于内而虚于外也。此诊其尺而知内因之病也。尺肤之先热后寒。先寒后热。而皆为寒热者。尺肤主三阴三阳之气也。

肘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腰以下热。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

臂中独热者。腰腹热。肘后粗以下三四寸热者。肠中有虫。掌中热者腹中热。掌中寒者腹中寒。鱼上白肉有青血脉者。胃中有寒。

夫手太阴之脉。从指井之少商。过于输。行于经。而入于肘之尺泽。脉外之气血。从手阳明之五里。走尺以上鱼。相逆顺而行也。是以脉要精微篇。论两手之尺寸。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盖以尺上寸。以候身半以上。寸下尺。以候身半以下。夫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故以寸之阳以候上。尺之阴以候下也。肘所。自寸而下尺也。手所。自尺而上寸也。肌所独热者。腰以上热。手所独热者。腰以下热。此诊尺肤以候形身之上下。故与脉候之上下反其诊也。肘前乃手厥阴之曲泽处。肘后乃手少阳之天井处。盖以两手下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也。夫所谓肘所手所者。论手臂之背面臂中掌中鱼上。乃手臂之正面。背面为阳。故候形身之外。正面主阴。故候腰腹肠胃之内。即尺外以候季胁。尺里以候腹中之大义相同也。夫人生于天地六合之内。其血气之流行升降出入。应天运之环转于上下四旁。是以脉要精微论。以寸尺之外内前后上下。候形身之外内前后上下。此章以手臂皮肤之前后外内。候形身之上下前后外内。盖脉内之血气。

应地气之上腾于天。脉外之气血。应天气之下流于地。人与天地参也。

尺炬然热。人迎大者。当夺血。尺坚大。脉小甚。少气。 有加。立死。( 闷同)

尺炬然热。人迎大者。三阳之气偏盛也。故当主夺血。夫皮肤为阳。血脉为阴。尺坚大。脉小甚者。阳盛而阴绝于外也。少气 有加者。阳盛而阴绝于内也。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黄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此以目色而候五脏之血气也。五脏之血气。行于脉中。而变见于寸口。五脏之气血。变见于色。

而出于目中。

盖五脏之精。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睛也。前节视目窠以知皮肤之水。此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皆从外以知内也。胸中。膈中也。黄色不可名者。色黄而有黑白青赤之间色也。病在胸中者。五脏之气。

皆从内膈而出。故所见之色若是。

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

太阳为目上纲。故目脉从上下者主太阳病。阳明为目下纲。故从下上者主阳明病。少阳之脉。

循目锐 。故从外走内者。主少阳病。上节视目色以知五脏之阴。此诊目脉以知三阳之气。夫色为阳。

脉为阴。此阴阳之变换。

诊寒热。赤脉上下至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

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

此论血脉主于手少阴心主。而本于足少阴肾脏。寒热者。水火阴阳之气也。心主包络之气。发原于肾。归于心下之部署。为一形脏而主脉。瞳子者。肾脏之骨精也。水脏之毒。上交于火脏。而火脏之气复下交于阴。所谓阴阳交者死不治。朱卫公曰。此论水脏之毒瓦斯。随正气相交而死。故凡论疾。

皆当体会其正气焉。诊龋齿痛。按其阳之来有过者独热。在左左热。在右右热。在上上热。在下下热。

马仲化曰。齿痛曰龋。上齿属手阳明大肠经。下齿属足阳明胃经。故按其阳脉之来有过者。必为独热。其脉在左右上下。则病热亦分左右上下也。

诊血脉者。多赤多热。多青多痛。多黑为久痹。多赤多黑多青皆见者寒热。

此以皮部之色。而知血脉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身痛而色微黄。齿垢黄。爪甲上黄。黄胆也。安卧。小便黄赤。脉小而涩者不嗜食。

此论中土之病。统见于五脏之外合。土灌于四脏也。身痛。病见于肉也。色黄。病见于皮也。齿垢黄。病见于骨也。爪甲上黄。病见于筋也。黄胆。脾家病也。脾病故解 安卧。小肠为赤肠。心之腑也。心主血脉。小便赤黄。脉小而涩。病见于脉也。小便赤黄。下焦热也。不嗜食。上焦虚也。盖土位中央。而上下四旁。皆为之应。

人病。其寸口之脉。与人迎之脉。小大等。及其浮沉等者。病难已也。

此论人迎气口。与手太阴两寸口之脉。各有所候也。寸口者。手太阴之两脉。分寸关尺三部。以候脏腑之血气者也。人迎气口者。候三阴三阳之气也。人病。其寸口之脉。与人迎之脉。大小浮沉等者。此表里阴阳血气留病。故为难已。按人迎气口。以左为阳而右为阴。手太阴之两脉以寸为阳而尺为阴。是以宋崔紫虚四言举要曰。关前一分。人命之主。左为人迎。右为气口。盖亦有所本也。夫寸口者。在太渊之分。关前一分者。寸关之间也。寸关尺三部。以候内之五脏六腑。人迎气口。以候外之三阴三阳。所候不同。而所取之部位。亦有别也。是以手太阴之两寸曰寸口。人迎寸口。又曰脉口。又曰气口。盖各有部位之分。故名亦有别也。五色篇曰。脉之浮沉。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病难已。盖左右三部之脉。以候血脉。左右之人迎气口。以候三阴三阳之气。故曰气口。朱卫公曰。此篇论尺。故兼论人迎。盖尺肤与人迎气口之相应也。

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

此论人之始生。本于先天之水火也。手少阴者。两手之少阴肾脉也。盖胞系于肾。故少阴之脉动甚也。夫妊始成形。先生两肾。犹太极中之阴阳。阴阳分而五行备。五行备而形始成。是以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主妊子也。闵士先曰。此篇论诊尺。若以手少阴心脉论之。则失其经旨矣。且本经云。

阴搏阳别。谓之有子。夫寸为阳。尺为阴。阴搏者。尺脉滑利也。阳别者。与寸关之有别也。赵庭霞曰。动甚者。动脉也。厥厥动摇。状如小豆。与滑脉之流利如珠同形。盖有诸内而形诸外也。朱卫公曰。动在左者。先感天一之气。故主男。动在右者。先感地二之气。故主女。越人以胞系于命门者。谓气之所感。非着于右肾也。试按男子之胎。多偏于左。

婴儿病。其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此论人之血气。本于先天所生。而上下环转者也。婴儿者。始生之儿。毛发者。血之余。少yin精血之所生也。发复下垂。以应人之血气。从下而升。复从巅而下。若发上逆。是惟升而无降矣。升降息。故不免于死亡。

耳间青脉起者掣痛。

肾主骨而开窍于耳。故耳间青脉起者。当主筋骨掣痛。此承上文而言。人之血气始于先天肾脏之所生。

大便赤办。飧泄。脉小者。手足寒难已。飧泄脉小。手足温。泄易已。(办叶辨内从力飧叶孙)

办、别也。大便赤办者。谓黄赤之间别也。盖中焦泌糟粕。蒸津液。乃化而为血。独行于经隧。

命曰营气。水谷常并居于胃。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济泌别汁。而参入于膀胱。如大便赤办。乃中焦之血。与糟粕并下矣。飧泄大肠虚而不能济泌矣。此肠胃虚泄于下。中焦之汁。不能营于脉中。故脉小也。若手足温者。得下焦之生气。故泄易已。此言中焦水谷之精微。有藉下焦之生气以合化。闵士先曰。本经凡论针论。疾之中 括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能明乎正气之所从来。然后知邪病之浅深外内。学人当体认毋忽。

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阴主寒。阳主热。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

此言人之阴阳血气应四时之寒暑往来。而有寒热阴阳之变。盖变化者。阴阳之道也。邵子曰。少不变而老变。故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甚则热。热甚则寒。

故曰。冬伤于寒。春生瘅热。春伤于风。夏生飧泄肠 。夏伤于暑。秋生 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是谓四时之序也。

此承上文申明阴阳寒热之变。冬伤于寒。春生瘅热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时。人之阳气外出。

寒随气而化热。故春发为瘅热之病。夏伤于暑。秋生 疟者。暑气藏于募原。至秋时。人之阴气外出。

邪随气而发为 疟。 疟者。阴疟也。此寒暑之伏邪。随人气之外内出入也。夫天之寒邪。化为瘅热。

天之暑邪。化为阴疟。此天之阴阳。又随人气之变化也。夫阳者。天气也。主上。阴者。地气也。主下。风乃天之阳邪。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湿乃地之阴邪。故伤于湿者。下先受之。阳病者上行极而下。是以春伤于风。夏生飧泄。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是以秋伤于湿。冬生咳嗽。此天地之阴阳。又随四时之上下升降也。赵庭霞曰。人之阴阳出入。随四时之寒暑往来。故曰四时者变。寒暑之胜。至于阴阳寒热之变。有因于天气者。有因于人气者。

闵士先曰。冬时阳气伏藏于内。里气实。故寒毒藏于肌肤。夏时阳气发越于外。里气虚。故暑热藏于募原。长夏湿土主气。太阴之气。主七月八月。故秋伤于湿。募原者。脏腑之膏膜。在肠胃之外。

是疟邪盛而透发不出者。若流于空郭之中。则成鼓胀。近时多用断疟之法。其误人不浅矣。

卷九

刺节真邪第七十五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节奈何。岐伯曰。固有五节。一曰振埃。二曰发 。三曰去爪。四曰撤衣。五曰解惑。

黄帝曰。夫子言五节。余未知其意。岐伯曰。振埃者。刺外。去阳病也。发 者。刺腑输。去腑病也。去爪者。刺关节肢络也。撤衣者。尽刺诸阳之奇输也。解惑者。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

