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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注译》无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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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纠纠的英雄气概

【原文】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1),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2)。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3)。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注释】

①王。指国家。于。语气助词,没有实义。②泽:内衣。③偕作:一起行动。

【译文】

谁说我没有军衣?与你共同穿战袍。

国家调兵去打仗,修好咱们的戈矛,与你共同去杀敌。

谁说我没有军衣?与你共同穿内衣。

国家调兵去打仗,修好咱们的矛戟,与你共同去作战。

谁说我没有军衣?与你共同守下裳。

国家调兵去打仗,修好铠甲和刀枪,与你共同奔战场。

【读解】

好男儿赴疆场,理当雄纠纠气昂昂,披上战袍拿起枪,生死决战样一场。这个时刻,最能见出男子汉大丈夫的英勇气概。流血牺牲算什么,兵戎相见,勇者胜。

当兵的打仗,骑马打枪,这一特殊的社会角色,注定只能由男子汉来担当,正如织布绣花,注定只能由女子来进行一样。

这一角色是由天性的决定的,无可争议的属于男子汉。英雄气概的丧失,英雄主义的失落,也就是男子汉的失落;失落了男子汉的社会,必定是个畸形的、变态的社会;没有英雄的时代,肯定也是个诛儒充斥的时代。

常言说,时势造英雄。这不完全对。在很多时候,是英雄造时势。勇武的气概,一往无前的精神,可以成为一个时代在精神上的支柱。英雄主义在本质上是浪漫的。它在理想的召唤和指引之下,敢于去抗争,进取,拼搏,并且敢于献身,由此造成一种时代精神。

可惜的是,英雄主义,英雄的时代已失落得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