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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正蒙注》张子正蒙注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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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道篇

  前二篇具明天道,此篇因天道以推圣德,而见圣人之学,惟求合于所自来之天而无所损益;其言虽若高远,而原生之所自,则非此抑无以为人。周子曰:“贤希圣,圣希天。”希圣者,亦希其希天者也。大本不立而欲以学圣,非异端则曲学而已。学者不可以为若登天而别求企及之道也。

  天道四时行,百物生,无非至教;圣人之动,无非至德,夫何言哉!敔按:四时行,百物生,大德之敦化也;圣人之动,至斁之人神也;参互言之

  天言教者,天之曲成万物,各正性命,非以自成其德也。圣言德者,圣人动无非善,非为立教而设,只以自成其德,然而学者之所学在此也。圣者,极乎善之谓。夫何言哉,知天知圣者于此学之,自不待言而至,非圣人之有秘密,求之于言语道断间也。“夫”何言哉,旧本作“天”,今正之

  天体物不遗,犹仁体事无不在也。

  天以太虚为体,而太和之絪缊充满焉,故无物不体之以为性命。仁以无欲为体,而视听言动之节文生焉,故无事不体之以为心理之安。天者仁之全体,仁者天之心,一也。敔按:仁之全体即天,于心见天,故曰天之心,天人一矣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无一物而非仁也。

  心所不容已而礼不容已矣,故复礼斯为仁矣。礼者,复吾心之动而求安,以与事物相顺者也。敔按:复吾心之动而求安,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也

  “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无一物之不体也。敔按:礼者,天理之节文也,曰明,曰旦,节文于斯显矣

  无一事之不有体,则无一物之可与天违也。

  此章合天与仁而言,其全体切近人心,朱子谓其从赤心流出,允矣。而显仁于体,俾学者有所持循,尤求仁者之实务,非凭虚以言存养而与异端相似之比。张子之学,以礼为鹄,此章其枢要也。

  上天之载,有感必通;

  百物之生,情动气兴,天命即授以成其形性,盖浑沦流动,有可受斯应之。

  圣人之为,得为而为之应。敔按:得为而为之,是以以时制礼

  浑然一仁,道无不足,时可为则如其理而为之。

  天不言而四时行,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诚于此,通于彼,神之道与?

  《观》之象曰“神道设教”,非假鬼神以诬民也,不言而诚尽于己,与天之行四时者顺理而自然感动,天下服矣。天以化为德,圣人以德为化,惟太和在中,充实诚笃而已。

  天不言而信,

  四时不忒,万物各肖其类之谓信。

  神不怒而威。

  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

  诚,故信;

  天惟健顺之理,充足于太虚而气无妄动;无妄动,故寒暑化育无不给足,而何有于爽忒。敔按:气无妄动,理之诚也,无妄,信也

  无私,故威。

  圣人得理之全,无所偏则无所用其私,刑赏皆如其理而随应之,故天下自服。

  此章申明上章诚此通彼之理而著其所以然之实,盖人惟托于义理之迹而无实,则据所托以为己私而思以诎天下。圣人喜怒恩威,至虚而灵,备万物生杀之理,至足而无所缺陷,何私之有?天之诚,圣人之无私,一也。御六气,用阴阳,非人之所能测矣,此神之大用也。

  天之不测谓神,神而有常谓天。敔按:天之不测,天之神也;神而有常,人之天也

  天自有其至常,人以私意度之则不可测。神,非变幻无恒也,天自不可以情识计度,据之为常,诚而已矣。

  运于无形之谓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敔按:运于无形,兼天道人道而言

  形有定而运之无方,运之者得其所以然之理而尽其能然之用。惟诚则体其所以然,惟无私则尽其能然;所以然者不可以言显,能然者言所不能尽。言者,但言其有形之器而已,故言教有穷,而至德之感通,万物皆受其裁成。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天道也。

