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册 天命八年七月至八月
初八日,朝鲜大员首告其金姓副职,不愿两国和好,上书其朝鲜王挑唆之。汗怒,将其与大员分离,戴以手铐脚镣,与庶民同囚。遂自缢而死。
十日,诸贝勒致书顾三泰额驸:“命赵游击往盖州同石副将长驻①盖州地方。著尔顾三泰额驸阅此书后带来。”
十日,郎济达因赴海州与雅尔古杀鸡而食故由兴嘉前来销其二十两之功。
索诺木台吉、依斯哈布、衮济、巴勒吉、多尔沁、纳拉、古木鼐、特陵、额布根、纳木赛侍卫、莽科、拉布西、莽古塔布囊、鄂博果塔布囊、额色依、拜虎、第雅勒塔布囊、诺木齐塔布囊、托多、阿勒唐郭勒、鞥克塔布囊、纳木台吉、西达尔塔布囊、僧格塔布囊等千总各赏二人。
扎鲁特威徵贝勒之子桑图台吉、率男丁四十人【原档残缺】六十,妇女四人,驼二只逃来。
十一日,巳时汗由东京城启行,会由蒙古逃来之桑图贝勒於虎皮驿河。叩见汗后,同往宿於沙河堡。
十二日,宿於赫济格。
十三日,石副将来告,海边之女孺之盖州城已毕,前报於耀州所见之船已退。留城之诸贝勒差人言於汗曰:“复州,岫?分散地方所出之一二人业已编户。取何处之粮供彼等食之?
请赐示。”覆以书曰:“复州、岫?之户,若有居汗之东京城者,则以东京城周围之燕麦、大麦贷给。其户若有居海州者,则取海州仓粮发给。傥无仓粮,则取燕麦、大麦发给。其户若有在
盖州者、则取盖州之燕麦、大麦发给。如此发放事竣后,则令妇孺居於该散粮之处,男丁则往各自之处取粮。彼等前往取粮时,委以额真遣之。只一二人者勿遣之。”遂遣往。由此前行
宿於抚顺。
十四日,宿於都喀阿拉。
十五日,额赫霍洛之一备御,萨尔浒之一游击,一备御,尚间崖之一备御,众人合送牛八头。
是日,八贝勒之牧牛人,因践损田地、各鞭三十。又,八贝勒之庄头,以持棍在田,为何不加制止?各鞭四十。并布告曰:“凡军士之马匹有入田者,一经发现即捕之。”由此 前行,
宿於托瓦奎昂阿。
十六日,魏赫德来报:船已由达柱虎所驻之盖州退。汗就其所报遗书曰:“若不使败逃登山之人获得粮食,则其自然下山。我方率兵往察后,因其惧我杀之而不下山。至七月底视之,若仍不下山,则可杀之。我军不必前往监视。彼闻不杀之讯,自然下山矣。”遂由此前往,至嘉穆瑚,返回,宿於科波伦屯。十七日,至抚顺宿之。
十九日,都尔鼻一带辽河对岸,有近三十名蒙古贼进入,为我发觉追赶未及,仅获所弃之锅,蓑衣,肉等物。该蒙古人已出广宁。
十八日,宿於留金楼。当晚,令乌纳哈赖往盖州筑城,连夜遣行。又遣叶古德於闾山筑城。
十九日,於奉集堡早膳时,西乌里额驸之父送来牛二头及麅子。城之备御送来牛二头、猪一只、麅子一只。过奉集堡,宿於十里之外。
二十日未时,汗入东京城。
二十一日,都堂致盖州游击赵义和书曰:“八旗熬盐之汉人勿充割粮、筑城之官差人与牛②不得徵用。至於已收熬盐之人者,若为首大臣之户内有已收者即留之。释放庶民之妻孺,各遣其家。”
鄂伯惠、瓦尔喀叔以阴止其牛录之人首告萨哈廉阿哥隐匿诸申男丁、未曾具文等情,而治罪。革鄂伯惠游击之职,降为备御,罚银二十两;革瓦尔喀叔备御之职。其首告者为是,赏给大贝勒。
二十一日,都堂下书曰:“石城地方之王景隆首告曰:‘石城参将王子登受毛文龙之书。其所受之书已为我所获,并持书前来。’经都堂审是奏於八王。又经八王详审,其事伪也。我国
之内,凡首告贫赃枉法,榨取民财,以及叛逃之罪者,傥有虚假,首告者亦不反坐。王子登与明帝结怨,效忠於诸申之汗,敌明朝必然不悦而欲杀之,故受此诬陷之言。尔王景隆为何诬谤之?上峰诸王乃皆知贼内牵动发指之人,岂能误信尔之谗言?因以适度人之言诬陷之,故将王景隆坐罪。著王参将、金游击查之,将王景隆之父及二兄并近旗兄弟之户口,皆遣於此
处。所遣户口之粮食,由王参将委员收取。其远旗兄弟则留之。”
汗定曰:凡下书诸申者,皆以汗之书颁发之;凡下书汉人者,皆以八王之书颁发之;停止以都堂之书颁发之。
赏巴达纳:金二两、银五十两,蟒缎一件,羽扇一把、缎三疋、毛青市五十疋,狐皮?子一件,诸申貂镶皮袄一件,撒袋线性插箭一副,盔甲及亮袖一对,鞍辔一副,柜四个,竖柜一个以及碗碟等各项器皿皆赏之。又赏诸申男妇三对,汉人男妇三对。
