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总论
纯郡县制的重建
汉代大一统政治下之政治学说
西汉思想之发展
法吏与法律
汉帝国的中兴与衰亡
后汉的外戚与宦官
秦汉史总论
自秦王政二十六年至后汉献帝兴平二年前二二一至后一九五,凡四百一十有六年,为国史第一次统一之时中间有豪杰亡秦与楚汉纷争八年,及王莽更始十六年。秦王政二十六年,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上皇帝尊号议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盖嬴政称皇帝之年,实前此二千数百年之结局,亦为后此二千数百年之起点,不可谓非吾国历史上一大关键。惟秦虽有经营统一之功,而未能尽行其规画一统之策,凡秦之政,皆待汉行之,秦人启其端,汉人竟其绪,亦有秦启之而汉未竟之者。”故今以秦汉合论焉。
秦汉之统一,不仅其疆域之广大,为前史所未有已也。其事可由各方面征之。
(一)吾国旧号,多举一家一姓之国邑封地为称,“秦”“汉”虽封建旧名,然古代亚洲东方各国及希腊罗马称中国为脂那(Cina梵文)、西尼姆(Sininm希伯来文)、秦斯坦(Cynstan康居国文)、秦(Thin阿拉伯文)、秦尼(Sinae希腊文)、秦那斯坦(Zhinastan叙利亚文)、支那(China波斯文),东西学者多谓由秦国转音而来。而法显、玄奘等高僧纪行书中,皆称其本国为汉土,汉族之称,亦至今不替。盖秦汉统一中国,国威远播,故得以朝代之名,代表国家民族之称号也。
(二)七国分立时,燕、赵、魏、秦四国境邻北边,各筑长城以拒匈奴,然不相连续。秦并六国,始皇帝使蒙恬将众城河上为塞,因前人之功而加广,其中之不相属者,则为合之,起甘肃临洮,至辽东,袤延几及万里。世界仅有之万里长城,随中国之统一而完成,汉族与北方诸族,遂以长城为绝大之界域,而长城亦为吾国统—之象征焉。汉武帝遣卫青等击匈奴,取河南地,筑朔方,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自汉以后,亦时有修缮云。
(三)始皇帝即位后,时巡游四方,所至立石颂德,盖以示天下之统―,而己为四海之共主,非秦一国之君也。而东西南北之大道,亦因之次第开辟。史称“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堑山堙谷千八百里。”“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锥,树以青松。”其规模之伟大,前古所未有也。汉人继之,秦时道路所不通者,复随时兴作,如张卯之开褒斜道,唐蒙司马相如之开西南夷道,郑弘之开零陵桂阳峤道,皆著于史策。盖交通利便为国家统一之要图,亦惟国家统一,故得轻用民力,一举而辟国道数百千里也。
(四)秦汉国威澎涨,迥绝古今,皆以统一为之基,其事当让后论;兹仅就徙民略边实边一端言之。如始皇帝发诸尝逋亡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徐广曰,五十万人守五岭。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徙谪实之初县;汉武帝募民徙朔方十万口,上郡朔方西河河两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及开河西四郡徙民以实之,发谪戍屯五原之类:皆以全国之发展与安全为目的,通盘筹画,从事徙谪,而非统―之世,亦不能厉行此种国家政策也。
(五)许慎《说文解字》序言:“七国田畤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既一天下,法度权量丈尺车轨律历衣冠文字,皆厉行画一之制,汉因其旧而时加损益。始皇四方刻石,于琅邪则曰“器械一量,同书文字”;之罘则曰“普施明法,远迩同度”;会稽则曰“皆遵度轨”。盖儒家“车同轨书回文”之理想,随秦之统一而实现矣。而文字之统一,尤有功于后世。初李斯、赵高、胡毋敬等所作之秦文,皆称小篆,而程邈又作隶书,以趣约易,遂为数千年来中国全境及四裔小国所通用焉。
(六)战国时诸侯宫室,多以高大相尚,秦灭六国,诸侯宫室之制,悉萃于秦。《始皇本纪》载:“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秦之宫殿,遂极从古未有之大观。汉代宫室,观班固《西都赋》所写未央昭阳建章诸宫,其壮丽亦不下于秦。而新莽之篡,建立宗庙,尤穷极百工之巧。是虽帝王僭窃之侈心,然非其时国家统一,物力充盛,亦不能遂其侈心也。
(七)秦汉统一,政治经济,皆趋集中,故其时都城,不特为政治之重心,亦为经济之中心。史称秦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而汉都长安之壮丽殷阗,见于班固《西都赋》者,尤超越前古。《史记·货殖列传》言:“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然关中巴蜀陇西诸地,不过长安之贸易区域及物品供给地;长安之发达,盖随汉之统一为绝对的集中状态,与近世欧美之大都市类也。
余如疆域之区处,官吏之分职,皆应统一之需要而规画,学者之思想,文人之辞赋,亦多与统一之国势相应,即下至帝王之陵墓,其规模亦远越前古。盖自列国转入统一,历史之中心既变,各方面史实之演化,皆足以表现时代之精神,与前世几若另一世界矣。
世言专制帝王,必首推秦皇,其事亦缘统一而起。综秦皇专制之迹,滥用民力,一也。撰定君主专有名称,如号曰皇帝,命为制,令为诏,印为玺,天子自称曰朕,臣称天子曰陛下等,二也。废除谥法,不欲以子议父,以臣议君,三也。刚戾自用,以刑杀为威,四也。以私学之语多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则燔灭文章,以愚黔首,著于法令者,自秦纪医学卜筮种树之书而外,凡非博士官所职者,秘书私箧,无所不烧,方策述作,无所不禁,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五也。以诸生之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则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六也。至其开边征伐,则不欲己之外别有君长,信方士,求仙药,则因富贵已极,唯望不死以长享此乐,或亦专制一念之所发现也。汉祖除秦苛政,而叔孙通定朝仪,大抵袭秦故,择其尊君抑臣者存之,于是秦虽亡,而秦之专制,则流毒数千年,且以时而加甚焉。
秦并天下后之政策,影响后世最大者,一曰罢封建之制,以诸侯之地分置郡县。其所设郡县,初仅三十有六,后增至四十余。虽多因各国旧制,然分据险要,形势釐然,且广狭各得其中。史称“萧何入咸阳,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是秦时丞相御史规画地域,必按地图而定,非漫漫然为因为革也。始皇死而群雄蜂起,各据地自王,至项羽主约霸天下,分王诸将,又复封建之旧。西汉之初,当国者皆无学识,猥欲参用周秦之制,以封建与郡县并治。其初异姓王者凡七国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黥布,燕王卢绾,赵王张耳,韩王信,长沙王吴芮;既患其图己,则翦除之而广封同姓,然一再传而后,小者荒淫越法,大者睽孤横逆;景武以后,始专务抑损,卒归于偏用秦法,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势与富室无异。惟以秦郡太大,稍复开置,增至倍余;而分郡太多,难于检察,又并为十三部,部置刺史以相司察。后汉虽有增损,而大致同于前汉。是皆仍秦之法,而稍加变通者也。二曰设官分职,三权鼎立。考秦之制,内官之要职凡三,丞相相天子助理万机,太尉掌武事,御史大夫掌副丞相,属丞督外官,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称三公,其下有奉常掌宗庙礼仪、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大仆掌舆马、廷尉掌刑辟、典客掌诸归义蛮夷、宗正掌亲属、治粟内史掌国家财政、少府掌皇室财政等九卿,分理庶务。外官之要职亦三,郡守掌治郡,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监掌监郡。盖内外官制同一系统,丞相与守掌民事,太尉与尉掌军事,而御史与监,则纠察此治民治军之官者也。官制绝简,而纲举目张,军民分治,监察独立,厥义尤精;汉亦因之,特名目时有变迁耳。丞相更名相国、大司徒,太尉更名大司马,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奉常更名太常,郎中令更名光禄勋,廷尉尝更名大理,典客更名大行令、大鸿胪,治粟内史更名大农令、大司农,郡守更名太守。自周之封建,进而为秦之统一封建时代之法制,遂无不革除,而分郡与设官,尤为改革之最大者。盖规画区域,治理军民,为统一国家之首图也。后世郡县多因秦之法,官制虽变化繁赜,而其原理,亦不能出于治民治军与监察官吏之外者,以汉后皆统一之治,非封建之治,故制度亦皆承秦而不承周也。
秦自始皇称帝,至二世三年而亡,凡十五年前二二一至二〇七。书传所记,未始有亡天下若斯之亟也。
盖秦自孝公变法以来,刻薄寡恩,始皇以诈力兼并诸侯,一切以专制为治,又益之以兴作,阿房骊山,离宫别馆,徒数十百万,二世继之,内蔽于私欲,外惑于赵高,繁刑严诛,变本加厉。元元之民,内困于赋税,外胁于威刑,力竭于土木,命尽于甲兵,乃不得不为万一徼幸之计。二世元年前二〇九,陈胜、刘邦、项梁、项籍等豪杰并起亡秦,三年而刘邦入关,子婴乞降。善乎贾生之言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然秦祚虽短,而古人之遗法,无不革除,后世之治术,亦大都创导,甚至专制政体之流弊,亦于始皇崩后数年尽演出之。至其卒代秦而践帝祚者,则为一泗水亭长毫无凭借之刘邦。盖战国之世,平民已代贵族而执政,草泽之徒,易生觊觎富贵之思。史称项羽少时,观秦始皇帝渡浙江,曰,彼可取而代也。刘邦繇咸阳,观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矣。而陈胜起事,亦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言。亦可见时人之心理矣。刘邦以匹夫起事,卒角群雄而定一尊,诚哉司马迁所谓“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矣。邦既起自布衣,故以收揽人才为急,而萧何、曹参等掾吏,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白徒,下及屠狗之樊哙,吹箫给丧事之周勃,贩缯之灌婴,挽车之娄敬,遂多立功以取将相。齐楚三晋旧族,虽乘时复起,自立为六国后,然皆不数年而败亡。汉所立之王,惟韩王信出于王族,余皆与汉自庶姓起;周人贵族之遗泽,无复存矣。太史公尝言“非王侯有土之女士,不可以配人主”。而汉初妃后,高祖薄姬先在魏豹宫者,生男后为文帝,尊为皇太后;武帝母王太后,先嫁为金王孙妇;武帝卫皇后本平阳公主家讴者:皆出自微贱。且多有夫者。汉武三大将,卫青、霍去病、李广利,皆出自淫贱苟合,或为奴仆,或为倡优,徒以嬖宠进,皆成大功为名将。其韦布之士,自致显荣者,如公孙弘、卜式、兒宽、司马相如、东方朔、严助、朱买臣、张骞等,尤不可胜纪。武帝以后,仕进之门,自缘外戚恩泽进拔者外,或公府辟召,或郡国荐举,或由曹掾积累而升,多循资格;而东汉之世,朝廷召用,如郑玄、荀爽等,犹有以布衣践台辅之位者。汉之用人,固与前世异矣。然三代世族之制,至汉虽荡然无存,而人情狃于故见,亦尚以世族为荣。刘邦起自沛泽,既传神母夜号,以章赤帝之符,而学者复称其承尧之祚,谓汉为尧后。王莽篡汉,亦自谓黄虞苗裔,姚妫陈田,皆其同族,即学者著述,如太史公自序,远溯重黎;扬雄自序,“其先出自有周”;《汉书》叙传,“班氏之先,与楚同姓,令尹子文之后”,亦可证世族之见之未能尽泯矣。自西汉张汤、杜周,并起文墨小吏,致位三公,子孙贵盛,韦贤及子玄成,平当及子晏,则再世为宰相,东汉则弘农杨氏杨震,汝南袁氏袁安,皆四世三公。累叶载德,史家称美,魏晋以降之世族,又萌芽于汉世矣。
秦汉一统四百余年,其政教学术与夫君民行事,影响于后世者,未可悉数,功罪之间,尤难定论。吾人今日可断言者,曰其时之人有功于吾国最大者,实在外拓国家之范围,内开僻壤之文化,使吾民所处炎黄以来之境域,日扩充而日平实焉。秦之外拓,史惟称其北逐匈奴,南取南越,然当时滇蜀百粤,实多赖中夏谪戌移民为之开化。如赵人卓氏迁临邛,即铁山鼓铸,运筹策,领滇蜀之民,南海尉佗居番禺,南北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治之甚有文理,是其最著者也。汉承其业,竟其未竟之绪,而益猛进,国威澎涨,因亦震铄今古。兹略述之于下:
(一)东方之开拓。朝鲜自周初箕子立国,已被商周之文化;然中间交通不盛。燕秦筑塞至浿水,燕、齐、赵人往者益多。汉初燕人卫满逐箕准而自王,易箕氏朝鲜为卫氏朝鲜,吾国民力之及于朝鲜者,视周代乃大进。至武帝元封三年前一〇八,朝鲜相参杀其王满孙右渠来降,以其地为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卫氏朝鲜亡而为汉郡,汉之疆域,遂奄有今日朝鲜京畿江原二道以北之地。昭帝时,罢临屯、真番二郡,又置乐浪东部都尉,至东汉光武建武六年三〇,始省都尉官,弃单单大岭以东之地,然乐浪、玄菟,犹内属也。以晚近出土乐浪郡汉孝文庙铜钟及秥蝉县章帝元和二年平山君祠碑证之,两汉统治朝鲜郡县,虽远在乐浪秥蝉,其奉行诏令,实与河淮郡县无异,不独《史记·货殖列传》称燕民东绾秽貉朝鲜真番之利,汉之拓东境,大有益于商业而已。《汉书·地理志》称“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后汉书·东夷传》称光武“建武中元二年五七,倭奴国奉贡朝贺,光武赐以印绶,安帝永初元年一〇七,倭国王师升等献生口百六十人,愿请见。”是汉之声教,且由朝鲜而及于日本也。
(二)北方之开拓。古代北方诸部族,曰匈奴,曰乌桓,曰鲜卑。秦汉时匈奴最强,雄居北徼,与中国对峙,乌桓鲜卑皆为所屏,自高帝至武帝初,边境屡被其害。武帝乃大兴师数十万,使卫青霍去病操兵,前后十余年,驱匈奴于汉北,出塞筑朔方郡,又收河西地,置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四郡,汉之西北境,轶于秦二千余里,而匈奴或降或徙,乌桓亦为汉用焉。昭宣之世,匈奴内乱,宣帝权时施宜,覆以威德,然后单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称藩,宾于汉庭,匈奴遂降为属国,受汉保护。后王莽篡位,始开边衅焉。东汉时,匈奴分为南北,南匈奴附汉人宅河南,北匈奴和帝时为窦宪所破,漠北以空,而乌桓鲜卑渐以强盛。论者多谓北族徙几中土,为汉族渐衰之端,然北族之人,实沐汉之文化,如匈奴古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至东汉时,单于比使人奉地图求附,是匈奴亦如华夏,有文字图籍矣。
(三)西方之开拓。秦之西界,不过临洮,西域之通,始于汉武时张骞之奉使。其后霍去病击匈奴右地,降浑邪王,乃以河西为郡县。及李广利伐大宛,则自敦煌西至盐泽,皆起亭障,轮台渠犁,皆有汉之田卒。昭宣之世,傅介子、常惠、郑吉、冯奉世辈,迭建功于西陲。汉之设官西域,亦自宣帝时命郑吉为西域都护始。天山南北葱岭以东诸国,悉属汉之都护,治乌垒城,实今新疆省之中心也。元帝时,康居骄嫚,庇护匈奴郅支单于,陈汤发兵讨伐,逾葱岭,径大宛,破康居,而郅支伏辜,县首藁街,万里振旅。及王莽篡汉,四边扰乱,西域亦遂与中国绝。明帝永平中,匈奴胁服诸国,共寇河西郡县,城门昼闭,乃命将北征匈奴,取伊吾卢地以屯田,遂通西域于阗诸国;西域自绝六十五载,乃复通焉。和帝永元初,窦宪大破匈奴,班超遂重定西域,五十余国悉纳质内属。时条支、安息诸国,至于海滨四万里外,皆重译贡献焉。安帝以后,虽罢都护,犹设西域长史,屯柳中,辖葱岭以东诸地。虽各国自有君长,实与汉地无异。清记敦煌发现汉简,除屯戍文牍外,有小学术数方技诸书;而新疆罗布淖尔汉时名盐泽,近年除发现汉简外,复得汉代漆器织品之类甚夥。汉之文物,当时遍传西域,又可知也;又其时陕甘之地,亦未尽开化,武帝以白马氐地置武都郡,即今武都临羌等县也;宣帝时,先零羌拢河湟,赵充国以屯田之策制之;至王莽时,置西海郡,则辟地至今之青海矣。东汉之世,氐羌诸族,时服时叛,或徙其人,或置屯田,皆劳汉族之力以镇抚之而开化之焉。
(四)西南及南方之开拓。秦辟扬越,仅置南海、桂林、象郡三郡,至赵佗自立,役属骆越,其地乃及于安南。佗传国五世,武帝元鼎六年前一一一灭之,增置苍梧、交趾、合浦、九真、珠崖、儋耳六郡秦置三郡,南海仍旧,桂林改郁林,象郡改日南。其珠崖、儋耳二郡今海南岛,至元帝初元三年前四六复罢之。东汉初,马援平交趾征侧之乱,随山刊道千余里,立铜柱,为汉之极界。《后汉书·马援传》称:“援所过,辄为郡县,治城郭,穿渠溉灌,以利其民,条秦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又《南蛮传》曰:“凡交趾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人如禽兽,长幼无别,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光武中兴,锡光为交趾,任延守九真,于是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义。”此汉人开化两广越南之功也。其时四川云贵之地,汉初亦因秦旧,除巴蜀置郡外,其西南又有夜郎、滇、邛都、嶲、昆明、莋都、冉駹诸国,总曰西南夷。武帝使唐蒙通南夷,置犍为牂牁诸郡,又使司马相如通西夷,置越嶲益州诸郡。后汉明帝时,又以哀牢夷地置永昌郡。于是汉郡至今云南保山县澜沧江之南,而徼外之掸人缅甸亦归化焉。《汉书·文翁传》称:“景帝末,文翁为蜀郡守,见蜀地僻陋,有蛮夷风,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数岁,成就还归,以为右职。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蜀人由是大化,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后汉书·西南夷传》称:“章帝时,王追为益州太守,始兴起学校,渐迁其俗。”“桓帝时,牂牁人尹珍自以生于荒裔,不知礼义,乃从汝南许慎应奉受经书图纬,学成,还乡里教授,于是南域始有学焉。”此四川、云南、贵州以次开化之证也。至湘、鄂、浙、闽诸省,虽已久立郡县,其文化实远逊于江淮以北,经数百年,始渐同于中土。先民劳苦经营,遂开辟今日中华民国大半之土地焉。