  化之有灾祥,物之有善恶灵蠢,圣人忧之而天不以为忧,在天者无不诚,则无不可成其至教也。

  圣不可知也,无心之妙,非有心所及也。

  圣人虽与民同其忧患,而不役心于治教政刑以求胜之,唯反身而诚,身正而天下平,故不亲不洽不答,皆以无心应之。彼迫于治物者,皆心以应物而物不感,见圣人之舞干而苗格,因垒而崇降,不测其所以然之理,则固不能知之。

  “不见而章”,已诚而明也;

  “见”,如字。诚有其理,则自知之,如耳目口鼻之在面,暗中自知其处,不假闻见之知。

  “不动而变”,神而化也;

  有言有教皆动也。神者以诚有之太和感动万物,而因材各得,物自变矣。

  “无为而成”,物不贰也。

  诚不息,神无间,尽诚合神,纯于至善,而德盛化神,无不成矣。有为者以己闻见之知,倚于名法,设立政教,于事愈繁,于道愈缺,终身役役而不能成,恶足以知其妙哉!

  已诚而明,故能“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承上章而括之以诚。神,非变幻不测之谓,实得其鼓动万物之理也;不贰,非固执其闻见之知,终始尽诚于己也。此至诚存神之实也。

  “富有”,广大不御之盛与!“日新”,悠久无疆之道与!

  富有,非积闻见之知也,通天地万物之理而用其神化,则广大不御矣。日新,非数变其道之谓,体神之诚,终始不间,则极乎悠久无疆矣。释《易·系传》,而示学者勿侈博以为广大,勿逐物以为日新。

  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过于耳目心思。

  心思倚耳目以知者,人为之私也;心思寓于神化者,天德也。

  天视听以民,明威以民,故《诗》《书》所谓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天无特立之体,即其神化以为体;民之视听明威,皆天之神也。故民心之大同者,理在是,天即在是,而吉凶应之。若民私心之恩怨,则祁寒暑雨之怨咨,徇耳目之利害以与天相忤,理所不在,君子勿恤。故流放窜殛,不避其怨而逢其欲,己私不可徇,民之私亦不可徇也。

  “化而裁之存乎变。”存四时之变,则周岁之化可裁;存昼夜之变,则百刻之化可裁。

  存,谓识其理于心而不忘也。变者,阴阳顺逆事物得失之数,尽知其必可之变而存之于心,则物化无恒,而皆豫知其情状而裁之。存四时之温凉生杀,则节宣之裁审矣;存百刻之风雨晦明,则作息之裁定矣。化虽异而不惊,裁因时而不逆,天道且惟其所裁,而况人事乎!

  “推而行之存乎通。”推四时而行,则能存周岁之通;推昼夜而行,则能存百刻之通。

  通者,化虽变而吉凶相倚,喜怒相因,得失相互,可会通于一也。推其情之所必至,势之所必反,行于此者可通于彼而不滞于一隅之识,则夏之葛可通于冬之裘,昼之作可通于夜之息,要归于得其和平,而变皆常矣。故或仕或止,或语或嘿,或刑或赏,皆协一而不相悖害。惟豫有以知其相通之理而存之,故行于此而不碍于彼;当其变必存其通,当其通必存其变,推行之大用,合于一心之所存,此之谓神。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知上天之载,当存文王。

  文王之德“不显亦临,不闻亦式”,能常存此于心,则天载之神,化育亭毒于声臭之外者,无不明矣。

  “默而成之,存乎德行。”学者常存德性,则自然默成而信矣。

  德性者,非耳目口体之性,乃仁义礼智之根心而具足者也。常存之于心,而静不忘,动不迷,不倚见闻言论而德皆实矣。

  存文王则知天载之神,存众人则知物性之神。

  众人之聪明明威,皆天之所降神也。故既存圣人藏密之神,抑必存众人昭著之神。天载者,所以推行于物性,而物性莫非天载也。天之神理,无乎不察,于圣人得其微,于众人得其显,无往而不用其体验也。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声;

  老氏以谷神为众妙之门,然就其心量之所及而空之,以待物而应,则天下之理不得者多矣,犹谷之应声不能远。

  圣人之神惟天,故能周万物而知。

  圣人通天载而达物性,不立一私意而无一物之滞者,惟其万物之理皆得而知四达也。盖神运于虚,而老氏以虚为神,暂止其躁动窒塞之情,亦能以机应物而物或应;惟其虚拟圣人之天载而遗乎物性,则与太虚之絪缊一实者相离,而天下之不能通必矣。

