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国志》契丹國志卷之二十一
南北朝饋獻禮物
契丹賀宋朝生日禮物
宋朝皇帝生日,北朝所獻:刻絲花羅御樣透背御衣七襲或五襲,七件紫青貂鼠翻披或銀鼠鵝項鴨頭納子,塗金銀裝箱,金龍水晶帶,銀匣副之[一],錦緣帛皺皮鞾,金玦束皂白熟皮鞾鞵[二],細錦透背清平內製御樣、合線摟機綾共三百匹[三],塗金銀龍鳳鞍勒、紅羅匣金線方韉二具,白楮皮黑銀鞍勒、氈韉二具,綠褐楮皮鞍勒、海豹皮韉二具[四],白楮皮裹筋鞭一條[五],紅羅金銀線綉雲龍紅錦器仗一副,黃樺皮纒楮皮弓一,紅錦袋皂雕翎羱角骲頭箭十,青黃鵰翎箭十八[六],法漬法麯麪麴酒二十壺,蜜晒山菓十束欞椀[七],蜜漬山菓十束欞,疋列山梨柿四束欞,榛栗、松子、郁李子[八]、黑郁李子、麪棗、楞梨、堂梨二十箱[九],麪秔麋梨粆十椀,蕪萸白鹽十椀,青鹽十椀[一○],牛、羊、野猪、魚、鹿腊二十二箱,御馬六匹,散馬二百匹。
正旦,御衣三襲,鞍勒馬二匹,散馬一百匹。國母又致御衣綴珠貂裘、細錦刻絲透背、合線御綾羅綺紗縠御樣,果實、雜粆、腊肉凡百品,水晶鞍勒,新羅酒,青白鹽[一一]。國主或致戎器賓鐵刀,鷙禽曰海東青之類。
承天節,又遣庖人持本國異味,前一日就禁中造食以進御云。
宋朝賀契丹生辰禮物
契丹帝生日,南宋遺金酒食茶器三十七件,衣五襲,金玉帶二條,烏皮、白皮鞾二量[一二],紅牙笙笛,觱栗,拍板,鞍勒馬二匹,纓複鞭副之,金花銀器三十件,銀器二十件,錦綺透背、雜色羅紗綾縠絹二千匹,雜綵二千匹,法酒三十壺,的乳茶十斤,岳麓茶五斤,鹽蜜菓三十罐,乾菓三十籠。其國母生日,約此數焉。
正旦,則遺以金花銀器、白銀器各三十件[一三],雜色羅紗綾縠絹二千匹,雜綵二千匹。
宋朝勞契丹人使物件
契丹每歲國使入南宋境,宋遣常參官、內職各一人,假少卿、監、諸司使以上接伴。內諸司供帳,分為三番,內臣主之。至白溝驛賜設,至貝州賜茶、藥各一銀合,至大名府又賜設[一四],及畿境,遣開封府判官勞之[一五],又命臺省官、諸司使館伴迓於班荊館,至都亭驛各賜金花、銀灌器、錦衾褥。朝見日,賜大使金塗銀冠、皂羅氈冠、衣八件、金?鞢帶、烏皮鞾、銀器二百兩、綵帛二百匹;副使皂紗折上巾、衣七件、金帶、象笏、烏皮鞾、銀器一百兩、綵帛二百匹、鞍勒馬各一匹。其從人,上節十八人,各練鵲錦襖及衣四件、銀器二十兩[一六]、綵帛三十匹;中節二十人,各寶照錦襖及衣三件、銀器十兩、綵帛二十匹;下節八十五人,各紫綺襖及衣四件[一七]、銀器十兩、綵帛二十匹,並加金塗銀帶。上節、中節又加綵鞵[一八]。就館,賜生餼,大使秔、粟各十石,麵二十石、羊五十、法酒、糯米酒各十壺,副使秔、粟各七石,麵十五石、羊三十、法酒、糯米酒各十壺。
承天節各別賜衣一襲。
遇立春,各賜金塗銀鏤幡勝、春盤。又命節帥就玉津園伴射弓,賜來使銀飾箭筒、弓一、箭二十;其中的,又賜窄袍、衣五件,金束帶、鞍勒馬。
在館遇節序,則遣臣賜設。
辭日,長春殿賜酒五行,賜大使盤裘暈錦窄袍及衣六件[一九]、銀器二百兩[二○]、綵帛一百匹[二一]。副使紫花羅窄袍及衣六件、銀器一百兩[二二]、綵帛一百匹,並加金束帶、雜色羅、錦、綾、絹百匹。從人各加紫綾花絁錦袍及銀器、綵帛。