此章论真气游行出入于肢节皮肤经脉之间。皆当调之和平。导其通利。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受于天者。先天所生之精气。谷气者。水谷所生之营卫宗气津液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神气之所游行出入。故曰刺节。有因真气不调。有为邪气所阻。故篇名刺节真邪。赵庭霞曰。两精相搏谓之神。两精者。先天之精。后天水谷之精。是真气即是神气。分而论之。各有其名。

合而论之。总属中下二焦所生之血气也。

黄帝曰。刺节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经。去阳病。余不知其所谓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振埃者。

阳气大逆。上满于胸中。愤 肩息。大气逆上。喘喝坐伏。病恶埃烟。KT 不得息。请言振埃。尚疾于振埃。黄帝曰。取之何如。岐伯曰。取之天容。黄帝曰。其咳上气穷 胸痛者。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廉泉。黄帝曰。取之有数乎。岐伯曰。取天容者。无过一里。取廉泉者。血变而止。帝曰善哉。( 充人切恶去声KT 音噎 音屈)

此阳气逆于内。而不能充行于形身也。阳气者。阳明水谷所生之气。大气宗气也。阳气大逆。故愤肩息。大气逆上。故喘喝坐伏也。六元正纪论曰。阳明所至为埃烟。病恶埃烟。KT 不得息。阳明之气病也。阳明者。土也。请言振发其阳明之气。疾如振发其尘埃也。天容。手太阳小肠之经。刺之以通阳气之逆。 者。语塞也。其咳上气穷 胸痛者。所受于天之气上逆。不得合并而充身也。故取任脉之廉泉。以通肾脏之逆气。一里者。如人行一里。其气已通。言其速也。血变者。通其血络也。

闵士先曰。手太阳心之腑也。通神气。故取手太阳之天容。

黄帝曰。刺节言发 。余不得其意。夫发 者。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夫子乃言刺腑输。去腑病。

何输使然。愿闻其故。岐伯曰。妙乎哉问也。此刺之大约。针之极也。神明之类也。口说书卷。犹不能及也。请言发 。耳尚疾于发 也。黄帝曰善。愿卒闻之。岐伯曰。刺此者。必于日中。刺其听宫。

中其眸子。声闻于耳。此其输也。黄帝曰善。何谓声闻于耳。岐伯曰。刺邪以手坚按其两鼻窍。而疾偃其声。必应于针也。黄帝曰善。此所谓弗见为之而无目视。见而取之。神明相得者也。

此言神气之通于七窍也。 者耳无所闻。目无所见。上窍之不通也。听宫。手太阳之经。心之腑输也。眸子耳中之珠。刺耳之听宫。尚疾于发目之 。是耳窍与目窍之相通也。以手坚按其两鼻窍。

而疾偃其声。必应其耳中之针。是耳窍与鼻窍口窍之相通也。而上之七窍不通。独取手太阳以通心神之气。而七窍皆利。是神明之通于七窍也。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必于日中取之。

黄帝曰。刺节言去爪。夫子乃言刺关节肢络。愿卒闻之。岐伯曰。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肢胫者。人之管以趋翔也。茎垂者。身中之机。yin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故饮食不节。喜怒不时。津液内溢。乃下留于睾。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上不下。铍石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名曰去爪。帝曰善。

此言津液随神气而渗灌于诸节者也。津液生于中焦阳明。淖泽于骨。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腰脊者。从大椎至尾 。乃身之大关节也。手足肢胫之骨节。人之管以趋翔。盖津液淖泽于肢胫。则筋骨利而胫能步趋。肢能如翼之翔也。茎垂者。肾之前阴。乃宗筋之会。肾者胃之机关。主受藏津液。夫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故曰茎垂者。身中之机。yin精之候。津液之道也。此言胃腑所生之津液。随神气而淖注于骨节。肾脏所藏之津液。从宗脉而上濡于空窍。如饮食不节。喜怒不时。则津液内溢。乃下流于睾囊。血道不通。日大不休。俯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荣然有水。不上不下。当用铍石取之。形谓前阴。爪者脉之余。谓形不可藏匿。常不得遮蔽。有若去其宗筋。故命曰去爪。

黄帝曰。刺节言撤衣。夫子乃言尽刺诸阳之奇输。未有常处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是阳气有余。而阴气不足。阴气不足则内热。阳气有余则外热。内热相搏。热于怀炭。外畏绵帛。近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腠理闭塞。则汗不出。舌焦唇槁。腊干嗌燥。饮食不让美恶。黄帝曰善。取之奈何。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又刺中膂以去其热。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撤衣。黄帝曰善。

此因津液不外濡于皮毛。以致阳热盛而不可近席。不上济于心脏。以致内热盛而热如怀炭。盖阳气者。火热之气。阴气者。水阴之气也。故曰尽刺诸阳之奇输。奇输者。六腑之别络也。津液生于胃腑水谷之精。大肠主津液。小肠主液。胆者。中精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是六腑之津液。从大络而外濡于皮肤分肉者也。心为阳中之太阳。太阳膀胱为水府。水火上下相济者也。水液不上滋于心。以致心火盛而热于怀炭。舌焦唇槁。腊干嗌燥。心不和。故饮食不知味也。或之于其者。

谓水谷之津液。皆藏于膀胱。水液随太阳之气。营运于肤表。或不必尽刺诸阳之奇输。取之于其天府大杼三 。使膀胱所藏之津。外濡于皮毛。又恶太阳经之中膂。通津液上滋于心脏。以去其热。手太阴乃金水之生源。而外主皮毛。足太阴主脾而外主肌肉。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故当补足手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稀。疾于彻衣之去热也。

黄帝曰。刺节言解惑。夫子乃言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惑何以解之。岐伯曰。大风在身。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余。轻重不得。倾侧宛伏。不知东西。不知南北。乍上乍下。乍反乍复。颠倒无常。甚于迷惑。黄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用针若此。疾于解惑。黄帝曰善。请藏之灵兰之室。不敢妄出也。

此言阴阳不调。致神志之迷惑也。夫火为阳。水为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火之精为神。

水之精为志。大风在身。则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余。主脉偏虚。则轻重倾侧矣。阴阳不调。

则神志迷惑矣。神志迷惑。是以不知东西。不知南北。而反复颠倒也。故当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疾于解惑。夫血者神气也。心脏所主。而发原于肾。是以风伤血脉。则阴阳不调。阴阳不调。

则神志昏而甚于迷惑也。此五节论神气不调。故曰刺节。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神游最速。故曰疾于撤衣。疾于解惑。闵士先曰。以上五节。虽有气神津液之分。然总不出于下焦之肾脏膀胱。中焦之阳明胃腑。盖下焦乃所受于天之精。中焦乃后天之谷气。两者相搏而为神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邪。岐伯曰。病有持痈者。有容大者。有狭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黄帝曰。刺五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过五章。瘅热消灭。肿聚散亡。寒痹益温。小者益阳。大者必去。请道其方。

此节言真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而有壅滞大小寒热之病。邪者。谓不得中正之和调也。章、法也。

谓阳盛于外而为瘅热者。使之消灭。气热而为壅肿者。使之散亡。寒者致其神气以和之。真气小者益其阳。大者必使之归去。各有平调之法也。闵士先曰。始言刺节。中论真气。末言外邪。故曰刺节真邪。所谓邪病者。谓不得中和之道而为病也。若以外邪之病论之。去经义远矣。

凡刺痈邪。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脆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亡。诸阴阳过壅者。

取之其输泻之。

此气滞于皮肤肌腠之间。而为肿聚也。痈者。壅也。此因气壅而肿。非痈脓者。离合真邪论曰。

天暑地热。则神水波涌而陇起。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盖言此气壅于皮肤分肉而为肿。无迎刺陇起之经脉也。俗犹习俗。性者。心之所生也。谓心所生之神气。习聚于此。当移易其流行。非痈脓。故不得脓。脆道。肌肉之理路也。聚气从脆道更行。去其所聚之乡。不使安其处。则聚气乃行散矣。诸阴阳之脉。所过于壅处者。取其输而泻之。盖皮肤分肉之气。从经输络脉而出。恐聚气之流于脉络也。此言合并充身之真气。亦营运环转之无端也。

凡刺大邪日以小。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剽其通。针其邪。肌肉亲视之。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

大者。谓真气容大于肌腠之间。故当使之日小。夫有饮于外。则不足于内。若泄夺其有余。乃益虚其内矣。盖言日以小者。使之复反于内。非夺其外。泄也。故剽切其真气通会之处。针其有余之气。

以通于内。亲、近也。近视其肌肉致密而小。则外内和平矣。若毋有反其真者。再刺诸阳分肉间。盖真气者。神气也。从关节而出于肌腠之外。故剽通其关节。其有未反者。再取之肌肉也。闵士先曰。

水谷所生之气。从大络而出于分肉。神气出入于关节之间。总属中焦之谷气而分走其道。赵庭霞曰。

谷气与下焦之精气相搏。而后谓之神。

朱卫公曰。毋有反其真。刺诸阳分肉间。是真气从节而出。可复从分肉理路而入。亦环转出入者也。

凡刺小邪日以大。补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其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费。

刺分肉间。小者通会于肌腠之气虚小。故当使日以渐大。即追而补之。乃无害。视其气至之所在。而迎之于界。界者。节之交也。使上焦之神气。中焦之谷气。下焦之天真。远近尽至。则日以大矣。侵、渐进也。费、用也。其不得外侵而行之者。乃中焦之谷气自用。不与下焦之天真合并而充身。故当刺分肉间以通其谷气。闵士先曰。

追而济之曰补。盖追其正气之内归。小者当迎之使出。不当追之使入。曰补其不足乃无害者。言此处追而补之。则彼处溢而自出矣。谓真气之环转出入者也。朱卫公曰。此节与上节交错环转。本篇论气血之离合出入。圣人反复辩论。曲尽婆心。学人不可不深体之。

