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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兴亡》对于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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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江青养病养了两年多之后,忽地又一次“露峥嵘”。

1954年9月1日,山东大学校刊《文史哲》发表了署名李希凡、蓝翎的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它》,批评了俞平伯的《红楼梦简论》。

江青对美国记者维特克谈话时,曾自吹是“半个红学家”:

《红楼梦》我读过多少遍记不得了。大概十遍以上。到延安以前看了三次。一看到林黛玉死就哭鼻子,看不下去了。太惨了。

毛主席批评我,你这个人不成话,一部书都看不完……

《红楼梦》是讲不完的。你们不要认为我是红学家。我只是半个红学家。

作为“半个红学家”,江青关于《红楼梦》的“名言”是:“不要只把这本小说当成故事来读,而要把它看成是一本论证阶级斗争的历史书。”

江青还这么说及她当时看了李希凡、蓝翎的文章之后的情景:“这篇文章被我发现了,就送给毛主席看。”

一下子,在中国又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俞平伯,中国的《红楼梦》研究权威人士,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他191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22年就写出了《红楼梦辨》一书。1952年,他修改了此书,改名《红楼梦研究》。1954年3月,他又在《新建设》第3期上发表《红楼梦简论》。

两个“小人物”,读了俞平伯的《红楼梦简论》,不以为然。他们着手写文章,批评俞平伯。

这两个“小人物”,便是李希凡和蓝翎。

李希凡,本名李锡范,当时27岁。他是北京通县人,考入山东大学中文系。1953年毕业后,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继续学习。

蓝翎,本名杨建中,当时23岁。他是山东单县人,就读于山东大学中文系,跟李希凡是同学。1953年毕业后,到北京师范大学工农速成中学任语文教员。

两位“小人物”写出了《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它》,试图投寄给《文艺报》。他们先给《文艺报》去信,询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没有得到答复。于是,他们求助于母校,他们的老师表示支持,把他们的文章发表在《文史哲》1954年9月号上。

江青读过的小说不算多,但是《红楼梦》却读过几遍。她对维特克说:她很有兴味地读了李希凡、蓝翎的文章,大为赞赏。她把文章推荐给毛泽东看。毛泽东看后,也以为不错,建议《人民日报》予以转载。不过,毛泽东以为自己直接给《人民日报》下指示,要他们转载,似乎过于郑重其事。他让江青出面,转告《人民日报》。于是,江青给人民日报社打了电话。9月中旬,江青带来了《文史哲》第9期,说毛泽东主席很重视李希凡、蓝翎的文章,希望《人民日报》予以转载。周扬以为,《人民日报》转载这样的文章不合适,建议改由《文艺报》予以转载。于是,《文艺报》第18期转载了李希凡、蓝翎的文章,还加了由主编冯雪峰所写的编者按,全文如下:

这篇文章原来在山东大学出版的《文史哲》月刊今年第九期上面。它的作者是两个在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他们试着以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论点提出了批评,我们觉得这是值得引起大家注意的。因此征得同意,把它转载在这里,希望引起大家讨论,使我们对《红楼梦》这部伟大杰作有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

在转载时,曾由作者改正了一些错字和由编者改动了一二字句,但完全保存作者原来的意见。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但他们这样地去认识《红楼梦》,在基本上是正确的。只有大家来继续深入地研究,才能使我们的了解更深刻和周密,认识也更全面;而且不仅关于《红楼梦》,同时也关于我国一切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

