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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标点本)》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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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九十七

洪武二十二年八月丙申朔,江西赣州府瑞金县丞古亨言:“县境东接闽广,山川险阻,近为邻邑山贼作乱,惊骇居民,久废耕稼,继而余党蔓延,四出劫略,燔烧室庐。初,民户在籍者六千一百九十三,今亡绝过半,田多荒芜,租税无所从出,乞除其徭役,蠲其无徵之赋。”上是其言,诏从之。

丁酉,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赏湖广、江西征南将士钞:指挥三十锭,千户二十五锭,百户二十锭,总旗九锭,小旗及军士各八锭,鞑靼将士从征者如之。凡四万三千二百三十一人,钞三十九万五千八百一十五锭。

戊戌,祭大社、大稷。

夜,有星起自织女,北行至女床没。

己亥,赏湖广长沙等卫征南将士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八人钞十二万三百六十五锭。

癸卯,高丽国复遣使来奏权国事王昌乞入朝。上不许,谓礼部尚书李原名曰:“高丽国中多故陪臣,忠逆混淆,所为皆非良谋,废立自由,岂三韩世守之道哉?彼既囚其主,来言童子入朝,必有隐谋,不可信也。彼苟以逆为常事,皆继踵而为之,则人伦斁而礼义亡矣。尔礼部其谕高丽,使童子不必来朝,果其国有贤智之臣,明君臣之分,妥民安国,虽数世不朝,亦无所责。不然,虽连岁来朝,亦何益哉?”

戊申,江都、香泉二牧监增置保全、襄安二群,各设群长一、副二。

庚戌,监察御史蔡新奏核在京诸司官吏案牍有稽违者,请逮问之。诏贷其罪,但移文责报,惟国子监、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皆勿问。

乙卯,诏天下府州县各举高年有德,识达时务,言貌相称,年五十以上者一人。

丙辰,遣官祀历代帝王。

兵部尚书沈溍言:“各处水陆递运之役,有司不量轻重,概给舟车,以致民力困弊,宜著定例。凡文武官赴任千五百里之外者给之,老疾军及军属、寡妇、故官之妻子还乡者给之,其犯法至死者不给,宥罪为军及军丁补役者,惟云南、辽东、大宁等处水陆则给之,余不许。”从之。

丁巳,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旗纛。

给在京旗手等三十八卫军士二十一万六千八百余人布帛六十三万八千一百余疋。

戊午夜,太阴犯司怪。

庚申,诏赐楚府、湘府钞各五万锭。

广东韶州府斗龙山民郭日辉等作乱,潮州卫指挥赵兴率兵讨平之。

是月,更定《大明律》。先是,刑部奏言:“比年律条增损不一,在外理刑官及初入仕者不能尽知,致令断狱失当,请编类颁行,俾知所遵守。”遂命翰林院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参考折衷,以类编附旧律名例律,附于断狱下。至是,特载之篇首,凡三十卷,四百六十条:名例一卷,四十七条;吏律二卷,曰职制,十五条,曰公式,十八条;户律七卷,曰户役,十五条,曰田宅,十一条,曰婚姻,十八条,曰仓库,二十四条,曰课程,十九条,曰钱债,三条,曰市廛,五条;礼律二卷,曰祭祀,六条,曰仪制,二十条;兵律五卷,曰宫卫,十九条,曰军政,二十条,曰关津,七条,曰厩牧,十一条,曰邮驿,十八条;刑律十一卷,曰盗贼,二十八条,曰人命,二十条,曰斗殴,二十二条,曰骂詈,八条,曰诉讼,十二条,曰受赃,十一条,曰诈伪,十二条,曰犯奸,十条,曰杂犯,十一条,曰补亡,八条,曰断狱,二十九条;工律二卷,曰营造,九条,曰河防,四条。书成,命颁行之。

故元丞相失烈门潜通塔失海牙等,率其部下袭劫捏怯来至也速迭儿佥院安达纳哈出所,杀之,其部下溃散。诏令朵颜、福余等卫招抚之,送大宁,给与粮食,仍还全宁居住。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普安军民指挥使周骥言:“自中盐之法兴,虽边陲远在万里,商人图利运粮,时至于军储不为无补。今蛮夷屡叛,大军所临,动经岁月,食用浩穰而道里险远,馈运弗断,宜减盐价以致商人。旧例:云南纳米二斗给淮浙盐一引,二石给川盐,一石七斗给黑井盐,二石四斗给安宁盐。近因盐重米轻,故商人少至,请更定其例。”于是命户部量减盐价:淮浙盐一引米一斗五升,川盐一石五斗,安宁盐二石,黑井如川盐之数。