凡刺热邪越而苍。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

热邪者。阳气盛而留于肌腠之间。故为热也。苍苍者。天之正色也。越而苍者。使邪热发越。而天真之气色见矣。出游不归。谓神气游行于外。而不返其真。此为开辟门户。使邪得出而后病乃已。

故虽出游不归乃无病。

此盖言真气外内出入。环转无息者也。

凡刺寒邪日以除。徐往徐来。致其神。长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其气存也。

寒气者。所得于天之水寒。神者。火之精也。水火相感。神志合精。是为和平。故刺寒邪者。日以除其寒。徐往徐来。以致其神气。即闭其门户。使气不分。而寒热之虚实得调。其真气乃存矣。上节论开辟门户以去邪。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

黄帝曰。官针奈何。岐伯曰。刺痈者用铍针。刺大者用锋针。刺小者用圆利针。刺热者用 针。刺寒者用毫针也。

此申明五者之病。皆在皮肤肌肉之气分。故所用之针。皆取痹于肌肉者也。

请言解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人参天地。故可为解。下有渐洳。上生苇蒲。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阴阳者。寒暑也。热则滋雨而在上。根 少汁。人气在外。皮肤缓。腠理闭。血气减。汗大泄。皮淖泽。

寒则地冻水冰。人气在中。皮肤致。腠理闭。汗不出。血气强。肉坚涩。当是之时。善行水者。不能往水。善穿地者。不能凿冻。善用针者。亦不能取四厥。血脉凝结。坚搏不往来者。亦未可即柔。故行水者必待天温。冰释冻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脉犹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调和其经。掌与腋。

肘与脚。项与脊以调之。火气已通。血脉乃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刺而平之。坚紧者破而散之。

气下乃止。此所谓以解结者也。

此解论所受于天之气。从阴而生。自下而上。应天地之寒暑往来。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者也。渐洳。

濡滋之地也。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一水中。知所秉之浓薄。

则知气有多少矣。人之阴阳出入。应天地之寒暑往来。热则滋雨在上。而万物之根 少汁。盖言精水亦随气而上出者也。热则人气在外。腠理开而汗大泄。津气外泄。故在内之血气减少。此言人之血气。

本于下焦之精气也。地冻水冰。则天气收藏。而人气在中。皮肤致密。而汗不出。精气内藏。故血气自强也。善行水者。不能凿冰。善用针者。不能取四厥。谓气随天地之寒暑出入。非人力之所能强也。

治厥者必先熨。通其气也。调和其经。通其经也。谓所受于天之精气。行于经脉之外内者也。调之掌与腋。肘与脚。项与脊。谓血气之行于上下四旁。无处不到也。淖泽者。行之太过。当刺而平之。紧涩者。涩滞不通。当破而散之。此所谓以针而解结者也。

用针之类。在于调气。气积于胃。以通营卫。各行其道。宗气流于海。其下者注于气街。其上者走于息道。故厥在于足。宗气不下。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弗能取之。

此言后天饮食之谷气。乃营卫宗气。各走其道。充于形身之上下者也。厥在足者。少阴之气厥也。

寒气厥逆于下。是以宗气不能不行。脉中之血。凝而留止。弗之火调。弗能通之。谓下焦之精气。乃阴阳水火。得火热而后能温其水寒。夫所受于天者。少阴肾脏之精气也。冲脉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

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厥在于足。而宗气不下者。谓宗气下行。而与少阴之气相合也。

夫所谓合并而充身者。下焦先天之气。上与阳明之谷气相合。而出入于关节肌腠之间。然而后天所生之宗气。亦下行而与少阴之精气相合。注于气街。入于 中。并行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也。

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实虚。切而循之。按而弹之。视其应动者。乃后取之而下之。

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中也。内经云。络满经虚。泻阳补阴。经满络虚。泻阴补阳。盖以里之经脉为阴。外之络脉为阳。血气之行于脉中。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故必先察其经络之虚实而后取之。

六经调者。谓之不病。虽病谓之自已也。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

此申明血气之行于脉外也。六经者。手足之十二经别也。大经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胃腑所出之气血。充于皮肤分肉之间者。从脏腑之大经。而外出于皮肤。横络者。经脉之支别也。如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经脉之横络。盛加于大经。而令之不通也。故视而泻之。

此所谓解结也。此二节。论水谷所生之血气。营于脉中。充于肤腠。各有道路也。闵士先曰。以此二节列于节中者。分别合并。而充身之真气各别也。当以自费之义参之。

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刺则熨。项与肩胛。令热下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

此言下焦所生之气。从下而上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上寒下热。此太阳之气。留于下而不上。故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以候气至。已刺则熨项与肩胛。令火热与下之阳气交合乃止。此所谓推而上之者也。闵士先曰。本经凡曰项太阳。皆在气分上看。取表气。故不言经穴。赵庭霞曰。少阴太阳。本水火之标本。故俱用火以温气。

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此言上焦所生之气。从上而下也。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此上焦之气。

从上而下。如上热下寒。当视其虚脉而陷之于经络者取之。此因脉虚而气陷于脉内。不能熏肤热肉。

故下寒也。故当取之于经。俟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妄言。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血而实者泻之。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中而复止。如前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此言中焦所生之气。从中而出。散行于上下者也。中焦之气。阳明水谷之悍气也。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

此阳明之气。逆而为热狂也。故当视足阳明之皮部。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如逆于血脉之中而血实者泻之。盖中焦之气。从大络而出于皮肤者也。其悍气之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出 。下客主人。

循牙车。复与阳明之脉相合。并下人迎。从膺胸而下至足跗。故当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中人迎之动脉。久持之。盖使悍热之散于脉外。勿使合于脉中。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以上三节。申明肤表之气。又有从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是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又有二气也。

学人能明乎阴阳血气离合出入之道。全经大义。思过半矣。

黄帝曰。有一脉生数十病者。或痛或痈。或热或寒。或痒或痹。或不仁。变化无穷。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此下论邪气之伤人营卫宗气。则真气去。邪独留。邪气淫 。变化无穷。是以一脉而生数十病也。

黄帝曰。余闻气者。有真气。有正气。有邪气。何谓真气。岐伯曰。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邪气者。虚风之贼伤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合而自去。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所受于天者。先天之精气。谷气者。后天水谷之精气。合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虚风者。从虚乡来之贼风。伤人正气。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与真气合而自去。盖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闵士先曰。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朱卫公曰。风出于地隧之中。故其气来柔弱。

实风者。天之怒气也。

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起毫毛而发腠理。其入深。内搏于骨。则为骨痹。搏于筋。则为筋挛。

搏于脉中。则为血闭。不通则为痈。搏于肉。与卫气相搏。阳胜者则为热。阴胜者则为寒。寒则真气去。

去则虚。虚则寒搏于皮肤之间。其气外发腠理。开毫毛。淫气往来。行则为痒。留而不去为痹。卫气不行。则为不仁。

此言虚邪之伤形也。洒淅动形。故搏于皮脉肉筋骨。而为痹为挛。为痈为痹。阴胜则为寒。寒则真气去。有伤卫气。则为不仁。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虚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营卫。营卫稍衰。则真气去。邪气独留。发为偏枯。其邪气浅者。

脉偏痛。

此邪气偏客于形。伤其营卫。则真气去。而为偏枯也。其邪气浅者脉偏痛。盖偏枯者。邪直伤于筋骨也。闵士先曰。营卫衰则真气去。当知营卫真气。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离而可合者也。

虚邪之入于身也深。寒与热相搏。久留而内着。寒胜其热。则骨疼肉枯。热胜其寒。则烂肉腐肌为脓。

内伤骨。内伤骨为骨蚀。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气居其间而不反。发为筋溜。有所结。气归之。

卫气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为肠溜。久者数岁乃成。以手按之柔。已有所结。气归之。津液留之。邪气中之。凝结日以易甚。连以聚居。为昔瘤。以手按之坚。有所结。深中骨。气因于骨。骨与气并。日以益大。则为骨疽。有所结。中于肉。宗气归之。邪留而不去。有热则化而为脓。无热则为肉疽。

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常处。而有常名也。

此虚邪伤气而病形也。寒与热搏者。形中之阴阳二气也。盖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相合也。是以伤形则病气。伤气则病形。结气归之者。寒热相搏之气。归于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定处。而有肉枯骨蚀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章论邪气病形。则真气去而营卫伤。盖真气者。出入于节之交。游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也。

卷九

卫气行第七十六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

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趾之端。

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足少阳。注小趾次趾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

入五趾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脏字旧本误作岁今改正)

岁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昼一夜。日随天道环转。绕地一周。而过一度。

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为子。日中为午。日出为卯。日入为酉。子位于北。

午位于南。卯位于东。酉位于西。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

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虚位于子。张位于午。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房度在卯。

毕度在酉。房至毕为阳者。日随天道。自东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张度。又二十五刻。

而行至毕度。此昼日行于阳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为阴者。日随天道。自西而东。绕地环转。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虚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阴也。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循脏腑之手足十二经脉。与督脉任脉阳跷阴跷之脉度而行。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水下二刻。计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总属此十六丈二尺之脉度。无分阴与阳也。其昼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者。昼行于三阳之分。夜行于五脏之阴。与循经而行者。各走其道。盖卫气之循经而行者。是脉内之营气。交相循度环转。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与脉外之营气。相将而行。昼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夜行于五脏募原之内。与昼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经脉五十周者不同也。是以平旦气出于阳而目张。暮则气入于阴而目瞑。故下文曰。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盖言日行一舍。

卫气之循度而行者。环转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与行于三阳之分者。亦一周也。夫卫气之昼行于阳。