  圣人有感无隐,正犹天道之神。

  仁义、礼乐、刑赏、进退之理无倚,而皆备于虚静之中,感之者各得所欲而无不给,与天之絪缊不息,物感之而各成者,同其肆应不劳,人所不能测也。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

  形而上者,道也。形之所从生与其所用,皆有理焉,仁义中正之化裁所生也。仁义中正,可心喻而为之名者也。得恻隐之意,则可自名为仁,得羞恶之意,则可自名为义,因而征之于事为,以爱人制事,而仁义之象著矣。

  不得名,非得象者也。

  若夫神也者,含仁义中正之理而不倚于迹,为道之所从生,不能以一德名之。而成乎德者亦不著其象,不得已而谓之曰诚。诚,以言其实有尔,非有一象可名之为诚也。

  故语道至于不能象,则名言亡矣。

  存之于心者得之尔。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识自然之为体尔。

  孩提爱亲,长而敬兄,天高地下,迪吉逆凶,皆人以为自然者也。自然者,絪缊之体,健顺之诚,为其然之所自,识之者鲜矣。

  有天德,然后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

  存神以存诚,知天地之道唯此尔,故可一言而尽。

  正明不为日月所眩,正观不为天地所迁。

  “正”,《易》作“贞”,宋避庙讳作“正”。贞者,正而恒也。自诚而明,非目之倚,日月为明,还为所眩也。观者,尽于己而示物也。天地,以气化之变言。治乱吉凶,天地无常数,而至诚有常理,不为所变也。

神化篇

  此篇备言神化,而归其存神敦化之本于义,上达无穷而下学有实。张子之学所以别于异端而为学者之所宜守,盖与孟子相发明焉。

  神,天德;

  絪缊不息,为敦化之本。

  化,天道;

  四时百物各正其秩序,为古今不易之道。

  德其体,道其用,

  体者所以用,用者即用其体。

  一于气而已。敔按:此言德者健顺之体,道者阴阳之用,健顺阴阳,一太和之气也

  气,其所有之实也。其絪缊而含健顺之性,以升降屈伸,条理必信者,神也。神之所为聚而成象成形以生万变者,化也。故神,气之神;化,气之化也。

  神无方,易无体。

  神行气而无不可成之化,凡方皆方,无一隅之方。易六位错综,因时成象,凡体皆体,无一定之体。

  大且一而已尔。

  无所遗之谓大,无不贯之谓一,故易简而天下之理得。体斯道也,仁义中正扩充无外,而进退、存亡、刑赏、礼乐、清和、安勉,道皆随时而得中;若夷之清,惠之和,有方有体,不足以合神而体易矣。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则所由至于大且一也。

  虚明照鉴,神之明也;

  太虚不滞于形,故大明而秩序不紊;君子不滞于意,故贞明而事理不迷。照鉴者,不假审察而自知之谓。

  无远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无间也。

  气之所至,神皆至焉。气充塞而无间,神亦无间,明无不彻,用无不利,神之为德莫有盛焉矣。

  天下之动,神鼓之也;

  天以神御气而时行物生,人以神感物而移风易俗。神者,所以感物之神而类应者也。

  辞不鼓舞,则不足以尽神。

  君子之有辞,不徇闻见,不立标榜,尽其心,专其气,言皆心之所出而气无浮沮,则神著于辞,虽愚不肖不能不兴起焉。若袭取剿说,则仁义忠孝之言,人且迂视之而漠然不应,不足以鼓舞,唯其神不存也。

  鬼神,往来屈伸之义;张子自注:神示者,归之始;归往者,来之终

  始终循环一气也,往来者屈伸而已。

  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

  天之气伸于人物而行其化者曰神,人之生理尽而气屈反归曰鬼;地顺天生物,而人由以归者也,屈伸往来之利用,皆于是而昭著焉,故曰示。示居神鬼之间,以昭示夫鬼神之功效者也。