汉代开边,纯属国家之政策。当时斥地远境,发扬国威,虽多赖朝廷将臣之统率指挥,然亦吾民族身心之康强,远在四夷之上,又能克尽国民之义务,有以致之。《汉书·地理志》言:“天水、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孝武世征伐匈奴,即以此六郡良家子为基本队伍,飚锐勇猛,兵行若雷风者也。然观名将李陵将丹阳楚人五千人,出征绝域,抑匈奴数万之师,与单于连战十有余日,所杀过当,虏救死扶伤不给,是汉人之勇武,实为普遍风尚,不仅边郡之士为然。故陈汤言外夷兵刃朴钝,胡兵五当汉兵一,今颇得汉巧,犹三当一也。汉使立功西域者,如傅介子、段会宗、常惠、甘延寿、陈汤、冯奉世,下及东汉班超、班勇父子等,或以单车使者,斩名王定属国于万里之外,或用便宜调发属国兵,以定十数国之乱,其事尤奇于近世欧人之征略东方诸国。西汉文士,如蜀人司马相如,会稽郡人严助、朱买臣等,亦皆兼有武功,至其文字,如相如之《谕巴蜀檄》、《难蜀父老文》,晁错之《论守边备塞疏》、《论募民徙塞下疏》,赵充国之《屯田奏》,侯应《罢边备议》,刘向《论甘延寿等疏》,及扬雄《谏不受单于朝书》,班固《封燕然山铭》等,皆代表伟大民族之作品,所谓“振大汉之天声”者也。汉人身心之康强如是;而其对国家之负担,尤至足惊人。汉制,民二十始传为更卒,颜师古曰,传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繇役也。给事郡县,岁一月;二十三为正卒,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驰战阵,水处为楼船士;过此犹服繇戍,岁戍边三日,至五十六乃免因不能人人尽行,行者亦往往以一岁为期,以一人兼代百数十人之役,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由官给代戍者。此汉人所服之常备兵役也。于时材官骑士,悉为丁壮,戍卒则或属中年。其因事出非常,如实边屯田穿渠作城之类,或下令征募,或以谪遣戍,员额多寡,一视实际需要,众者至数十万,且皆不在常限焉。至言纳税,则自田租十五税一,文景后三十税一外,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武帝时又加三钱,以补车骑马;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则出算赋,人各一算,凡百二十钱,为治库兵车马。以汉时米中价石五十钱,合今量约二斗计之,二十三钱,约可购食米今量一斗,百二十钱可购五斗有奇,是不啻人纳今法币数十元至数百元矣。又有赀算,人赀万钱,收算百二十七,贫民亦以衣履釜鬵为赀而算之。此汉人所纳之直接税也。余如往来繇戍者,道中衣装饮食,悉由戍者自备。武帝世,师旅大兴,国用不足,复“榷酒酤,筦盐铁,算至车船,租及六畜”焉。汉代人民对于国家之义务,可谓迥绝古今;四境之拓,实由人民倾无量之血肉资财而来。帝王之厚敛繁役,虽非当时国民所愿,然苟视为国家政策,事固未可厚非,今当日所辟,与吾先民积世经营之国土,多为暴敌所侵占,如何竭尽国民之义务,以光复失土,以继汉人之伟业,则吾炎黄子孙所当常念也。
(缪凤林)
纯郡县制的重建
刘邦即帝位之初,除封了七个异姓的“诸侯王”外,又陆续封了一百三十多个功臣为“列侯”。汉朝的封君,主要的就是这诸侯王和列侯两级。在汉初,这两级的差异是很大的。第一,王国的境土“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县”;这七个王国合起来就占了“天下”的一大半。但侯国却很少有大过一县的。刘邦序次功臣,以萧何为首,而萧何初受封为酂侯时,只食邑八千户;后来刘邦想起从前徭役咸阳时,萧何多送了二百钱的赆,又加封给他二千户;后来萧何做到相国,又加封五千户;合共才一万五千户。终汉之世,也绝少有超过四万户的列侯。第二,诸侯王除享受本国的租税和徭役外,又握着本国政权的大部分。王国的官制是和中央一样的。汉代的官制大抵抄袭秦朝。中央有丞相,王国也有之;中央有御史大夫,王国也有之;中央有太尉,王国则有中尉。王国的官吏,除丞相外,皆由诸侯王任免。但列侯在本“国”,只享受额定若干户的租税和徭役譬如某列侯食五千户,而该国的民户超过此数,则余户的租税仍归中央,并没有统治权。他们有的住长安,有的在别处做官,多不在本国。侯国的“相”实际是中央所派地方官,和非封区里的县令或县长相等汉制万户以上的县置令,万户以下的县置长。他替列侯征收租税,却不臣属于列侯。在封君当中,朝廷所须防备的只有诸侯王,列侯在政治上是无足轻重的。
最初,诸侯王都是异姓的。异姓诸侯王的存在,并非刘邦所甘愿。不过他们在新朝成立之前都早已据地为王。假如刘邦灭项之后,不肯承认他们既得的地位,他们在自危之下,连合起来,和刘邦抵抗,刘邦能否做得成皇帝,还未可知。所以当刘邦向群君臣询问自己所以成功的原因,就有人答道:
陛下慢而侮人,项羽仁而爱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不过刘邦在未做皇帝之前,固能“与天下同利”;做了皇帝之后,就不然了。他在帝位未坐稳之前,不能把残余的割据势力一网打尽;在帝位既坐稳之后,却可以把他们各个击破。他最初所封诸王,除了仅有众二万五千户的长沙王外,后来都被他解决了。假如刘邦有意重振前朝的纯郡县制度,他很可以把异姓诸侯王的国土陆续收归中央。此时纯郡县制度恢复的主要障碍似乎只是心理的。秦行纯郡县制十五年而亡,周行“封建”享祀八百,这个当头的历史教训,使得刘邦和他的谋臣认“封建”制为天经地义。异姓的“诸侯王”逐渐为刘邦的兄弟子侄所替代,到后来,他立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不过汉初的“封建”制和周代的“封建”制,名目虽同,实则大异。在周代,邦畿和藩国都包涵着无数政长而兼地主的小封君;但在汉初,邦畿和藩国已郡县化了。而且后来朝廷对藩国的控制也严得多:藩国的兵符掌在朝廷所派的丞相手,诸王侯非得他的同意不能发兵。
在高帝看来,清一色的刘家天下比之宗室的异姓杂封的周朝,应当稳固得多了。但事实却不然。他死后不到二十年,中央对诸侯王国的驾驭,已成为问题。文帝初即位的六年间,济北王和淮南王先后叛变,虽然他们旋即被灭,但拥有五十余城的吴王濞又露出不臣的形迹。他收容中央和别国的逃犯,用为爪牙;又倚恃自己镕山为钱煮海为盐的富力,把国内的赋税免掉,以收买人心。适值吴太子入朝,和皇太子即后日的景帝赌博,争吵起来,给皇太子当场用博局格杀了,从此吴子濞称病不朝,一面加紧地“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文帝六年,聪明盖世的洛阳少年贾谊时为梁王太傅上了有名的《治安策》,认为时事有“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一今本作可为流涕者三,据夏炘《贾谊政事疏考补》改,可为长太息者六。”其“可为痛哭者一”便是诸侯王的强大难制。他比喻道:“天下之势,方病大腫,一胫之大几如腰,一指之大几如股。”他开的医方是“众建诸侯而少其力”,那就是说,分诸侯王的土地,以封他们的兄弟或子孙,这一来诸侯王的数目增多,势力却减少。后来文帝分齐国为六,淮南国为三,就是这政策一部分的实现。齐和淮南被分之前,颖川人晁错提出了一个更强硬的办法,就是把诸侯王土地的大部分削归中央。这个提议,宽仁的文帝没有理会,但他的儿子景帝继位后,便立即采用了。临到削及吴国,吴王濞便勾结胶东、胶西、济南、菑川四国皆从齐分出、楚、赵等和吴共七国,举兵作反。这一反却是汉朝政制的大转机。中央军在三个月内把乱事平定。景帝乘着战胜的余威,把藩国一切官吏的任免权收归朝廷,同时把藩国的官吏大加裁减,把它的丞相改名为相。经过这次的改革后,诸侯王名虽封君,实则食禄的闲员;藩国虽名封区,实则中央直辖的郡县了。往后二千余年中,所行的“封建制”多是如此。
景帝死,武帝继位,更双管齐下地去强干弱枝。他把贾谊的分化政策,极力推行。从此诸侯王剩余的经济特权也大大减缩,他们的食邑最多不过十余城,下至蕞尔的侯国,武帝也不肯放过,每借微罪把它们废掉。汉制,皇帝以八月在宗庙举行大祭,叫做“饮酎”,届时王侯要献金助祭,叫做“酎金”。武帝一朝,列侯因为酎金成色恶劣或斤两不够而失去爵位的,就有一百多人。
景武之际是汉代统治权集中到极的时期,也是国家的富力发展到极的时期。
秦代十五年间空前的工役和远征已弄到民穷财尽。接着八年的苦战光算楚汉之争,就有“大战七十,小战四十”。好比在羸瘵的身上更加剜戕。这还不够。高帝还定三秦的次年,关中闹了一场大饥荒,人民相食,死去大半。及至天下平定,回顾从前的名都大邑,多已半付蒿莱。它们的户口往往什去八九,高帝即位后二年,行过曲逆,登城眺望,极赞这县的壮伟,以为在所历的都邑中,只有洛阳可与相比,但一问户数,则秦时本有三万,乱后只余五千。这时不独一般人民无蓄积可言,连将相有的也只乘牛车,皇帝也无力置备纯一色的驷马。
好在此后六七十年间,国家大部分享着不断的和平,而当权的又大都是“黄老”的信徒,守着省事息民的政策。经这长期的培养,社会又从苏复而趋于繁荣。当武帝即位的初年,据同时史家司马迁的观察,“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计算。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
政权集中,内患完全消灭;民力绰裕,财政又不成问题;这正是大有为之时。恰好武帝是个大有为之主。
(张荫麟)
汉代大一统政治下之政治学说
一、引言
吾国真正的大一统政治,不能不说是秦开其端,而汉完成之,故秦、汉的历史,自其表言之,固一嬴一刘,以此代彼;自其里言之,只能算是一个时期,其共同势力者,皆所以造建大一统之时代与奠定大一统之时代而已。汉朝之儒者,固然不愿承继秦朝,而以秦为闰位,但汉承袭秦朝之制度,汉儒亦不能讳言,尽管有许多人在反对秦朝,实际上不过是对秦朝加以修正,或者是秦朝短祚所未曾注意到的事情,汉人来一一完成之。秦、汉之际无论在政治或社会方面,无疑的是一种巨大的变动,贾谊、董仲舒、司马迁、刘向、班固都是这样看法,特汉儒以秦为变古破坏圣人的法制,与我们今日的看法稍有不同而已。
在一种巨变之下,必有许多问题产生。一方是对过去事件的处理,一方是对将来的要求,若能予以圆满解决,即能完成此重大之使命,否则即以武力勉强作成,亦必归于崩溃,秦之短祚,不能不说是对此应付不得其宜,汉之为汉,能传至数百年之久者,实有其所以然,而非侥幸所致也。所以在此新时代中,不仅要注意当时的事变,更应当注意此新时代下面的新学说,尤其是指导当时政治社会的学说。
二、秦朝的失败原因
秦、汉之际究竟有那些必待解决的问题呢?我以为,(一)是需要一种大一统的学说。秦朝用法家的农战政策,把六国兼并了,但是狭隘的法家,其用处只能在于国与国对立的时候,才有效力,荀卿曾这样说过:“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明明是说法家易于兼并人的国家而难于在各个国家混而为一之后而使他凝聚起来,这是秦朝失败原因之一。(二)是需要一个极自然的尊君理论。我们要知道周道以如此长久的时间还是停滞在封建制度里面,不能完成统一的局面,是由于天子之政令只能达于诸侯,而不能达于诸侯之陪臣,诸侯之政令只能达于大夫而不能达于大夫之家臣,家臣惟知有大夫,不知有诸侯,大夫惟知有诸侯,不知有天子,所以尽管说天子是如何当尊,终于不能统一。秦用法家的政略,于封君身死即收其土田,所以大夫对于他下面的人,不发生君臣的关系,这一点最主要的还是经济制度,所以周王室不能作到的统一,秦实在是作到了。但是一部《韩非子》总在术的方面发挥,术者乃人君驾驭臣下的法术,法家虽是尊君卑臣,其理论根据实在非常薄弱,商、韩尊君卑臣的理论,以为君臣的关系乃是人臣以忠诚换取爵禄,假如一问人君之爵禄何自而来,则法家即无辞以对。秦朝统一以后,在此亦未有新的说明,此秦失败原因之二。(三)是需要一种均富安民的政略。大家都知道战国是商人资本发达的时代,秦虽行的是贵农轻商的政策,但他在另一方又在鼓励战士,所以秦朝的兼并者虽然不是商人,而乃是有首功的战士。并且法家所主张者,不在于安定而在于进取,不在于平均各种阶级,而在于发展各人之天才,竞争之结果,反足以造成许多阶级,秦朝在此未曾注意,所以一夫大呼,并起亡秦,此其失败原因之三。(四)是对于才知之士未予以正当之出路。战国时代,布衣卿相之局已成,才知之士,游说诸侯,可以立谈而取富贵,其不能者,亦可以为食客,秦朝执政诸人率出于游说,及其既得政权之后,则恶游说文学之士,儒侠皆无所容身。秦统一六国之后,一般人之要求皆在于重行封建,不仅是在子弟与有功之臣,得地而君之,在下面有勇才知之人都能有所归依,但秦朝并未注意及此,又未予以其他的出路,天下豪杰焉得而不起而亡之,此秦失败原因之四。(五)是废德教而任刑法。诗书文学在法家看来不仅是废物,而且是害物,治国只要有赏罚二柄就够了。如其是在作战耕田以外还有可作的事,恐怕人都不愿去作战耕田。商君有《开塞篇》,所开的是农战,所塞的诗书文学等事,以后的法家都守而勿失,秦统一天下之后当然还是如此,结果弄得爵赏无以劝善,刑罚不能止奸,此其失败原因之五。(六)是秦不能引导思想于一途而钳制思想。秦朝是知道思想纷歧足以影响于人心,而扰乱政治,所以对于战国各家各派之学说,不能不加以取缔,于是出此焚书坑儒之下策,结果使造不起反来的鲁诸儒都去附和陈涉来造反,在一方面是受压迫者起而反抗,在另一方面是秦朝根本没有领导思想的东西,此其失败原因之六。有此六端,焉得而不速亡,虽其原因,还不止此,而此六者不能不说是比较重要的。
三、董仲舒的改制运动与新儒学的创造
再来看汉朝对于上说的六项其办法如何。汉初对于商人是抑制的,对于才知之士,政府虽未予以正当出路,因当时又回复到战国养士的风气之下,所以此问题也不很迫切,当时虽未注重教化,以其能与民休息,刑罚是可逐渐减少。在思想方面虽无一种代表汉朝政治的学说起来,对于各家学说亦未压制,能听其自由发展,因为各家思想已由偏激而需要调和,所以在思想方面也不能引起反抗,在(三)、(四)、(五)、(六)诸项汉朝的办法是如此。(一)、(二)两项是新的要求,本可以稍缓。且汉初之政治与秦有极相反者在,以汉朝是封建与郡县并行,当时之纷乱固起于异姓诸侯与同姓诸侯,而汉之所以不为亡秦之续者,亦在于有诸侯在上,为之压制平民,武帝之时诸侯削弱而天子集权,与秦朝恰相似,秦所遇到的困难,在武帝时都要有办法对付才得过去,所以我们应当注意武帝的设施,更应当注意此大一统下面政治学说代表者董仲舒了。严格的说,前期的政论家当推贾谊。贾谊所看到的问题,在武帝以前大体解决了,武帝以后一直到王莽,其主要部分都不能出董仲舒的范围。汉朝的儒家政治,一派是重实务的,贾、董是属于此派,一派专重虚文,只成为朝廷上一种装饰品。武帝崇儒以后,腐儒踵起,汉人心目中亦把此类专讲虚文的腐儒当成儒家之正宗,宣帝不好儒术,乃不好此类无用之物,而真正儒者之作用反视为杂霸,而儒者遂为废物,故吾述董仲舒之学说以见大一统之新局面之下必有一新学说应此需要而产生,并以见政治社会文化各方面之相互关系。
汉朝初年国家的大著作,如萧何的律令,张苍的章程,叔孙通的朝仪,大体是沿袭秦朝而来,娄敬明说汉之得天下与周异,劝高祖都关中,因秦之旧,其劝高祖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于关中,亦秦之故智。自贾谊、贾山昌言反对秦制以来,在思想界已起了变动,贾谊他们所重的乃是秦之废德教而任刑罚,汉朝因仍不改,非改弦更张不可,可以说此乃以儒家立场来攻击法家。汉之初起,公卿皆亡命之徒,根本不知学问,自然是沿袭秦朝以吏为师的办法,《汉书·礼乐志》说:“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臧于理官,法家又复不传。汉典寝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礼仪与律令看成一个东西,当然有他的理由。我们再看《高帝纪》言吏以文法教训,虽是指秦时相众保山泽的豪杰而言,也是由于秦时以吏为师的制度相沿未改之故,贾谊之徒欲以儒易法,实有其不得不然之理。赵绾、王臧是政治上的儒学运动,虽然是下狱自杀,但这个已成之势不能消灭,所以窦太后一死就重振旗鼓,董仲舒是这下面的成功者,也可以说是有一部分是承继贾谊、赵绾、王臧未竟之志。董仲舒对于汉兴以来不讲教育,只重法吏,废德教,任刑罚,这种办法,认为非改正不可,在这一点是与贾谊相同的,但是要此种理想实现,非先有一个改制运动不可。《武帝纪》建元元年,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董仲舒之请罢黜百家,赵绾实为之先,但董仲舒一方请罢黜百家,一方是尽量采取各家的长处来充实自己,当时所有的问题,董仲舒都有他的答案,可以说董仲舒的儒学是汉武帝时代的新儒家。兹将董仲舒的改制运动与创造新儒学说明以后,再说董仲舒对上面六个问题的解答。
现在先说改制。在董仲舒的言论中,可以分作两部,一部是非改不可的,谓汉朝沿袭秦朝的弊俗,一部是正朔服色以明受命,所谓有改制之文,无改制之实。如对此两点(1)不分别清楚,则董生之言自语相违也。仲舒本传《对策》曰:
至周之末世,大为无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嚣顽,抵冒殊扞,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无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
这是董仲舒主张彻底更化的,此而不改,一切皆无所施,所谓朽木粪土不可雕圬也,此固从贾谊以来所亟于改变者。改正朔、易服色亦贾谊发之,《贾谊传》云:
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秦之法。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
大概当时所以不愿改制者,由于求俭之故,仲舒《对策》云:
臣闻制度文采玄黄之饰,所以明尊卑、异贵贱,而劝有德也,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然则宫室旌旗之制,有法而然者也,故孔子曰:“奢则不逊,俭则固。”俭非圣人之中制也。