夜行于阴者。应日随天道绕地环转。卫气之循经而行者。应月与海水之盛亏于东西。故曰人与天地参也。与日月相应也。

按、厥论曰。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而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合于阳明之颔脉。下行至足跗上。是以卫气之上入于五趾之间者。合阳明而入于颔脉之人迎。

下至足跗。故入于足五趾之端。从指井而复出于皮肤之气分也。玉师曰。经言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是卫气与络脉之相通也。卫气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 。内行于伏冲之脉。是卫气外行于皮肤。而内行于经脉也。此言卫气入于阳明之颔脉。是营卫之行于经脉外内。又不可执一而论。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舍。人气行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

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四。阳尽于阴。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于阴分一周。与十分藏之八。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四。与十分藏之二。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奇分不尽故也。

日行一舍者。日行乎一宿之度也。人气行一周者。言卫也。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伯高曰。分有多少。且有长短。

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无已。日入而止。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者。百病不治。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此论四时昼夜有长短之分。然各有分理。以定气之在阳在阴也。如春秋昼夜平分之时。常以平旦为纪。以夜尽为始。日出卯初一刻。以一刻人气在太阳为始。二刻在少阳。三刻在阳明。四刻在阴分。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为一周。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至日入而止为昼。随日之长短。皆以卯初一刻。人气在太阳为纪而刺之。谨候其人气在于阳分之时。以刺阳病。人气在于阴分之时。以刺阴病。此病可与期而愈。如失时反候。百病不治也。实者邪气实也。来者。谓气之始来。如邪在阳分。

以水下一刻五刻九刻。气始来于阳而即刺之。所谓迎而夺之也。虚者。正气虚也。去者。谓气之已去。

如阳气虚者。以水下三刻七刻十一刻。人气将去阳而之阴之时以刺之。所谓追而济之也。如病在阴之虚实者。亦如此法。是谓逢时。如病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于阴而刺之。倪仲玉曰。必候其气在于阳者。在三阳之分也。在于阴者。在三阴之分也。以三阴三阳之为病。亦候其气之在三阴三阳之分治之。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刻。

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纷纷HT HT 。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HT 普巴切)

此论卫气应天道之绕地环转。在阳在阴。以为取刺之法。夫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

主内。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者。日之太阳也。日随天道环转。昼明夜晦。盖天运以日光明也。

是以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阴分者。少阴之分也。水下二十五刻。此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天度之半。

回行一舍者。绕地回转。从昴至心。而又行一舍也。水下三刻者。谓五十三刻。而又加于太阳。与七分刻之四者。有一分二厘五毫之奇分也。此卫气随天道绕地环转。昼夜皆行于三阳之分。是以五十三刻。而复行于太阳。故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谓昼夜日之加于舍上。皆以太阳为始也。是故日行一日。人气行于三阳。而行于阴分。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谓地居天之中。而天道营运于地之外也。纷纷HTHT者。谓杂乱纷纭而仍有明白之分度也。夫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五脏之阴者。应天气之入于地中。

有寒暑之往来。卫气环转一周。行于三阳之分。二十五周者。天道环转于地之下也。故病在于三阳。必俟其气在阳而刺之。病在于三阴。必俟其气在阴分而刺之。阴分者。少阴之分。少阴乃三阴之主也。

卫气昼行于三阳。夜行于五脏。共计行五十周。应天运环转于地之外。昼夜止行二十五周。此气之有徐 矣。若夫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行于伏冲。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其所行更迟矣。经言卫气 悍滑疾。而所行疾徐不同。此皆出于理数之自然。又非人之知力所能臆度也。王子律曰。昼夜行于三阳。乃在肌表气分。与昼夜循经而行。

大略相同。经脉应地之经水。抑水流速而气行缓与。

卷九

九宫八风第七十七

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蛰之宫。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仓门四十六日。明日居阴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宫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仓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复居叶蛰之宫。曰冬至矣。

卢良侯曰。此章论太一所居之宫。徙游之日。以下应君民将相之安否也。太乙。北极也。斗杓所指之辰。谓之月建。即气令所主之方。月令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三气谓之节。冬至子之半。一阳初动。乃岁时之首也。是以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叶蛰之宫。叶蛰。坎宫也。本宫居四十六日。明日四十七日。徙居于天留之宫。天留。艮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仓门之宫。仓门。震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阴洛之宫。阴洛。巽官也。居四十五日。明日徙居于天宫。天宫。离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玄委之宫。玄委。坤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仓果之宫。仓果。兑宫也。居四十六日。明日徙居于新洛之宫。新洛。干宫也。居四十五日。明日四十六日。复居于叶蛰之宫。是明岁之冬至矣。常如是无已。终而复始。此太乙一岁所居之宫也。

倪仲玉曰。坎宫名叶蛰者。冬令主蛰封藏。至一阳初动之时。蛰虫始振。故名曰叶蛰。艮宫名天留者。

艮为山。正而不动。因以为名。震宫名仓门者。仓、藏也。天地万物之气收藏。至东方春令而始震动开辟。故名仓门。巽宫名阴洛者。洛书以二四为肩。巽宫位居东南而主四月。因以为名。离宫名天宫者。

日月丽天。主离明在上之象。因以为名。坤宫名玄委者。坤为地。玄、幽远也。之、随顺也。地道幽远柔顺。是以名之。兑宫名仓果者。果、实也。万物至秋而收藏成实。是以名之。干宫名新洛者。新、始也。洛书戴九履一。一乃干之始也。此九宫之位。应于八方。四时各随时而命名也。

太一日游。以冬至之日。居叶蛰之宫。数所在日从一处至九日。复反于一。常如是无已。终而复始。太乙移日。天必应之以风雨。以其日风雨则吉。岁美民安少病矣。先之则多雨。后之则多汗。太乙在冬至之日。有变占在君。太一在春分之日。有变占在相。太一在中宫之日。有变占在吏。太一在秋分之日。有变占在将。太一在夏至之日。有变占在百姓。所谓有变者。太一居五宫之日。疾风折树木。扬沙石。各以其所主占贵贱。因视风所从来而占之。风从其所居之乡来为实风。主生长。养万物。

从其冲后来为虚风。伤人者也。主杀主害者。谨候虚风而避之。故圣人曰。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然。

邪弗能害。此之谓也。(汗当作旱)

卢良侯曰。此太一日游于九宫也。数所在日者。以所在之宫。数至九日。而复反于本宫也。如居叶蛰之宫。即从叶蛰之一处。一日而至天留。二日而至仓门。三日而至阴洛。四日而至天宫。五日而至中宫。六日而至玄委。七日而至仓果。八日而至新洛。九日而复反于叶蛰之宫。如居天留之宫。即从天留数至九日。而复反于天留也。常如是无已。终而复始。风雨者。天地阴阳之和气。是以太一移宫之日。天必应之以风雨。其本日风雨则吉。岁美民安少病。如先期而风雨。主多雨水。后期而风雨。则多旱燥。此太一出游之第一日。即移宫之第四十七日也。二至二分。乃阴阳离合之候。中宫乃占八风之时。是以递居本宫之第一日有变。则占在君民将相也。疾风折木扬沙。暴戾之变气也。实风者。春之东风。夏之南风。秋之西风。冬之北风。春夏交之东南风。秋冬交之西北风。此天地四时之正气。故主生长。养万物。其从冲后来者。如冬至从南西二方而来。春分从西北二方而来。是为虚乡不正之风。主伤人而杀害万物。故圣人日避虚邪之道。如避矢石。日避者。太一出游之一日也。

是故太一徙立于中宫。乃朝八风。以占吉凶也。风从南方来。名曰大弱风。其伤人也。内舍于心。

外在于脉。气主热。风从西南方来。名曰谋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脾。外在于肌。其气主为弱。风从西方来。名曰刚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肺。外在于皮肤。其气主为燥。风从西北方来。名曰折风。其伤人也。内舍于小肠。外在于手太阳脉。脉绝则溢。脉闭则折不通。善暴死。风从北方来。名曰大刚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肾。外在于骨。与肩背之膂筋。其气主为寒也。风从东北方来。名曰凶风。其伤人也。

内舍于大肠。外在于两胁腋骨下及肢节。风从东方来。名曰婴儿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肝。外在于筋纽。其气主为身湿。风从东南方来。名曰弱风。其伤人也。内舍于胃。外在肌肉。其气主体重。此八风皆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两实一虚。病则为淋露寒热。犯其雨湿之地则为痿。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其有三虚。而偏中于邪风。则为击仆偏枯矣。

卢氏曰。太一出游之第五日。立于中宫。乃朝八风。以占吉凶。八风者。四正四维之风也。夫人之五脏。生于五方五行。内合六腑。外合于皮脉肉筋骨。是以八方不正之风。内伤脏腑。外病形身。

此皆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患也。如居叶蛰之宫。而出游之第五日。风从南西二方而来。如居仓门之宫。而出游之第五日。风从西北二方而来。数所在日而来不正之风。皆谓之虚风也。三虚者。乘年之虚。逢月之空。失时之和。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两实一虚者。只伤于虚风也。淋露寒热者。

汗出而为寒为热也。犯其雨湿之地。则风湿相击而为痿。其有三虚而偏中于邪风。则为击仆偏枯。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矣。倪仲玉曰。重言圣人避风。如避矢石者。上节谓避太一出游之第一日。此避太一立于中宫所朝之八风也。

卷九

九针论第七十八

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问九针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

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以针应数也。一者天也。

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必以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圆其末。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得竭。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圆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令邪气独出。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

而痼病竭。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

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 。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七者星也。

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固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者也。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