二十二日,遣书石副将、李游击曰:“著尔将赴盖州筑城男丁三千一百七十七人及牛一千零三十二头,遣往复州收割庄稼,停筑盖州之城。”
二十三日,汗览昔永乐帝之诰命曰:“所载之言皆善。既赖他人之手,受他人之恩而生,岂可复图暴乱乎?汗举而养这,然不思恭敬,竟然轻视於汗者,其身必败也。此书乃属良言之类,尚妥为收藏之。”该诰命书云:“奉天承运皇帝诰曰:联思,帝者,治国以安天下统为一家,治军以抚国民无分远近,故皆设大臣管理之。尔梁布尔汗虽驻边地,犹秉大义而来归,乃知天时,晓事理者。尔心深远,故举尔於众人之上。腾喜尔之晓忠义,岂有不加赏赍乎?故曾授尔为毛怜卫指挥使司之指挥佥事之职。今特加尔为怀远将军,进本卫,代袭指挥同知。尔傥能慎守大义,明敏勤修,约束尔之所辖兵民,固守边地使之安定,行猎养牲,繁衍万物始终不懈,则上天眷顾,尔之后代子孙必享福贵。勿轻腾言之义。切切。”
二十三日,汗施恩,赐朝鲜官员一汉瓜并各类果品。
二十三日,为於海州、牛庄筑城、著李三满都赖、乌纳哈赖、叟肯、叶古德、察哈控拜楚喀等前往。
是日,汗降书曰:“据闻前往戍守之人,掠夺侵害肆行,又闻国内行走之人亦行掠夺侵吞汉人之财货。为何不严查各牛录之人?竟如此任其掠夺胡行?著牛录额真、两名代子以及四
名千总,将该处所居之人各造册携带,早晚查点。守堡也将驻路之人名造册携带之,早晚查点。傥尔等不加严查,而放任滋事,一经他人首告,即将尔备御、千总、守堡等治罪。”授额
德依、雅尔布备御之职。
二十五日,汗御八角殿,杀四牛,演百戏筵宴之。其后归来,御内庭,训示诸贝勒曰:“尔等之弓摺身立之不好,弓梢长且硬,差矣。弓软而长射之,则身不劳也。人之体,皆相同
疲惫之时不可以此弓射之。”
二十六日,巴珲携【原档残缺】马一匹前来叩汗,未受其驼马而遣回。
二十六日,於各牛录筵宴并颁书。汗曰:“我乃小国,以忠信而蒙上天眷祐。国人衣食皆因上天之垂祐而获。备酱盐以调味、饲豕、鸡鸭、鹅以备食。尔所养之家畜诸贝勒取之乎?
傥毁天眷之忠,盗贼何由不起?凡盗贼之人皆以为不遭捕获,乃我造化;傥遭捕获,亦堇我只身而已。故而行盗。嗣后,男丁偷盗,则使其妇足蹈炽炭。头冠红锅刑而杀之。傥惧此刑,
则各劝其夫,不从,即首告之。男盗之财,女不取,何人取之?因永顺行盗,故杀永顺之妻【原档残缺】”
八月二十日,汗对诸贝勒曰:“尔等皆有过失,重以身体,方能於国事多、须迟卧早起之时,皆可起早睡晚办理国事。”
二十一日,诸贝勒上书。大贝勒奏曰:“昔汗父知我有过曾加训斥,我未从,故而获罪。然汗父及诸弟仍将我以礼恩养之。傥我不以此恩为重,口承其过,虚言反悔,而内心仍自以
为是者,天岂容乎?我之过勿忘之,每思及此即追悔莫及也。今愿奋勉效力,弃恶杨善。傥再有恶,则罪及我身矣。”
莽古尔泰贝勒奏曰:“我既无所长,亦不为非作歹。东珠之事曾以仅闻众人之所闻答对,闻之而未告於父,诚有过矣。再有过失,汗父言之即知之。嗣后愿为汗父之大业,尽我所长
勉励为之。”
四贝勒秦曰:“我之过,乃在於我获罪於父老引退而居,则恐斥之尔何故竟然退之。若有话则言之,又恐思尔何故不退。故自身之过,乃我心中不知此二者何以为是,欲善而不得矣。
我欲见忠於父而为之,反显其谬,故我内心常自悔,岂有以己之非为是之悖理乎?”汗览该三贝勒所奏,遂曰:“古人有云:中正昔,不惧黍蝇之类。凡不为私谋,专思为政为人而奋力者
天亦嘉之,为父亦悦之,百姓亦皆以无此则无法为生而惜之。凡不思为政,专谋私利者,天亦责之,父亦憎之,百姓亦不惜之。我不以尔等送所得之衣食等物而喜之。傥尔等皆能修心为政谋之终生,则乃为父之所悦也。东珠涂之其光仍发,善人获罪其心可得。知过必改,岂能谓之不善。”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旧清语一书,umesi tekini即长驻之意。
②原转抄本签注:谨查ihan niyalma盖牧牛人之意。(本书按原文译为“人与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