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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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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年。丁巳。十月。庚子。予军前病故之副都统职衔额外参领翟三、祭葬如例。  

○以病解归化城副都统敦巴职。寻以正黄旗蒙古副都统拉萨礼、为归化城副都统。  

○追夺冒报军功、原任领侍卫内大臣兼头等侯马兰泰等封典。  

○辛丑。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据尚书尹继善奏称、从前奉旨陆续命往云南试用副将。花天立、董芳、李之栋、李梅、李逢春等五员。以副参试用缪宏一员。查云南副将。止有四缺。而本省参将。又多属屡经出师、着有劳绩之员。未免缺少人多。难于位置。董芳曾任云南。于风土颇称熟悉。李梅为人朴实。现署云南城守营参将事务。缪宏才具干练。此三员仍应留滇试用。其花天立、李之栋、李逢春等、三员。于滇省不甚相宜。且得缺无期。不免守候之苦。应奏闻请旨等语。董芳、李梅、缪宏、着照尹继善所请。留滇试用。遇有相当之缺。酌量题补。花天立着来京引见。李之栋、李逢春、着命往湖广。交与总督德沛以副将试用。  

○壬寅。谕总理事务王大臣。太原满洲官兵。前于雍正九年。移驻宁夏。其家口有多支口粮银米。现于各名下分年坐扣。朕思该官兵等、皆藉月饷养赡。现今太原米价昂贵。若将从前多支之项坐扣。伊等日用未免艰难。着将太原满洲官兵未扣银米。悉行豁免。俾得从容度日。以示朕加惠戎行之至意。  

○户部议覆、大学士管浙江总督嵇曾筠、疏报仁和场、钱塘仓、灶地。上年八月间。被潮冲卸四千七百八十亩零。计缺课税银二百五十二两零。请自乾隆元年为始。停其徵收。应如所请。从之。  

○蠲免甘肃会宁县、本年旱灾额赋。  

○赈恤长芦续报东光县、被水灶户。  

○旌表守正捐躯之山东钜野县民徐小车妻、高氏。  

○癸卯。上诣奉先殿、阅视工程。  

○赈恤山东齐河等二十八州县卫、被水军民。福建诏安县、被旱灾民。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舞阳县民范小起妻、辛氏。  

○甲辰。命水师毋轻调陆路。谕总理事务王大臣。从来用人之道。在于因材器使。方可以收得人之效。至于武职官员。其所关更为紧要。盖武职有水师陆路之分。非但服官之后。职掌不同。自本身生长之乡。与从幼食粮之始。其目之所见。身之所习。即有逈然各异者。夫水师之用。非船不行。其在江湖内地。已有风波之险。及至海洋巨浸。则茫茫无际。必能先知风云之变幻。岛屿之向背。沙线之顺逆。而后胸有成竹。可以履险如夷。雍正十一年六月内。曾奉皇考圣谕云。武弁中熟习水性之人。甚为难得。每见督抚提臣中。有将熟习水师人员。题请补用陆路者。此皆未经周详筹算之故。着通行传谕。嗣后细加体察。若在水师中为平常之员。而长于陆路者。准其调补陆路。若系长于水师之员。则应留于水师题补。不可因陆路一时需人。轻为改易。以致用违其长。若从前有似此误用者。可查明题请改调。向后部中推升之缺。亦着声明请旨。我皇考谕旨。至圣至明。所当永远遵奉者。近见各省题补武弁。又有如从前之弊。该督抚提臣、于各属武弁内。详查奏闻请旨。若陆路弁员内、有通晓水师者。亦着奏闻以水师调补。使之益加练习。如此则海疆可得有用之才。而戎行亦收器使之益矣。  

○又谕、前据孙国玺、石麟、奏称、晋省被灾州县。恳请银米兼赈。朕以赈济之道。在于发粟。若以银分给。恐官吏易生弊端。难于查察。应详酌地方情形。如果邻邑米多易运。仍令拨给谷石。以济民食。若粮少运难。着暂行银米兼赈之法。已于本月初十日降旨。谕孙国玺、石麟矣。今据孙国玺、石麟、奏称、晋省数州县。今年被旱。乃一隅偏灾。方今收获已毕。所在村庄市集。皆有粟米杂粮贩卖。贫民咸称杂粮之价较减。而食之易饱。情愿半折领银。俾得兼买搀和。更可节省。至于散赈之法。现委道员督率办理。不敢有侵蚀冒销之弊。查晋省仓储。虽敷拨用。然乘此杂粮凑集之时。散银籴买。而留有余之储。于明年青黄不接之时。为借粜之用。于小民实有裨益等语。孙国玺、石麟、身在晋省。目睹地方情形。既称银米兼赈。于穷民有益。即照所奏行。但拯灾恤困。乃国家第一要务。倘司其事者。经理不善。查察不周。或致不肖官吏。侵蚀中饱。使恩泽不能下逮。则钦差大臣。该省巡抚。难辞其咎。朕必严加处分。  