其为之治针。令小大如槌。其锋微圆。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

此篇论九针之道。应天地之大数。而合之于人。人之身形。应天地阴阳而合之于针。乃交相输应者也。天地人者。三才之道也。天地之大数。始于一而成于三。三而三之成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焉。以针应数也。肺属金而位居尊高。为脏腑之盖。故应天者肺。脾属土而外主肌肉。故应土者肉也。而脉者。人之神气也。故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经络出于四肢。以应岁之十二月。故合于四时八风。五居九数之中。故主冬夏之分。分于子午。律分阴阳。故合十二经脉。七窍在上。故应天之七星。人之四肢。应于四旁。骨有八节。故应八方之风。九野者。在天为分野。在地为九州。在人为膺喉头首。手足腰胁。故曰其气九州九窍。皆通于天气。此论九针之道。通于天地人。而各有其式。各有其用也。

黄帝曰。针之长短有数乎。岐伯曰。一曰 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

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圆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三曰 针。

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五是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六曰圆利针。取法于 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针微圆。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针形毕矣。此九针大小长短法也。

此论九针之制。有大小长短之法。而取用各不同也。夫人之气血。合天地阴阳。昼夜旋转。无所宁息。少有留滞。则为痹为痈。是以九针之用。皆取气取痈取痹。盖针者。所以斡旋天地阴阳之气。

黄帝曰。愿闻身形应九野奈何。岐伯曰。请言身形之应九野也。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胁应秋分。其日辛酉。右足应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之日渍治之。是谓天忌日也。

九野者。九州之分野也。按星书立春应天文箕尾分野。禹贡冀州之域。春分应天文心房分野。

禹贡徐州之域。立夏应天文翼轸分野。禹贡荆州之域。夏至应天文井鬼分野。禹贡雍州之域。立秋应天文参井分野。禹贡梁州之域。秋分应天文奎娄分野。禹贡兖州之域。立冬应天文危室分野。禹贡青州之域。冬至应天文牛斗分野。禹贡扬州之域。中州应天文张柳分野。禹贡豫州之域。盖地有九野九州。人有九窍。九脏。皆上通于天气。是以身形应九野。而合于天之四时八节也。手足之主戊己者。

土属四肢也。岁半以上。天气主之。岁半以下。地气主之。膺喉头首应夏至者。身半以上为阳也。腰尻以下应冬至者。身半以下为阴也。丙午属火故主夏。壬子属水故主冬。胁主外内出入之枢。故主春秋二分。盖春主阳气上而阴气下。秋主阴气上而阳气下也。乙卯属木。主于东方。故其日乙卯。辛酉属金。主于西方。故其日辛酉。六腑膈下三脏。居形身之中而在下。故应地之中州。太一所在之日。谓移宫出游之一日。并立中宫之日也。八正者。八方之正位。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所直之日。谓太一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是谓天忌日也。王子律曰。按遁甲经云。六戊为天门。六己为地户。故为天忌。卢良侯曰。肺应天。心应日。故只膈下之三脏应地。倪仲玉曰。气从下而上。故左足应立春。右足应立冬者。气复归于下也。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

治之以针石。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喝。治之以甘药。形数惊恐。筋脉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

是谓形。(喝当作 )

此言人有贵贱君子小人之不同。形志有偏苦偏乐之分异。故治法亦宜守一勿失也。夫富贵之人。

形乐志苦。村野之人。形苦志乐。淡忘舒泰者。形志皆乐。系牵拘畏者。形志皆苦。形乐者。四体不运。则血脉留滞。故当治之以灸刺。而通血脉。形苦者。劳其筋骨。故当治之以熨引。以舒其筋。形乐志乐。则心广体胖。故当治之针石以疏气。志者。心之所发也。咽乃胃腑之门。而胃主肌形。

乃心之蔽骨。而内应于心脏。故形志皆苦者。病生于咽 。此病在不足。故当调之以甘药也。惊伤心肝。恐则伤肾。是以形数惊恐。则筋脉不通。营气不行。则为不仁。此病因于内。故当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五形志也。

五脏气。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

此以下。意言明乎九针之道。更当知五运六气之微。五运者。五行之化运。合于五脏六腑而主出入。六气者。主司天在泉。合人之三阴三阳。而通于手足之十二经脉。以九九之大数。而合于五六之变化。可通于无穷。可传于后世矣。噫者。中焦之逆气。上走心为噫。故心主噫。阴阳应象论曰。肺在变动为咳。语者。论难也。肝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故肝主语。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脾气不能灌溉于四脏。则津液反溢于外窍。故为吞咽之证。本经曰。阳者主上。阴者主下。阳引而上。阴引而下。

阴阳相引。故数欠。当泻足少阴。补足太阳。盖肾气上逆。欲引而下则为欠。

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王子律曰。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故气逆则为怒。口问篇曰。人之哕者。谷入于胃。胃气上注于肺。今有故寒气与新谷气俱还入于胃。新故相乱。真邪相攻。气并相逆。复出于胃。故为哕。大肠小肠。受盛水谷。变化糟粕。病则不能化物而为泄矣。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出。是以不约则为遗溺。下焦如渎。水道出焉。病则反溢而为水病矣。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是谓五入。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也。

王氏曰。酸苦甘辛咸。五行之味也。血气肉筋骨。五脏之所生也。是以五味各自走其道。

五裁。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

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者。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王子律曰。裁者。酌其适中而不可多也。夫五味入口。内养五脏。外濡形身。病则嗜食。故宜裁之。

五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

王子律曰。肾为阴脏。在体为骨。故阴病发于骨。心为阳脏。在体为脉。故阳病发于血。脾为阴中之至阴。在体为肉。故阴病发于肉。即调神论之所谓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之义。盖因本气自逆而发病也。肝为牡脏。逆冬气则奉生者少。春为痿厥。故肝脏之阳病发于冬。肺为牝脏。逆夏气则奉收者少。秋为痿疟。故肺脏之阴病发于夏。故言五脏发病。有因所生之母气而为病者。有因本气自逆而为病者。以五脏错综而论之。皆能为病者也。

五邪。邪入于阳则为狂。邪入于阴则为血痹。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邪入于阴。转则为喑。阳入之于阴病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喜当作善宣明五气章曰阴出之阳病善怒)

王子律曰。邪入于阳则阳盛。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又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热盛于身。则弃衣欲走也。阳盛则使人骂詈。不避亲疏也。痹者。闭也。痛也。

邪入于阴。闭而不行。则留着而为痹痛矣。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故曰病在阳者名曰风。

在阴者名曰痹。癫乃重阴。邪入于阳。转入于阴。则为癫疾矣。夫心主言。由肾间之动气而后发。邪入于肾脏之阴。转入于心脏之阳。则为喑矣。阳分之邪而入于阴。则病者静。阴分之邪而出于阳。则善怒。

上节论五脏之气自伤。此论五脏为邪所病。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也。

本神篇曰。肝藏血。血舍魂。脾藏营。营舍意。肺藏气。气舍魄。心藏脉。脉舍神。肾藏精。精舍志。神志魂魄意。五脏所藏之神也。

五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

王子律曰。上节论五脏内藏之神。此论五脏外合之形。

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多气少血。太阴多血少气。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多气少血。故曰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阴出血恶气。刺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阴出气恶血也。(恶叶乌去声)

王子律曰。此与五音五味篇中之论相同而重见者。以五运而生六气也。多者宜出。少者不宜。故曰恶。

足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厥阴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足之阴阳也。手阳明太阴为表里。

少阳心主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

三阴三阳者。天之六气也。而人亦有此六气。合于手足十二经脉。六脏六腑。盖针有九九。人有九九。地有九九。皆上通于天之六六也。王子律曰。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故先论五行。而后论六气。

卷九

岁露论第七十九

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言夏日伤暑。秋病疟。疟之发以时。其故何也。岐伯对曰。邪客于风府。病循膂而下。卫气一日一夜。常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故其日作晏。此其先客于脊背也。故每至于风府。则腠理开。腠理开则邪气入。邪气入则病作。此所以日作尚晏也。卫气之行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 。二十二日。入脊内。注于伏冲之脉。其行九日。出于缺盆之中。其气上行。故其病稍益。

全章大义。论卫气充行于皮肤肌腠。为形身之外卫。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应天运之开阖。一日一夜。

大会于风府。其明日日下一节。二十二日。内注于伏冲之脉。其行九日。上出于缺盆。应月行一月而一周天。海水西盛。人血气积。肌肉充。海水东盛。人血气虚。卫气去。形独居。应海水之消长。盖一日一夜。

天道绕地一周。水天之气。上下相通。而月以应水也。卫气行于肌腠之间。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故以夏伤于暑。秋成 疟。以证卫气之行焉。疟者。暑邪藏于肌肤。秋时阴气外出。阴与阳遇。寒与热争。邪正相持。而发为疟也。风府。督脉穴。在脑后发际中。邪气客于风府。循脊膂而下。卫气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

其明日日下一节。故其日作晏。此邪先客于脊背也。故卫气每至于风府。则腠理开。开则邪气入。而与卫气相遇。则病作。卫气日下一节。故作日晏也。盖卫气日下一节。则开其下节之腠理。邪气因开而入。与卫气相遇。而病乃作也。伏冲者。冲脉伏行背里。为经络之海。卫气循外而下。从内而上。环转一周。应天道也。卢良侯曰。卫气行阳行阴。应天与日之晦冥。循脊膂而下注冲脉而上。应天道之营运于外。而复通贯于地中。卫气内注于伏冲之脉。外注于足阳明之脉。犹司天在泉。上下环转。泉在天之下。而与地中之经水相通。

至其内搏于五脏。横连募原。其道远。其气深。其行迟。不能日作。故次日乃蓄积而作焉。

内搏五脏者。邪留于五脏之募原。募原者。横连于脏腑之脂膜。疟邪内搏于五脏募原之间。则其道远。其气深。不能与卫气俱行而外出。故不能日作而间日乃发也。此言卫气夜行于阴者。行于五脏募原之间也。