此传闻是对文、景以来一派尚俭的主张而发,尚俭的主张亦自有其理论根据。汉兴以来,接秦之敝,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穷是事实,所以无暇讲求礼文。但是到了景帝时候,国家已经大富足了,也就感觉到礼文之不能不讲究,景帝中六年诏曰:
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千石至六百石,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
其时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到了武帝时候,自然不能不大有改变了。并且董仲舒特别提出改制应天的理论来以促成改制,《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曰:
《春秋》曰:“王正月。”《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以谓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继人,通以己受之于天也。王者受命而王,制此月以应变,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谓之王正月也。”
是改制度、易服色不仅以理人事,且以上答天意,此仲舒之不同于贾生者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又明复古与改制之义:
《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自僻者得此以为辞,曰:“古苟可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世迷是闻,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答之曰:“人有闻诸侯之君射狸首之乐者,于是自断狸首,县而射之,曰:‘安在于乐也?’”此闻其名而不知其实者也。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有所改,是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已,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软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有王者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孔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乎?”言其主尧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与!
贾谊言改制而已,而董仲舒言改制之名,无改制之实,亦有其学术根据,盖贾谊对于法家变古的理论,是完全接受的,而董仲舒受儒家法先王、道家无为而治的影响较深,又觉汉朝在当时非有所改革不可,故有这样多方顾到的道理出来,以为沿袭秦朝的弊法,是非改不可的。董仲舒替他加上一个名号,谓之“更化”。正朔服色的改变,董仲舒又替他加上一个名号,谓之“改制”。贾谊虽然注意这些问题,但当时实施的条件未备,所以未得实现,汉家到了武帝,总算是极盛时代了,董仲舒又提出改制应天的理由来,所以居然成功了。
周末以来,诸子之学蜂起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其长处是能发挥尽致,所以《庄子·天下篇》批评诸子之学说,以为如耳目鼻口各有所明,莫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各有所长,时有所用,然不备不遍,一曲之见也,所以《吕览》、《淮南》都有兼取各家之长而去其短的意思,《汉书·艺文志》说杂家的主张,是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道之无不贯,这本是学问分裂以后应当走的途径。《吕氏春秋》将各家的偏激地方都去了,所以《吕览》一书虽然是兼取各家的学术,并不会彼此冲突。到了汉朝,淮南王安所著书,简直将各家的学问融冶为一炉,比较《吕氏春秋》又算是进步了。董仲舒也算是这一派,不过《吕览》。《淮南》是道家的色彩重,乃是以道家为骨干来融会众家,与董仲舒以儒家为主来容纳各家的学说,办法相同,成就不同而已。在汉初各家的学术也并未绝灭,《史记》、《汉书》里面有明文纪载,如文帝好黄、老家言,窦太后亦好黄帝、老子言,盖公教曹参以清静为治,汲黯修黄、老之术,司马谈问道论于黄子,贾谊、晁错明申、商,韩安国受韩子杂说,主父偃学长短纵横之术,但是以这些人的学术为周末诸子的学术,那就错了,这些人不过是对于某一家学术比较的爱好,并非绝对的宗一家,此盖政治既走上大一统的路,学术也有走上大一统的路的趋势。仲舒《对策》曰: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此本是国家到了统一以后应有的现象,在当时本无绝灭百家之意,但政府不用此类人耳。诸子学之衰,书籍大不流通,也是原因之一,《汉书·宣元六王》东平王传云:
后年来朝,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上以问大将军王凤,对曰:“……诸子书或反经术,非圣人,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汉兴之初,谋臣奇策,天官灾异,地形阸塞,皆不宜在诸侯王,不可予。”
可见诸子之学在当时流传不广,不过这还不能算诸子学不发达的主要原因,窃意其主要原因,还在当时一般综合各家学术的人,把各家的精华都采取了,以完成了大一统之学术,以后中国的社会又无巨大变动,不能引发新的问题,旧的问题又大体不能超过前人,所以以后中国的学术在别一方面发展去了。现在有许多人不明其妙,把一切罪过加之于董仲舒,实在是冤枉。以前有些卫道的先生排斥诸子为异端,而称董仲舒为醇儒,亦是同样的冤枉。我现在且把董仲舒取各家的证据列在下面。取道家的学说者,如《离合根篇》云:
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见光者,天之行也。故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内深藏,所以为神;外博观,所以为明也;任群贤,所以为受成,乃不自劳于事,所以为尊言,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故为人主者,以无为为道,以不私为宝,立无为之位而乘备具之官,足不自动而相者导进,口不自言而傧者赞词,心不自虑而群臣效当,故莫见其为之,而功成矣!此人主所以法天之行也。为人臣者,法地之道,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高下险易,坚扩刚柔,肥轹美恶,累可就财也,故其形宜不宜,可得而财也。为人臣者,比地贵信,而悉见其情于主,主亦得而财之。
《立元神篇》云:
君人者,国之元,发言动作,万物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端也,失之毫厘,驷不及追。故为人君者,谨本详始,敬小慎微,志如死灰,形如委衣,安养精神,寂寞无为,休形无见影,抢声无出响,虚心下士,观来察往,谋于众贤,考求众人,得其心,遍见其情,察其好恶,以参忠佞,考其往行,验之于今,计其蓄积,受于先贤,择其雠怨,视其所争,差其党族,所依为臬,据位治人,用何为名,累日积久,何功不成,可以内参外,可以小占大,必知其实,是谓开阖。君人者国之本也,夫为国,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则君化若神,不崇本则君无以兼人,无以兼人,虽峻刑重诛而民不从,是谓驱国而弃之者也,患孰甚焉!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者也。
二篇所言,皆君人南面之术,老子开其宗,而韩非引其绪,道家言君人之术,人君无为,而人臣有为,人君无为而使人臣各效其能,人臣有为以听人君裁成。孔子虽有“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之言,但儒家并不在此而发挥,儒家还是讲的是人君以身率下,如董仲舒所说的“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所以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讥诮儒家是主劳臣逸。董生所说的“内深藏,所以为神”的道理,是儒家所不言的,儒家讲的是“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至于“休形无见影,掩声无出响”的道理,是儒家所不讲的。而董仲舒兼而有之,如言“天高其位而下其施”,“高其位,所以为尊”是道家的术,“下其施,所以为仁”是儒家的道理;又如“藏其形而见其光”,“藏其形,所以为神”是道家的术,“见其光,所以为明”是儒家的道理。董仲舒是要把道家的君人南面之术采入儒家的学说里面,以道家的术驭臣下,以儒家的修己之道自修,以道家的术用人,以儒家的学说行政。
取于墨家的学说者,如《为人者天篇》云:
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
天道观念,在春秋以前最为隆重,在春秋时代已颇有人本主义的色彩,《左》《国》里面常常有贤士大夫重人事的理论,自孔、老以来,都是以人为重,鲜言天道,除墨子以外,没有一家是以天志为理论根据者,虽然有许多地方还是在说有志的天,此乃余习未净。如董仲舒累言受命、言灾异,这完全是受墨家的影响,《诗经》说:“文王受命。”《孟子》说:“尧荐舜于天。”《诗经》又说:“正月繁霜。”虽可以说言受命言灾异,但此种思想在春秋以后已不为人所重,惟墨子言之,此种思想在董仲舒学说中占重要位置,而儒家之取墨家,自孟子已然,假如我们要寻此类思想之渊源,惟有求之于《墨子》书中了。即如墨家的兼爱、交利、以天为根据,董仲舒亦如此。《诸侯篇》云:
古之圣人见天意之厚于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
《天容篇》又云:
其不阿党偏私而美泛爱兼利也,欲合诸天之所以成物者少霜而多露也。
董仲舒于身之养重于义,及对胶西王言正其谊不谋其利,若重义而轻利,然实则非也。墨家注重效果,不仅是有兼爱之意,并且还要有兼利之实,此就为政说也。儒家重义轻利,乃为个人立身说,并不冲突,后人不明其理,开口便说正其谊不谋其利,避言之臣之名,于是为国谋利亦视为不可,不知不能为国谋利,所谓正其谊者安在乎?董一生之意岂是如此。又《诸侯篇》言政府之组织,纯取《墨子·尚同篇》,不过将选举天子一类话去了,此乃汉代所不容许之事实,然而汉代今文家自有禅让之说,或董生不主张选举之说亦未可知。《诸侯篇》云:
生育养长,成而更生,终而复始其事,所以利活民者无已,天虽不言,其欲赡足之意可见也。古之圣人见天意之厚于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为其远者,目不能见,其隐者,耳不能闻,于是千里之外,割地分民,而建国立君,使为天子视所不见,听所不司。
此皆可证董仲舒之取于墨家也。
取于法家学说者,如《保位权篇》云:
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也,无以权,无以畏,则君无以禁制也,无以禁制,则比肩齐势,而无以为贵矣。故圣人之治国也,因天地之性情,孔窍之所利,以立尊卑之制,以等贵贱之差,设官府爵禄,利五位,盛五色,调五声,以诱其耳目;自令清浊昭然殊体,荣辱踔然相骏,以感动其心;务致民令有所好,有所好然后可得而劝也,故设赏以劝之;有所好必有所恶,有所恶然后可得而畏也,故设罚以畏之;既有所劝,又有所畏,然后可得而制;制之者,制其所好,是以劝赏而不得多也;制其所恶,是以畏罚而不可过也;所好多则作福,所恶多则作威,作威则君无权,天下相怨,作福则君无德,天下相贼,故圣人之利民,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无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
法家之异于各家者,不在其信赏必罚,而在其欲以赏罚二柄鞭策天下,否则不能专恃赏罚以为治,赏罚者国家之大用也,而专恃赏罚为法家之独有精神,故于陵仲子上不臣天子、下不友诸侯之徒,在所必诛,法家言太公诛狂谲华士,以此之故也。若道家所理想之超人,必为法家所不容,所以董生这种理论,是受法家的影响,特其言赏不得多、罚不得过,异于法家耳。
至于董仲舒之受阴阳家之影响,那更是人所共知的,本不必再说,不过有一些人以董仲舒为方士化的儒生,似又太过。我觉得董仲舒的学说,阴阳家的色彩自然是很重,假如我们要推寻其原因,则其短处亦正是他的长处。自孔子以来即注重人事而罕言天道,所以说性与天道子贡不可得而闻,诸子都是这种态度,古代那种天道观念,专为阴阳家所承继,可以说诸子之学大部分都是有人生问题而缺少宇宙论。战国末年的作品,如像《礼记》中的一部分及《易经》的《大传》,逐渐有宇宙人生打成一片的企图,《吕氏春秋》与《淮南子》更在这方面努力,董仲舒算是在这方面最有成绩的一个学者,在他的哲学系统里面总算是把人生与宇宙联合起来了。这也是那个时代的要求。我们在秦末汉初之际,常常见得有天人相与一类话,这明明是当时的人想要了解宇宙人生的关系,凡是每一个时代的大学者,必定是对于他那个时代之下的新问题努力解释,亦惟其是能够解决当时的问题,然后配做那个时代的学者,如其是把当时的问题避开不谈,根本无新问题,何以能产生新的学说。所以我觉得董仲舒这种努力,成功与否,是另一问题,我们对于他的这种办法,不仅是不应该加以轻蔑的态度,更应当奉为创造学术的正当途径。关于董仲舒这方面的学术,应当有专题来研究他,我现在不必零碎的说。这本是很明显的事实,只要翻开董仲舒的作品,就可以立刻看见他讲天地阴阳五行四时的话,但是读他的书的人,万勿误会他在讲天地阴阳五行四时的本身,他乃是在说明天人的关系,我见得有些做哲学史的人,竟把他分裂来看,我想这样看法,不仅是使董仲舒的学术变成毫无意义的东西,也失了他这样努力的原意。
从上面几段看来,我们可以明白董仲舒学说的大概了。他不是一个抱残守阙的学者,他是在努力建设他的学术系统,他不是一个保守的儒家,而是以儒家的立场来接收各家的学术,以融铸成功新的儒家。他之请罢黜百家,并不是要排斥异家,以定于一尊,乃是要求有一个合于大一统时代的学说出来以指导这个时代。六艺是古史的大结合,非儒家所专有,武帝即无利禄来奖励他,他也会流行于民间,武帝不过是给他一度明白的承认。诸子之学有许多部分必不能在政治统一的局面下流行,即不罢黜他,他也会自行息灭,武帝不过是给他一种明白的抑制罢了。并且思想总是一分一合的,自战国末年以来,也就有合流的趋势,既有了这种趋势,我们要勉强使他分是不可能的,反而是,既有了合流的趋势,经过许多人的努力之后,必定有一个人出来完成这种事业,这不是一个人的成功,而是许多人的一种愿望达到的表现。从政治方面来说,秦始皇的统一虽是告成了,因他下面有许多分裂的因素未去,所以不久又起了分裂,汉初的统一也是表面,诸侯王各自为政,俨然还是天子与诸侯分地而治的样子,所以真正统一的完成者是汉武帝,而秦始皇只是开端。有了秦始皇的政治统一,学术上就有《吕氏春秋》的包罗众家,《吕氏春秋》尚未做到融为一体,只是把许多彼此冲突的东西去了,当然不能算成功,《吕氏春秋》在学术上的成就,与秦始皇的统一恰恰相当。有了汉武帝的统一,自然应该有董仲舒的新儒学出来与他相呼应,才配合得起来,我们看董仲舒本人并不得意,他在思想界的影响竟如此其大,此中容有必然之因素,非偶然作得成功的。
四、汉朝的成功原因
我在前面说过秦之政治不能适应大一统的时代的有六点,汉朝既能够成功,自然有他的所以然,此不仅关系于汉朝一代,而是完成中国统一的大关键,自然条件很多,我为便利计,举出这六点来,以相对照,并且也是极重要的六点。
第一我们先说大一统的学说。蒙文通师尝说中国有两套政治学说,一套是国家主义的政治学说,一套是大同主义的政治学说。国家主义的政治学说,以强与富为特征,大同主义的政治学说,以和与平为特征。可惜蒙先生未写成文章,对此未能引申发明。蒙先生所说大同主义的政治学说,相当于我所说的大一统学说,我以为最能够代表国家主义的是法家,最能够代表大同主义的是战国末年以后的儒家,这不是元始的儒家,他里面是有许多道墨两家的成分,从他的哲学基础上看,国家主义很像古典主义的经济学,大同主义很像社会主义的经济学,秦朝是以法家的政治成功的,商君的办法确实可以作到国富兵强,把各国兼并了,他最高的理论是《开塞篇》所说的嫥力杀力,嫥力以农,杀力以战,他需要有许多国家对立,然后才能把他的力量用之于外。在他所谓之输毒,国家既有力,而不向外用,他就要在里面作怪,所以谓之毒,这种毒一输了,同时可以取得人家的好处来培养自己,所以凡是精神方面的文明,他都看成一种毒,假如提倡这类东西,大家都不愿意耕田与作战,故非禁止不可。他又利用人的自私心以发展个人的才能,以兼并敌国,所以慈善一类事,在韩非子看来不仅是无意义,简直是国家应当绝对禁止的。对于内部一种不均的现象,他认为当然,阶级这个东西,在法家看来恐怕是天经地义,并不是应当铲锄的。在这种政治之下,人只是一种工具,只许你创造,不许你享受,只许你动,不许你静,只许你在他提倡的范围以内活动,不许你一点自由,弱者不仅是不得政府的保护,并且鼓励强者来兼并你,在这种情形之下又到了国家无可输毒的时候,人民焉得而不思乱。并且他平时的刑罚又严酷,不许你小乱,要乱就非大乱不可,所以法家的政治于许多国家对立的时代是有用的,但一到了大一统时代而因仍不变,国家不仅是瓦解,而是要土崩的。汉朝初年是没有找得正当的路走的,他能够绵延几十年,一方面是人心动后思静,乱后思治,一方面也还是当时又新起了许多诸侯王,不是大一统的局面。武帝时候是大一统成功了,适合于这个政体的当然是儒家政治,儒家政治是比较静的,使你劳苦以后得到休息,是比较注重个人自得的,使你于工作后,得到精神的享受,是比较宽容的,使你在疏阔的法令之下得以自适其适,而免于干涉,虽然在奖励发展人类的天才,但于弱者亦尽量的加以保护,而求其平均。所以儒家政治的弊病每每走到消极的方面,散漫贫弱,儒家所谓时中之道是最难的事,允执厥中真是谈何容易。但是他内部总容易安,容易和,容易平,没有别的国家与他对立,他是不容易认识他的坏处出来,就认识他的坏处以后,他还不甚欣慕人家的好处。自从汉代接受了儒家政治以来,可以说政府对于人民大体是消极的,一治一乱,相为循环,一亡一兴之际,常常是由于人民的生计起了变化,而逼迫他纷乱,天灾的关系影响于国家兴亡的事件最多,但是他之为乱,完全是求治,所以不久也就定了,因为天灾不会长久,而大乱之后对于人口必定减少,在中国历史几乎成了定例。董仲舒《对策》里面有几句话最足以代表这种政治思想,其言曰:
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之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俫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
这几句话,看来是空洞简单,儒家理想的政治,再不能过于此,并且已经成了中国人普遍的政治观。我们常常听见人说太平景象,或者说世道太平,这太平二字,随便看去是了无新义,但他确有他甚深远的根据。儒家说《春秋》是孔子寄托他政治思想的书,《春秋》分为三世,有治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太平世是最后的阶段,我们试想以太平二字作为他的理想标准,可深长思也。太平二字既是儒家政治的精髓,大一统之理想就是希望作到太平,董仲舒那段文章就是形容太平景象的妙文。虽然没有一个时代作到这个地步,这方面为中国大一统的理想制度,那是无疑的,儒家政治学说与其他政治学说不同的地方,也可以从这里推测了。
又西汉今文家的政治哲学,多渊源于《春秋传》而推广之,《春秋传》大一统,王者无外,天子不言,出诸大义,都是一种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气象,《中庸》所谓“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正是一般人的要求,这种博大的精神,乃是中国人所夙具,所以《小雅·北山》之诗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其涵盖一切的襟怀,乃中国民族的特色,就以《春秋传》而论,虽然是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严夷夏之防,然而不是以民族主义为究竟,最后还是鲁无疆鄙,打破国界,今文家既把这套理论接受下来,尽量发挥,所以《礼运》的大同世与今文家所讲的太平世,无二无别。在内各得其所,在外亦一视同仁,我们前面引董仲舒所说的群生和而万民殖,闻盛德而皆俫臣,就是这种理想的写照了。但是在这个地方有许多人必定引起误会,以为汉武之世既是以这样的政治思想为国策,何以竟会征伐四夷?这点我们需要加以说明,汉武帝的征伐四夷,最初固然报历世之积怨,而这种民族主义,实不是究竟,而有同化异民族的意思在里面,我们看他待遇被征服的民族即可知道了。从此可见中国的民族主义不含侵略的意味,而所理想的大同主义也不是离开民族主义的亡国灭种的东西,这可以说是从古至今一贯的国策。我并不是替汉武帝辩护,是有实证的。《汉书·严助传》云:
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告急于汉,时武帝年未二十,以问太尉田蚡。蚡以越人相攻击,其当事,又数反复,不足烦中国经救也,自秦时弃不属。于是助诘蚡曰:“特患力不能救,德不能覆,诚能,何故弃之?且秦举咸阳而弃之,何但越也!今小国以穷困来告急,天子不振,尚安所愬,去何以子万国乎?”上曰:“太尉不足与计。”
又《司马相如传》难蜀父老云:
曰:“盖闻中国有至仁焉,德洋恩普,物靡不得其所,今独曷为遗己!”举踵思慕,若枯旱之望雨,盭夫为之垂涕,况乎上圣,又乌能已?故北出师以讨强胡,南驰使以诮劲越,四面风德,二方之君鳞集仰流,愿得受号者以亿计。故乃关沫、若,徼牂牁,镂灵山,梁孙原,创道德之涂,垂仁义之统,将博恩广施,远抚长驾,使疏逖不闭,曶爽暗昧得耀乎光明,以偃甲兵于此,而息讨伐于彼,遐迩一体,中外禔福,不亦康乎?
严助之言或许是为武帝辩护,司马相如之言,更是想象之词,本不能说武帝的心理完全如此,但在这里可以看出当时之征伐四夷,不能以侵略来号召天下,而一般人认为最高的理想,是以德来覆被异族,使野蛮民族同化于我,遐迩一体,中外禔福,这一定是事实。假如这不是当时所共认的,他们必不这样措词,所以我以武帝之征伐四夷,不是以耀武为目的,而是传播文化为目的的王者之师。
第二是尊君的问题。政府对于臣民既是以大一统的政治思想为国策,臣民对于人君自然应当服从,然后国家才得健全,但是古代儒家的尊君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在孟、荀的政治思想中,人君简直是个为要达到人群幸福应该通过的机关,而尊君卑臣的法家,其理论又太浅薄,所以董仲舒不能不再另外寻求理论的根据。《天地之行篇》云:
一国之君,其犹一体之心也。隐居深宫,若心之藏于胸;至贵无与敌,若心之神无与双也;其官人上士,高清明而下重浊,若身之贵目而践足也;任群臣无所亲,若四肢之各有职也;内有四辅,若心之有肝肺脾肾也;外有百官,若心之有形体孔窍也;亲圣近贤,若神明皆聚于心也;上下相承顺,若肢体相为使也;布恩施惠,若元气之流皮毛腠理也;百姓皆得其所,若血气和平体无所苦也;无为致太平,若神气自通于渊也;致黄龙凤皇,若神明之致玉女芝英也。君明,臣蒙其功,若心之神,体得以全;臣贤,君蒙其恩,若形体之静而身得以安;上乱,下被其患,若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为伤也;臣不忠,而君灭亡,若形体妄动而心为之丧。是故君臣之礼,若心之与体,心不可以不坚,君不可以不贤,体不可以不顺,臣不可以不忠。
以心与体为喻,而说明君臣之关系,从其作用言,则心与百骸平等也,从其尊卑言,则心尊而百骸卑也。《为人者篇》云:
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
此言民必从君之理也。不仅是比喻而已,还有自然之根据。《五行之义篇》云: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之为言也,犹五行欤?是故以得辞也。圣人知之,故多其爱而少严,厚养生而谨送终,就天之制也。以子而迎成养,如火之乐木也;丧父,如水之克金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谓有行人矣。
《基义篇》云: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dao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董生于一切人事皆以自然之理解释之,把宇宙人生打成一片,人为之所以如此,乃有天然之根据,于是一切人为之法则成为天经地义而不可变,不仅君臣关系为然,各方面都是如此,不能不说董仲舒在这方面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是这种理论一来,与儒家重民之思想岂不冲突么?实则并不冲突,在臣民方面对人君是绝对的服从,但是他所假定的人君一定是贤君,所以应当服从,如其不贤是可以放弑的。在董仲舒看来,天子受命于天,人民当然受命于天子,天又是爱护人民的,天子受的命,是天命,他来替他爱护人民的,故《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篇》又说:
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之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
这两方面的理论,在董仲舒的政治学说里面,本来如车的两轮,各有所用,不过到了后来重民这方面的理论无人敢言了,而尊君的理论遂成了偏畸的,对君对民都有害处,自汉以来日入于专制,谅非董仲舒意料之所及也。
第三关于地富安民的学说。本来在春秋时贵族自相兼并之结果,已使许多贵族降为平民,其时商业资本已渐萌芽,及到战国时间,商人大为发达,我们看秦、汉之际奴隶之众多,已可知当时贫富不均之现象了。《食货志》贾谊说上曰:
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耳闻矣,兵旱相乘,天下大屈,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晦,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晁错上《疏》云:
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釆,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佰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从贾、晁之言,已可以看出汉初商人兼并农夫的情形,而贾、晁之办法为重农轻商,不知商人资本已有一部分变为地主,重农亦何能止其兼并耶?《食货志》载董仲舒说上曰: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踰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
董仲舒的办法,与贾、晁不同者有两点,一是既不能彻底均富,也要不使过于悬殊。二是尊重奴婢的人格。盖贾、晁大体沿袭法家重农轻商的政策,而仲舒则本于儒家的王道政治。董仲舒不仅是想把儒家的王道政治来推行,并且对于均富的理论有高深的发挥。《度制篇》曰: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俗得自态,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羸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
其言均富不单是政治上的作用,而且有道德上的作用,不单是为贫人有益,亦且有利于富人也。董仲舒限民名田的主张,在中国田制史上,自有其崇高的地位,不待言也。而儒家士大夫下与民争利的学说,董仲舒更发挥得透辟。仲舒《对策》云:
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委积,务此而亡已,以迫蹵民,民日削月朘,寝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
为不与民争利的学说,找出上天之理的根据来。唐中叶以来,政府在田制的根本上,弃而不谈,仅仅注意整理赋税,可以说限民名田的学说已无影响了,但不与民争利的学说,仍为贤士大夫所奉行,社会上不以贫穷为耻,而以殖财为戒,所以不致造成大资产阶级,仁人之言,其利溥也。
第四是关于人才的出路问题。从积极方面说是选贤兴能,为国家服务,从消极方面说,使才智勇力之人有了出路,亦替国家消患于亡形。苏子瞻“战国任侠”,把这个道理发挥得很清楚,以为秦之亡就是由于太不为一般智勇辩力的人谋出路。我们古代用人,大概是出于学校、选举、制科三途,其规模在汉朝大体定了,实是大一统政体下要政之一,所以各朝都要照办。这种制度的特色,是以智力相竞争而不关于财富,中国社会是看重做官的,但是茅屋可以出公卿,任子的职位很低,后来已取销了,所以没有固定的阶级制度,这种办法,《董仲舒传》说皆自仲舒发之。仲舒《对策》云:
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职称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殽,未得其真。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
仲舒所言可分为学校养士、州郡贡士、出身不以官荫与富訾、用人不限年格诸端。皆典制书中选举学校中的重要问题,虽有出入,而大端在于是也。
第五是以尚德教代替秦之任刑罚。在这方面贾谊言之最为痛切,其《陈政事书》可以观也,董仲舒在这方面的创见是在替他找出理论的根据来。仲舒《对策》云:
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终阳以成岁为名,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之不可任以治安,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
关于此类的理论,《春秋繁露》更多。在儒家的学说中,礼乐、刑政本是并重的,但是因为政者任刑以为治,故为救弊而发为任德教不任刑罚之言以矫其失,董仲舒的政治哲学,以天志为最高原则,是在藉此束缚君权,虽近于宗教,然此宗教乃是诗的意味,故可贵也。后世尽管还是有酷吏,但是不敢昌为残民以逞的缪论,仲舒之惠我黎庶者大也。
第六关于思想问题。有形的是以六艺为国教,无形的则在于培养善良风俗。我们要先把秦朝的风俗看看,然后知道董仲舒及其他儒生之功。贾谊《陈政事疏》对于秦之恶俗历历言之,兹举其节以见其大概。其言曰:
商君违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杖彗耳,虑有德色;母取瓢碗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睨。其慈子嗜利,而轻简父母也,念罪非有伦理也,其不同禽兽焉耳。然犹并心而赴时者,曰功成而败义耳。蹶六国,兼天下,求得矣,然不知反廉耻之节,仁义之厚,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天下大败;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
秦之习俗风尚,与汉以后纯然两样,这完全是由于法家与儒家政治主张之不同,大一统政治之不能不采用儒术,乃自然之势,非少数人的好恶所能为也。
从上面所举的许多方面,可以看出儒家政治之特色与其长短。中国社会之形态,在汉朝已大体有了定型,我想对于中国政治社会方面有个大概的认识,所以选了这个题目。我这篇文章里面的董仲舒,只是汉代今文学运动的一个代表而已。
(李源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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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更化与改制。
西汉思想之发展
言中国学术思想,儒术其主也,而儒家思想之见诸行事,汉代其著也。以政治言之,大一统之局虽暂现于秦,然旋起旋灭,完成之者汉也;汉以下之历史,自汉而奠其基。西汉一代在吾国史上之重要何如哉,汉之为汉,乌可以不求其故乎。
一、儒家思想之复兴
道言无为,儒言仁义,《老子》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孟子》曰:“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秦一反之,恃法以为治,先诈力后仁义,卒灭六国,老子、孟轲之言,在其时若不验。荀卿之生也后,秦灭六国之势已成,于秦之富强,非无取也,然天下竟可以诈力得哉?黔首竟可以刑罚威哉?道德仁义莫若是其无用耶?荀卿乃言曰:“兼并易为也,而凝聚之为难。”盖知秦用法家政治必灭六国,灭国兼地已竟后而不能凝为一体,大一统之局止于暂现,而分崩离析随之。秦虽统一天下,而无平治天下之制度,以即归于灭亡。汉初多沿秦制而不踵秦之败者,汉初历史又回复古封建之局也。秦之统一为一巨变,新王之制不立,而旧日封建之势力犹存,其不能控制天下宜也,谓秦之设施胥无当于统一之局殆又不然,或以其为时太短,民不见德,徒以兴怨,或秦行之尚未有效,汉踵行之以收其全功,史家以秦为汉之驱除,夫驱除之功,亦乌可没哉。然使秦统一之后,知以深仁厚泽结人心,用民之力稍有节度,亦犹可幸而不亡。乃秦以法家政治致效,见其利而忘其害,亟夺天下之富以徙之关中,亟役天下之强以驱之胡越,其势盖不亡不止,亦可哀也。秦固无统一天下之术,而致其速亡者,正六国豪杰与远戍之卒夫耳,六国之豪,固封建之余势,远戍之夫,胥劳瘁之民也。汉初诸侯强大,虽为害于中央集权,而在中央政令未能控制天下之时,实有代中央镇压反侧之用,此汉初形势之大异于秦者。《太史公·高祖本纪》曰:“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汉兴承敝易变,使民不倦,得天统矣。”《吕后本纪》曰:“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汉初之政治,归于不扰民而已,既观其实政,再考之时人之议论,则知萧曹之政治,实符于汉初士庶之需要。陆贾《新语》一书,则代表此时代之作品也。
秦用法家卒灭六国,其余诸子之学术,虽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终托空言,而不能与之敌。易世而后,法家之政治失败,秦以灭亡,举凡秦所施行者无一善,而与相反者无不臧,汉初议论大抵如此。处此情感之下而儒家思想复兴之机会以成。
《新语·道基篇》云:“夫谋事不并仁义者后必败,殖不固本而立高基者后必崩,故圣人防乱以经艺,工正曲以准绳,德盛者威广,力盛者骄众,齐桓公尚德以霸,秦二世尚刑而亡。”
《新语·无为篇》云:“夫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何以言之?昔虞舜之治天下,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民之心,然天下治;周公制作礼乐,郊天地,望山川,师旅不设,刑格法悬,而四海之内,奉供来臻,越裳之君,重译来朝;故无为也,乃有为也。秦始皇帝设为车裂之诛以敛奸邪,筑长城于戎境以备胡越,征大呑小,威振天下,将帅横行以服外国,蒙恬讨乱于外,李斯治法于内,事逾烦而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逾设而敌人逾多;非秦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