丁卯,诛西安前卫指挥使王纲。先是,纲从征云南,輙棰死军士,又裒歛金帛诸物。至是还,上谕之曰:“昔天下未定,朕身亲战阵,与士卒同甘苦,未尝以非礼加之。尔以将家子,岂不知为军之难?比征云南乏粮,至有掘杞蕨根而食者,尔不加恤,反酷虐之至死,而又裒歛无度,有人心者故如是乎?朕念尔父勿雷王之功,欲贷尔死,然法者天下之公,此而可宥,何以示天下?”纲无以对,遂斩之。

夜,岁星犯氐宿。

戊辰,上御奉天门。廷臣有言:“比来儒士起自田里而擢用骤峻,非朝廷爱重名爵之意。”上曰:“朝廷爵禄所以待士,彼有卓越之才,岂可限以资格?朕但期得贤名,爵非所恡。若曰起自田里,不当骤用,如伊尹在莘野,孔明在隆中,一旦举之,加于朝臣之上,遂至建功立业,何尝居以官职?朕所患不得贤耳,诚得贤而任之,品秩非所限也。”

庚午,皇太子千秋节,群臣进贺于文华殿,高丽遣使贡方物,进笺贺。

辛未,改四川龙州为军民千户所。

壬申,后军都督朱荣奏:“山西贫民徙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者,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

广东惠州府长乐、兴宁二县饥,诏户部遣官发附近仓赈之,男女年十五以上者人给米一石,十岁至十四岁者人五斗,五岁至九岁者人三斗。

癸酉,上谕户部臣曰:“各处有司官吏,月俸既给钞锭,不必置仓。其优给孤老之粮,命有司自行收贮。”于是湖广襄阳府均州广盈仓、淮安府南琐坝仓、东新、西新仓、大军仓、邳州仓、松江府太平南仓、军储北仓、保定府广盈仓之类,皆罢之。

甲戌,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户部以闻。命赏从整等钞锭,送后军都督佥事徐礼分田给之,仍令回沁州,召募居民。时上以山西地狭民稠,下令许其民分丁于北平、山东、河南旷土耕种,故从整等来应募也。

诏五军都督罗楫等凡至京比试军士,射中三箭者赏钞十锭,二箭者八锭,一箭者五锭,仍各赐钞三锭为道里费,不中者亦赐钞三锭遣还。仍令明年再至,比试射不中者,军移戍云南,官谪从征,总、小旗降充军伍。

丁丑,赐两广、江西、福建四都指挥使司出征军士钞,人五锭,其递年征进者人七锭。

戊寅,诏定王世子冠服、礼仪冕服各七章。冕缫七就,前后各七旒,旒七玉缫,玉皆朱白,苍三,采衣青质,以火、宗彝、华虫为文,裳纁色,藻米、黼、黻为文,佩用白玉而玄组,绶用紫质,紫、黄、赤为采,双白玉环,舄、韨皆赤色,素中单青领襈。圭长七寸,阔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半寸。凡遇天寿圣节、皇太子千秋节并正旦、冬至、进贺表笺、告天、祝寿,世子冕服,随班行礼。其父王生日及诸节庆贺,则于宫内行礼。若本国官员贺世子,则便服四拜,不称赞致词。世子入朝、还国,经过郡县,官员迎接。及到国,各司官员致贺,俱便服四拜,世子亦便服受之。

庚辰,命前军都督佥事杨春往靖州、五开二卫训练将士,且令以其道里远近、山川险易,绘图以进。

壬午,皇第三十孙孟灿生,楚王第七子也。

癸未,天寿圣节,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大宴群臣于华盖殿,皇太子宴国戚及东宫官属于文华殿,高丽遣使贡方物,进表贺。