○命赏黔省拨新疆兵移家路费。谕曰。据贵州总督张广泗奏称、黔省新疆内地各标营。添设兵丁。现据拨补安设。兵丁家口。应即令搬移前往。所需搬移之费。请照从前拨往古州清江兵丁、搬移家口之例。每站每大口、给银一钱。口粮米八合三勺。每小口、给银五分。口粮米四合一勺五抄。又妇女幼孩。每口给夫一名。其夫役雇价。请照军需雇夫之例。每名每站给银八分。支给雇募。不许地方官稍有亏短。俾兵民均得沾恩等语。黔省兵丁。数年以来。踊跃奉公。颇为效力。此番新疆内地。拨补各兵。有搬移家口者。所需口粮路费人夫各项。俱着照张广泗所奏。动帑给发。俾各兵家口路费有资。不至匮乏。再朕思拨补新疆兵丁。其搬移家口。较之内地兵丁。更为艰苦。应于给与银粮夫役之外。特沛格外之恩。令其从容宽裕。以资日用。张广泗查明新疆前后所设兵丁。有未经搬移家口者。令于家口到日。每兵一名。赏给一季口粮。免其扣还。再借给两季饷银。分作八季、陆续坐扣还项。其内地搬移家口之兵丁。既有一番迁移。亦必需安顿之费。每兵一名。准借给一季饷银。分作四季扣还。张广泗即转饬各标营。通行晓谕。俾各均沾实惠。以副朕加惠兵丁之至意。  

○调正黄旗满洲副都统吉三、为正红旗满洲副都统。正红旗满洲副都统阿兰泰、为正黄旗满洲副都统。  

○乙巳。上御乾清门听政。  

○诣皇太后宫问安。  

○户部议覆、江西巡抚岳浚疏称、遵旨密议、南昌府属南昌、新建、丰城、进贤、宁州、奉新、靖安等、七州县。应减浮粮一项。先经雍正元年、减免一半。尚存浮粮银七万五千五百四十九两零。再请酌减一半。银三万七千七百七十四两零。于乾隆三年为始。按则逐一扣除。应如所请。从之。  

○大学士管浙江总督嵇曾筠疏报、海宁县建筑石塘工竣。下部知之。  

○蠲免江南高淳县、本年虫灾额赋。桃源、宿迁、睢宁、三县。淤地未完银粮。  

○调户部左侍郎赵殿最、为吏部右侍郎。  

○以詹事府少詹事陈德华、为詹事府詹事。  

○以翰林院侍读学士吴应枚、侍讲学士邹升恒、俱充日讲起居注官。  

○予故江苏巡抚邵基、祭葬如例。  

○丙午。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据驻防哈密提督樊廷奏称、本年蔡巴什湖、屯种地亩。经管之官弁兵丁等。人人黾勉。不敢少懈。天时人事。两收其效。计算收成分数。自十一分、以至五十三分不等。均称丰稔等语。口外驻防兵丁等。于屯垦事务。加意经理。收获丰足。甚属可嘉。其各官弁兵丁人等。俱着交部照例议叙。以示奖励。  

○免江苏徐州府属铜、沛、萧、砀、四县。民欠未完银两。  

○丁未。上诣寿皇殿行礼。  

○准噶尔部人策凌古尔巴纳、来降。命赏给安插如例。  

○赈贷黑龙江、被水灾户口粮。  

○戊申。修奉先殿告成。上亲诣致祭行礼。  

○己酉。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兵部议准、广东按察使王恕、疏请崖州营参将守备等官。照烟瘴文职例二年报满。更换升用。从之。  