冯雪峰所写的编者按,至今看来也并无什么不妥之处,想不到后来竟遭批判。

10月16日,毛泽东的一封信,震荡着中国的知识界。这天,毛泽东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他有关人士写了一封信,此信后来被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驳俞平伯的两篇文章附上(除山东《文史哲》9月发表李希凡、蓝翎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外,10月10日《光明日报》又发表他们的《评〈红楼梦研究〉》一文—引者注),请一阅。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他们起初写信给《文艺报》,请问可不可以批评俞平伯,被置之不理。他们不得已写信给他们的母校—山东大学的老师,获得了支持,并在该校刊物《文史哲》上登出了他们的文章驳《红楼梦简论》。问题又回到北京,有人要求将此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批评,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章”,“党报不是自己辩论的场所”)给予反对,不能实现;结果成立妥协,被允许在《文艺报》转载此文。嗣后,《光明日报》的《文学遗产》栏又发表了这两个青年的驳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一书的文章。看样子,这个反对在古典文学领域毒害青年三十余年的胡适派资产阶级唯心论的斗争,也许可以开展起来了。事情是两个“小人物”做起来的,而“大人物”往往不注意,并往往加了阻拦,他们同资产阶级作家在唯心论方面讲统一战线,甘心作资产阶级的俘虏,这同影片《清宫秘史》和《武训传》放映时候的情形几乎是相同的。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史》,在全国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武训传》虽然批判了,却至今没有引出教训,又出现了容忍俞平伯唯心论和阻拦“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批判文章的奇怪事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俞平伯这一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当然是应当对他们采取团结态度的,但应当批判他们的毒害青年的错误思想,不应当对他们投降。

毛泽东的信,以雷霆万钧之力,给了周扬等人一记猛掌。

毛泽东的信中,有一句涉及江青:“问题又回到北京,有人要求将此文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以期引起争论,展开批评,又被某些人以种种理由(主要是‘小人物的文章’,‘党报不是自己辩论的场所’)给予反对,不能实现。”

不言而喻,这“有人”指的就是江青。

至于毛泽东所说的“某些人”,指的就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周扬、林默涵和《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

毛泽东这封信,让江青有了强大的“后台”。

毛泽东的信中还有一句话:“被人称为爱国主义影片而实际是卖国主义影片的《清宫秘史》,在全国放映之后,至今没有被批判。”

毛泽东没有说明“被人称为”这“人”是谁。

如前所述,毛泽东有关《清宫秘史》是“卖国主义”影片的信息,来自江青。

在13年之后──1967年3月,在江青的策划下,戚本禹的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才揭穿了这一谜底──这“人”是刘少奇。尽管刘少奇否认对电影《清宫秘史》说过什么话,但是《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用黑体字标明毛泽东在1954年写下的这段话,成为批判刘少奇的“有力武器”。

在戚本禹的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中这么写及江青:“当时,担任文化部电影事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江青同志,坚持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几次在会议上提出要坚决批判《清宫秘史》。但是,陆定一、周扬、胡××(此处‘半点名’,指胡乔木—引者注)等却大唱对台戏……”

虽然人们直至13年之后,这才体会到毛泽东信中的那句话的巨大威力以及江青的不可小觑,不过在当时,人们还是太看轻了江青!

在毛泽东写了那封信的第三天──1954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就召开会议,贯彻毛泽东的指示。

10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袁水拍的《质问〈文艺报〉编者》一文,严厉批评《文艺报》。

袁水拍的文章,在发表前曾送毛泽东审阅并修改。

袁水拍在文章中尖锐批判《文艺报》:

这种老爷态度在《文艺报》编辑部并不是第一次。在不久以前,全国广大读者群众热烈欢迎一个新作家李准写的一篇小说《不能走那一条路》及其改编而成的戏剧,给各地展开的国家总路线的宣传起了积极作用。可是《文艺报》却对这个作品立即加以基本上否定的批评,并反对推荐这篇小说的报刊对这个新作家的支持,引起文艺界和群众的不满。《文艺报》虽则后来登出了纠正自己错误的文章,并承认应该“对于正在陆续出现的新作者,尤其是比较长期地在群众的实际生活中,相当熟悉群众生活并能提出生活中的新问题的新作者,……给予应有的热烈的欢迎和支持”,而且把这件事当作“一个很好的教训”,可是说这些话以后没有多久,《文艺报》对于“能提出新问题”的“新作者”李希凡、蓝翎,又一次地表示了决不是“热烈的欢迎和支持”的态度。

毛泽东在袁水拍的这段话之后,亲笔加上了这么一段:

文艺报在这里跟资产阶级唯心论和资产阶级名人有密切联系,跟马克思主义的新生力量却疏远得很,这难道不是显然的吗?[171]

紧接着,中国文联主席团和中国作协主席团先后召开八次扩大的联席会议,贯彻毛泽东指示。

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运动。

面对强大的压力,冯雪峰不得不写下《检讨我在〈文艺报〉所犯的错误》,公开发表于1954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