秦禁文学焚诗书,而陆贾言经艺;秦重诈力,而陆贾言仁义;秦尚刑罚,而陆贾言教化;秦事兴作,而陆贾言无为;皆一反于秦者。举凡法家之思想秦用之行事而收效于一时者,在汉初无不成为众矢之的。又陆贾《新语·无为篇》曰:“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以劝善,故曾、闵之孝,夷、齐之廉,岂畏死而为之哉,教化之所致也。”此明示儒法二家政治思想之不同。然而教化所由兴,陆贾则未暇及;盖其时人民在水火之中,救死为先,犹未遑礼乐之事也。救秦之患,莫若无为,故陆贾特阐明之。秦之劳民最甚者,曰兴作,曰远戍,汉初陆贾使南粤,刘敬与匈奴和亲,则无用兵远戍之患;慎于土木之役,则人民少劳役之苦;萧曹政治所谓清静无为者在此,非一切废弛之谓也。法家政治主于整齐划一,其弊在于狭隘,失其所以为法之意,其流毒尤不堪言。陆贾目睹秦之繁刑惨毒,故以宽容政治为其理想。
《新语·至德篇》云:“天地之性,万物之类,让道者众归之,恃刑者民畏之,归之则附其侧,提之则去其域,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所以亲近而致疏远也。夫刑重者则身劳,事众者则心烦,心烦者则刑罚纵横而无所立,身劳者则百端回邪而无所就;是以君子之为治也,块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官府若无吏,亭落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老幼不愁于庭,近者无所议,远者无所听,邮驿无夜行之吏,乡间无夜名之征,犬不夜吠,鸟不夜鸣,老者息于堂,丁壮者耕耘于田,在朝者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于是赏善罚恶而润色之,兴辟雍庠序而教诲之。”
汉初政治亦大略似之,陆贾《新语》一书,谓之萧、曹政治之说明书可也。
二、建设大一统政治之学说
秦去封建太骤,故秦孤立而亡,汉初于封建之下完成统一之制,故其效与秦大异。高祖初得天下,首在安置功臣与从征之士,及保聚山泽之人;对外则使刘敬与匈奴结和亲,陆贾使南越;异姓诸侯势力太大,故大封同姓屏藩汉室以资翦除,此高祖吕后时之大势也。朝之旧臣欲把握朝政,酿成诸吕之祸。孝文即位,所深惧者,在内则朝列之元臣及同姓诸侯,在外则匈奴,此三事者,一不慎即足以致倾覆,汉廷多得一日之安靖,即国力多得一日之充实。幸而处置悉宜,旧臣日以凋谢,王景帝时申屠嘉为相以后,朝之旧臣,无有存者,故得消息于无形。文帝于匈奴虽一仍和亲之策,然于边备未或稍弛,对诸侯虽主宽大,然能制其要害;及其晚年,边备日充,汉廷与诸侯王势力之消长,较其即位之年,已得其反,故景帝得以削翦诸侯,武帝得以挞伐四夷;史家以“恭、俭、节、让”四字称文帝,固不足以尽其政术也。汉之得以完成大一统之局,所系于文帝一朝者尤重,贾谊、晁错二人于此所建明者大也。贾谊之功,在于安内,而晁错之策,见于备边,汉之所以能制匈奴,晁错之为也。
《汉书·贾谊传》云:“天下之势方倒悬。凡天子者,天下之首;何也?上也。凡蛮夷者,天下之足;何也?下也。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为天下患,至无已也,而汉岁致金絮采绘以奉之。夷狄徵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贡,是臣下之礼也。足反居上,首顾居下,倒悬如此,莫之能解,犹为国有人乎。”
自高祖困于平城以来,汉人不敢言兵,樊哙请以十万众横行匈奴中,季布曰:“哙可斩也。”汉廷屈辱已久,上下思奋,文帝拊髀曰:“嗟夫!吾独不得廉颇、李牧为将,岂忧匈奴哉。”其意可见。汉兴至文帝时,休息已久,国力渐充,贾谊之言,所以为汉廷国力奋发之徵兆也。然贾谊于御边之策则疏。其时晁错亦上疏言兵事,一曰令降胡保塞,二曰募民处塞下,三曰入粟实边,见于《汉书》晁错本传与《食货志》。汉之得以制匈奴,此三事所系者极大。
文帝初年,吴、楚、淮南、齐国为大,济北王兴居与阳城王章以谋诛诸吕功封,大臣初许尽以赵地王章,梁地王兴居。及文帝立,闻朱虚东牟之欲立齐王为帝,故绌其功。二人既失职,岁余章薨。文帝三年,匈奴入寇,汉多发兵丞相灌婴将击之,文帝亲幸太原。兴居遂发兵反,上闻之,罢兵,使柴武击破,虏之,兴居自杀。文帝之不以梁赵畀兴居兄弟,诚以齐既大藩,益以梁赵,并力西向,不可复制耳。淮南使人结连闽越匈奴反汉,迁之于蜀,道死。吴有豫章铜山,盗铸钱,东煮海为盐,招致亡命。贾谊言:“今或亲弟谋为东帝,亲兄之子西向而击,今吴又见告矣。”亲弟谓淮南,亲兄之子谓济北也。文帝时诸侯之形势,俨然古之诸侯,故天子置关以备之,《新书·壹通篇》云:“所为建武关、函谷、临晋关者,大抵为备山东诸侯也。”文帝十二年除关无用传,景帝诏书称孝文“通关梁不异远方”,晁错对策亦以“除关去塞”为文帝善政之一。“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为贾谊制诸侯之名言,文帝十五年分齐,十六年分淮南,已行之也。武帝时主父偃推恩之策,即师其意。然汉初政论家与史家之言,惟忧诸侯强大,初无必去封建之意,故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最为良法美制。内外之患少纾,然后统一之局得以奠定,不致为秦之昙花一现也。
陆贾虽诋秦之尚刑法而废教化,以其时汉室初定,首在与民修息,其提倡教化尚不如息民之急,至文帝时,承孝惠高后修养之余,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其势然也。秦以戎狄之俗,弃其武力,大败先王之法制,中国傅统文化几于绝灭,贾谊至此已不能再默而不言也。
《汉书·贾谊传》云:“商君违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杖彗耳,虑有德色,母取瓢碗箕箒,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倨;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睨,其慈子嗜利,而轻简父母也,念罪非有伦理也,其不同禽兽焉耳。然犹并心而赴时者,曰功成而败义耳。蹶六国,兼天下,求得矣,然不知反廉耻之节,仁义之厚,信并兼之法,遂进取之业,天下大败;众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是以大贤起引,威振海内,德从天下,曩之为秦者,今转而为汉也,然其遗风余俗,尚犹未改。”
继贾谊而起者,有董仲舒之对策。
《汉书·董仲舒传》云:“今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势,又有能致之资,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爱民而好士,可谓谊主矣。然而天地未应而美祥莫致者,何也?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圣人之滋乱世也,扫除其迷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子孙循之,行五六百岁尚未败也。”
法家恃法以为治,无用教化,而儒家以教化为先务,刑罚以济其穷,儒法之差异在此,汉儒言改制,一曰更化,其意在荡涤秦之敝俗而复仁义之化耳,服色徽号,其末节也。董生之进于贾生者,在其提出学校以为教化之原,开后世学校之制,又请尊崇孔氏,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盖学校为教化之原,而六艺又为学校之所习,六艺教于庠序,则更统不绝,百家之说不得进于朝,则可道一风同,武帝之政统与仲舒之学统相接,遂奠定吾国政统与学统之基础。其余若贾晁之重农贱商,以抑制战国以来方兴未艾之商人资本,董仲舒之限民名田,以节制由商人转而为地主之地权,公孙弘之当郭解大逆无道,以惩创游侠,董仲舒之建立选举,为才智之士开正当之进身途径,则不仅安定当时之社会,且为后世之典型焉。
三、大一统政治下之新儒学
周末以来,政治学术皆有由分而合之趋势,政治上产生汉武帝,学术上产生董仲舒。董仲舒之学术,实与武帝之政统相应,武帝完成大一统之政统,仲舒之学亦兼括众家之长,又于伦理道德加以说明,造成“天不变,道亦不变”之学统,在思想上影响之大,与武帝之在政治上相等。
仲舒之学,为染于阴阳之儒家,夫人而知之也。不知其于道墨法诸家,皆有所取,其取道家思想者。
《繁露·离合根篇》云:“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见光者,天之行也。故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内深藏所以为神,外博观所以为明也,任群贤所以为受成,乃不自劳于事所以为尊也,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故为人主者,以无为为道,以不私为宝,立无为之位,而乘备具之官。”
南面之术,道家之所长,其流为申韩之术,荀子之斥主道利周,以人主为天下仪表,不贵乎幽暗以绝人臣之尝试,董生之言此,有取于道也。其取于墨家者,言天志言灾异皆是也。
《繁露·楚庄王篇》云:“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亊天亦然。今天大显己,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
天志为墨家学理之根据,而仲舒称之,此非偶然援用也。仲舒之政治思想,亦以天志为本。
《墨子》之《非儒》曰:“儒者以天为不灵,以鬼为不神。”知仲舒之言天志有取于墨家也。仲舒既建天权,必言灾异以见天意。
《汉书·董仲舒传》云:“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
灾异之学说,始见於《墨子·明鬼篇》,《春秋》虽书灾异,而儒者灾异学说则出于《墨子》,以墨子尊天明鬼,灾异之学说必以天道鬼神为依据也。其取于法家者。
《繁露·保权位篇》云:“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也,无以权无以畏,则君无以禁制也,无以禁制,则比肩齐势而无以为贵矣,故圣人之治国也,因人之性情孔窍之所利,以立尊卑之制,以等贵贱之差。”
其言本于法家。法家恃法以为治,法之所施,赏罚是赖,故赏之不加劝,罚之不加惧,则法将失其用。儒家用刑,不得已而用之,曰有耻且格,何止於有所畏而已乎,此仲舒之取于法家也。由此可知仲舒之学虽以儒为本,实有取于各家以成其为汉代之新儒家。仲舒于阴阳五行之说取之最多,皆取以证明儒术而已,于道法两家,则取其权术以行其仁义,其根本精神仍在儒家。仲舒欲建立一宗教、政治、学术合一之学说,故有取于墨家之天志说。墨子言天志,故言兼爱,董子于其兼爱说,虽亦有所取,但用之于政治,而不用于私人,斯固某采择之精耶!
仲舒之学影响最大者,乃其对于礼教之重新说明,欲说明其必要,当明其前之学说。自孟子言仁义非外铄,礼法皆由义起,儒家后学从而阐之,礼意大明。然其根据在于内心,天与人之关系如何,在所罕言。后之儒者见人与自然之息息相关,人之性与天地之性不能不相似,故有儒家之宇宙论。《易》曰:“乾为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为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小戴·乐记》曰:“著而不息者天也,著而不动者地也。”《大戴·曾子天圆篇》云:“单居离问于曾子曰:‘天圆而地方者诚有之乎?’曾子曰:‘离,而问之云乎?’单居离曰:‘弟子不察,此以敢问也。’曾子曰:‘天之所生上首,地之所生下首,上首之谓圆,下首之谓方,如诚天圆而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掩也。且来,吾语汝。参尝闻诸夫子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画曰明。’”皆非指实物言,乃言其理,非以表质,乃以表德,非从自然本身说明自然,而以人事之德性诠表自然,此期学术思想可称之曰天人相应说。晚周法天之学说有二家,道家法自然之天,墨家则以天志为本,仲舒之学以儒为宗而兼采各家之说,承继战国末年之天人相应说,而以自然之德性为人事之现律,人为之礼义法度,遂成为天经地义。盖吾国传统之文化经秦灭学以来,汉初诸儒虽竭力提倡之恢复之,而未有具体之说明,武帝之时既尊六艺以明史统,开学校以广教化,于弊世相传之礼法度数,自宜重新加以说明。仲舒既以天道为人事之规律,当先说明人与天之关系。
《繁露·人副天数篇》云:“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
人之形体既象天地,则天人必交感。
《繁露·同类相动篇》云:“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应而起也,天将欲阴雨,又使人欲睡卧者,阴气也,有忧亦使人卧者,是阴相求也,有喜使人不欲卧者,是阳相索也。水得夜益长数分,东风而酒湛溢,病者至夜而疾益甚,难自几明而相薄,其气益精,故阳益阳而阴益阴,阴阳之气因可以数相损益也。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则天之阴气亦宜应而起,其道一也。”
人之形体既象天地,故其性情亦象天地。
《繁露·为人者天篇》云:“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上类天也。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人之好恶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时。”
人之形体性情既已安立,再进而说明人伦关系。
《繁露·阳尊阴卑篇》云:“三王之正,随阳而更起,以此见天之贵阳而贱阴也,故数日者据昼而不据夜,数岁者据阳而不据阴,不得达之义。是故《春秋》之于昏礼也,达宋公而不违纪侯之母,纪侯之母宜称而不达,宋公不宜称而达,达阳而不达阴,以天道制之也。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
《繁露·五行之义篇》云:“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养之,火乐土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其阴,土之事天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忠臣孝子之行也,五行之为言也犹五行与。是故以得辞也。圣人知之,故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养生而谨送终就,天之制也,以子而迎成养,如火之乐本也,丧父如水之克金也,事君如上之敬天也,可谓有行人也。”
君臣、父子、夫妇之关系皆本于阴阳五行,人既为天所生,自当法天之行也。人伦既正,再言政治,首言君德。
《繁露·王道通三篇》云:“天常以爱利为意,以长养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好恶喜怒皆其用也。”
次言刑德。
《繁露·阳尊阴卑篇》云:“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虚而行于末,天之好仁而近,恶戾之变而远,大德而小刑之意也。”
下至设官爵服色,莫不有天道为之根据,借阴阳五行之说以阐明儒术,由自然以说明人事,遂产生“天不变,道亦不变”之理论,支配中国思想最久。其长处在使人心安定,其短处可以发生礼法之森束一成而不改,在董生学说中原是两面,然强有力者常取其利己者而利用之,此事之所无奈何宜非董生之愿也。
四、诸子学之结束
董生之学既开启汉代学术,且支配后世之思想,而结束先秦以来思想者,则有淮南。二家之学有共同之处,则融汇众家是也,此亦所以表示汉代精神。淮南之学融贯古代学术,集诸子之大成,然其问题皆自古人文字中来,非能于当前事实中发现问题,故其影响不大。其论政治,尤与时代不合,以淮南本身为诸侯也。
《淮南·泰族篇》云:“治大者道不可以小,地广者制不可以狭。”
此谓不当废封建行郡县也。
《淮南·缪称篇》云:“水浊者鱼噞,令苛者民乱,城峭者必崩,岸崝者必陀,故商鞅立法而支解,吴起刻削而车裂。”
吴起、商鞅皆不利于公族,《淮南》之意,何所指乎。《吕览》、《淮南》皆以道家为主,而统摄诸家,《淮南》袭《庄子》之言尤众,非托为旷达以自广乎。《淮南》既兼众家之学,而以庄生为主,庄子著书,正言若反,破斥习气,盖欲以显性情,然为之太过,邻于怀疑论者。其为书也,以救礼法之流失,非欲并礼法而去之,然在庄子学说中不能安立礼法,明于天而不加人,见于真而昧于俗,是以言《庄子》者每入于游谈。《齐物论》者,庄生破斥百家、刊落名相之书也,充庄生之说,非自陷于怀疑而不能自立不止。《淮南·齐俗篇》袭《庄子》而为之,而无其弊。《庄子》非不曰有真知,然曰“有真人然后有真知”,真人真知千百世而遇,即等于无知识无是非,《淮南》则不然。
《淮南·齐俗篇》云:“原人之性芜秽而不得清明者,物或堁之也,羌氐僰翟,婴儿生皆同声,及其长也,虽重象狄不能通其言,教俗殊也。今三月婴儿生而徙国,则不能知其故俗。由此观之,衣服礼俗者,非人之性也,所受于外也。夫竹之性浮,残以为牒,束而投之水则沉,失其体也。金之性沉,托之于舟上则浮,势有所支也。夫素之质白,染之以涅则黑,缣之性黄,染之以丹则赤。人之性无邪,久湛于俗,易而忘本,合于若性。故日月欲明。浮云盖之,河水欲清,沙石秽之,人性欲平,嗜欲害之,惟圣人能遗物而反己。夫乘舟而惑者,不知东西,见斗极则寤矣,夫性亦人之斗极也,有以自见也,则不失物之情,无以自见,则动而惑营。”
凡《齐物论》所破者皆后来之习气,《淮南》所谓衣服礼俗之类也,非人性之固然而为受于外者。《淮南》明习性之分,达天人之故,使人知习不可固执而又明性为人之斗极以判善恶是非,此其立说之善巧也。习者有古今方域之殊,性者人心之所同然,由习言之则是非无定,所谓“此一是非,彼一是非”也,由性言之则有一定之是非,所谓“一是一非”也。
《淮南·齐俗篇》云:“故求是非者非求道理也,求合于己者也,去非者非批邪施也,去忤于心者也,忤于我者未必不合于人也,合于我者未必不非于俗也。至是之是无非,至非之非无是,此真是非也。若夫是于此而非于彼,非于此而是于彼,此之谓一是一非也。此一是一非隅曲也,夫一是非宇宙也。”
庄生《齐物》所谓“彼一是非,此一是非”,即《淮南》所谓“隅曲”也。《淮南》既明性之自觉,然后乃能谈用,《庄子》为超世,《淮南》则由超世而入世,其用道家因应之理,以安立儒家之礼义法度者耶?