黄帝曰。卫气每至于风府。腠理乃发。发则邪入焉。其卫气日下一节。则不当风府奈何。岐伯曰。

风府无常。卫气之所应。必开其腠理。气之所舍节。则其府也。

此承上文申明卫气出于缺盆之中。其气上行。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明日日下一节矣。盖岁有三百六十日。而气盈五日九百四十分。则一月该盈四百九十五分。是出于缺盆之第九日。行一日一夜。

正朔日之平旦。而大会于风府也。其明日日下一节。则邪与卫气亦会于下节。而大会于风府矣。盖卫气之所应。必开其腠理。开则邪循脊膂而下入。与卫气相遇。则病乃作。故风无常府。谓卫气日下所舍之节。则其府也。故曰常大会于风府。常者。谓一岁之中。常十二大会于风府也。大会者。与膂脉相会。盖始于风府。其日下所舍之节即其府也。

黄帝曰善。夫风之与疟也。相与同类。而风常在。而疟特以时根据何也。岐伯曰。风气留其处。疟气随经络。沉以内搏。故卫气应乃作也。帝曰善。

风乃天之阳邪。故留于表阳之分。疟乃风寒暑湿之邪。

主阴阳寒热之往来。故随经络之出入。沉以内搏。与卫气相应乃作。盖卫气随经络交相逆顺而行者也。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闻四时八风之中人也。故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

贼风邪气。因得以入乎。将必须八正虚邪。乃能伤人乎。少师答曰。不然。贼风邪气之中人也。不得以时。然必因其开也。其入深。其内极病。其病患也卒暴。因其闭也。其入浅以留。其病也徐以迟。

此言邪气必因其开而入深也。四时有寒暑之往来。故八风之中人也。有寒风而有暑风。寒则皮肤急而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而腠理开。然贼风邪气之中人也。盖因人气之虚实开阖。而入有浅深。不因寒暑之开闭也。

黄帝曰。有寒温和适。腠理不开。然有卒病者。其故何也。少师答曰。帝弗知邪入乎。虽平居其腠理开闭缓急。其故常有时也。黄帝曰。可得闻乎。少师曰。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故月满则海水西盛。人血气积。肌肉充。皮肤致。毛发坚。腠理 。烟垢着。当是之时。虽遇贼风。其入浅不深。至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气血虚。其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腠理开。毛发残。腠理薄。烟垢落。当是之时。遇贼风则其入深。其病患也卒暴。

此承上文申明人气之虚实开阖。应天时之盛衰。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也。卫气日行于阳。

夜行于阴。应天道之开阖。日丽天而绕地一周。卫气从风府而下至 骨。注冲脉而上出缺盆。应一月而月与天会。月乃阴魄。故月之盈亏。应水之消长。月郭满则海水西盛。月郭空则海水东盛。盖月有盈亏。亏于西则满于东。月生于西。故从西而盛于东也。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故卫气盛则肌肉充。皮肤致。毛发坚。腠理 。烟垢着。当是之时。虽遇贼风。其入浅不深。至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气血虚。其卫气去而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腠理开。毛发残。理者。肌肉之纹理。乃三焦通会之处。故曰焦理。烟垢者。火土之余也。三焦主火。肌肉主土。故焦理薄则烟垢落。谓肌肉减。腠理开。则肌腠之气。亦消散也。当是之时。遇贼风则其入深。其病患也卒暴。夫卫气去者。去形身而内入于伏冲之脉也。二十二日。入于内。注于伏冲。其行九日。复出于缺盆。

其气上行。是每月朔旦复出于形身。复会于风府也。故八正神明论曰。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

夫月晦初苏曰朔。谓卫气至朔日始行于阳。而大会于风府也。此卫气之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者也。王子律曰。海水初八起汐。十五大潮。念三落汐。是以卫气应月满而盛。至念三而去形也。

黄帝曰。其有卒然暴死暴病者何也。少师答曰。三虚者。其死暴疾也。得三实者。邪不能伤人也。

黄帝曰。愿闻三虚。少师曰。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三虚。工反为粗。帝曰。愿闻三实。少师曰。逢年之盛。遇月之满。得时之和。虽有贼风邪气。不能危之也。命曰三实。黄帝曰。善乎哉论。明乎哉道。请藏之金匮。然此一夫之论也。

逢年之虚者。六气司天在泉之不及也。逢月之空者。月郭空之时也。失时之和者。四时不正之气也。夫卫气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是年之虚。月之空。时之违和。皆主卫气失常。盖卫气者。卫外而为固也。卫气虚。则腠理疏而邪气直入于内。故为暴病卒死。夫三虚三实。民所共由。帝曰此一夫之论者。谓虚邪贼风。人逢之则中。非比下文之冲风。能伤天下人者也。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

黄帝曰。愿闻岁之所以皆同病者。何因而然。少师曰。此八正之候也。黄帝曰。候之奈何。少师曰。常以冬至之日。太一立于吐蛰之宫。其至也。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风雨从南方来者为虚风。贼伤人者也。其以夜半至者。万民皆卧而弗犯也。故其岁民少病。其以昼至者。万民懈怠。而皆中于虚风。故万民多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其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因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万民又皆中于虚风。此两邪相搏。经气结代者矣。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因岁之和而少贼风者。民少病而少死。岁多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八正者。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定八方之正位。以候八方之风雨也。冬至之日。风从南方来。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此从其冲后来。为虚风伤人者也。冬至子之半。其气始蒙。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即发。立春时阳气大发。腠理开。而立春之日。又逢西方来之冲风。两邪相搏。则经络结代矣。风者天之气。雨者天之露。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一岁之中。得及时之风雨。而少贼风者。是因岁之和。则岁美民安少病。如风雨不时。又多烈风邪气。而失时之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黄帝曰。虚邪之风。其所伤贵贱何如。候之奈何。少师答曰。正月朔日。太一居天留之宫。其日西北风不雨。人多死矣。正月朔日。平旦北风。春民多死。正月朔日。平旦北风行。民病死者十有三也。正月朔日。日中北风。夏民多死。正月朔日。夕时北风。秋民多死。终日北风。大病死者十有六。正月朔日。风从南方来。命曰旱乡。从西方来。命曰白骨。将国有殃。人多死亡。正月朔日。

风从东方来。发屋扬沙石。国有大灾也。正月朔日。风从东南方行。春有死亡。正月朔日。天和温不风。籴贱民不病。天寒而风。籴贵民多病。此所以候岁之风HT 人者也。二月丑不风。民多心腹病。

三月戌不温。民多寒热。四月巳不暑。民多瘅病。十月申不寒。民多暴死。诸所谓风者。皆发屋折树木。扬沙石。起毫毛。发腠理者也。

正月朔日。候四时之岁气者。以建寅之月为岁首。人生于寅也。二月丑不风者。又常以冬至之日。太一始居叶蛰之宫。以候天之风雨。以建子之月为岁首。天开于子也。三月主辰。三月戌不温者。辰与戌合也。在十二月所主在十二辰。在六气所主在三阴三阳。故曰三月戌不温四月巳不暑。盖或从六气。或从十二辰也。寅申少阳主气。十月申不寒者。以六气之主时也。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如子午之岁。寅申少阳主五气之九月十月。十月申不寒者。主气失时。民多暴死。盖四时主客之气。三阴三阳之所主也。以一日之四时。而应一岁之四时者。日日随天道环转一周。而岁与天会也。

正月朔日。风从东方来者。正风也。因发木扬沙。故国有灾也。天寒而风。二月丑风。谓和风也。

诸所谓风者。皆折木扬沙之烈风。又无和润之雨露。故民有死亡也。

此章论人之虚实。因天气之盛衰。而四时之风露。又有和厉之异气。故圣人曰。避虚邪之道。

如避矢石然。庶邪勿能害也。

卷九

大惑论第八十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尝上于清冷之台。中阶而顾。匍匐而前则惑。余私异之。窃内怪之。独瞑独视。安心定气。久而不解。独博独眩。被发长跪。俯而视之。后久之不已也。卒然自上。何气使然。岐伯对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白眼。肌肉之精为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故邪中于项。因逢其身之虚。其入深。则随眼系以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则精散。精散则视歧。视歧见两物。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神气之所生也。故神劳则魂魄散。志意乱。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也。故阴阳合传而精明也。目者。心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乱而不转。卒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不相得。故曰惑也。

清冷之台。东苑之台名也。惑眩乱也。精、精明也。窠、藏也。眼者。瞳子黑白之总名也。骨之精为瞳子。肾之精也。筋之精为黑眼。肝之精也。血之精为络。心之精也。窠气之精。为白眼。肺之精也。约束者。目之上下纲。肌肉之睛为约束。脾之精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心主包络之精也。包络之精。与脉并为目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是诸脉皆上系于目。会于脑。出于项。此脉系从下而上。从前而后也。若邪中于项。则随眼系入于脑。入于脑则脑转。脑转则引目系急。目系急。则目眩以转矣。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为邪所中。则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精散则视歧而见。两物矣。夫心藏神。肾藏志。肝藏魂。肺藏魄。

脾藏意。此五脏所藏之神志也。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是故瞳子黑眼法于阴。白眼赤脉法于阳。故阴阳相合。传于目而为睛明也。夫心者。五脏之专精也。目者。其窍也。华色者。心之荣也。故目乃心之使。心者。神之舍也。神精乱而不转。则卒然见非常处。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

黄帝曰。余疑其然。余每之东苑。未曾不惑。去之则复。余唯独为东苑劳神乎。何其异也。岐伯曰。不然也。心有所喜。神有所恶。卒然相感。则精气乱。视误故惑。神移乃复。是故闻者为迷。

甚者为惑。

夫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精。精上传于神。共凑于目而为精明。若神感于精。则精气乱而为惑矣。

