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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想录》28 不会忘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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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我十二三岁的时候在成都买过一种“良心印花”,贴在自己用的书上。这种印花比普通的邮票稍微大一点,当中一颗红心,两边各四个字:“万众一心”和“勿忘国耻”。据说外国人讥笑我们是“一盘散沙”,而且只有“五分钟的热度”,所以我们发售这种印花以激励自己。我那个时候是一个狂热的爱国主义者。后来我相信了无政府主义,但爱国主义始终丢不掉,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一直受到各种的歧视和欺凌,我感到不平,我的命运始终跟我的祖国分不开。

然而有一点我应当承认:我当时贴了印花,我记住了国耻纪念日,一九一五年五月七日和五月九日(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企图灭亡中国的条约“二十一条”,五月七日提出最后通牒。五月九日袁世凯表示接受。因此当时有两个国耻纪念日)。但过了一个时期我就把“印花”的事忘得干干净净,偶尔想起来自己也感到难过:难道我真的只有“五分钟的热度”吗?我每自责一次,这个记忆在我的脑子里就印得更深一些。所谓国耻早已雪尽。今天的青年并不知道“五·七”和“五·九”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我没有忘记,而且我不愿意做健忘的人。

这一年我身体不好,工作较多,很少时间读书。但偶尔也翻看了几篇青年作者的作品,有的写了他们个人的不幸的遭遇,有的反映了某一段时期的现实生活,有的接触了一些社会问题……,总之这些作品或多或少地揭露了某一个时期我们社会生活的真实的侧面。有人讨厌这些作品,称它们为“伤痕文学”、“暴露文学”,说这些作品“难免使人伤悲”,使人“觉得命运之难测、前途之渺茫”。也有人说:“斗争才是主流”,“写反抗的令人感愤”。我很奇怪,究竟是我在做梦,还是别人在做梦?难道那十一年中间我自己的经历全是虚假?难道文艺界遭受到的那一场浩劫只是幻景?“四人帮”垮台才只三年,就有人不高兴别人控诉他们的罪恶和毒害。这不是健忘又是什么!我们背后一大片垃圾还在散发恶臭、染污空气,就毫不在乎地丢开它、一味叫嚷“向前看”!好些人满身伤口,难道不让他们敷药裹伤?

“忘记!忘记!”你们喊吧,这难忘的十一年是没有人能够忘记的。让下一代人给它下结论、写历史也好。一定有人做这个工作。但为什么我们不可以给他们留一点真实材料呢?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把个人的遭遇如实地写下来呢?难道为了向前进,为了向前看,我们就应当忘记过去的伤痛?就应当让我们的伤口化脓?

我们应当向前看,而且我们是在向前看。我们应当向前进,而且我们是在向前进。然而中华民族绝不是健忘的民族,绝不会忘记那十一年中间发生的事情。

8月6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