將發,又賜銀瓶、合盆、紗羅、注椀等[二三]。又令近臣餞于班荊館,開封府推官餞于郊外,接伴大使、副使復為送伴[二四],緣路累賜設。
外國貢進禮物
新羅國貢進物件
金器二百兩金抱肚一條五十兩金鈔鑼五十兩金鞍轡馬一匹五十兩紫花綿紬一百匹白綿紬五百匹細布一千匹麄布五千匹銅器一千斤法清酒醋共一百瓶腦元茶十斤藤造器物五十事成形人參不定數無灰木刀擺十箇細紙墨不定數目
本國不論年歲,惟以八節貢獻,人使各帶正官,惟稱陪臣。
橫進物件
粳米五百石糯米五百石織成五彩御衣金不定數
契丹每次回賜物件
犀玉腰帶二條細衣二襲金塗鞍轡馬二匹素鞍轡馬五匹散馬二十匹弓箭器仗二副細綿綺羅綾二百匹衣著絹一千匹羊二百口酒菓子不定數
並命刺史已上官充使,一行六十人,直送入本國。
契丹賜奉使物件
金塗銀帶二條衣二襲錦綺三十疋色絹一百匹鞍轡馬二匹散馬五匹弓箭器一副酒菓不定數
上節從人白銀帶一條衣一襲絹二十匹馬一匹
下節從人衣一襲絹十匹紫綾大衫一領
西夏國貢進物件
細馬二十匹麄馬二百匹駞一百頭錦綺三百匹織成錦被褥五合蓯容、??石、井鹽各一千斤沙狐皮一千張兔鶻五隻犬子十隻
本國不論年歲,惟以八節貢獻。
契丹回賜除羊外,餘並與新羅國同,惟玉帶改為金帶,勞賜人使亦同。
諸小國貢進物件
高昌國龜茲國于闐國大食國小食國甘州沙州涼州
已上諸國三年一次遣使,約四百餘人,至契丹貢獻。
玉珠犀乳香琥珀瑪瑙器賓鐵兵器斜合黑皮褐黑絲門得絲怕里呵碙砂褐里絲
已上皆細毛織成,以二丈為匹。
契丹回賜,至少亦不下四十萬貫。
校勘記
[一]銀匣副之「匣」,長編卷六十一載此禮物單作「押」。下同。
[二]金玦束皂白熟皮鞾鞵?「束」原作「京」,從長編卷六十一改。
[三]合線摟機綾共三百匹「摟」,席本及長編卷六十一均作「縷」。
[四]海豹皮韉二具「二具」原脫,據承恩堂本、席本及長編卷六十一補。
[五]白楮皮裹筋鞭一條「一條」,長編卷六十一作「二條」,承恩堂本及席本同作「一條」。
[六]青黃鵰翎箭十八原缺此七字,據長編卷六十一補。
[七]蜜晒山菓十束欞椀?「晒」字原闕,據長編卷六十一補。「束」,長編同卷作「梀」,下同。
[八]郁李子「子」字原闕,據明抄本及長編卷六十一補。
[九]堂梨二十箱「堂」,承恩堂本、席本及長編卷六十一均作「棠」。
[一○]青鹽十椀「椀」,長編卷六十一作「箱」。
[一一]青白鹽「白」字原闕,據長編卷六十一補。
[一二]白皮鞾二量「鞾」字原脫,據席本及長編卷六十一補。
[一三]則遺以金花銀器白銀器各三十件「三十件」,長編卷六十一作「二十件」。
[一四]至大名府又賜設「設」字原闕,據長編卷六十補。
[一五]遣開封府判官勞之「府」字原闕,據明抄本及長編卷六十補。
[一六]銀器二十兩「二十兩」,長編卷六十作「三十兩」。
[一七]各紫綺襖及衣四件「及」字原闕,從長編卷六十補。
[一八]上節中節又加綵?「綵」原作「絲」,據長編卷六十改。
[一九]賜大使盤裘暈錦窄袍及衣六件「六件」,長編卷六十作「七件」。○
[二○]銀器二百兩長編卷六十作「銀器三百兩」。
[二一]綵帛一百匹長編卷六十作「綵帛二百匹」。
[二二]銀器一百兩長編卷六十作「銀器二百兩」。
[二三]又賜銀瓶合盆紗羅注?等「注?」二字原脫,據長編卷六十補。
[二四]接伴大使副使復為送伴長編卷六十僅作「接伴副使復為送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