  形而上者,得辞斯得象矣。

  神化,形而上者也,迹不显;而由辞以想其象,则得其实。

  神为不测,故缓辞不足以尽神;

  不测者,有其象,无其形,非可以比类广引而拟之。指其本体,曰诚,曰天,曰仁,一言而尽之矣。

  化为难知。故急辞不足以尽化。

  化无定体,万有不穷,难指其所在,故四时百物万事皆所必察,不可以要略言之,从容博引,乃可以体其功用之广。辞之缓急如其本然,所以尽神,然后能鼓舞天下,使众著于神化之象,此读《易》穷理者所当知也。

  气有阴阳,

  阴阳之实,情才各异,故其致用,功效亦殊。若其以动静、屈伸、聚散分阴阳为言者,又此二气之合而因时以效动,则阳之静屈而散,亦谓之阴,阴之动伸而聚,亦谓之阳,假阴阻之象以名之尔,非气本无阴阳,因动静屈伸聚散而始有也。故直言气有阴阳,以明太虚之中虽无形之可执,而温肃、生杀、清浊之体性俱有于一气之中,同为固有之实也。

  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

  其发而为阴阳,各以序为主辅,而时行物生,不穷于生,化也。其推行之本,则固合为一气,和而不相悖害。阴阳实有之性,名不能施,象不能别,则所谓神也。

  其在人也,知义用利,则神化之事备矣。

  知者,洞见事物之所以然,未效于迹而不昧其实,神之所自发也。义者,因事制宜,刚柔有序,化之所自行也。以知知义,以义行知,存于心而推行于物,神化之事也。

  德盛者,穷神则知不足道,知化则义不足云。

  知所以求穷乎神,义所以求善其化。知之尽,义之精,大明终始,无事审察,随时处中而不立矩则。惟纯体阴阳之全德,则可阴,可阳,可阳而阴,可阴而阳,如春温而不无凉雨,秋肃而不废和风,不待知知,不求合义矣。然使非全体天地阴阳之德,则弃知外义以遁于空感,洸洋自恣,又奚可哉!

  天之化也运诸气,人之化也顺夫时;非气非时,则化之名何有,化之实何施!

  惟其有气,乃运之而成化;理足于己,则随时应物以利用,而物皆受化矣。非气则物自生自死,不资于天,何云天化;非时则己之气与物气相忤,而施亦穷。乃所以为时者,喜怒、生杀、泰否、损益,皆阴阳之气一阖一辟之几也。以阴交阳,以阳济阴,以阴应阴,以阳应阳,以吾性之健顺应固有之阴阳,则出处、语默、刑赏、治教,道运于心,自感通于天下。圣人化成天下,其枢机之要,唯善用其气而已。

  中庸曰“至诚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阴阳,与天地同流而无不通也。

  至诚,实有天道之谓;大者,充实于内,化之本也。惟其健顺之德,凝五常而无间,合二气之阖辟,备之无遗,存之不失,故因天地之时,与之同流,有实体则有实用,化之所以咸通也。阴阳合为一德,不测之神也;存神以御气,则诚至而圣德成矣。

  所谓气也者,非待其郁蒸凝聚,接于目而后知之;

  阳为阴累则郁蒸,阴为阳迫则凝聚,此气之将成乎形者。养生家用此气,非太和絪缊、有体性、无成形之气也。

  苟健顺、动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尔。

  健而动,其发浩然,阳之体性也;顺而止,其情湛然,阴之体性也。清虚之中自有此分致之条理,此仁义礼知之神也,皆可名之为气而著其象。盖气之未分而能变合者即神,自其合一不测而谓之神尔,非气之外有神也。

  然则象若非气,指何为象?

  健顺、动止、浩、湛之象,为《乾》《坤》六子者皆气也,气有此象也。

  时若非象,指何为时?

  随时而起化者,必以健顺、动止、浩、湛之几为与阴阳、翕辟、生杀之候相应以起用,不然,又将何以应乎时哉?

  世人取释氏销碍入空,学者舍恶趋善以为化,此直可为始学遗累者薄乎云尔,岂天道神化所同语也哉!