盖精明者。从下而上。从前而后也。是以上文论从后而逆于前。此论上而感于下。皆反逆而为惑也。

心有所喜者。喜之东苑而上清冷之台也。神乃火之精。而恶清冷。故神有所恶。卒然相感者。神志相感也。神乃清冷而有所感。则神反下交于阴矣。神气下交。则精气乱矣。精气乱。则视误而为惑矣。

候神移于上。而后乃复也。夫肾藏志而开窍于耳。是故志不上交于神则迷。甚则神反下交于志则惑也。按此章总结九针之道。贵在得神。能存乎精气神者。可无惑于天下。故帝设此问。而伯论其精气神焉。宝命全角论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又曰浅深在志。远近若一。八正神明论曰。神乎神。耳不闻。

目明心开。而志先慧然独悟。离合真邪论曰。诛罚无过。命曰大惑。反乱大经。真不可复。盖治针之要。贵在诊视审察。存神定志。适其常变。万举万全。可传于后世。令终而不灭。至于修身养生。治国治民。总在调养精气神三者。是以内经素问。首论上古天真。末结解精微。论所以修身养生也。本经首论九针之道。末结大惑痈疽。所以治国治民也。知修身则知所以治民。知治民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

黄帝曰。人之善忘者。何气使然。岐伯曰。上气不足。下气有余。肠胃实而心肺虚。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不以时上。故善忘也。

本篇曰。目。者五脏六腑之精也。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八正神明论曰。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又曰养神者。必知营卫血气之盛衰。故此以下。复论营卫之行。所当详审者也。夫营卫生于中焦之阳明。营运于形身之外内。气者。先天之真元。生于下焦精水之中。上通于心肺。环转于上下。上气不足。下气有余。则肠胃实而心肺虚矣。虚则营卫留于下。久之不以时上。

故善忘也。倪仲玉曰。肠胃。阳明也。先天之气逆于下。则后天之气亦逆于中。中下并逆。则上气大虚。故善忘也。

黄帝曰。人之善饥而不嗜食者。何气使然。岐伯曰。精气并于脾。热气留于胃。胃热则消谷。谷消则善饥。胃气逆于上。胃脘寒。故不嗜食也。

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者也。精气并于脾。则脾家实而不能为胃转输。则热气留于胃。而消谷善饥矣。

夫谷入于胃。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别出两行营卫之道。清者为营。浊者为卫。其大气之搏而不行者。

积于上焦之胸中。胃气逆上者。谓之悍气。上冲于头而走空窍。盖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则营卫大气。留而不行。

胃之逆气。反上冲于头。而别走阳明矣。胃脘者。胃之上脘。大气不行。则上焦虚而胃脘寒。上焦虚寒。不能主纳。故不嗜食也。以上二节。论营卫生始之因。

黄帝曰。病而不得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黄帝曰。病目而不得视者。何气使然。岐伯曰。

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

阳跷者。足太阳之别。起于足之外踝。循胁下肩膊。从口吻至目内 。与阴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循胸上入缺盆。从咽喉至目内 。与阳跷会于足太阳之睛明。卫气行阳二十五周。下行阴分。而复会于目内。行于五脏之阴。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会于目。是以卫气出于阳。则目张而寤。入于阴。则目瞑而卧。故卫气留于阳。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卫气留于阴。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此言卫气行阳行阴。皆从目以出入。故曰目者。营卫魂魄之所常营也。

王子律曰。此节重见者再。盖其文则同。而各有所谓也。

黄帝曰。人之多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此人肠胃大而皮肤涩。而分肉不解焉。肠胃大则卫气留久。皮肤涩则分肉不解。其行迟。夫卫气者。昼日常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阴气尽则寤。故肠胃大则卫气行留久。皮肤湿。分肉不解。则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精则欲瞑。故多卧矣。其肠胃小。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留于阳也久。故少瞑焉。

卫气外行于肌肉之纹理。内行于肠胃之募原。分肉者。肌肉之腠理。其人肠胃大。则卫气行于阴而留久。皮肤涩。分肉不解。则出于阳而行迟。留于阴也久。其气不精。则欲瞑而多卧矣。其人肠胃小。则卫气周于阴也速。皮肤滑以缓。分肉解利。卫气之行于阳也久。故少瞑焉。盖卫气日行于阳。

夜行于阴。阳气尽则入于阴而卧。阴气尽则出于阳而寤。如留于阴久则多卧。留于阳久则少瞑焉。上节论卫气通贯于阳跷阴跷之脉中。

此论卫气出入于分肉募原之气分。夫卫者阳气也。主外而夜行于阴。卫者浊气也。注阳而复贯于脉。

此应天道之营运。无往而不遍者也。

黄帝曰。其非常经也。卒然多卧者。何气使然。岐伯曰。邪气留于上 。上 闭而不通。已食若饮汤。卫气久留于阴而不行。故卒然多卧焉。( 焦同)

此言卫气留于上而不行于上。则卒然多卧。盖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也。非常经者。非一日行于阳。夜行于阴之经常出入。此因邪气留于上焦。则上焦闭而不通。饮食于胃。则中焦满实。以致卫气久留于下之阴。而不能上行于阳。故卒然多卧也。

黄帝曰善。治此诸邪奈何。岐伯曰。先其脏腑。诛其小过。后调其气。盛者泻之。虚者补之。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定乃取之。

先其脏腑者。先调其五脏六腑之精气神志。诛其小过者。去其微邪也。后调其气者。调其营卫也。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乐。定其灸刺熨引。甘药醪醴以取之。盖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营卫血气之所营也。故志苦则伤神。行劳则伤精气矣。

卷九

痈疽第八十一

黄帝曰。余闻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切而调之。从虚去实。泻则不足。疾则气减。留则先后。从实去虚。补则有余。血气已调。形气乃持。余已知血气之平与不平。未知痈疽之所从生。成败之时。死生之期有远近。何以度之。可得闻乎。岐伯曰。经脉流行不止。与天同度。与地合纪。故天宿失度。日月薄蚀。地经失纪。水道流溢。草 不成。五谷不殖。径路不通。民不往来。

巷聚邑居。则别离异处。血气犹然。请言其故。夫血脉营卫。周流不休。上应星宿。下应经数。寒邪客于经络之中则血泣。血泣则不通。不通则卫气归之。不得复反。故痈肿。寒气化为热。热胜则腐肉。

肉腐则为脓。脓不泻则烂筋。筋烂则伤骨。骨伤则髓消。不当骨空。不得泄泻。血枯空虚。则筋骨肌肉不相营。经脉败漏。熏于五脏。脏伤故死矣。(泣涩同)

此篇归结首章之义。盖人之血气流行。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昼夜环转之无端也。一息不运。

则留滞而为痈为痹。故圣人立九针之法。所以治未病也。若积久而成痈疽。则多不治之死证矣。夫营卫血气之行。皆从内而外。应寒暑往来。经水流行。皆从地而出。帝复论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从孙脉而注于络脉经脉。是从气分而注于经脉之中。乃从外而内。

应天道之营运于外。而复通于经水之中。人与天地参也。故经脉流行不止。与天同度。与地合纪。天宿失度。日月薄蚀。地经失纪。水道流溢。人之血气犹然。夫血脉营卫。周流不休。上应星宿。下应经数。如寒邪客于经络之中。则血泣。血泣则不通。不通则卫气归之。归、还也。盖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交相逆顺而行者也。营血留泣不行。则卫气亦还转而不得复反其故道。故痈肿也。骨空者。节之交也。痈肿不当骨空之处。则骨中之邪热。不得泄泻矣。血枯而经脉空虚。则筋骨肌肉不相营矣。经脉外络形身。内属脏腑。经脉败漏。则熏于五脏。脏伤故死矣。

黄帝曰。愿尽闻痈疽之形。与忌曰名。岐伯曰。痈发于嗌中。名曰猛疽。猛疽不治化为脓。脓不泻。

塞咽半日死。其化为脓者。泻则合豕膏冷食。三日而已。

夫皮脉肉筋骨。五脏之外合也。而脏腑之血气循行。又各有部分。故有轻重死生之别焉。嗌乃呼吸出入之门。发于嗌中。其势甚猛。故名猛疽。若脓不泻而塞嗌。则呼吸不通。不待半日而死矣。嗌乃肺之上管。肺肾上下交通。豕乃水畜。冷冻饮料豕膏者。

使热毒从下而出也。

发于颈名曰夭疽。其痈大以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液。前伤任脉。内熏肝肺。

熏肝肺。十余日而死矣。颈乃手足少阳阳明血气循行之分部。故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液。渊液乃足少阳胆经穴。在腋下三寸。盖从外而将入于内也。任脉居阳明少阳四脉之中。故前伤在脉。内熏肝肺。此在外腑经之毒。内熏于脏。故至十余日而死。经云。上工治皮肤。其次治经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为疡医者。不可不知也。

阳气大发。消脑留项。名曰脑烁。其色不乐。项痛而如刺以针。烦心者。死不可治。

阳气大发者。三阳之气并发也。三阳者。太阳也。太阳经脉入于脑。出于项。故阳气大发。留于项。

名曰脑烁。此纯阳之气。消烁脑髓也。夫心为阳中之太阳。心与太阳。标本相合。心气受郁。故其色不乐。若烦心者。腑毒干脏。死不可治矣。

发于肩及 。名曰疵疽。其状赤黑。急治之。此令人汗出至足。不害五脏。痈发四五日逞之。( 热同)