○旌表守正捐躯之河南长葛县民王大用女王氏。  

○湖北巡抚杨永斌疏报、湖北新辟鹤峰、长乐、二州县。成熟田、地、山、共八百三十七顷二十一亩有奇。  

○庚戌。命清理马厂牧放事宜。谕曰。国家马政。最关紧要。必平时牧养蕃息。斯缓急可以备用。从来用兵之时。需用马匹。俱发帑采买。为数甚多。且诸王等俱有进献之马。近年彻兵之后。此项马匹。未见着落。即云每年有倒毙者。亦每百匹中。不过数匹而已。其应存之马。作何辨理清楚。亦未据详悉妥议。夫牧养马匹。必须经理得宜。俾孳生蕃庶。日见其多。方为有益。然以无事之时。而频年饲养。不特糜费钱粮。且恐畜养过多。草料腾贵。于兵民均有未便。是在今日而筹议马政。须不糜费国帑。而孳生蕃盛。乃为策之善者。其应如何分设厂地牧放。俾永久有益之处。着总理事务王大臣、议政大臣、会同八旗大臣、该部、详查妥议具奏。至于京师亦需用马匹。而厂地多在口外。未免离京稍远。即如本年八月间。朕欲躬诣泰陵。即据兵部奏请、将京城八旗出厂马匹内。调回应用。夫以口外马匹。调至京城。用后仍须发回。则往返之间。马匹已致疲乏。又岂能济一时之用乎。附近京师。如密云热河诸处。有可安设马厂者。亦宜酌议安设。则调用更属近便。王大臣等、可一并议奏。  

○户部议覆、山西巡抚觉罗石麟疏报、山西兴县、临县、永宁州、临晋县、荣河县、被旱灾地。遵旨分别平粜、缓徵、蠲免、各事宜。得旨、依议速行。  

○礼部先期疏请、皇上躬诣泰陵。行释服礼。得旨、是、依议。  

○工部议覆、福建水师提督王郡疏称、台澎战哨船只。分案估修。以免稽误。又遭风船只。定限分别赔修补造。应如所请。从之。  

○蠲免甘肃平番县、本年旱灾、应徵银粮草束。  

○辛亥。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礼部先期疏请、皇上释服后。祫祭太庙。恭行吉礼。得旨、依议。  

○赏恤渡台遭风淹毙兵丁。  

○壬子。是日起、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斋戒三日。  

○命平郡王福彭、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留京办事。  

○癸丑。赏给蒿齐特、喀拉沁、穷乏蒙古民妇。银两布疋。  

○是月、钦差兵部左侍郎孙国玺等奏、查明山西各属丰歉情形。得旨。知道了。如此办理甚是。第汝等银米兼赈之议。朕不以为然。何则、因饥荒而赈米。则民无菜色。未闻因饥而赈银者也。若有米谷之可买。则无庸官为赈济矣。且贪官蠹役。从未有冒销米谷者也。若听其银米兼施。则取之甚易。而查之甚难。徒见百姓少一半之谷。而贪官蠹役得一半之银。非计之得也。若仓中米谷缺少。或可另为通融。而汝等又奏称仓谷尽敷赈恤之用。岂汝等未之思乎。抑别有难办之情节乎。此事部议亦不准矣。汝等其速为明白回奏。  

○又孙国玺等续奏、银米兼赈。实与晋省民俗。因地制宜。得旨、知道了。有旨谕部。  

○又续奏、酌定米价。赈给半银。以便灾民籴买杂粮充食。俾益饶裕。得旨、知道了。该部知道。  

○直隶总督李卫奏报、冬雪及时。得旨、览、虽屡得雪。颇觉不足。京师现在望泽甚殷。朕日夕为此惓惓也。  

○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疏浚毛城铺迤下河道。不致稽误要工。得旨、是、固如是办理。但观此奏。似尚有未尽之意。朕前何妨明讲耶。  

○江西巡抚岳浚覆奏、查办俞兆岳、缺少关税赢余银两缘同。得旨、将此情节。再行咨明大学士嵇曾筠、听候部议办理为是。  

○署湖北巡抚张楷、奏请圣训。得旨、览、廉之一字。何庸训汝。但汝初到任。正当留心地方大务。俾纲举目张。庶政咸修。方足以称此任。而首为是沾沾之论。则汝自谓硁执。实自知之言。所当扩充识见。以为封疆大器。又朕近观皇考朱批。颇以汝为沽名钓誉之流。汝其服膺圣训。时时省过自改可也。  