《准南·泰族篇》云:“圣人之治天下,非易民性也,拊循其所有而涤荡之,故因则大,化则细矣。……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礼,有饮食之性,故有大飨之谊,有喜乐之性,故有衰绖哭踊之节,故先王之制法也,因民之所好而为之节文者也。因其好色而制婚姻之礼,故男女有别;因其喜音而正雅颂之声,故风俗不流;因其事家室,乐妻子,教之以顺,故父子有亲;因其喜朋友而教之以悌,故长幼有序,然后修朝聘以明贵贱,飨饮习射以明长幼,时搜振旅以习用兵也。人学庠序以修人伦,此皆人之所有于性而圣人所匠成也。故无其性不可教训,有其性无其养不能遵道。茧之性为丝,卵之化为雏,非慈雌呕煖覆伏,累日积久,则不能为雏。人之性有仁义之资,非圣人之法度而教导之,则不能使向方。故先王之教也,因其所喜以劝善,因其所恶以禁奸,故刑罚不用而威行如流,政令约省而化燿如神,故因其性则天下听从,拂其性则法悬而不用。”
此淮南之以道合儒也。道家言古之帝王皆无为而治,墨家言古之帝王皆以身劳天下,淮南则并通之。
《淮南·修务篇》云:“盖闻传书曰,神农憔悴,尧瘦臞,舜霉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赡者,未之闻也。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制不用。若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于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以立权,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事成而身弗伐,功立而名弗有,非谓感而不应,攻而不动者。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若夫水之用舟,沙之用鸠,泥之用,山之用蔂,夏渎而冬陂,因高以为田,因下以为地,此非吾所谓为之。”
知此然后道家无为而无不为之义乃显,墨家之勤劳亦无背于道家之无为,此以道合墨也。道家言自然,而阴阳家语天变,必有以通之,而后天人相感之理可立也。
《淮南·泰族篇》云:“故人主有伐国之志,邑犬群嗥,雄鸡夜鸣,库兵动而戎马惊,今日解怨偃兵,家老甘卧,巷无聚人,妖菑不生,非法之应也,精气之动也。”
以精气感通明天人相与之故,则道家与阴阳家言并通,此以道合阴阳也。道家谓“法令滋彰,盗贼多”。而法家言法治,不可以无说也。
《淮南·主术篇》云:“是故明主而耳目不劳,精神不竭,物至而观其象,事来而应其化,近者不乱,远者治也。是故不用适然之数,而行必然之道,故万举而无遗策矣。今夫御者马体调于车,御心和于马,则历险致远,进退周游,莫不如志,虽有骐骥骎之良,藏获御之,则马反自恣,而人弗能制矣。故治者不贵其自是,而贵其不得为非也。故曰,勿使可欲,毋曰弗求,勿使可夺,毋曰不争,如此则人材释而公道行矣。”
此以道合法也。其言人材释而公道行,非不用贤也,用人而不贤,非法也。《泰族篇》云:“故国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贤人也。”又云:“无法不可以为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明此则儒墨之尚贤,与道法之不尚贤,皆可通也。
《淮南》不仅能融各家为一,且于各家皆有修正引申,今举其修正道家者为例。庄子既主无是非,故视伯夷与盗跖同为残生伤性,故贵生而轻天下,形不可长存,于是委心任运,随造物之自然,故庄学末流必致于无守。《淮南》既明贵生之义,又知人性中自有义理之自觉,生义不并立之时,不能不舍生以就义,《吕览·贵生》篇所谓“迫生不若死”之义是也。
《淮南·泰族篇》云:“使人左据天下之圆而右刎喉,愚者不为也,身贵于天下也。死君亲之难,视死如归,义重于身也。天下大利也,比之身则小,身之重也,比之义则轻。”
既不害义,而与重生之旨亦相合,所贵乎人者,非贵其形也,贵使其形者也。故《缪称篇》云:“生所假也,死所归也,故弘演直仁而立死,王子闾张掖而受刃,不以所讬害所归也,故世治则以义卫身,世乱则以身卫义,死之日,行之终也。”由道家贵神之义,亦可使与儒家以身殉义之旨相合,此一事也。道家言“不敢为天下先”,“人皆取先,我独取后”,其言有对而发,非贵后也;惑者不察,则堕于一边,淮南乃取儒家“时中”之义以救正之。
《淮南·原道篇》云:“所谓后者,非谓底滞而不发,凝结而不流,谓其周于数而合于时也。夫执道理以耦变,先亦制后,后亦制先,是何则,不失其所以治人,人不能制也。时之反恻,间不容息,先之则太过,后之则不逮,夫日回而月周,时不与人游,故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禹之趋时也,履遣而弗取,冠挂而弗顾,非争其先也,而争得其时也。”
此二事也。庄子让王而尊生,不屑以天下为事,所以矫世,非达道也。而《淮南》以儒家“万物皆备于我”之义救之。
《准南·原道篇》云:“夫许由小天下而不以己易尧者,志遗于天下也,天下之要不在于彼而在于我,不在于人而在于身,身得则万物备矣。澈于心术之论,则嗜欲好憎外矣,是故无所喜而无所怒,无所乐而无所苦,万物玄同也,无非无是,化育玄耀,生而如死,夫天下者亦吾有也,吾亦天下之有也,天下之与我岂有间哉。夫有天下者,岂必摄权持势,操杀生之柄,而以行其号令耶?吾所谓有天下者,非谓此也,自得而已,自得则天下亦得我矣,吾与天下相得,则常相有己,又焉有不得容其间者乎。”
身与天下既不相离,则无以舍天下为也,亦无以用天下为也,用与舍时也,命也,在外也,非在内也,如此则庄子之言始不堕于一边,此三事也。如上所言,已可见《淮南》学术之大概,可谓集诸子学之大成也。
五、今文学之微言
自陆贾昌言诋秦之政治,贾、董继之,以恢复三代之礼乐教化为事,汉多采用之,两汉历史即儒家思想之推行史也。《盐铁论》所记为昭帝时议论,其中文学之言,皆儒家之政治思想,可见儒家思想流播之速而入人之深也。然皆与家天下及专制政体不相抵触者,若其言挥让言明堂,则不见容于汉世,而师师口耳相传,《汉志》所谓微言者,固非汉之帝王所乐闻也。
《汉书·田蚡传》云:“婴、蚡俱好儒术,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迎鲁申公,欲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举谪诸窦宗室无行者,除其属籍。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言,而婴、蚡、赵绾等务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悦。二年,御史大夫赵绾请毋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曰:‘此复欲为新垣平耶。’乃罢逐赵绾、王臧,而免丞相婴、太尉蚡。”
本师蒙文通先生尝论明堂之制曰:“绾、臧以明堂诛,献王以明堂废,则明堂固别有说乎?夫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宫也,管子曰:‘黄帝立明堂之议者,上观于贵也,尧有衢室之问者,下听于人也……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谤也。’夫明堂太学同处,郑人游乡校以论执政,明堂而观于贤听于人以观人谤,则以听于太学之士,而士恣于议政也。学在四郊,故《尚书大传》言东堂距邦八里,南堂距邦七里,西堂距邦九里,北堂距邦六里,所谓东学、南学、西学、北学即明堂处也,兆五帝于四郊,亦明堂处也,规模壮阔,岂区区九室五堂而已乎。孟子曰:‘民为贵’,无明堂,则民贵徒为虚说。《公羊》宣十五年解诂曰:‘八岁者入小学,十五岁者入大学,其有秀者移于乡学,乡学之秀者移于庠,庠之秀移于国学,学于小学,诸侯岁贡小学之秀于天子,学于太学,其有秀者命曰进士,行同而能偶,别之以射,然后爵之,士以才穷进取,君以考功授官。’然则大学者正诸侯贡士之秀者于天子,布政于是,谳囚于是,师出而谳俘亦于是,养三老五更于是,而天子袒而割牲,父事三老以为孝,兄事五更以为弟,上观下听于是,则民为贵之实备矣。”蒙师从经说中探索明堂隐义,明其为议政之所,知赵绾、王臧推明儒术先建明堂,良有以已。自赵绾、王臧自杀,后之言明堂者遂不知斯义,徒为经生聚讼之资耳。西汉儒家上承周末儒家民本之义言议政,承选贤之义言禅让。天下为公之理想,遂为儒生所乐道。刘向云:“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受者博,非独一姓也。”谷永云:“臣闻天生蒸民不能相治,为立王者以统理之,方制海内,非为天子,列土封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垂三统,列三正,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明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此汉儒不以天下为一家私有之议论,既不私一家自有德者居之,传贤乃当然耳。
《汉书·眭弘传》云:“孟推《春秋》之意,以为石柳皆阴类,下民之象,泰山者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今大石自立,橿柳复起,非人力所为,此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枯柳复生,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也。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说曰:‘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汉帝宜谁差天下,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孟使友人内官长赐上此书,时昭帝幼,大将军霍光秉政,恶之,下其书,廷尉奏赐孟妄设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
《汉书·盖宽饶传》云:“‘方今圣道寝废,儒术不行,以刑余为周召,以法律为诗书,又引《韩氏易传》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若四时之运,成功者去,不得其人,则不居其位。’书奏,上以宽饶怨谤,终不改,下其书中二千石,时执金吾议,以为宽饶旨意欲求禅,大逆不道。”
眭弘、盖宽饶所言,皆当时儒者之政治理想,至于杀身而不悔,诚可谓不负所学。自此以下,不敢再言禅让,故有汉运当终再受命之说,哀帝及改元太初,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冀以应之,王莽之得以纂汉即缘于此种思想。而禅让之所讬则为封禅。蒙先生之言曰:“夫封禅者,为易姓受命之事,所以告成功者也。董仲舒言:‘天无常予,无常夺,故封于泰山之上,禅于梁父之下,易姓而王,德如尧舜者七十二人,王者天之所予也,其所代者天之所夺也。’以明德如尧舜,言封禅之义也。《白虎通》言:‘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时,改制应大,天下太平,功成封禅。’《礼器》疏引《白虎通》曰:‘绎绎无穷之意,禅于有德者而居之无穷已。’又云:‘《白虎通》云,禅以让有德非也。’此所引与今本略不同,盖封以言始,禅以言终,故曰禅者明以己成功相传也。又曰:“三皇禅于绎绎之山,明己已成功而去有德者居之,绎绎者无穷之意也。’传本文多损缺,于始终之意不具,又脱‘禅以让有德’。若《风俗通义》云:‘三皇禅于绎绎之山,明己成功而去,有德者居之,绎绎者,无所指斥也,五帝禅于亭亭,亭亭名山,其身予圣人,三王禅梁父者,信父者子,言父子相信与也。’则禅让之说若揭,此仲舒所谓‘德如尧舜’者也。则封言受命,禅言去让,始终之义著也。”蒙先生近又为《儒家政治思想之发展》一文,凡革命、井田、辟雍、巡狩诸义,皆阐发无遗,此皆今文学非常异义可怪之论,以其时不敢显言,故辞多枝叶,实儒家精义所在,而不能见诸行事者也。
六、改制与复古
太史公曰:“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子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陈涉起匹夫,驱瓦合适戍,旬月以王楚,不满半岁竟灭亡,其事至微浅,然而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盐铁论·毁学篇》亦以此讥侮儒者,而孔甲之徒不顾非毁而为之,盖以复兴古代文化为志,虽召谤不恤也。陈涉既无成,高祖又侮慢儒生,叔孙通委曲随从,卒定汉仪,然因袭秦旧,未能上接三代之统。
《汉书·高祖本纪》云:“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
此汉高一代之大著作也,萧何为秦吏,张苍为秦御史,叔孙通为秦博士。《刑法志》谓:“萧何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叔孙通传》谓:“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张苍传》云:“是时萧何为相国,而苍乃自秦时为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又善算律历,故令苍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苍之为章程,当在一时,殆亦沿袭秦制。汉初军制,未闻变秦,韩信之于军法,亦但申明而已。是则汉初制度皆袭秦人,儒生于此千载一时之机会无所表现。汉初君臣俱起民间,知人民欲得休息,故高祖惠帝吕后之世君臣俱以无为为宝。孝文即位,贾谊乃图改制。
《汉书·贾谊传》云:“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谦谦未皇也。”
所草仪法虽是礼文,其所重乃在教化习俗,观其《陈政事疏》可知,然时未可为也。汉初大臣之性格风度,皆偏于保守,《曹参传》云:“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参代何为相国,举世无所变更一遵何之约束,择郡国吏长大讷于文辞谨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辄斥去之,日夜饮酒,卿大夫以下吏及宾客见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所言,至者参辄饮以醇酒,度之欲有言,复饮酒,醉然后去,终莫得开说。”《张释之传》云:“释之对文帝曰:‘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喋喋利口捷给哉。’”《萧何传》谓:“何以文无害。”《王陵传》谓:“陵为人少文任气好直言。”《周勃传》谓:“勃为人木强敦厚,高帝以为可属大事。”《周昌传》谓:“昌为人强力敢直言。”《石奋传》谓:“奋无文学,恭谨举无与比,万石君家以孝谨闻乎郡国。”《卫绾传》谓:“绾醇谨无他。”《直不疑传》谓:“不疑不好立名,称为长者”。《张殴传》谓:“殴为人长者”。汉初大臣之言论风度如此,其安于保守不欲更张固宜。孝武初立,崇尚儒术,赵绾、王臧建立明堂,虽见厄于窦太后,而董仲舒对策推明孔氏,开学校,兴选举,自汉初至武帝,儒家政治思想已逐渐为汉庭所采用,《礼乐志》谓武帝“征讨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盖以武帝太初之改制无当于复古之思想耳。汉初诸儒但欲改制而不必复古,班孟坚承受元成以后复古派之思想,于汉廷历朝改革之采用儒家理论者,皆不甚措意也。
汉初又不仅儒者欲以其术变秦之治,一切杂流皆望以其术取富贵。武帝在汉为中天之盛,各种怪诞不经之思想,同时并出,《郊祀志》所言者是也。
《汉书·郊祀志》云:“武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汉兴已六十余岁矣,天下艾安,缙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
《史记》自叙云:“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是命也夫!’”