甲申,升西安左卫指挥佥事潘永为四川都指挥佥事。

丁亥,诏定议在外各卫军丁犯笞罪以上及护卫军丁犯杖七十以下者,各杖之,仍隶籍,余丁俟补役,惟护卫者不许扈驾,其正军及余丁犯杖八十以上者悉发属卫,易无过者补之。

戊子,以蜀王将之国,命户部运钞三十万锭赴蜀府,以备赏赉,并赐其从官军士一千八百四十人钞,凡万二千七百余锭。

己丑,诏北平都指挥使司以真定、山海、密云、永平、蓟州、遵化诸卫及居庸关千户所马军各编队伍操练,又于步军内简壮勇堪充马军者,令赴京给马。

庚寅,以礼部起复右侍郎陈思道为兵部右侍郎。

辛卯,敕河南都指挥使司及直隶卫所训练军士,以俟征进,人给钞三锭。

甲午夜,大星起自天津,北行至近浊没。

乙未,皇第三十一孙尚烐生,秦王第四子也。

置盐城守御中左千户所。

置白撒、摩泥等千户所,隶赤水、层台二卫,及蜀王府广备等仓库凡四十六处,俱颁给印记。

开国公常昇奏:“辰州所属籍取民丁编军训练者,合给月粮,未有定数,户部援例,人月给五斗。”上以为不赡,命月以一石给之。

撒马儿罕驸马帖木儿遣回回满剌哈非思来朝,贡马二百五匹,诏赐白金四百两及文绮、钞锭,从者俺都儿等八人白金七百两、文绮、钞锭有差。

是月,真腊国遣其臣柰祖祝识替等奉金表,贡象及象齿、香蜡等物,诏赐使者文绮、衣服。

冬十月丙申朔,上谓吏部侍郎侯庸曰:“人之成才至难,自非圣贤,鲜有无过者,若有过能改,则志乎善矣,可以录用。比岁,受禄之人及民间子弟久居学校,教养有成,或因小过罢黜者,悉许自新,仍录用之。”

丁酉,赐国子监云南生尹葆等、日本生滕佑寿等衣钞、靴袜。

壬寅,工部奏:“营造西宫殿宇所用银朱、水银等物,宜下湖广买之。”上曰:“西宫制甚质朴,彩绘之物但计官库有见存者用之,无事过饰。”

癸卯,广西庆远府忻成县儒学教谕骆基奏:“忻城山洞猺蛮衣冠不具,言语不通,自古以来,宾兴所不及。今虽建学立师,而生员方事启蒙,难以充贡。”上曰:“边夷设学,姑以导其向善耳。”免其贡。

夜,辰星犯亢宿。

丙午,降山西都指挥使俞辅为云南都指挥佥事。

召辽东都指挥使贾珍赴京。

丁未,享太庙。

庚戌,定太仆寺所辖来安等一百二十七群,每群设群长一人,滁阳等十二牧监,每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二人、录事一人。

辛亥,以常懿袭指挥使。懿,故湖广都指挥使守道之子也,先以舍人署应天卫,至是袭职。

暹罗斛国遣使思利檀剌儿思谛等表贡番马、象齿、硫黄、胡椒、降香等物,诏赐其使衣、钞有差。

甲寅,命户部于苏州府太仓储粮三十万石,以备海运。

丁巳,西平侯沐英自云南来朝。上劳之曰:“自汝在镇,吾无西南之忧。”锡宴于奉天门,赐黄金二百两、白金五千两、钞五千锭、文绮一百疋,又赐钞一万锭,令起第于凤阳,寻遣还镇。

戊午夜,太阴在太微垣。

庚申夜,荧惑入氐宿。

辛酉,东川侯胡海等还京,诏以靖宁侯叶昇独能擒贼首夏得忠,赏钞千锭、黄金百两、白金三千两、文绮三十疋,海与普定侯陈桓等赏次之。

命故六安侯王志子威、巩昌侯郭子兴子振各袭父爵。诰命威曰:“朕观自古虎臣奋威勇,取功名,善其始终者鲜矣,而功业及于后人悠久弗替者为尤鲜。尔王威父志,早负勇果之资,从朕渡江,东征西讨,屡著勋绩。及天下大定,行赏论功,位膺侯爵,既复以寿终于家,岂不为善始善终者乎?然勋既著于当时,福必延于后嗣。今尔威服除,命尔为六安侯,以袭父爵。尔其诚以立心,忠以为国,则神人鉴悦,父业益彰而禄位悠久矣。敬哉,勿怠!”诰命振曰:“昔武王定天下也,将有超群帅者,分苐以侯,子孙相继,与国终始。朕每观载籍,未尝不欣慕焉。尔郭振父子兴,自幼骁勇,从朕渡江,当开创之时,宣忠效力,为国勋臣。朕遵先圣之典,虽无分茅列土之任,锡以侯封,食以重禄,子孙相继,丹书铁券,明有誓言。前岁以疾终于家,尔振今既服除,特命袭封巩昌侯,以承父业。呜呼!眠霜卧雪,拓土开疆,尔父之功,非一日所积。尔其思前人之艰,益懋厥功,以保禄位,与国同久,岂不羙哉?敬之,勿怠。”

壬戌,命工部增建国子生房舍于监前,以居有家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