○又奏、湖南衡永郴道许登瀛、居官平常。得旨、此事交与德沛。若许登。瀛劣迹昭着。令其具本严参。  

○又奏、遵旨买补湖北通省仓谷得旨、部议固如是。至地方丰稔。虽多买而无高昂之弊。则部臣远在京中。何由得知耶。在汝等地方大吏。酌量情形为之。要之地方以积贮足数为是。  

○湖北按察使阎尧熙奏、旧例农忙停讼。本欲安民。而民情反致阻抑不达。应请量为变通。分别缓急轻重。随时酌准。以达民情。得旨、告知督抚。即如此办理可也。  

○又奏、拣拔在籍候选人员。加等升用。得旨、此见殊属卑鄙不通之至。殊不似汝陛辞之志矣。  

○署河南巡抚尹会一奏、豫省农桑各务。得旨、汝试酌量行之。不可存欲速之心。亦不可有终怠之念。若民不乐从。亦不可徒绳以法也。  

○又奏、请将囤藏旧麯定限发卖。以杜私躧影射。得旨、知道了。禁其私躧可耳。若勒限令售。恐滋繁扰。既已如是办理。或再缓其期可也。  

○山东巡抚法敏奏、登州镇水师朋扣银两。援照广东水师之例。赏给出洋巡哨兵丁。得旨、此事与广东稍有不同。待朕再为酌量。  

○又奏、碾拨莱州府仓谷。以备直隶省赈济。得旨、如此办理甚佳。  

○大学士管川陕总督查郎阿奏、陕西仓储。无庸题请改徵折色。得旨、崔纪之见。甚属卑小。卿当斥责之。此事尚未具题。即便题到。部议亦断然不准也。即将朕此谕。示崔纪亦可。  

○又奏、满兵分驻凉庄。马厂在所必需。查黄城地方。可以安设驻凉满兵马厂。蒿沟、龙潭河、二处。可以安设驻庄满兵马厂。得旨、好、当如此办理者。  

○署陕西巡抚崔纪奏、陕西书院添盖学舍。于未奉到谕旨前。业已兴工。请将养廉扣还公项。得旨、此奏非矣。朕之前谕。亦已详明。并非为钱粮起见也。汝第应认未奉旨而冒昧兴修之罪。何用兴养廉扣还之议乎。且汝无知而为此论。其罪轻。若料朕断不允。而姑为是请。则汝不可问矣。若如是识见鄙薄。何以膺封疆之寄耶。朕甚忧之。  

○两广总督鄂弥达奏、遵旨清查广西捐垦荒田。分别应徵、应减、应豁、各数目科则。及应追工本银数。造册另题。得旨、如此办理。颇觉明晰。知道了。  

○贵州总督张广泗再奏、苗疆安屯情形。得旨、据卿前摺陈奏。已交王大臣议行矣。此旨或改行颁发。或无庸颁发之处。卿于彼案议覆归结可也。卿既熟悉苗情。又屡经筹度。且以身家相保。朕自然听卿料理。至陛见之时尚早。以苗疆甫定。须卿弹压。卿其候旨可也。  

○两淮巡盐御史三保奏、动款收买灶盐。以杜私贩。得旨、甚是之举也。  

○巡视台湾御史白起图等奏、阅验营伍情形。得旨、知道了。海疆武备。尤与内地不同。所当时时训练。以期有济于意外者也。  

○署天津镇总兵官黄廷桂奏、直隶赈济情形。得旨、知道了。北省盗风颇炽。何云减少耶。  

○江南提督南天祥奏、预借工价。估造巡船。得旨、此事朕殊未悉。即如所奏云。拆造银九两。十年一拆造。自五十五年以来。均未按期拆造。则拆造之项。作何动用耶。其令新督臣详议以闻。  

○福州将军隆昇奏、添制鸟枪铅子。以实训练。得旨、知道了。永远实力行之。不然、日久怠生。使后任者徒为似此之奏、何益。  

○陕西兴汉镇总兵官王邦宁、奏请圣训。得旨、览、边外驻防。不同内地。所当时刻留心。视无事若有事。与提督樊廷和衷共济。宁谧地方。以副任用之意。勉之。莫忽。  

○四川提督王进昌奏、松潘镇总兵官马义、不能励精治事。得旨、马义若有怠惰之处。可竭力劝谕之。若不悛改。不胜此任。可密行奏闻。调用内地。  

○又奏、躧捕陕楚流入川省匪徒。地方现已安静。得旨、览奏、朕怀诚慰。地方之事。原应如此时刻留心。卷之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