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揣摩事变”四字,说近平浅,却甚谛当。所谓“知者过之”,只是如此。本文一“之”字,原指道而言。贤知者亦在此道上用其知行,固与异端之别立宗风者迥别。如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佛氏说“本觉妙明,性觉明妙”,他发端便不走者条路,到用处便要守雌守黑,空诸所有,乃至取礼乐刑政,一概扫除,则相去天渊,不可但云“ 过之”矣。如人往燕,过之者误逾延庆、保安,到口外去;异端则是发轫时便已南辕。故知知者之过,亦测度揣摩,就事而失其则耳。
此章及下章三“道”字,明是“修道之谓教”一“教”字在事上说。章句所云“天理之当然”,乃以推本教之所自出,而赞其已成之妙。云峰以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分释,依稀亦似见得。以朱子元在发而皆中之节上言无过不及,则亦言道之用而已。
道之用即是教。就子臣弟友以及于制礼作乐,中闲自有许多变在。先王所修之道,固已尽其变,而特待人择而执之。若但乘一时之聪明志意,以推测求合,则随物意移,非不尽一事之致,极乎明察,而要非经远可行之道,此知者之过也。若贤者之过,则亦如徐积之孝,不忍履石,屈原之忠,自沈于渊,乃至礼过繁而乐过清,刑过核而政过密,亦岂如异端之绝圣智而叛君亲也哉?此等区处,切须拣别,勿以异端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