  释氏以真空为如来藏,谓太虚之中本无一物,而气从幻起以成诸恶,为障碍真如之根本,故斥七识乾健之性、六识坤顺之性为流转染污之害源。此在下愚,挟其郁蒸凝聚之浊气以陷溺于恶者,闻其灭尽之说,则或可稍惩其狂悖;而仁义无质,忠信无本,于天以太和一气含神起化之显道,固非其所及知也。昧其所以生,则不知其所以死,妄欲销陨世界以为大涅盘,彼亦乌能销陨之哉,徒有妄想以惑世诬民而已。敔按:释氏谓第七识为“末那识”,华云“我识”,第六识为“纥哩耶识”,华云“意识”。此言乾健之性、坤顺之性者,为仁由己,乾道也;主敬行恕,要在诚意慎独,坤道也

  “变则化”,由粗入精也;

  变者,自我变之,有迹为粗;化者,推行有渐而物自化,不可知为精,此一义也。

  “化而裁之谓之变”,以著显微也。

  “谓之”,当作“存乎”。化之所自裁,存乎变易不测,不失其常之神。化见于物,著也,裁之者存乎己,微也,此又一义也。中庸变先于化,《易传》化先于变,取义不同;凡言阴阳动静,不可执一义以该之,类如此。中庸之言变,知义之事,化则神之效也。《易传》之言化,德盛之事,变则神之用也。变者,化之体;化之体,神也。精微之蕴,神而已矣。

  谷神不死,故能微显而不掩。

  “谷”,当作“鬼”,传写之讹也。神阳,鬼阴,而神非无阴,鬼非无阳,祭礼有求阴求阳之义,明鬼之有阳矣。二气合而体物,一屈一伸,神鬼分焉;而同此气则同此理,神非无自而彰,鬼非无所往而灭,故君子言往来,异于释氏之言生灭。屈伸一指也,死生一物也,无间断之死灭,则常流动于化中;而察乎人心,微者必显,孰能掩之邪!

  鬼神常不死,故诚不可掩;人有是心,在隐微必乘间而见。

  鬼神无形声而必昭著于物,则苟有其实,有不待形而见,不待声而闻。一念之善恶动于不及觉之地,若或使之发露,盖气机之流行,有则必著之也。

  故君子虽处幽独,防亦不懈。

  非畏其著见,畏其实有之而不能遏也。一念之邪不审,虽或制之不发,而神气既为之累,见于事为,不觉而成乎非僻,不自测其所从来而不可遏抑。盖神气者,始终相贯,无遽生遽灭之理势,念之于数十年之前,而形之也忽成于一旦,故防之也不可不早,不得谓此念忘而后遂无忧,如释氏心忘罪灭之说也。敔按:此所谓“天夺其魄”也。天者神也,魄者形也,神气既累,必动乎四体而莫掩其形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

  见闻之所推测,名法之所循行,人能也。

  故大而位天德,然后能穷神知化。

  位,犹至也。尽心以尽性,性尽而与时偕行,合阴阳之化,乃位天德,实体之则实知之矣。

  大可为也,大而化不可为也,

  扩充其善以备乎理之用,则大矣,与时偕行而物无不顺,非恃其大而可至也。

  在熟而已。

  一其心于道而渐积以自然,则资深居安而顺乎时,故学莫妙于熟,人之所以皆可为尧舜也。

  《易》谓“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强也。

  张子之言,神化极矣,至此引而归之于仁之熟,乃示学者易简之功,学圣之奥也。择善固执,熟之始功,终食不违则熟矣。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

  熟则不勉。

  不已而天,则不测而神矣。

  天之神化惟不已,故万变而不易其常。伯夷、伊尹不勉而大,而止于其道,有所止则不能极其变;唯若孔子与时偕行而神应无方,道在则诚,道变则化,化而一合于诚,不能以所止测之。

  先后天而不违,顺至理以推行,知无不合也。

  心之所存,推而行之,无不合于理,则天不能违矣。理者,天之所必然者也。

  虽然,得圣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犹不害于未化尔。大几圣矣,

  伊尹自耕莘以来,集义而纯乎道,故以觉民为志,伐夏而天下服,放君而太甲悔过,虽所为有迹,矫时以立德,未几于化,而天理顺则亦几于圣矣。

  化则位乎天德矣。

  仁熟而神无不存,则与时偕行,万物自正其性命;故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而孔子之道自参天地,赞化育,不待取必于天也。

