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平公欲见孟子,旧说皆与孟子自齐归葬并说。任兆麟《孟子时事略》谓:“慎靓王三年,孟子母卒,归葬于鲁。”林春溥《战国编年》依之,而谓“鲁平公将见孟子,宜在此时。臧仓毁孟子后丧逾前丧,盖亦指近事人人共见者而言。是必孟子居鲁丧毕之事,鲁不能用而复反于齐耳。”盖旧说鲁平元在周慎靓王五年,逆计孟子终三年之丧,故以母卒归葬属之慎靓之三年也。(狄氏《编年》在四年,其意则同。)其别无确据,勉为推排之迹,既又甚显。而其说亦殊有难通者。周柄中论之曰:“谓反齐在终三年丧后,则充虞明曰严不敢请,今愿有请,两请相接,正顶严字。若三年后,不严久矣。如反齐果在三年后,则本章当在充虞问曰作起句,如陈臻问曰之类,何必言自齐葬鲁,直从三年前叙来由乎?”此谓孟子在鲁终三年之丧而反齐说之不可通也。顾氏《日知录》云:“孟子自齐葬于鲁而不言丧,此改葬也。”周柄中又辨之曰:“观下文敦匠事严,不敢请,何以见其为改葬而非初丧?”此又改葬之说之不可通也。余则谓此事尚有辨者。观臧仓之言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直称孟子为匹夫,决不似孟子为齐宣王卿反鲁葬母时语。又乐正之告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嬖人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孟子曰:“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此亦孟子未达时语。若其为齐卿,一朝当路,管晏不足比。反而葬母,非浩然有归志时也。亦非必见鲁君,期用事于鲁也。何以有不遇天也之叹?且乐正之谓鲁君曰:“前以士,后以大夫。”齐卿之位,不为不贵,何为仅曰大夫乎?此皆有所不类。窃疑鲁平公欲见孟子,盖尚在齐威王时,孟子犹未大显。《广文选》:“鲁平公与齐宣王会于凫绎山下。乐克备道孟子于平公”,此亦不然。与《孟子》原书“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之意显相乖违,岂得为信?为此语者,盖仅知孟子游齐当齐宣王时,故造为此说耳。余疑孟子丧母归葬,当在齐威王时,而其时鲁平公尚未立。其去齐适宋,当在宋偃称王后四五年间,乃过薛过邹而返鲁。鲁平公元当齐威王之三十六年。乐正子言于平公而欲见孟子,必在平公初即位之年,或初称元年之年也。(鲁欲使乐正子为政,亦其时事。)若以孟子丧母归葬,事距臧仓之沮不远,则应在齐威王三十四年稍前,葬毕即反齐。毛奇龄以反为反哭之反,最为近之。反齐不久而至宋,居宋亦不久而归,乃复过薛过邹至鲁,而有平公欲见一段故实也。《列女传》:“孟子处齐,有忧色,擁楹而叹。孟母见之”云云,是孟母同在齐之证。“孟子曰:今道不用于齐,愿行,而母老,是以忧。母曰:子成人也,而我老矣。子行子义,吾行吾礼。”若《列女传》文可信,则固以孟子齐威王时已在齐为合。若至宣王时,孟子不曰愿行而母老,(孟子之行,即以下至宋薛邹滕梁一段周游也。)其母亦不曰子成人矣。(宣王时孟子已老,不得呼成人。)及孟母之卒,其子寿亦且六十。母年不为不高。必谓孟母卒在慎靓王时者,以不知孟子当齐威王时先曾在齐而强说也。至乐正子言孟子于平公,则其时母丧已毕,越有年矣。否则岂有方居母丧,而其徒汲汲为之谋一见时君之理?而其时孟子犹未达,故臧仓有匹夫之讥。而其前居母丧,充虞亦有棺木已美之疑。其必欲平公往见者,则孟子所倡士不见诸侯之义也。孟子既不得志于鲁,未久遂至滕,淹留三年而至梁。自此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传食诸侯,异乎往日之为匹夫矣。(乐正子谓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后以五鼎者,或孟子在齐宋曾仕而未显,或乐正虚设以问所谓逾者之义,而非实指孟子之前丧以三鼎后丧以五鼎,今不可确指,而孟子之誉闻日显,而为生日富,则可知。)此一段往来琐琐,杀费推排。如此说之,或差为近于情实也。
孟子自齐至梁游踪略表
齐威王 三〇 宋偃始王。
三一 孟子丧母,自齐归葬,复反齐,当在此后数年内。
三二
三三
三四 孟子游宋,当在此时或稍前。滕世子至楚,过宋而见孟子。自楚反,复见孟子。
三五 孟子自宋过薛,过邹至鲁,或在今年,或在前年。
鲁平公即位,欲见孟子而臧仓沮之。滕定公薨,然友之邹问孟子,是年冬,孟子至滕。
三六 鲁平公元。
四月,齐封田婴于薛,十月城薛。
孟子在滕,滕文公问齐人将筑薛。
三八 齐威王卒,
孟子游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