由此二事,可见汉兴以来儒者与一切杂流对于新王制作之热烈希望。汉景帝以前安静之风气盛,故贾谊见抑而死,武帝时代为改作风气发扬之时,诸杂流虽与儒者同时并起,末流亦相混杂,然《史记》于《礼》、《乐》二书之外作《封禅书》,《汉书》于《礼乐志》之外作《郊祀志》,明其区以别矣。公孙臣以阴阳而牵附儒者,新垣蒚以方士而牵附儒者,近人喜言儒者附会阴阳,不知阴阳亦附会儒术也。
《汉书·郊祀志》云:“鲁人公孙臣上书曰:‘始秦得水德,及汉受之,推始终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宜改正朔,服色尚黄。’……明年黄龙见成纪,文帝召公孙臣拜为博士,与诸生申明士德草改历服色事。……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言长安东北有神气,成五采,若人冠冕焉,或曰,东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应,于是作渭阳五帝庙,同宇,帝一殿,面五门,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仪,亦如雍五畤。明年夏四月文帝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五帝庙临渭,其北穿蒲池沟水,权举火而祠,若光然属天焉。于是贵平至上大夫,赐累千金,而使博士诸生刺五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
董仲舒借阴阳五行说以安立礼教,诸儒言灾异皆杂于阴阳五行,与公孙臣、新垣平以阴阳方士比附儒学同一杂乱,然阴阳方士自阴阳方士,儒者自儒者,未始同也。
武帝崇儒以后,儒学之势力渐大,桓宽《盐铁论》可以代表此时代之政治思想,举其要者,一曰不与民争利,二曰崇本抑末,三曰藏富于民,四曰制地均民,五曰尚德缓刑,六运重礼轻利,七曰以礼防淫,八曰偃武修文。就其原则而论,实可以代表中国人之政治思想。然不明时势,泥古不化,所以不免见讥于文吏。
《盐铁论·忧边篇》:“大夫曰:‘圣主思念中国之未宁,北边之未安,故使廷尉评等问人间所疾苦,拯恤贫贱,周赡不足,君臣所宣明王之德安宇内者,未得其纪,故问诸生。诸生议不干天则入渊,乃欲以闾里之治而况国家之大事,亦不几矣。发于畎亩,出于穷巷,不知冰水之寒,若醉而新寐,殊不足与言也。’”
《刺相篇》:“大夫曰:‘今文学言治则称尧舜,道行则称孔墨,授之政则不达,怀古道而不能行,言直而行之枉,道是而情非,衣冠有以殊于乡曲,而实无以异于凡人。’”又曰:“歌者不期于利声而贵在中节,论者不期于丽辞而务在事实,善声而不知转未可谓能歌也,善言而不知变未可谓能说也,持规而非矩,执准而非绳,通一孔晓一理而不知权衡。”
以贤良文学之言致大夫之讥,诚不为过,盖大儒不作,迂儒鄙生徒知诵数前闻而已,故元成以降,儒者喜言灾异与恢复古制。灾异之说见于政治,文帝时已开其端,文帝后元年求言诏言:“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武帝策贤良,亦言“灾异之变何缘而起”。自宣帝时魏相为丞相,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丙吉为丞相而问牛喘,谓“三公典调和阴阳”,以宰臣而言阴阳灾异,自此始也。
《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云:“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者也。”
灾异学说之盛兴与政治上之留心灾异,互为因果,元帝初三年诏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匡衡传》亦言:“元帝好儒术文辞,颇改宣帝之政,言事者多进见,人人自以为得上意。”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阴阳灾异之说,在元成哀平为一大事,累见于诏书及臣下奏议,日食策免三公,灾害罢绌郡守,赵翼于《二十二史札记》曾论之也。复古思想之兴,固由学者无创见,亦可以表示儒家势力之大;儒者服古,竟可革时制之背于古制者而以古制代之,其力量之大可知也。
《汉书·礼乐志》云:“至宣帝时琅玡王吉为谏大夫,又上疏言:‘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时,未有建万世之长策,举明主于三代之隆者也,其务在于簿书断狱听讼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礼义科旨可世世通行者也,以意穿凿,各取一切,是以诈伪萌生,刑罚无极,质朴日消,恩爱寖薄。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非空言也。愿与大臣延及儒生述旧礼,明王制一驱一世,民跻之仁寿之域,则俗何以不若成康,寿何以不若高宗。’上不纳其言,吉以病去。”
《汉书·贡禹传》云:“元帝初即位,征禹为谏大夫,数虚己问以政事。是时年岁不登,郡国多困,禹奏言:‘古者宫室有制,宫女不过九人,秣马不过八匹,墙涂而不雕,木摩而不刻,车舆器物皆不文画,苑囿不过数十里,与民共之;任贤使能,什一而税,无它赋敛徭戍之役,使民岁不过三日,千里之内自给,千里之外各置贡职而已,故天下家给人足,颂声并作。至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节俭,宫女不过十余,厩马百余匹,孝文皇帝衣绨履革,器亡雕文金银之饰。后世争为奢侈,转转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绔刀剑,乱于主上,主上临朝入庙,众人不能别异,甚非其宜。’”
钱宾四先生《刘向歆父子年谱》云:“盖王吉、贡禹皆主兴复古礼以几太平,宣帝不能用吉,而元帝专尊信禹,遂开晚汉复古一派,其风实始于王、贡。”又曰:“元、成以来,乃言礼制,追古昔,此为汉儒学风一大变。”钱先生于晚汉复古之事,一一分系于《刘向歆年谱》中,可以观其时之学风,兹不复言。惟王、贡虽开复古之风,贡禹所言多关於国计民生,又非虚文可比,故同为复古亦有当复与不当复之别也。
《汉书·韦臣传》赞云:“司徒掾班彪曰:‘汉承亡秦绝学之后,祖宗之制因时制宜。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
班彪之言,乃就考文为说。以实效而论,遍立宗庙于郡国,及一切淫祀自罢之为宜,至于改三公州牧之类,则儒者泥古之弊,不足道也。复古之风至于王莽,而集其大成焉。汉初诸大儒言改制,而不泥古,宣帝以前之政治,皆有实效,元成以降,儒者言灾异,言复古,而朝廷之所留意者,皆是虚文,观于前后儒生之有无实见,于西汉一代实际之政治可知也。
(李源澄)
法吏与法律
秦焚诗书,为儒生以古非今也,法令为当官理民之务,学法令者以吏为师,所以儒生而尊法令,亦即所以尊时王之政而废先王之政。荀子非相曰,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荀卿者,李斯所从受法,李斯相秦大变先王之政,以吏为师,岂不宜哉。汉兴因而不改,以文法吏治民,高祖纪云,吏以文法教训辨告是也。其时大臣或起于文法,或出于武功,遂成法吏政治。贾谊非之曰,文法之吏,务筐箱不知大体,此以儒生而攻击法吏耳。汉世儒生与文吏分途,《文翁传》云,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后汉书·左雄传》云,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胡广传》云,诸生试经学,文吏试章奏。王充《论衡·量知》《论衡·程材》《论衡·谢短》诸篇,即在评论儒生与法吏之优劣,以其相非故耳。儒者之非文吏固然,而重法吏者亦轻儒士,《汉书·朱博传》云,博尤不爱诸生,所至辄罢去议曹,曰岂可复置谋曹耶?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博见谓曰,如太守汉吏,奉三尺律令以从事,无奈生所言者,圣人之道何也,且持此道归,尧舜君出为陈说之。《薛宣传》云,栎阳令游,自以大儒有名轻宣,宣独移书显责,以相参检。文法儒生之不同,自其大者言之,儒生之为政,乃有其政治思想,不欲苟且因循,而文吏则守法以为治,不欲高道上古。自其小者言之,儒生为政主于宽容,而弊在舒缓,文吏主于严整,而失之刻深。《汲黯传》云,黯时与汤议论,汤辩常在刻深,黯奋发骂曰,天下谓刀笔吏不可谓公卿,果然,必汤也。《后汉书·宋均传》云,均性宽和,不喜文法,以为吏能弘厚,虽贪污放纵,犹无所害,至于苛察之人,身或廉法,而巧黠刻削,毒加百姓,灾害流亡,所由而作。然儒术法令者,所业之不同耳,或宽或刻,亦往往根于性情。《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云,荆性刻急隐害,有才能而喜文法,此性与学相结合者也。《张酺传》云,酺虽儒者,而性刚断,下车擢用义勇,搏击豪强。《陈忠传》云,忠自以世典刑法,用心务在宽详,此性与学相反者也,故知为政之宽猛虽有文法经术之不同,亦系其性情之所偏焉。近儒章太炎师著《原法》,及刘申叔先生著《儒学法学分歧论》,皆以古文学者不喜今文,颇讥西汉师儒而右法吏,殆非持平之道耶?夫儒者以通经服古为职,法吏以奉行时宪为功,一为学术,一为政治,自贾谊、董生之伦就儒术以评时政,儒术渐尊,而其取得政治地位,则亦有渐矣。《汉书·终军传》云,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军问状。军诘偃曰,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颛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故春秋王者无外,偃巡行封域之中,称以出疆何也?且盐铁郡有余臧,正二国废,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何也?又诘偃胶东南近琅邪,北接北海,鲁国西枕泰山,东有东海,受其盐铁,偃度四郡口数田地,率其用器食盐不足以并二国耶?将势宜有余而吏不能也。何以言之。偃矫制而鼓铸者,欲及春耕种瞻民器也。今鲁国之鼓,当先具其备,至秋乃能举火,此言与实反者非。偃以前三奏无诏,不惟所为不许,而直矫作威福,以从民望,干名采誉,此明圣所必加诛也。枉尺直寻,孟子称其不可,令所犯重罪,所就者小,偃自予必死而为之耶?将幸诛不加,欲以采名也。偃穷诘服罪当死,军奏偃矫制专行,非奉使体,请下御史征偃即罪,奏可,上喜其诘,有诏示御史大夫。《隽不疑传》云,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黄犊车,建黄旐,衣黄襜褕,著黄冒,诣北阙自谓卫太子,公车以闻。诏使公卿将军中二千石杂识视,长安中吏民聚观者数万人,右将军勒兵阙下以备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立莫敢发言。京兆尹不疑后到,叱从吏收缚。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诸君何患于卫太子,昔蒯聩违命出奔,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来自诣,此罪人也,遂送诏狱。天子与大将军闻而嘉奖之曰,公卿大臣当用经术明于大义。《夏侯胜传》云,昌邑王嗣立,数出,胜当乘舆前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出欲何之,王怒谓胜为妖言,缚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不举法,是时霍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昌邑王,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言,迺召问胜,胜对言《洪范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下人有代上者,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光安世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此数事皆直接与实政有关,所谓通经致用者非耶?《汉书·匡张孔马传》赞曰,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咸以儒宗居宰相位。盖文景以前,法吏为政,而儒者竭力攻之。武宣之世,儒术渐兴,元成以来,尊儒生而黜法吏,其大较如此,惟尊崇太过,弊亦随之,戴圣虽吏治不足,恒见优容,薛宣虽为政可观,不为世重:此岂崇儒之本意哉。然儒生之弊又不如法吏之甚,路温舒之言曰,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殴,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温舒尝为狱小吏,其言深察人心之征,此宋均之所深恶夫法吏者欤?
汉庭既崇儒,而汉所沿用者为秦法,秦用法家,其制法之意颇与儒家思想相违反,自不得不以儒术变更旧法。《汉书·高后纪》诏曰,前日孝惠帝言欲除三族辜,訞言令,议未决而崩,今除之。法家严刑峻罚以止奸,为使人畏罪而不敢犯,虽惨酷不顾也。夷三族之法,为秦人之旧法,而与儒家罪人不孥罪不相及之义相违,故除之。又法家尊君卑臣,臣下守法而不敢有所是非。商君治秦,秦民初言令不便与后言令便者,皆科其罪,其意在此,于是民有异议,皆目为诽谤訞言,其极也。人君暴恣于上,而下莫敢言,天下已乱,尚谓之安,秦已自食其报矣。儒家于臣民则曰,天下有道则庶民不议,于人君则以从谏为美,汉人除訞言令,亦以儒家思想改变法家律令也。《汉书·贾谊传》云,夫尝已在贵宠之位,今而有过,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束缚之,系緤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是时丞相周勃免就国,人有告勃谋反,遂系长安狱,治卒无事,故谊以此讽上,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法家持法以为治,于守法之外无有教化,故其制法有禁奸而无劝善,儒家以刑辅礼,即用刑之中亦含教化之意,故曰有耻且格。刑不上大夫,所以养耻,不加以刑,而使其自杀,是于刑罚之外,又加以礼义之防,待大夫者固厚,而所以责之者亦厚,此亦以儒家思想变更其旧法也。《宣帝纪》诏曰,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如是而连坐者,亦秦之旧法也,此缘法家有国而无家,有尊尊而无亲亲,故视此为当然,汉朝以孝治天下,教之所施,为法之所禁,安得不变改而从教乎?复仇之法亦如是也。《后汉书·张敏传》云,建初中有人侮辱人父者,其子杀之,肃宗贳其死刑而降宥之,自后以为比。是时遂定其议,以为轻侮法。汉代复仇之风,详见拙著《魏武帝之政治与汉代士风之关系》。其余若保护贫穷与矜宥老弱之法令,亦皆源于儒家思想,《后汉书·光武纪》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法家奖励生产以发展人类优越之天才,故其立法无保护贫困之科,杀奴一事,在西汉官吏有科其罪者,而国家明文规定,则自光武始。《汉书·惠帝纪》诏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刑法志》云,孝惠后三年诏曰,高年老者人所尊敬也;鳏寡不属逮者,人所哀怜也。其著令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者,颂系之。宣帝元康四年又下诏曰,朕念夫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既衰,亦无逆暴之心,今或罹于文法,执于囹圄,不得终其年命,朕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非诬告杀人,他皆勿坐。成帝鸿嘉元年定律令,年未满七岁,械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合于三赦幼弱老眊之人。此其立法之意,皆源于儒术而与法家相违者也。不仅立法不同,用法之意亦迥别,法家不为惠于法之内,其用刑以平为至上,儒家以刑辅礼之穷,即不得已而用刑,亦求所以生之。《汉书·王嘉传》云,圣王断狱,必是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此种议论在汉极为普遍,亦儒术见伸之一效也。然原情定罪,其弊必至以意为轻重,此亦儒者用刑所以见讥于后世者欤!
法吏儒生虽有盛衰,法吏儒生终为二事,而法吏与儒术由分而合,在西汉以儒生而兼通法令者有也,然或得之于家学,或得之于吏职,或由入仕之后而得见法令,东汉以后,法律之学传于民间,若儒者之传经,此一大变矣。《后汉书·郭躬传》云,父孔习小杜律,躬少传父业,讲授徒众常数百人。《钟皓传》云,世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人,而律本之传于民间,更在其前。《陈宠传》云,曾祖咸、成、哀间以律令为尚书,莽复征咸,咸遂称病笃,于是乃收敛其家,律令书文皆壁藏之。既有律本,又公开教授,于是法律之学与经籍相等,郭躬、郭镇、陈宠、陈忠诸人,不仅缘引经文,考其行事,实粹然儒者,律令不为文吏专有而成为普通之学术,赖有此耳。夫李斯以儒者为秦制法,抑儒而崇法,汉兴儒术渐兴,又黜法而崇儒,儒生法吏遂为二类,即有兼习者,亦不以法律普教于人,自郭躬、陈宠以来,律令遂成为普通学术,郑玄、应邵而后,律令遂为儒学之一事,故法吏儒生虽为二,而律令与儒术则合流,盖律令久已渗合儒术故耳。此非学术史上一大变耶?