  大则不骄,化则不吝。

  成物皆成己之事,而后骄心永释;因物顺应而己不劳,而后吝心不生:此广大高明之极也。学者欲至于大,当勿以小有得而骄;欲几于化,当勿以私有得而吝。若颜子之勿伐善、勿施劳,竭才以思企及,则得矣。

  无我而后大,

  诚者,成身也,非我则何有于道?而云无我者,我,谓私意私欲也。欲之害理,善人、信人几于无矣;唯意徇闻见,倚于理而执之,不通天地之变,不尽万物之理,同我者从之,异我者违之,则意即欲矣。无我者,德全于心,天下之务皆可成,天下之志皆可通,万物备于我,安土而无不乐,斯乃以为大人。

  大成性而后圣,

  德盛仁熟,不求备物而万物备焉,与时偕行,成乎性而无待推扩,斯圣矣。圣者,大之熟也。

  圣位天德不可致知谓神,故神也者,圣而不可知。敔按:致知,犹言指测而知

  圣不可知,则从心所欲,皆合阴阳健顺之理气,其存于中者无仁义之迹,见于外者无治教政刑之劳,非大人以降所可致知,斯其运化之妙与太虚之神一矣。自大人而上,熟之则圣,圣熟而神矣,非果有不可知者为幻异也。“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不杂乎人而一于天也。

  见几则义明,

  事物既至,则不但引我以欲者多端,且可托于义者不一,初心之发,善恶两端而已,于此分析不苟,则义明而不为非义所冒。

  动而不括则用利,

  括,收也,滞也。放义而行,一如其初心,推之天下,无中止之机,则用无不利矣。

  屈伸顺理则身安而德滋。

  滋,渐长而盛也。义明而推行之无所挠止,或屈或伸,无非理矣。时有否泰而身安,恒一于义,而心日广,德日润矣。此言学圣之始功在于见几。盖几者,形未著,物欲未杂,思虑未分,乃天德之良所发见,唯神能见之,不倚于闻见也。

  “穷神知化”,与天为一,岂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致尔。

  存神以知几,德滋而熟,所用皆神,化物而不为物化,此作圣希天之实学也。几者,动之微;微者必著,故闻见之习俗一入于中以成乎私意,则欲利用安身而不可得,况望其德之滋乎!

  “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

  察事物所以然之理,察之精而尽其变,此在事变未起之先,见几而决,故行焉而无不利。

  “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养吾内也;

  义已明则推而行之不括,无所挠止。用利身安,则心亦安于理而不乱,故吉凶生死百变而心恒泰。如其行义不果,悔吝生于所不豫,虽欲养其心以静正,而忧惑相扰,善恶与吉凶交争于胸中,未有能养者也。

  “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外利内养,身心率循乎义,逮其熟也,物不能迁,形不能累,惟神与理合而与天为一矣。故君子欲穷神而不索之于虚,欲知化而不亿测其变,惟一于精义而已。义精而德崇矣,所由与佛老之强致者异也。盖作圣之一于豫养,不使其心有须臾之外驰,以为形之所累,物之所迁,而求精于义,则即此以达天德。是圣狂分于歧路,人禽判于几希,闲邪存诚,与私意私欲不容有毫发之差也。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

  心思之贞明贞观,即神之动几也,存之则神存矣。舍此而索之于虚无不测之中,役其神以从,妄矣。

  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

  德未盛而欲变化以趋时,为诡而已矣。顺者修身以俟命,正己而物正。

  存虚明,久至德,

  澄心摄气,庄敬以养之,则意欲不生,虚而自启其明;以涵泳义理而熟之,不使间断,心得恒存而久矣。此二者,所以存神也。

  顺变化,达时中,

  贞观立而天地万物之变不忧不逆;行法以俟命,随时皆有必中之节,放义以行而不括。此二者,所以顺化也。

  仁之至,义之尽也。

  存神顺化,则仁无不至,义无不尽。

  知微知彰,不舍而继其善,然后可以成人性矣。

  知微知彰,虚明而知几也。不舍而继其善,久至德而达时中也。成性者,成乎所性之善,性焉安焉之圣也。成乎性而神化在我,岂致思助长者之所可拟哉!言人性者,天之神笃于生而为性,其化则动植之物,故曰“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

