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法译本序在香港《大公报》上发表后,有个朋友写信问我,在按语中提到的沙俄皇位继承人吃剩的一颗桃核的喜剧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来谈一下。
首先让我从《往事与随想》中摘录三段话来说明这件事情:
在一个小城里还举行了招待会,皇位继承人(皇太子)只吃了一个桃子,他把桃核扔在窗台上。官员中间有一个喝饱了酒的高个子马上走出来,这是县陪审官,一个出名的浪子。他从容地走到窗前,拿起桃核放进衣袋里去。
招待会之后,陪审官走到一位有名的太太面前,把殿下亲口咬过的桃核送给她,太太很高兴地收下了。然后他又到另一位太太那里,又到第三位太太那里——她们都十分欢喜。
陪审官买了五个桃子,取出了桃核,使得六位太太都非常满意。哪一位太太拿到的桃核是真的?每一位都以为她那颗桃核是皇位继承人留下来的……
在“四害”横行的日子里,这种“喜剧”是经常上演的。不过“皇位继承人”给换上了“中央首长”,或者是林彪,或者是江青,甚至别人,桃核给换上了别的水果,或者其他的东西如草帽之类。当时的确有许多人把肉麻当有趣,甚至举行仪式表示庆祝和效忠。这种丑态已经超过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沙俄外省小城太太们的表演了。我们在某一两部影片中还可以看到它的遗迹。除了这种“恩赐”之外,十多年来流行过的那一整套,今天看起来,都十分可笑,例如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剪忠字花,敲锣打鼓半夜游行等等、等等。
这些东西是从哪里一下子跳出来的?我当时实在想不通。但是后来明白了:它们都是从旧货店里给找出来的。我们有的是封建社会的破烂货,非常丰富!五四时期这个旧货店给冲了一下,可是不久就给保护起来了。蒋介石后来又把它当作宝库。林彪和“四人帮”更把它看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四人帮”打起“左”的大旗,大吹批孔,其实他们道道地地在贩卖旧货。无怪乎林彪整天念他的“政变经”,江青整夜做吕后和武则天的梦。“四人帮”居然混了十年,而且越混越厉害,在国际上混到了个“激进派”的称号。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想起来既可悲又可痛。
我常常这样想:我们不能单怪林彪,单怪“四人帮”,我们也得责备自己!我们自己“吃”那一套封建货色,林彪和“四人帮”贩卖它们才会生意兴隆。不然,怎么随便一纸“勒令”就能使人家破人亡呢?不然怎么在某一个时期我们会一天几次高声“敬祝”林彪和江青“身体永远健康”呢?
在抗战的八年中我常说自己“身经百炸”,没有给炸死是侥幸。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我常说自己“身经百斗”,没有“含恨而死”,也是幸运。几乎在每次批斗之后,都有人来找我,或者谈话或者要我写思想汇报,总之他们要我认罪,承认批斗我就是挽救我。我当然照办,因为头一两次我的确相信别人所说,后来我看出批斗我的人是在演戏,我也照样对付他们。在那种场合中我常常想起我小孩时期的见闻。我六七岁时候我父亲在四川广元县当县官,我常常“参观”他审案。我一听见有人叫喊“大老爷坐堂!……”我就找个机会溜到二堂上去看。被告不肯讲就挨打。“打小板子”是用细的竹板打光屁股。两个差役拿着小板子左右两边打,“一五一十”地数着。打完了,还要把挨打的人拖起来给“大老爷”叩头,或者自己说或者由差役代说“给大老爷谢恩”。
我当时和今天都是这样看法:那些在批斗会上演戏的人,他们扮演的不过是“差役”一类的脚色,虽然当时装得威风凛凛仿佛大老爷的样子。不能怪他们,他们的戏箱里就只有封建社会的衣服和道具。
封建毒素并不是林彪和“四人帮”带来的,也不曾让他们完全带走。我们绝不能带着封建流毒进入四个现代化的社会。我在四十八年前写了小说《家》。我后来自我批评说,我反封建反得不彻底。但是那些认为“反封建”已经过时的人,难道就反得彻底吗?
没有办法,今天我们还必须大反封建。
2月12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