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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永远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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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昆阳

如今,我终于肯承认,其实世界从来不曾为我们而改变。

一股皮革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着,分不清是皮鞋还是沙发被烤熟了。

顶着炎热的天气和焦躁的困意,头脑昏昏沉沉,不知道当下这个乏善可陈的聚会还要延续到几时。眼前,某位知名的作家仍在高谈阔论,指指点点。从上一个小时就开始维持着这样的状态,仿佛不知疲倦,无论是他的还是其他人的。但很多人喜欢让自己看上去很乐意倾听。

本能上,我清楚自己是不适应这样的场合的,况且也坐不住。就只好索性跑出去透口气。

这很必要。

“重见天日”的那一刻,我感觉空气从未如此好闻。与其再回去进行所谓的“有用社交”还不如随处走走畅快。我很迅速地这样决定着。

烈日当空,但藏在密布的乌云里。所以,有些闷热。实际上,最近一直都是这样的天气,连像模像样的雨也只下过两场而已。但很奇怪,在这样的夏天里,柳絮竟仍然野蛮生长,在风里簇拥着,抱成团。

我虽然不怕热,但有鼻炎。

估摸着,走了不到一站地,大潘从后面赶了上来。显然,他也是溜之大吉的同道者,跟我前后脚。

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我俩倒是一类人。性格直来直去,不怎么会遮掩,所以,很容易让人不悦。对于我俩来说,闭口不言,逃之夭夭,似乎是仅存的不让自己在这种环境下显得太鲁莽的社交技能。

所以,他根本不用跟我多说什么。我们一路同行,就像是掉了队的行人又归队了一样自然。

说起来,大潘是个比我有意思的地道的北京人。他常跟我聊一些好玩的事。

比如,“潘”是他的名字,他不姓这个,但大部分和他认识的人都会潜意识里觉得他就姓潘,所以才有的大潘这个称呼。这个问题,让他困扰至今。

整一季,他都穿着一双白面蓝标的老式回力鞋,尽管看上去像是黄面蓝标的。我劝他刷刷,但他却操着一口老北京才有的那种优越感的语气说:“你丫还真不懂,帆布鞋,就是要穿得脏才有味儿。”

我笑笑,心想:“脱了更是。”

他喜欢一支黑人的HIP-HOP组合WU-TANG CLAN,还把他们的队标印在自己帽衫的前胸上,成了大街上的“独一份”,每每提及,好像有一肚子说不完的故事。据说,大学的时候,他还写过不少这样躁的歌,想想应该挺拉风的。

其实刚来北京,我们就认识,但综上关于他的一切,直到现在我仍觉得新奇而有趣。

不过我最钦佩的,还是他徒步走了川藏线。这件事,他自己也十分得意。

总之,和他聊天的时候,我总能收获一些平日里视野接触不到的事物和理论,饶有趣味。

可我猜我俩很投脾气,可能就是因为我作为一个年龄相仿的东北人,也许,我对他来讲也近乎同理。

我们一路走一路聊,好像是朝着北边。

我问他过些天出差去印度的一些打算。他表现得不耐烦,显然不愿意再聊工作的事。加上出差的事也严重打乱了他正在写的一部剧本的计划。

我只好不再提。

又走了半个小时,我感到腿有些沉,就在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歇歇脚,闭会眼。他则点了一根红塔山,在一旁望风。

后面,不知是从哪句话开始的,他和我聊起了以前他小时候的一些事。我倒是挺爱听,因为,一说到北京人小时候,脑子里就会不自觉地出现什么胡同、部队、古迹之类的这些场景。绘声绘色。

当然,有一些还和我的经历有相似之处,比如我俩都是从小就好动、从小就贪玩。

没一会儿,我睁开眼睛,却不见大潘。转身看去,他正单腿蹲着,用打火机去烧路根下面成片的柳絮。

柳絮几乎同时完成了燃烧和消失的过程。让我一度误以为是自己眨了眼。

我嘲笑:“你幼不幼稚啊?”

他说:“我们小的时候,最爱找这种地方点柳絮玩,那时特有瘾,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说:“哦,我反正没玩过。”

他说:“丫真是没童年,那东北人小时候得多没劲啊!”