  圣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则不可得而知之。

  天德良能,太和之气健顺,动止时行而为理之所自出也,熟则自知之。大人以下,立心求之,则不知其从心不逾之矩尔,非有变幻不测,绝乎人而不可测,如致思助长者之诧神异也。

  圣不可知谓神,庄生缪妄,又谓有神人焉。

  圣而不已,合一于神。神者,圣之化也。庄生欲蔑圣功,以清虚无累之至为神人,妄矣。

  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

  德之独至者,为清,为任,为和,皆止于量,犹万物之动者因其质也。天之神,万化该焉,而统之以太和之升降屈伸;圣人之神,达天下之亹亹,而统之以虚明至德,故动皆协一。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存神于心之谓也。

  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为也。

  变化者,因天下之动也。其道则不私于形,不执一于道,不孤其德,神存而顺化以协其至常,六龙皆可乘以御天,特在时位移易之间尔,可于此以征神之所为。

  见《易》则神其几矣。

  《易》有六十四象,三百八十四变,变化极矣,而唯《乾》之六阳、《坤》之六阴错综往来,摩荡以成其变化尔,此神之所为也,故易简而行乎天下之险阻。于此而知神之为用,纯一不息,随其屈伸消长皆成乎化。圣不可知,唯以至一贞天下之动,而随时处中,在运动之间而已。

  知几其神,由经正以贯之,则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经,即所谓义也。事理之宜吾心,有自然之则,大经素正,则一念初起,其为善恶吉凶,判然分为两途而无可疑,不待终日思索而可识矣。张子之言,神化尽矣,要归于一;而奉义为大正之经以贯乎事物,则又至严而至简。盖义之所自立,即健顺动止,阴阳必然之则;敔按:此所谓立天地之大义正其义则协乎神之理,凝神专气以守吾心之义,动存静养一于此,则存神以顺化,皆有实之可守,而知几合神,化无不顺。此《正蒙》要归之旨,所以与往圣合辙,而非贤知之过也。

  几者,象见而未形也;

  事无其形,心有其象。

  形则涉乎明,不待神而后知也。

  已形则耳目之聪明可以知其得失,不待神也。然而知之已晚,时过而失其中,物变起而悔吾生矣。

  “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皆吉也。

  精义而存之不息,则所守之大经,固性命各正之理,于此闲邪存诚,一念之动罔非吉矣。故《易》曰:“介于石”,正其经也;“不终日,贞吉”,今一起而即与吉为徒也;顺天地之至常,变化而不渝矣。

  知神而后能飨帝飨亲,

  不知神而以为无,是不得已而姑向之也,则亡乎爱;以为有,是以山妖木魅飨之也,则亡乎敬。

  见《易》而后能知神。

  《易》卦非错则综,互相往来。神伸而生,生则飨于鬼;神屈而死,死则返于神;错综往来不息之道也。

  是故不闻性与天道而能制礼作乐者,末矣。

  天以神为道,性者神之撰,性与天道,神而已也。礼乐所自生,一顺乎阴阳不容已之序而导其和,得其精意于进反屈伸之间,而显著无声无臭之中,和于形声,乃以立万事之节而动人心之豫。不知而作者,玉帛钟鼓而已。此好言明有礼乐,幽有鬼神,皆自无而肇有;唯穷神者两得其精意,以鼓舞天下而不倦,故以鬼神兴礼乐,以礼乐求鬼神者,从其类也。

  “精义入神”,豫之至也。

  义精则与神同其动止,以神治物,冒天下之道,不待事至而几先吉,非立一义以待一事,期必之豫也,故中庸以明善为诚身之豫道。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存神过化,忘物累而顺性命者乎!