(李源澄)
汉帝国的中兴与衰亡
(一)
当新莽之世及建武初二十年间,匈奴不断侵扰中国的边境。但这时期匈奴的强梁只是他将届末日之前的“回光返照”。约在建武二十年以降,“匈奴中连年旱蝗,赤地数千里,草木皆枯,人畜饥疫,死耗大半”。二十四年,匈奴复分裂为南北。南单于复称“呼韩耶单于”,以所主南边八郡众四五万人降汉。汉朝听他们入居云中。其后南匈奴与北匈奴战失利,汉朝又让他们入居西河美稷今山西汾县离石一带。南单于派所部分驻北边的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西河及代八郡,为郡县侦逻耳目,以防北虏。汉庭在西河置官监督匈奴,并令西河长史领骑二千,驰刑五百人,以卫护匈奴,冬屯夏罢,岁以为常。这是建武二十六年公元五〇年的事。
直至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七三年以前,东汉对匈奴一向取容忍羁縻的态度。是年,明帝始大发缘边兵,遣将分道出塞,会合南匈奴,挞击北虏。北虏闻风渡大沙漠远去,汉军未得和他们的主力接触。只取了伊吾卢的地方。不数年后,北匈奴内部复起分裂,党众离叛,南匈奴攻其前,丁零攻其后,西域功其右,鲜卑功其左,内忧外患之余,加以饥蝗。章和二年公元八八年章帝东汉第三帝死,和帝继位,窦太后临朝,南单于上书请求乘机灭北匈奴。适值窦太后兄窦宪犯了重罪,请求击匈奴赎死。乃拜窦宪为车骑将军,耿秉为副,将汉兵、南匈奴兵及其他外夷兵伐匈奴。次年,汉将所领的南匈奴兵与北单与战于稽落山,大破之,敌众溃散,降者八十一部二十余万人。宪等登燕然山,立石刻铭而还。铭文的作者即著《汉书》的班固,为东汉一大手笔,是役以中护军的资格从行。兹录铭文如下:
惟永元元年秋七月,有汉元舅曰车骑将军窦宪,寅亮圣明,登翼王室,纳于大麓,惟清缉熙。乃与执金吾耿秉,述职巡御,理兵于朔方。鹰扬之校,螭虎之士,爰该六师,暨南单于、东乌桓、西戎氐羌,侯王君长之群,骁骑三万。元戎轻武,长毂四分,云一作雷辎蔽路,万有三千余乘。勒以八阵,莅以威神。玄甲耀日,朱旗绛天。遂陵高阙,下鸡鹿,经碛卤,绝大漠,斩温禺以衅鼓,血尸逐以染锷。然后四校横徂,星流彗扫,萧条万里,野无遗寇,于是城灭区单,反斾而旋。考传验图,穷览其山川。遂逾涿邪,跨安侯,乘燕然,蹑冒顿之区落,焚老上之龙庭。上以摅高、文之宿愤,光祖宗之玄灵;下以安固后嗣,恢拓境宇,振大汉之天声。兹所谓一劳而久逸,暂费而永宁者也。乃遂封山刊石,昭铭上德。其辞曰:铄王师兮征荒裔,剿匈虐兮截海外,夐其邈兮亘地界,封神丘兮建隆嵑,熙帝载兮振万世。
次年,宪方遣班固等招降北匈奴,而南匈奴深入追击,北单与大败,受伤遁走,其阏氏及男女五人皆被虏。宪见北胡微弱,便想趁势把他灭掉。次年遣耿夔将精骑八百出居延塞,直奔北单于廷于金微山。汉兵凌厉无前,斩杀五千余级。单于领数骑逃亡,他的珍宝财畜尽为汉兵所得。夔等追至去塞五千余里而还。单于远走,当时汉人不知其下落。近今史家或疑四世纪末叶侵入欧洲而引起西方民族大移徙之“匈人”,其前身即此次北单于率以远遁之残众云。但据《后汉书·耿夔传》,是时从北单于逃亡的不过“数骑”,其后裔如何能成为偌大的势力?故吾人于此说不无疑问。北单于既走,其余众降汉,后复叛,为汉所破灭。
耿夔灭北匈奴之后三年,即永元六年公元九四年班超亦把西域完全平定。班超,平陵今陕西兴平人,班固之弟。超之始露头角是在永平十六年伐匈奴之役。是役超为“假司马”,领兵击伊吾卢,战于蒲类海,斩虏很多,因被朝廷赏识。东汉自取伊吾卢后,乃开始经营西域,因派班超往使鄯善即楼兰。班超初到,鄯善王敬礼备至,后来忽然疏懈,超料定北匈奴有人派来,善鄯王因而动摇,考问服侍的胡奴,果得其实。于是把他关起来,尽召随从的吏士三十六人共饮,酒酐,说道:“你们和我都身在绝域,想立大功以取富贵。现在虏使才到了几天,鄯善王的态度便大变,假如他奉令要把我们收送匈奴,又为之奈何?”吏士都道:“现今处在危亡之地,死生从司马。”班超便道:“不入虎穴,不得虎子。为今之计,只用趁夜放火袭攻虏使,他们不知我们人数多少,必然大起恐慌,可以杀尽。把虏使一行诛灭,鄯善破胆,便功成事立了。”是夜班超领众直奔虏舍,适值有大风。他令十人携鼓藏虏舍后,约定一见火起即擂鼓呐喊,其余的人尽持刀剑弓弩,夹门埋伏。于是乘风放火,前后鼓噪。虏众慌乱。班超亲手格杀三人,吏士斩虏使并从士三十余级,余下的一百人左右通通烧死。明日,班超传召鄯善王,拿虏使的首级给他看。鄯善全国震怖,即纳王子为质,归服汉朝。事变的经过奏上朝廷,朝廷便令超继续往使其他诸国,以竟前功,并要给他增兵。他说:原有的三十六人就够了,倘有不测,人多反而为累。
是时于阗新破莎车,雄霸天山南路,而服属匈奴,匈奴遣使监护之。超离鄯善,西至于阗,其王待他甚冷淡。于阗俗信巫。巫者说:神怒于阗王向汉,要他取汉使的马来献祭。他便向班超求马。超秘密探知这事的详情,便答应他,却要那巫者亲自来取。一会巫者果到,班超立即把他斩首,拿他的首级送给于阗王,并责备他。他早已知道班超在鄯善的伟绩,见了巫者血淋淋的首级,更加惶恐,便攻杀匈奴的使者而投降于班超。超厚赏王以下,优加抚慰。
永平十七年,汉使复置西域都护。是年班超去于阗,从间道至疏勒。先是,龟兹倚仗匈奴的威势,雄据天山北路,攻破疏勒,杀其王,而立龟兹人兜题以代之。超既至疏勒,先派属吏田虑去招兜题,并嘱咐他道:“兜题本非疏勒种,国人必不替他出死力,他若不降,便把他拘执。”兜题果然无意归降,田虑便乘他无备,把他缚了,他左右的人惊骇而散,班超赶到,召集疏勒将吏,宣布龟兹无道之状,改立旧王的侄子忠为王,疏勒人大悦。忠和官属请杀兜题,班超却把他放了,遣送回国。
永平十八年,明帝去世,章帝继位,龟兹和焉耆乘中国的大丧,攻杀都护陈睦,于是班超孤立无援。龟兹、姑墨屡次出兵攻疏勒,班超率着那三十几个吏士,协同疏勒王拒守了一年多。章帝初即位,见他势力单薄,怕蹈陈睦的覆辙,便召他回国,疏勒都尉见留他不住,拔刀自刎。他行到于阗,于阗的王侯以下号泣留他,抱住他的马脚。他于是复回疏勒。时疏勒已有两城降于龟兹,和尉头国连兵。班超捕斩叛徒,击破尉头,杀了六百多人,疏勒复安。
章帝建初三年公元七八年,班超率领疏勒、唐居、于阗和拘弥兵一万人攻破了姑墨时姑墨附龟兹,其王为龟兹所立的石城,斩首七百级。班超想趁势平定西域诸国,上疏请兵。五年朝廷派驰刑及应募千人来就。先是,莎车以为汉兵不出,降于龟兹,而疏勒都尉番辰亦反叛。援兵既至,超击番辰,大破之,斩首千余级,获生口甚众。超欲图龟兹,建议先联乌孙,朝廷从之。八年,拜超将兵长史。九年,又给他增兵八百。超于是征发疏勒、于阗兵击莎车。莎车秘密勾结疏勒王忠,啗以重利,忠遂反叛。超改立疏勒王,率效忠的疏勒人以攻忠,相持半年,而康居派精兵助忠,超不能下。是时月氏新和康居联婚,相亲善。超派人带了大批的锦帛送给了月氏王,请他晓谕康居罢兵,果达目的。忠势穷,被执归国。其后三年,忠又借康居兵反,继而密与龟兹谋,遣使诈降于超。超知道他的奸谋,却装着答应他。他大喜,亲来会超,超暗中布置军队等待他。他到,设筵张乐款待他。正行了一轮酒,超呼吏把他缚起,拉去斩首。继击破他的部众,杀了七百多人,疏勒全定。次年,超征发于阗等国兵二万五千人复击莎车,而龟兹王遣左将军征发温宿、姑墨、尉头兵合五万人救莎车。超召集将校和于阗王等商议道:“现在我们兵少,打不过敌人,计不如各自散去,于阗军从这里东归,本长史亦从这里西归,可等夜间听到鼓声便分途进发。”同时暗中把夺得的生口放了。龟兹得到这消息大喜,自领万骑在西界拦截班超,而命温宿王领八千骑在东界拦截于阗军。超探知他们已出发,密令诸部准备,于鸡鸣时突袭莎车营。敌军大乱四窜。追斩五千多级,获马畜财务无算。莎车穷蹙纳降,龟兹等各自散去。班超由此威震西域。
和帝永元二年公元九十年超又定月氏。先是,月氏以助汉有功,因求汉公主,为超所拒绝,因怀怨恨。是年派其副王领兵七万攻超。超的部众自以人数单少,大为忧恐。超晓谕军士道:“月氏兵虽多,但越过葱岭,经数千里而来,并无运输接济,何须忧惧呢?我们只要把粮食收藏起来,据城坚守,他们饥饿疲困,自会投降,不过几十天便了结。”月氏攻超不下,抄掠又无所得,超预料他们粮食将尽,必向龟兹求援。于是伏兵数百,在东界等候。果然遇到月氏派去龟兹的人马,带着无数的金银珠宝。伏兵把他们解决了。班超把使人的首级送给月氏副王。他看了大惊,派人请罪并求放他生还。班超答应了他。月氏由此慑服,每年纳贡。永元三年,即耿夔灭北匈奴的一年,龟兹、姑墨、温宿皆向班超投降。朝廷拜超为西域都护。超设都护府于龟兹,废其王拘送京师,而另立新王。是时西域五十多国,除焉耆、危须、尉犁因从前曾攻杀都护,怀着贰心外,其余尽皆归附汉朝。其后,永元六年这三国亦为班超所平定。
(二)
自北匈奴为耿夔击败,逃遁无踪,其部众瓦解,本居于辽西、辽东塞外的鲜卑,乘机而进,占取北匈奴的土地。是时北匈奴余众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为鲜卑。鲜卑由此强盛,自和帝永元九年公元九七年至顺帝阳嘉二年公元一三三年凡三十七年间,平均每隔一年,入寇一次,先后杀渔阳、云中及代郡太守。此后鲜卑忽然敛迹了二十年,而檀石槐兴起。檀石槐在鲜卑民族史中的地位,仿佛匈奴的冒顿。他把散漫的鲜卑部落统一,尽取匈奴的旧地,建一大帝国,分为三部:东部从右北平至辽东,接夫余、濊貊;中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西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每部置一大人主领。他南侵中国,北拒丁零,西至乌孙,东侵夫余以至倭国。他有一次俘了倭人一千多家,迁到“秦水”上,令他们捕鱼,以助粮食。他死于灵帝光合四年公元一八一年,溯自桓帝永寿二年公元一五六年,他开始寇掠云中以来,他为中国患凡二十二年。在这期间,鲜卑几于年年入寇;有时连结乌桓及南匈奴,为祸更烈。北边州郡东起辽东,西至酒泉,无不遭其蹂躏。桓帝延熹九年公元一六六年,遣使持印绶封檀石槐为王,想同他讲和,给他拒绝。灵帝熹平六年公元一七七年,曾派三万多骑,三路高柳、云中、雁门并进,讨伐鲜卑;结果,三路皆惨败,三将各率数十骑逃归,全军覆灭了十七八。汉廷对于鲜卑,盖已和战之策两穷。幸而檀石槐死后,鲜卑帝国旋即分散。
(张荫麟)
后汉的外戚与宦官
后汉的乱源,共有好几个,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外戚和宦官。从前的皇室,其前身,本来是一个强大的氏族。氏族自有氏族的继承法。当族长逝世,合法继承人年幼时,从族中推出一个人来,暂操治理之权,谓之摄政。如由前族长之妻,现族长之母代理,则即所谓母后临朝。宗室分封于外,而中朝以外戚辅政,本来是前汉的一个政治习惯。虽然前汉系为外戚所篡,然当一种制度未至崩溃时,即有弊窦,人们总认为是人的不好,而不会归咎于制度的。如此,后汉屡有冲幼之君,自然产生不出皇族摄政的制度来,而只会由母后临朝;母后临朝,自然要任用外戚。君主之始,本来是和一个乡长或县长差不多的。他和人民是很为接近的。到后来,国家愈扩愈大,和原始的国家不知相差若干倍了,而君主的制度依然如故。他和人民,和比较低级的官吏,遂至因层次之多而自然隔绝。又因其地位之髙,而自成养尊处优之势,关系之重,而不得不深居简出。遂至和当朝的大臣,都不接近,而只是和些宦官宫妾习狎。这是历代的嬖倖近习易于得志的原因,而也是政治败坏的一个原因。后汉外戚之祸,起于章帝时。章帝的皇后窦氏是没有儿子的。宋贵人生子庆,立为太子。梁贵人生子肇,窦后养为己子。后诬杀宋贵人,废庆为清河王,而立肇为太子。章帝崩,肇立,是为和帝。后兄窦宪专权。和帝既长,与宦者郑众谋诛之,是为后汉皇帝和宦官合谋以诛外戚之始。105年,和帝崩。据说和帝的皇子,屡次夭殇,所以生才百余日的殇帝,是寄养于民间的。皇后邓氏迎而立之。明年,复死。乃迎立清河王的儿子,是为安帝。邓太后临朝,凡15年。太后崩后,安帝亲政,任用皇后的哥哥阎显,又宠信宦官和乳母王圣,政治甚为紊乱。阎皇后无子,后宫李氏生子保,立为太子。后譖杀李氏而废保。125年,安帝如宛,道崩。皇后秘丧驰归,迎立章帝之孙北乡侯懿。当年即死。宦者孙程等迎立废太子保,是为顺帝。程等19人皆封列侯。然未久即多遭谴斥。顺帝任用皇后的父亲梁商。商死后,子冀继之,其骄淫纵恣,为前此所未有。144年,顺帝崩,子冲帝立。明年崩。梁冀迎立章帝的玄孙质帝。因年小聪明,为冀所弑。又迎立章帝的曾孙桓帝。桓帝立13年后,才和宦者单超等5人合谋把梁冀诛戮,自此宦官又得势了。
因宦官的得势,遂激成所谓党锢之祸。宦官和阉人,本来是两件事。宦字的初义,是在机关中学习,后来则变为在贵人家中专事伺候人的意思。皇室的规模,自然较卿大夫更大,自亦有在宫中服事他的人,此即所谓宦官。据《汉书·本纪》,惠帝即位后,曾施恩于宦皇帝的人,此即是惠帝为太子时,在“太子家”中伺候他的人。本不专用阉人,而且其初,宦官的等级远较阉人为高,怕是绝对不能用阉人的。但到后来,刑罚滥了,士大夫亦有受到宫刑的如司马迁受宫刑后为中书谒者令,即其好例。又有生来天阉的人;又有贪慕权势,自宫以进的,不都是俘虏或罪人。于是其人的能力和品格,都渐渐提高,而可以用为宦官了。后汉邓太后临朝后,宫中有好几种官,如中常侍等,都改用阉人,宦官遂成为阉人所做的官的代名词。虽然阉人的地位实已提高,然其初既是俘虏和罪人,社会上自然总还将他当作另一种人看待,士大夫更瞧他不起。此时的士大夫和贵族,都是好名的,都是好交结的。这一则出于战国之世贵族好养士,士人好奔走的习惯,一则出于此时选举上的需要。当时的宦官,多有子弟亲戚,或在外面做官暴虐,或则居乡恃势骄横。用法律裁制,或者激动舆论反对他,正是立名的好机会。士大夫和宦官遂势成水火。这一班好名誉好交结的士大夫,自然也不免互相标榜,互相结托。京城里的大学,游学者众多,而且和政治接近,便自然成为他们聚集的中心。结党以营谋进身,牵引同类,淆乱是非,那是政治上的一个大忌。当时的士大夫,自不免有此嫌疑。而且用了这一个罪名,则一网可以打尽,这是多么便利,多么痛快的事!宦官遂指当时反对他们的名士为党人,劝桓帝加以禁锢,后因后父窦武进言,方才把他们赦免。167年,桓帝崩,无子,窦后和武定策禁中,迎立了章帝的玄孙灵帝。太后临朝。窦武是和名士接近的,有恩于窦氏的陈蕃,做了太傅,则其本身就是名士中人。谋诛弄权的宦官,反为所害。太后亦被迁抑郁而死。灵帝年长,不徒不知整顿,反更崇信宦官,听其把持朝政,浊乱四海。而又一味聚敛奢侈。此时乱源本已潜伏,再天天给他制造爆发的机会,遂成为不可收拾之局了。
(吕思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