肩 乃肺脏之部分。故令人汗出至足。此痈生浮浅。如疵之在皮毛。故名疵痈。而不害五脏。逞、快也。速 治之。则毒随气而散矣。姚氏曰。火气能消肺金之毒。

发于腋下。赤坚者。名曰米疽。治之以砭石。欲细而长。疏砭之。涂以豕膏。六日已。勿裹之。

腋者。亦肺脏之部分。米者。言其小也。治之以砭石者。痈亦浮浅也。毒瓦斯在于皮肤之间。六日则气已周而来复。故已。勿裹之者。使毒瓦斯外泄也。夫痈发于腑部者。反熏脏而死。发于脏部者易已。此皆浅深内外之别。为疡医者。不可不知。

其痈坚而不 者。为马刀侠缨。急治之。(缨当作瘿)

其痈坚而不 者。承上文而言。痈在膺腋之间。坚而不溃者。此为马刀侠瘿。金匮要略曰。人年五六十。其病脉大。痹挟背行。苦肠鸣。马刀侠瘿者。皆为劳得之。夫马刀侠瘿。足阳明之证也。四肢为诸阳之本。

劳其四体。

则伤阳明而有是证。故宜急治之。以保胃气。

发于胸。名曰井疽。其状如大豆。三四日起。不早治。下入腹。不治。七日死矣。

胸者。膻中之分。宗气之所居也。宗气出于阳明。故不早治。则下入于腹。而伤阳明胃气。胃气伤。则七日死矣。

发于膺。名曰甘疽。色青。其状如谷实 KT 。常苦寒热。急治之。去其寒热。十岁死。死后出脓。

膺乃足厥阴阳明之部分。故疽发于此。其名曰甘。其色青也。状如谷实 KT 者。如米谷如栝蒌之子实也。阳明从太阴之化。厥阴从少阳之化。阴阳互交。故往来寒热也。急治之以去其寒热。此疽至十年而后发乃死。死后出脓者。谓至将死之候。然后出脓而死。此即乳岩石痈之证也。夫寒热者。厥阴阳明之气病也。如谷实 KT 者。肝脏胃腑之郁毒。留于脉络之间。即如窜 寒热之毒。其本在脏。其末在脉。故不易消。而亦不即发也。至十年之久。脏腑之气将衰。则毒瓦斯发而溃烂死矣。

发于胁。名曰败疵。败疵者。女子之病也。灸之。其病大痈脓治之。其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

锉翘草根各一升。以水一斗六升。煮之竭。为取三升。则强饮浓衣。坐于釜上。令汗出至足已( 同)

胁在腋之下。肺肝之部分也。此亦发于皮肤。故名曰败疵。夫肺主气。肝主血。女子之生。有余于气。不足于血。此因气血不调而生。故为女子之病。其病大痈脓治之者。谓如治大痈之法以灸之也。其中乃有生肉。大如赤小豆。是虽名败疽。而不至于腐肉烂筋伤骨矣。 乃水草。翘、连翘也。锉二草根各一升煮之。强饮浓衣坐于釜上。令汗出至足乃已。盖水草能清热发汗。翘能解毒者也。

发于股胫。名曰股胫疽。其状不甚变而痈脓搏骨。不急治之。三十日死矣。

发于股胫。足少阴之毒也。其状不甚变者。毒附于骨而不外发。故皮肤不甚变为痈毒之状也。

不急治之。三十日死。肾为水脏。月为阴而应水。故应月一周而死。

发于尻。名曰锐疽。其状赤坚大。急治之。不治。三十日死矣。

尻乃足太阳之部分。太阳之上。寒水主之。故亦应月而死。夫肾与膀胱。为水脏水腑。肾为阴而主骨。故痈脓搏骨而不外发。腑为阳。而太阳之气。主于肤表。故其状赤坚而大。夫阳毒起发于外。而亦致死者。太阳为诸阳主气也。噫。能知脏腑阴阳。营卫血气。表里标本。多能死中求生。为疡医者。可不知内经乎。

发于股阴。名曰赤施。不急治。六十日死。在两股之内。不治。十日而当死。

股阴者。足三阴之部分也。以火毒而施于阴部。故名曰赤施。六十者。水之成数也。十日者。

阴数之终也。闵士先曰。股阴者。足少阴之分也。两股之内者。足太阴厥阴之分也。

发于膝。名曰疵痈。其状大痈。色不变。寒热。如坚石。勿石。石之者死。须其柔。乃石之者生。

膝者筋之会。足少阳之分也。色不变者。色与皮肤相同而不赤也。其状如大痈而色不变者。毒在外内之间也。盖少阳主枢。故其色状如此。而为寒为热也。如坚石者。勿砭石之。石之则死。毒气入于内也。须其柔软而石之者生。毒瓦斯出于外也。盖少阳主枢。可内而可外也。余伯荣曰。坚石者。毒瓦斯尚未透发。柔则发于外矣。故有外内死生之分焉。

诸痈疽之发于节而相应者。不可治也。发于阳者百日死。发于阴者三十日死。

此论痈疽之发于背也。节者。脊之二十一椎。每椎有节之交。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也。相应者。

内应于五脏也。发于阳者。发于三椎。而内应于肺脏。发于四椎。而内应于心主包络。发于五椎。

而内应于心脏也。发于阴者。发于七椎。而内应于肝脏。发于十一椎。而内应于脾脏。发于十四椎。

而内应于肾脏也。百日死者。日之终也。三十日者。月之终也。余伯荣曰。痈疽发于背而偏者。或伤及脏腑之俞。犹有可生之机。正中者。伤及督脉。而况相应于五脏乎。闵士先曰。痈者。壅也。疽者。

阻也。毒者。痈疽之总名也。上古以痈疽所发之处。分阴阳而命名。后世以发于背者。即名曰发背。

发于臂者。即名曰臂痈。是以古今之命名。各不同焉。姚士因曰。节之交。骨空处也。周身三百六十五节。而四肢有十二大节。皆髓孔易髓之处。上文曰。不当骨空。不得泄泻。谓痈不当于骨空之处。

其伤骨消髓之热邪。无从而出。若诸痈疽之发于节者。正当邪热所出之空。非死征也。马氏云。其节之外廉为阳。内廉为阴。是发于四肢之内外廉者。皆不治之死证耶。噫。经义渊微。不易阐发。岂可以粗疏之学。贻误后人。

发于胫。名曰兔啮。其状赤至骨。急治之。不治。害人也。

兔乃阴类。发于胫。名曰兔啮者。发于阴胫也。其状赤至骨者。从外而内也。故曰急治之。不治害人也。犹言外贼之来害人也。夫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循胫骨内廉。下入内踝之后。此邪客于冲脉之中。则血泣不通。有如兔啮之微肿也。

发于内踝。名曰走缓。其状痈也。色不变。数石其输。而止其寒热。不死。

此邪客于足少阴之脉而为肿也。夫痈疽之变。有病因于内。而毒瓦斯走于外者。有肿见于外。而毒瓦斯走于内者。此邪留于脉而不行。故名曰走缓。其状若痈而色不赤也。足少阴之脉。起于小趾之下。邪越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以上端内。故当数石其输。去其邪而止其寒热。盖足少阴秉先天之水火。故能为寒为热也。余伯荣曰。鼠 。寒热病也。发于少阴。

发于足上下。名曰四淫。其状大痈。急治之。百日死。

四淫者。邪气行于左右之太少也。少阳主初阳之生气。而发于肾脏。太阳乃肾之腑。而为诸阳主气。故当急治之。不则阳气伤而百日死矣。

发于足旁。名曰厉痈。其状不大。初如小指发。急治之。去其黑者。不消辄益。不治。百日死。

此寒邪客于足阳明之脉而为痈也。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趾次趾之厉兑。故发于足旁。名曰厉痈。

夫在地为水。在天为寒。黑者。水之气色也。不急治之以去其黑。则寒淫而土败矣。姚士英曰。少阳太阳之气。生于下焦。故邪客于下。其状大痈。阳明之气。生于中焦。故邪客于下。其状不大。盖经络伤而气未伤也。闵士先曰。初如小指发者。谓初发如小指。其状肿而长。乃邪在经络之形也。卫气归之。则圆而坟起矣。

发于足趾。名曰脱痈。其状赤黑。死不治。不赤黑不死。不衰。急斩之。不则死矣。

此足少阴之毒。从内而发于外。故曰脱痈。谓从阴而脱出于阳也。发于足趾者。发于足大趾也。

动输篇曰。足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夫足少阴。秉先天之水火。其状赤黑者。水火之淫毒太盛。故为不治之死证。不赤黑者。其毒气少衰。故为不死。如痈肿不衰。急斩去其趾。不则毒瓦斯注于诸经之络而死矣。

黄帝曰。夫子言痈疽。何以别之。岐伯曰。营卫稽留于经脉之中。则血泣而不行。不行则卫气从之而不通。壅遏而不得行。故热。大热不止。热胜则肉腐。肉腐则为脓。然不能陷骨髓。不为焦枯。五脏不为伤。故命曰痈。黄帝曰。何谓疽。岐伯曰。热气淳盛。下陷肌肉。筋髓枯。内连五脏。

血气竭。当其痈下。筋骨良肉皆无余。故命曰疽。疽者。上之皮夭以坚。上如牛领之皮。痈者。其皮上薄以泽。此其候也。

上文分别部位之阴阳死生。此总论痈疽之浅深轻重。盖人之血气流行。环转出入。而淫邪泮衍。

变易无常。且气秉有浓薄。邪客有微甚。是以死生成败。各不同焉。按内经论痈疽所发。有因于喜怒不测。饮食不节。脏腑不和。则留积而为痈者。有因于脏腑之寒热相移而成痈者。本篇只论外因之邪。

盖以人之血气流行。与天同度。与地合纪。因息乃行。不得休止。少有留滞。则为痈为痹矣。是以圣人立九针之法。配合三才之道。以回造化之功。立数十万言。传之竹帛。使天下后世。子孙黎民。不罹灾眚之患。同归生长之门。圣人之教化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