  阴阳之糟粕,聚而成形,故内而为耳目口体,外而为声色臭味,虽皆神之所为,而神不存焉矣,两相攻取而喜怒生焉。心本神之舍也,驰神外徇,以从小体而趋合于外物,则神去心而心丧其主。知道者凝心之灵以存神,不溢喜,不迁怒,外物之顺逆,如其分以应之,乃不留滞以为心累,则物过吾前而吾已化之,性命之理不失而神恒为主。舜之饭糗茹草与为天于无以异,存神之至也。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也;

  敦厚,敬持以凝其神也;化,因物治之而不累也。君子之于物,虽不徇之,而当其应之也必顺其理,则事已靖,物已安,可以忘之而不为累。若有体而无用,则欲却物而物不我释,神亦终为之不宁,用非所用而体亦失其体矣。敔按:庄子所谓“其神凝而物不疵厉”者,盖有体而无用也

  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已也。

  必欲事之靖,物之安,则事求可,功求成,驰情外徇,而己以丧矣。敔按:此言管、晏之学

  大德敦化,然后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

  大德,天德也。敦,诚以存神而随时以应;化,则大而化之矣。敦者仁之体,化者智之用。

  性性为能存神,物物为能过化。

  性性,于所性之理安焉而成乎性,不为习迁也。物物,因物之至,顺其理以应之也。性性,则全体天德而神自存;物物,则应物各得其理,虽有违顺,而无留滞自累以与物竞,感通自顺而无不化矣;此圣人之天德也。学圣者见几精义以不违于仁,动而不括以利用其智,立体以致用,庶几别于异端之虚寂、流俗之功名矣。

  无我然后得正己之尽,存神然后妙应物之感。

  此言存神过化相为体用也。徇物丧己者,拘耳目以取声色,唯我私之自累,役于形而不以神用,则物有所不通,而应之失其理。故惟无我,则因物治物,过者化,而己以无所累而恒正;存神,则贯通万理而曲尽其过化之用。过化之用即用存神之体,而存神者即所以善过化之用,非存神,未有能过化者也。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过则溺于空,沦于静,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范围天地者,神也,必存之以尽其诚,而不可舍二气健顺之实,以却物而遁于物理之外。释言“真空”,老言“守静”,皆以神化为无有而思超越之。非神则化何从生,非化则神何所存,非精义以人神,则存非存,知非知,丧己而不能感物,此二氏之愚也。

  “旁行不流”,圆神不倚也。

  圆者,天之道也。屈伸顺感而各得,神之圆也。不倚于形器,则不徇物而流。

  “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作息饮食,何莫非神之所为,气动而理即在其中。百姓日所用者皆神,而徇物以忘其理,故如水之流而不止,违于神而趋于鬼,终屈而莫能伸也。

  义以反经为本,经正则精;

  经者,人物事理之大本;反者,反而求乎心之安也。止此伦物,而差之毫厘则失其正,无不正则无不精,非随事察察之为精也。

  仁以敦化为深,化行则显。

  敦厚以体万物之化,乃尽物性而合天行,而仁之用显,显者,显其所敦也,故《易》曰“显诸仁”。

  义入神,动一静也;仁敦化,静一动也。

  存诸中者为静,见诸行者为动。义精而入神,则所动而施行者皆中存之天德,非因事求义而专于动也;仁敦化,则寂然不动之中,万化之理密运于心而无一念之息,非虚寂为仁而专于静也。敦化者岂豫设一变化以纷吾思哉?存大体以精其义而敦之不息尔。动静合一于仁而义为之干,以此,张子之学以义为本。

  仁敦化则无体,义入神则无方。

  《易》曰:“神无方而易无体。”仁函万物以敦其全体,则随所显而皆仁,六位时成,《易》之所以冒天下之道者此也。义之精者,体阴阳、屈伸、高下之秩序而尽其神用,义非外袭而圆行以不流,神之所以藏诸用者此也。无体,无孤立之体,异于老、释之静;无方,无滞于一隅之方,异于名、法之动。无体者,所以妙合无方之神,精义之德至矣哉!

张子正蒙注卷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