顺着他的话,我试着开始回想着自己久未谋面的小时候。全然不理他又说了些什么。

天气还是那么热,像是尽职尽责地在做好一个夏天的本分。

我不得不再次闭上眼睛,好像这样才能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

印象里,我的少年时代就是生长在若干个这样的夏天里。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会如此让人火大。

大人们也无从解释,只好循规蹈矩地说着一条在北方约定俗成的规律:“真是七岁八岁讨狗嫌。”

而事实上,我倒是挺想养一条小狗来陪我,哪怕它真的对我很嫌弃。这样,我就不至于在家里上蹿下跳,百无聊赖了。

夏天的阳光,总是格外充足,把爷爷的床晒得柔软非常。惹了一些埋怨后,我经常躺在上面“养精蓄锐”,有时半梦半醒间会听见爷爷奶奶说“这孩子啊手脚不识闲,这一天就睡觉的时候最招人喜欢”。这话里明显的讽刺,我还是听得出来的,不过我也无力辩解,毕竟这话事出有因,倒也不假。

我闭上双眼,全然不理,继续着我的春秋大梦。

的确,一时抽风徒手拍碎卧室的双层玻璃、飞檐走壁将沙发里的棉花和弹簧踩得四散而出、天女散花把水洒到楼下以致行人找来兴师问罪啊,这些事都是我漫长履历中的九牛一毛。

可我实在不明白,爷爷奶奶把我的这些事迹和别人侃侃而谈,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而且逢到爸爸回来时,肯定是要数罪并罚的,再加上奶奶添油加醋,我就知道,当下非得要吃点苦头不可了。

一时间,我真的有些郁闷,我总觉得虽然自己犯了不少错,可说到底那都是无心之失,正如小孩子都喜欢拆东西或扔东西那般平常。这是不为过的。

带着些许不甘,我转移阵地至厨房里那个宽敞的阳台上。那里有三十多盆奶奶种的花,我一赌气便埋身其中,浑然一种深藏功名、退隐深山的感觉。

不过好在即便是夏天,阳台上的白色瓷砖依然凉爽,坐在上面倒也悠然自得。我并非不长记性,既然总会犯错,那坐着不动总可以了吧。我望向窗外,仔细地寻找每一处事物的角落,听着不知哪里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歌声,以此打发时间。

有时,我也在花草间找些乐子。比如,我曾发现有一种花,每天都会分泌出像蜜一样甜的汁液。我总是在夏日的午后,趴在窗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舔舐着这只属于我的杨枝甘露。

其实,那种发现了新物种般的神秘感,远远超越了它本身的味道,显得格外香甜。

我自认心胸宽广。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把这个秘密不计前嫌地分享给奶奶,却没承想,炫耀不成反而挨了一顿臭骂。原来,那个花甚有毒性,据说曾毒死过人。我差点因此被取消进厨房的资格,至于已经喝下去的那些汁液,我倒没心思多想。不过,我也因此在心里狠狠地记下了一笔不知道该跟谁算的账,仇人的名字叫“一品红”。

很快,我又有了新出路。

我摸清了去配件厂大院的路,爷爷就在那儿工作。

这事,奶奶倒也没有阻挠。一来我们住的就是配件厂的家属楼,奶奶在家就能把整个厂子大院尽收眼底,比较容易管控我而且也相对放心;二来我这一走,奶奶的确如释重负,清静了不少。

也正是因此,我便有了堂而皇之出门的理由。

开始的时候,我还有些拘谨和怕生,后来却发现,厂子大院里的人几乎都认识我,准确地说是都知道杜厂长家有个淘小子。

“呦,活猴子又来了!”我以为起外号这种把戏只有我们小孩子们才会在无趣时用来解闷,原来大人们也一样,但在他们口中则显得更无礼。

好在没几天,我就和他们熟络了起来,对他们的劝告和管束全然不理。当然,人家都有活计,也没时间天天看着我在干吗。

几经调研,就有了这么几件我最爱干的事。

第一是,溜进铸造车间,“凭借多年的功夫底子”躲在铁梁子上,偷看爷爷领着五六个工人将岩浆一样的东西浇在模子里,火星脱缰般溅出,然后瞬间凝固升起白烟。我聚精会神,像是在观赏一种古老的神秘仪式那样严肃,我确信,这场面不是谁都有机会能看到的,就算是我,也要碰运气才赶得上。

后来才知道,这是在往模子里浇铁水。

此后,我胆子越来越大,竟然看上了瘾,直到一次意外事故的发生。

爷爷不慎让铁水溅到了脚上,鞋面都烧出了几个窟窿,爷爷的整个脚面都被烫伤。我这才意识到了它的危险性,更因爷爷的伤势而与其势不两立。

男子汉说到做到,打那以后,我就再没去看过工人们浇铁水。

其实,是被爷爷发现后,勒令禁止我再进车间。如此,我便只得在大院里闲晃悠,在草丛里抓抓蚂蚱、骑在搅拌机上面听自己的回音,这些玩意,我不知温习了多少次。

幸运的话,我还能在土里刨出点废铁,然后拿到大院后面的废品收购站卖掉,换个几毛糖果钱。不过,次数一多,那个收购站的老板就不开心了,还曾郑重其事地跟我聊了一次。

“淘小子,以后别来卖废铁了。”

“为什么啊?”