问题的严重不仅在于我平日对于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内资产阶级唯心论观点在泛滥的现象熟视无睹,问题的严重更在于当李希凡、蓝翎两同志向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内资产阶级唯心论开火的时候,我仍然没有认识到这开火的意义重大,因而贬低了李、蓝两同志的文章的重要性,同时,也就贬低了他们文章中的生气勃勃的战斗性和尖锐性,贬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种新生力量。这错误的最深刻的原因在哪里呢?检查起来,在我的作风和思想的根柢上确实是有与资产阶级思想的深刻联系的。我感染有资产阶级作家的某些庸俗作风,缺乏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战斗精神,平日安于无斗争状态,也就甘于在思想战线上与资产阶级唯心论“和平共处”。特别严重的是,我长期地脱离群众,失去对于新鲜事物的新鲜感觉,而对于文艺战线上的新生力量,确实是重视不够;并且存有轻视的倾向的。

由俞平伯又牵扯了胡适,全国又开展对胡适思想的批判。

毛泽东的信,表示对于“小人物”的挑战精神的支持,表示对于学术权威的见解可以开展讨论,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他对“大人物”和“小人物”的学术意见作出了裁决,这显然不妥,特别是那时形成了一边倒。对俞平伯全盘否定,并扣上政治性的大帽子,实际上是一种“左”的倾向。

1954年这场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最初的发难者便是江青。对电影《清宫秘史》和《武训传》的批判,最初的发难者也是江青。江青跟周扬等人的三番较量,她克敌制胜的王牌,便是借助于毛泽东的权威。这三番较量,是她参与中国政治的尝试。她都得胜而归!

毛泽东的信中,回溯了对电影《清宫秘史》和《武训传》的批判,这使周扬意识到:江青不可小视!

1992年4月4日,《光明日报》发表韦柰的回忆文章《我的外祖父俞平伯》,文中透露了俞平伯所蒙受的心理创伤:

1954年突发的事件来势凶猛,令俞平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直到“文革”后期,报端披露毛泽东给政治局的那封信,他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韦柰和外祖父共同生活几十年,却从未听到他对这件事的任何议论,他的日记中也不见只言片语的有关记载。那一切,似乎已沉入他的心底,不见有一丝涟漪。沉默的本身也是一种表白,至“文革”后期,俞平伯更绝口不谈“红楼”,以至连他的家人也不敢去碰这个话题。但到临终前重病的半年里,他对《红楼梦》的系念却再也无法令他做到淡漠,他几乎要遍了家中所有版本的《红楼梦》,一部部翻看,他用几乎不能动弹的手写下了这样几个难以辨认的字:“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于辞达”。[172]

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986年1月,借庆贺俞平伯从事学术活动65周年纪念之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绳出面,作了一番讲话,对1954年的那场批判,重新作了评价。

胡绳首先对俞平伯的成就,作了全面评价:

俞平伯先生是一位有学术贡献的爱国者。他早年积极参加五四新文化运动,是白话新体诗最早的作者之一,也是有独特风格的散文家。他对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包括对小说、戏曲、诗词的研究,都有许多有价值、为学术界重视的成果。

胡绳着重地重新评价了1954年那场对于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所谓批判:

早在二十年代初,俞平伯先生已开始对《红楼梦》进行研究。他在这个领域里的研究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对于他研究的方法和观点,其他研究者提出不同的意见或批评本是正常的事情。但是1954年下半年因《红楼梦》研究而对他进行政治性的围攻,是不正确的,这种做法不符合党对学术艺术所采取的双百方针。《红楼梦》有多大程度的传记性成分,怎样估价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怎样对《红楼梦》作艺术评价,这些都是学术领域内的问题。这类问题只能由学术界自由讨论。我国宪法对这种自由是严格保护的。我们党坚持四项原则,按照四项原则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原则,党对这类属于人民民主范围内的学术问题不需要,也不应该作出任何“裁决”。1954年的那种做法既在精神上伤害了俞平伯先生,也不利于学术和艺术的发展。

胡绳的讲话,意味着洗去了俞平伯所蒙受的历史冤屈。

1986年2月6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对俞平伯的专访《佳气神州一望中》,这是三十多年以来俞平伯第一次公开谈《红楼梦》。