“哪来的为什么?你那都是铁粑粑不是铁,再来,我可告诉你爷爷了。”

成长是坎坷的,对于一个少年来讲,每一次成长,都伴随着一个“铁”一样的教训。那时我就这样想。

可是,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阻挡一个少年对世界的好奇心的。

一次,痛快地解手之后,我鬼使神差地对厂子里的茅厕产生了兴趣。我一时好奇便顺着砖墙爬了上去。砖墙外是一排瓦房的房顶,站在上面,视野瞬间开阔了不少。

我怕踩空,匍匐着前进,却意外地拾到了一些书本、笔筒、篮球之类的东西。在没有零用钱的年纪,白捡的都是宝。

我找了一块比较稳固的地方,把战利品暂且搁置,这才放心地坐下。我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才发现目及之处就是我在家里阳台上看到的地方,一个偌大的操场,和一个四层的教学楼,周围都是一些矮房和看不清的招牌。

我看着看着入了神,突然,一个球迎面飞来,正落在我脚下,几个学生仰着头朝我喊道:

“小孩,把球给我们踢下来呗。”

“好嘞,你等着!”

我满口答应,一记飞脚把球踢了出去,差点把鞋也踢飞。然后我坐回原位,看着天色渐暗。

也不知怎么,就那么开心。

后来,在厂子大院,我又认识了年龄相仿的大鹏、小峰那一帮人,他们就住在厂子里,父母也都在厂子上班。

小孩子的交情总是来得很快,没多久,我们就变得形影不离。

大鹏喜欢穿着他爸爸当兵时留下的大头皮靴,小峰总是能从家里带出些新鲜玩意,而我则能从爷爷的车间里拿出些铁片铜棍分给大家当兵器。显然,我们彼此都有能吸引对方的地方。

几次闯祸后,厂子里的人对我们大加指责,不过,我们也一次次地变得更聪明,遵循着毛主席的伟大教导:“从战争中学习战争。”

我们成群结队,玩玩闹闹,能感觉到在厂子的众人心中,我们更像是孙猴子和七十二路妖王聚首一般,除了无法无天还是无法无天,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捅个娄子。

可我们仍旧雄赳赳气昂昂,谁管他们怎么想?

我们的队伍逐渐壮大,连大院里卖冰棍人家的傻儿子也加入了我们。他凹陷的黑眼窝,瘦骨嶙峋的身材,都成了大家玩笑的对象。

但不得不说,他妈妈对我们挺好,还时常给我们汽水喝,看在这点上,我们倒也没有过分地太排斥傻子。至少敢理直气壮地说,虽然经常欺负,但从未嘲笑。

我一直认为,是我们给了他的人生不一样的天空。

远处教学楼里的音乐声,毫无阻碍地传遍了厂子大院,我们每人一辆自行车,在歌声中飞驰,我骑着爷爷的那辆蓝色的“二八”冲在最前面,因为我总觉得最爽的风只会吹到离它最近的人。

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也正是这阵风,带着我们向着岁月的方向狂奔,而我们却忘了回头。

我从没想过,那个白色的教学楼,竟在之后承载了我的中学时代,而那曲早就听过的音乐,竟成了每天束缚我自由的无形之锁。

后来,大鹏成了我同校不同班的同学,可没多久就转去了其他地方,失去了联系,小峰不知去向也再没见到过,而傻子则因为犯了一场病死了。

回想起来,那段时间过得太快了,太快了,快到甚至让我觉得死的不是傻子,而是我们的年少轻狂。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厨房里的阳台我再也无法全身而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把铁水、蚂蚱、废铁和傻子忘得一干二净。

临中考前,因为班主任大发慈悲,班里的同学得以在操场上踢了次球。大家像久旱逢雨般地玩命奔跑,你追我赶。

我使足气力,一脚把球踢得老高,眼看着它飞过了球门,落到了一排砖瓦房上。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了,瓦房顶上好像正坐着一个少年。他笑着起身,然后一记飞脚把球踢了过来。

是那么开心。

而没有人知道,他身后藏着的正是我的整个少年时光。那个考好了就100分,没复习就99分的年龄,好像总是握着大把可以挥霍又不会被追究的时间。

那时的时间花不完,也用不尽,而我们却终究还是没能跑在它的前头。

如今,我终于肯承认,其实世界从来不曾为我们而改变。

可我却依然记得,在那些个自在如风的夏天里,头顶的那片阳光是那么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